【题注】
《书博鸡者事》是明初“吴中四杰”之一高启所作的著名散文。写的是一位地位卑微的博鸡者替为官一方的太守沉冤昭雪的故事。一个靠斗鸡赌博为生的任侠贫民,一个豪民新贵,一个高位台臣,他们之间展开了博弈,博鸡者以其勇敢和智慧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文章针对当时元政紊乱的社会现实,具体而微地揭示了“变兴自下之渐”的历史规律。全文人物形象鲜明有光彩,故事剪裁精当,层层深入。文笔生动简约,章法严谨清晰,首尾一体。
原文
博鸡①者袁②人,素无赖,不事产业。日抱鸡呼少年博市中,任气③好斗,诸为里侠者皆下④之。
点评:开头交代博鸡者的籍贯、出身及性情。“任气好斗”四字精准概括了博鸡者的性情,引出“诸为里侠者”侧面衬托他的性情并非是普通意义上的“二流子”,因为是“袁人”“任气好斗”,而且“皆下之”,所以为下文替袁太守伸冤做铺垫,让仗义行为有本有源。
元至正⑤间,袁有守多惠政,民甚爱之。部使者⑥臧,新贵,将按郡⑦至袁。守自负年德,易之,闻其至,笑曰:“臧氏之子⑧也。”(“笑”字把太守的“自喜轻上”描画得惟妙惟肖,也为文末作者的评论埋下了伏笔)或以告臧。臧怒,欲中守法。会袁有豪民尝受守杖,知使者意嗛⑨守,即诬守纳已赇⑩。使者遂逮守,胁服,夺其官。袁人大愤,然未有以报也。
点评:仅93字,便将一起冤案的详情叙述得清清楚楚,惜墨如金,言简意赅。段尾写出了这个事件引起的社会反响,为下段小人物博鸡者的侠义张本。
一日,博鸡者遨于市。众知有为,因让之曰:“若素名勇,徒能凌藉贫孱者耳!彼豪民恃其资,诬去贤使君,袁人失父母;若诚丈夫,不能为使君一奋臂耶?”博鸡者曰:“诺!”即入闾左⑪,呼子弟素健者,得数十人,遮豪民于道。豪民方华衣乘马,从群奴而驰。博鸡者直前捽⑫下,提殴之。奴惊,各亡去。乃褫⑬豪民衣自衣,复自策其马,麾众拥豪民马前,反接,徇诸市,使自呼曰:“为民诬太守者视此!”一步一呼,不呼则杖其背,尽创。豪民子闻难,鸠⑭宗族僮奴百许人,欲要篡⑮以归。博鸡者逆谓曰:“若欲死而父,即前斗;否则阖门善俟,吾行市毕,即归若父,无恙也。”豪民子惧遂杖杀其父,不敢动,稍敛众以去。袁人相聚从观,欢动一城。郡录事⑯骇之,驰白府。府佐⑰快其所为,阴纵之不问。日暮,至豪民第门,捽使跪,数之曰:“若为民不自谨,冒使君,杖汝,法也;敢用是为怨望!又投间⑱蔑污使君,使罢。汝罪宜死,今姑贷汝。后不善自改,且复妄言,我当焚汝庐、戕汝家矣!”豪民气尽,以额叩地,谢不敢。乃释之。
博鸡者因告众曰:“是足以报使君未耶?”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博鸡者曰:“然。”即连楮⑲为巨幅,广二丈,大书一“屈”字,以两竿夹揭之,走诉行御史台⑳。台臣弗为理。乃与其徒日张“屈”字游金陵市中。台臣惭,追受其牒,为复守官而黜臧使者。方是时,博鸡者以义闻东南。
点评:这两段是高潮和结局,不惜笔墨,酣畅淋漓地书写了博鸡者的侠义品格。主要突出了勇敢和智慧。以普通百姓之身,折辱豪强新贵,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豪民子和台臣的出场,让他又增加了智慧的光环,很有斗争的谋略。
情节跌宕起伏。先做了准备,在闾左组建了有战斗力的贫民队伍,之后采取了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雷战策略,揪下来就揍,游行惩治无赖的暴徒。但是此时豪民子率百许人浩荡登场,力量极殊,博鸡者改换斗争方式,威胁豪民子,或者游行完毕“无恙”送回,或者“杖杀其父”。轻而易举地破解了此刻的窘境。但是问题接踵而至,行台是他下一个进攻的对象,但是显然不能蛮干,只能迂回智取,他采用了舆论施压的方式,为太守洗冤复职。
故事以次要人物的侧面衬托和人物语言、动作、神态、描写,情节衔接紧密,过渡自然,一位嫉恶如仇、勇猛机智的游侠逐步在我们眼前变得鲜活。
高子曰:“余在史馆㉑,闻翰林天台陶先生言博鸡者之事。观袁守虽得民,然自喜轻上,其祸非外至也。臧使者枉用三尺㉒,以雠㉓一言之憾,固贼戾㉔之士哉!第为上者不能察,使匹夫攘袂㉕群起以伸其愤,识者固知元政紊弛而变兴自下之渐矣。”
点评:本段即事评论,用了“虽……然……”“枉用……固……”“第……使……”三组词,直接表达了自己辩证的观点,用词准确,有褒有贬,说理透彻清晰,得出了历史规律。身在一个政治风云变幻的乱世,他清高自守,本是抱着“旁观者心态”来为文的,但他的评论显示出了他的“济世”情怀,这样一位“才气超迈”之人却在三十九岁被朱元璋腰斩于世,令人唏嘘。
【注释】
①博鸡:斗鸡赌输赢。
②袁:袁州路,在今江西宜春一带。
③任气:意气用事。
④下:佩服,退让。
⑤至正:元顺帝年号(1341—1368)。
⑥部使者:指江西湖东道肃政廉访司。
⑦按郡:按察所管各郡。
⑧臧氏之子:臧家那个小子。《孟子·梁惠王下》:鲁平公将见孟子,被所宠爱的小臣臧仓阻止。孟子知道后说:“吾之不遇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臧氏之子”出典于此,故部使者听到后认为袁守藐视他,十分恼怒。
⑨嗛(xián):怀恨。
⑩赇(qiú):贿赂。
⑪闾左:闾:里门。古时富强人家居里门之右,贫弱人家居里门之左。
⑫捽(zuó):揪。
⑬褫(chǐ)剥去。
⑭鸠:聚集。
⑮要篡:“要”同“腰”,拦路抢走。
⑯郡录事:州郡地方上掌管民事的官吏。
⑰府佐:总管府的佐官。
⑱投间(jiàn ):找空隙,趁机会。
⑲楮(chǔ):纸。楮指树,它的树皮纤维可以造纸,所以古人把纸叫做楮。
⑳行御史台:元代中央御史台在各地区设的官署。掌纠察百官善恶,政治得失。行御史台。此处行御史台指江南诸道行御史台、以监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
㉑史馆:国家编修史书的机构。
㉒三尺:古代把法律条文写在三尺长的竹筒或木简上,故称为“三尺法”,或简称“三尺”。
㉓雠:报。
㉔贼戾:阴险凶狠。
㉕攘袂:捋起袖子。
参考译文
博鸡人是袁州人,一向游手好闲,不从事劳动生产。每天抱着鸡召唤一帮年轻人在街市上(斗鸡)赌博,(他)意气用事,喜欢与人争斗,许多乡里的侠义好汉都佩服他。
元代至正年间,袁州有一位州长官做了许多有利于百姓的政绩,百姓很爱戴他。(当时)上级官署派下的使者姓臧,是一个新得势的权贵,将要巡察所管各郡到袁州来。太守依仗着自己年资高有德望,看不起这位新贵,听说他到了,笑着说:“这是臧家那个小子啊。”有人把这话告诉姓臧的使者。姓臧的使者大怒,想用法律来中伤陷害太守。正巧袁州有一个土豪,曾经受过太守的杖刑,他得知姓臧的使者心里怀恨太守,就诬陷太守接受过自己的贿赂。使者于是逮捕了太守,威逼其认罪,革掉了太守的官职。袁州百姓非常气愤,但是没有什么办法来对付(他)。
一天,博鸡人在街市上游荡。大家知道他有办法,就责备他说:“你向来以勇敢出名,但只能欺压贫弱的人罢了!那些土豪依仗他们的钱财,诬陷罢免了贤能的州长官,使袁州百姓失去了父母官;你如果确实是男子汉大丈夫(的话),就不能为州长官出一把力吗?”博鸡人说:“好!”就到贫民聚居的地方,喊来一批向来勇健的小兄弟,共有几十个人,在路上拦住那个土豪。土豪正穿着一身华丽的衣服、骑着马,(后面)跟随了一群奴仆奔驰而来。博鸡人一直向前把他揪下马,(又)提起来殴打他。奴仆们惊恐万分,各自逃去。(博鸡人)于是剥下土豪的衣服自己穿上,又骑上土豪的马,指挥众人簇拥着土豪在马的前面,把他的双手反绑着,游街示众,命令土豪自己大声叫道:“做老百姓的要诬陷太守,就看看我的样子!”走一步叫一声,不叫就用杖打他的后背,打得(土豪的背上)全部是伤。土豪的儿子听说有此祸事,就聚集了同宗本家的奴仆一百人左右,想拦路抢回(他的父亲)。博鸡人迎面走上去说:“如果想要你父亲死,那就上前来斗;否则还是关起门来在家里好好地等着,我游街结束,就归还你的父亲,不会有危险的。”土豪的儿子害怕(博鸡人)会因此用棍杖打死他的父亲,不敢动手,慢慢招拢了奴仆们就离去了。袁州的百姓相互追随着聚集在一起观看,欢呼声振动了整个袁州城。州郡地方上掌管民事的官吏非常惊惧,骑马奔告总管府。总管府里的佐官对博鸡人的所作所为感到痛快,暗中放任他而不过问。天黑了,(博鸡人和游街队伍)来到土豪家门口,揪着他让他跪下,列数他的罪状说:“你作为老百姓不能自己检点,冒犯了州长官,杖打你,这是刑法的规定;你竟敢因此而怨恨在心!又趁机诬陷州长官,使他罢了官,你的罪行当死。现在暂且饶恕你,今后如果不好好改过自新,并且再胡言乱语,我就要烧掉你的房屋、杀掉你的全家!”土豪气焰完全没有了,用额头碰地,谢罪说不敢。这才放了他。
博鸡人于是告诉大家说:“这样是否足够报答州长官了呢?”大家说:“你的所作所为确实令人痛快,但是州长官的冤枉没有伸雪,还是没有用的。”博鸡人说:“对。”立即用纸连成一个大横幅,宽有二丈,大写了一个“屈”字,用两根竹竿夹举起来,奔走到行御史台去诉讼。行御史台的官吏不受理。于是便和他的一帮小兄弟每天举着这个“屈”字游行于金陵城中。行御史台的官吏感到惭愧,随后接受了他们的状纸,为他们恢复了太守的官职而罢免了姓臧的使者。当时,博鸡人由于他的侠义行为而闻名于东南一方。
高启说:“我在史馆(工作)时,听翰林天台人陶先生说起博鸡人的事。看来袁州太守虽然能得民心,但是沾沾自喜、轻视上级,他的遭祸不是外来的原因造成的。姓臧的使者滥用法律权力,来报复一句话的怨恨,本来就是一个阴险凶狠的人!但做上级的人不能察明下情,致使百姓捋起袖子一起奋起来发泄自己的愤慨,有见识的人本就知道元代的政治混乱松弛,因而变乱的兴起已经从下面慢慢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