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2月,柏林墙倒塌两年后,当年守墙的士兵因格·亨里奇被告上法庭。
1989年2月的一天傍晚,亨里奇发现有一个人乘着雨雾攀爬到柏林墙上,企图逃到西德去。亨里奇毫不犹豫地举起手中的AK-47冲锋枪,瞄准那个人扣动了扳机。
1989年底,柏林墙被推倒,东西德回归统一,亨里奇遭到格夫洛伊家人的起诉,要求追究亨里奇的法律责任。
亨里奇的辩护律师称,亨里奇作为一名守墙士兵,别无选择。
可是法官赛德尔义反驳道,作为军人,不执行上级命令的有罪的,但打不准是无罪的。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人,当你发现有人翻墙越境时,有把枪口抬高一厘米的权利,这是你应主动承担的良心义务!在这个世界上,除了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之时,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最终,法庭以士兵亨里奇蓄意射杀格夫洛伊,判处他3年半徒刑。
选自《新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