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几乎记不起有多久没回家了。
我的家乡是一个普通的江南小镇,小镇上到处都是白墙黑瓦的老房子,白墙被岁月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灰黑色,黑色的瓦片上也布满了暗绿色的青苔。
小河从小镇中央蜿蜒穿过,把小镇分割成南北两边,正值傍晚,黄昏的阳光洒在河面上,把河流镀成了金色。
河面上时不时传来船桨的歞乃声,那是趁着天色未晚,急着归家的船夫。
我虽然很久没有回来了,但是这里的人和事还和当初一样,这样的小镇仿佛不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外面的世界人事变迁,而这里俨然还是百年前的样子。
一人夏,巷子口永远都会围坐着几个老人,摇着硕大的蒲扇聊着笑着,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时,老人们扭过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继续聊着0可能他们会觉得眼熟吧,我知道他们一定不认识我了,但我也曾是生活在小镇里的孩子啊。
巷子里是一条用青石板铺成的小街,曾有人把小巷比喻成一条躺在地上的古井,现在看来真是十分贴切,只不过古井早已干涸,两侧是斑驳的白粉墙,底下是凹凸不平的石板路,所有的一切都被刻上了岁月的痕迹,宛如老人们沧桑的脸孔。
一只黄色的土狗从旁边的门里窜了出来,一看见我这个陌生人,轻轻低吠了几声,但它实在胆小,见我并不怕它,怯生生地又钻回屋里去了。
一切都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这里还是我熟悉的那个地方。
离家越来越近了,我的家不在巷子里,但这条小巷是回家的必经之路。家里有一个小小的院子,这个院子足够让镇里大部分人羡慕不已。
院子用青砖砌成的墙围了起来,围墙上只有一扇木门,木门下面用石块铺成了台阶,各种杂草和青苔从石缝中冒出来,把石阶装点得绿意盎然。这里也一直都是老样子。
我踏上石阶,轻轻叩了叩木质的门板,发出“笃、笃、笃”熟悉的敲门声。
然后我听到了脚步声,“谁呀!”一定是妈妈的声音。
家里只剩下我妈了,爸爸在我出生后不久就得病离开了我们,是她把我抚养成人的。
“妈,我回来了!”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有点紧张。
“吱呀”一声,木门被打开,妈妈探出头来看着我,大约过了半分钟,她说:“孩子,你走错了吧。”
我看到我妈眼神里带着惊讶、失望和困惑。我笑着说:“妈,你连自己儿子都不认得了吗?”
妈妈却说:“我是有一个儿子,但你和他长得一点都不像,连声音也不像,你一定是寻错路,认错人了吧!”
听了妈妈的话,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失落感,怎么她认不出自己了呢,我还是不死心:“妈,我真的是你的儿子啊!”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拉到院子里,院子中间有一棵桃树,“我十岁的那年,因为摘桃子从这棵树上摔了下来,还摔断了腿,那天你不在家,是路过的陶伯伯送我去了医院。”
“唔……是有这么一件事,不过这件事知道的人不少,你又是从哪里打听来的?”她还是不相信我。
我指着院子里的井说:“小时候,我把阿花扔到井里去,后来你用木桶把它救了上来,这件事应该没人知道了吧!”阿花是我小时候家里养的一只大花猫。
妈妈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仿佛看见了世界上最不可思议的事情。然后我看到她的眼角钻出了一滴泪花,嘴唇微微抽搐。
妈妈把我带进我的房间,这里还是记忆中的样子,一点都没有改变。虽然我离开了那么多年,但家具几乎一尘不染。
“这个房间我经常打扫。”妈妈淡淡地说。
“是担心我随时会回来么?”
妈妈点了点头,突然又摇头:“不,你要跟我说实话,你到底是谁?”
这句话突如其来,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只是茫然地看着她。
妈妈说:“大概一年以前,我儿子就已经死了,我不知道你怎么会知道他小时候的事情……”
她说得断断续续,几乎有点语无伦次。
我叹了口气:“你还是不相信我么?”
妈妈并没有回答我,低声抽泣起来。
“他是个要强的孩子,这个小镇怎么留得住他,他始终还是要离开的,离开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他在大城市找了一份工作,据说待遇很优厚,好在他没有忘记我,每个月还会寄生活费给我。可谁知道,一年前他出了车祸,当天就有警察通知我去认尸。”
“妈,我知道自己错了,我不该离你而去,我以后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妈妈摇了摇头:“可惜,你不是他。”
“我就是你儿子!”我看着她,斩钉截铁地说。
可妈妈依旧摇头。
“我讲一个故事吧。很久以前,有一对夫妇,他们过着男耕女织般平静的生活。后来,因为战事,丈夫被征兵去了军队,在走之前,他和妻子约定了回家的时间。那些年来妻子一直独守空房,日日夜夜等着丈夫回来。谢天谢地,在他们约定的那个晚上,丈夫果然回来了,他还披着当兵时的甲胄,伤痕累累,妻子高兴地为他接风洗尘……在那之后,他们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且还有了自己的孩子。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妻子发现她的丈夫不见了,她找遍了全村都没了丈夫的踪影。”
“她丈夫去了哪儿了?”
“后来妻子得知,他的丈夫早已战死沙场,有一个老人告诉她,那天回家的人其实只是她丈夫的鬼魂,由于临死之前心中的执念,即使变成了鬼魂还对约定念念不忘,所以如约归来。”
“魂兮归来?”妈妈喃喃道。
“只要心里还有家,即便没有了肉体,但灵魂还是会回家的。”
妈妈对视着我的眼睛,好像要从我眼睛里寻找什么。
我笑了笑:“传说中有一种借尸还魂的办法,能让死者的灵魂附在别人身上,说起来,这种情况跟我有点像。没错,我是死了,确切地说是肉体已经死了,但那只是一副皮囊,我的灵魂还在啊。”
“这种话,谁会相信你。”
“不,这并不奇怪,人的灵魂说白了就是意识,意识存在于大脑,我做了换脑手术,所以在外表上看来,我已不再是以前的我,但我的灵魂还是!”
我撩起头发,“我的头盖骨被打开过,现在疤痕应该还很清晰吧。”
我看见妈妈双眉一皱,她一定看见了那条触目惊心的伤疤。
晚饭时,妈妈特地为我做了一碗鲫鱼汤,我舀了一勺浓浓的汤汁。还是我最爱的那个味道。
“你说的换脑,是怎么回事?”妈妈问。
“两年前我在报纸上看到的消息,一家医学研究所正在进行人脑移植的研究,只要报名参加他们的科研项目,并签订一份协议,就可以得到一大笔财产。协议的内容很简单,如果本人在二十年之内死亡,无论什么原因,该机构有优先权对死者尸体进行任何处理。实际上参加这个项目的总共有几千人,但由于报名参加的必须是体质优良的年轻人,所以目前为止死亡的本就寥寥无几,我所知道的,只有我和我的身体原来的主人。因为他的脑已经死亡,而我的大脑依然健康,但身体已经被车撞得不成样子,所以把我的大脑移植到他身上。”
我又舀了一勺汤汁,美美地吞进肚子里,“我最爱吃您做的鲫鱼汤和青椒炒肉丝……我喜欢绿色,小时候最喜欢穿绿色的衣服;我爱好写作,有每天记日记的习惯,小学和中学的时候常常在征文比赛中获奖;我还喜欢游泳,喜欢欺负阿花,阿花死了之后,我把它埋在了院子里的桃树下……”
妈妈摇着头说:“别说了,我相信你。”
“真的?”因为太过激动,手不由一抖,整整一勺的汤汁都溅到了桌面上。
妈妈脸上终于露出了微笑:“不管你变成什么样,你就是我的孩子啊!”
“不过,还有一件事……”
“什么?”
我压低了声音:“换脑手术有很多国家都在秘密研究,其实早就有成功的先例了,但是这种做法始终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所以从未向外界公开过成果。换脑在国内同样是不允许的,这件事本来就触犯了法律,如果被其他人知道的话后果不堪设想,必须要保密才行。”
妈妈郑重地点了点头。
“在外人面前,就说我是您的干儿子吧。”然后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身份证,“以后就用这个名字好了。”
妈妈拿起身份证:“他不就是……”
“就是我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他是个孤儿,没有什么亲人,继续用这个身份也没问题。”
“那他是怎么死的?”
“脑瘤,恶性胶质细胞瘤,因为切除手术失败,死了。”
“太可怕了……真是可怜的孩子。”
“但医院的说法是这次手术很成功,所以在外界看来,他并没有死……不过话说回来,他确实没有死,只是身体的某个器官被换了而已,应该和肾脏移植之类的差不多吧。”
“如果可以选的话,你选择灵魂还是身体?”
“灵魂!”我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
“所以你该庆幸啊,他才是可怜的人呢。”
“对了,你的女朋友怎么办?”妈妈突然问起。
“女朋友?”
“对啊,你以前在电话里提过她的。”
“哦,她啊……我前几天去找过她,但是她不相信,非说我是疯子,那我有什么办法。”
“你跟她好好解释,她会相信的,毕竟这种事,一般人很难相信,就算能接受,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
我摇了摇头:“没什么好解释了,她,她已经重新找了个男朋友,她得知我死了的消息之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我的遗产,这种女人我也不想要了。”
妈妈叹了一口气:“这种女人不要也罢,我支持你。”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妈,对不起,我以前对您太不孝了,小时候我天天想着离开这个地方,离开您……可最后来为我收尸的人还是您。外面的人都是虚情假意,连自己女朋友都这样对我,只有您,最爱我的人只有妈妈……”
我在妈妈怀里哭了起来。就像小时候一样。
夜深了,我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掏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这是我从小到大一直坚持的习惯,我对这个习惯到了近乎偏执的地步,如果哪天不记日记的话,我一定连觉都睡不好。
还是一贯以来的格式,日期,天气,然后开始日记的第一句话。
今天,我终于回家了,这是我第一次回家……
二
美夕的家在五楼。
美夕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衣,下午三点的阳光从窗户射进来,透过睡衣,娇小玲珑的体型被展露无遗。
于杰忍不住再次把她拥入怀里,然后在她额头上轻轻一吻。
“真的要走了么?”美夕的眼睛恋恋不舍地看着他。
于杰微微一笑,他笑的时候嘴角就会出现两个浅浅的酒窝,这两个酒窝最讨女孩的欢心。至少美夕是这么认为的。
“我明天还会过来。”
“不,我要你今晚留下来陪我!”美夕一把勾住于杰的脖子。
于杰摇了摇头,说:“今晚不行,也不急这几天,以后我每天晚上都来陪你。”
美夕的手指划过于杰的胸口,发出娇滴滴的声音:“又用这种话哄我。你都说了快半年了,怎么还没兑现?”
她又用讥嘲的语气继续说,“噢……我知道了,你原来这么怕那个死老太婆呀!”
于杰怒道:“谁说的,现在她对我一点用处都没了,前阵子我不是缺钱嘛,她还有利用价值,现在,我是在可怜她!”
“看不出来,你倒还有良心。”
“我要走了。”于杰看起来有点不耐烦。
于杰把美夕的身体扔在床上,然后转身出了房间。过了一会儿房间外传来了关门的声音。
于杰不仅外表帅气,还是一个成功的男人,不到三十岁就有了自己的公司。这样的男人正是每一个女人梦中的白马王子,所以美夕觉得自己太幸福了,有一个白马王子一样的男人,能不幸福么。
实际上,至少目前来说,于杰还不是美夕的男人。美夕知道,他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完全是因为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他老婆。他老婆比他大五岁,是一个大老板家的千金,于杰正是觊觎她的财富才跟她结了婚。于杰的公司从建立到运转,一切的资金来源几乎全是他老婆的家产。
虽然于杰有着不那么光明正大的过去,但是美夕还是喜欢他,她喜欢他的一切。这些不堪人目的往事在她看来根本算不上什么,于杰以卑劣手段得以有了今天的地位,这是凭他的本事,无毒不丈夫,这是一个好男人必须要有的品质。甚至,在对待他老婆这件事上,美夕希望他能更残忍一些,因为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于杰娶她回家的那一天。
本来美夕还有个男友,这个男友对她也很好,但他只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在遇到于杰之前,美夕还觉得他是一个不错的伴侣,后来她就不这样认为了。对她再好有什么用,谁知道结婚之后会不会变心,结婚前那些花言巧语都是浮云。她现在觉得没钱的男人根本没资格恋爱,更没资格谈结婚。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好在自己还有一点美貌,可以套住一个成功男人的心,为什么还要那个穷酸小子呢。
所以,在跟于杰交往了一个星期之后,她就有了跟前男友分手的打算,但在她正要提出分手的时候,前男友出车祸死了。美夕得到这个消息是在那天中午,她清楚地记得听到他死讯时的心情,竟然连一点悲伤的情绪都没有,甚至……甚至还有些欣喜。
那个穷小子终于死了,还省得我花力气去跟他解释,我用了两个晚上想的分手借口看来也用不上了。当时美夕正是这么想的。
那天她还去了一趟……
这时美夕听到外面传来了开锁的声音,这个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
是于杰吗,他怎么又回来了?
坐公交车到金穗公寓大概花了十五分钟,我女友家就在这里。
我轻车熟路地小跑到一栋楼的下面,她就住在这栋楼的五楼,当我准备上楼的时候,看到一个男人从电梯间走了出来,钻进停在楼下的一台丰田车,启动车子。
原来是他……
他并没有注意到我,况且他根本不认识我。我打开电梯,然后按下五楼的按钮。她家的门紧闭着,好在我带了钥匙。这个钥匙是她亲手送给我的,我一直带在身上。
我把钥匙插进锁孔,轻轻一转,门就开了。我在玄关处换好鞋子,悄悄走进她的卧室,她就在里面。这个时候她却只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衣,躺在床上。联想到刚才在楼下看到的那个男人,我已经猜到是怎么回事了。
一阵怒意涌上心头,虽然我早就知道她在背叛我。
不过话说回来,她还是和以前一样,那么可爱,那么让人怜惜,所以我决定先收敛自己心中的愤怒。
这时,她阖着的双眼突然睁开,却好像见鬼了一样,连忙抱起被子缩成一团,眼神中充满了诧异和害怕:“怎么是你……你是怎么进来的?”
我把钥匙丢在她床上:“这把钥匙不是你给我的吗?”
她哭了起来:“你哪来的钥匙,这个钥匙是阿吉的!”
我笑了:“原来你现在还记得我,我以为你早把我忘了呢,你说我是不是该感动呢?”
“你这个疯子,变态,你明明……”
“不不,”我打断了她的话,“我是阿吉啊,你怎么不认识我了,有了野男人就把我忘了是吧,你胸口有三颗痣,屁股上有一块指甲板大小的青色胎记。看我记得多清楚,你该知道我有多爱你了吧!”
她大概是吓坏了:“你到底是人还是鬼……”
“不管我是人是鬼,你都背叛了我,当然,,你一定以为我死了,所以才……我可以原谅你一次,答应我,不要跟他来往了好吗,从此安安心心跟我过日子。”
她把枕头朝我扔过来,我轻轻一躲,没有被砸到。
“你走开,不然我喊了!”她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
我从口袋里摸出随身带着的水果刀:“你可以试试看,只要你敢喊一声,我一定杀了你!”
她苦苦哀求我:“你到底想怎么样,如果你真的是阿吉的话,求你放过我吧。我知道你死后我做了那么多对不起你的事,你银行卡里的钱我都还给你,求你不要来缠我了。”
我叹了口气说:“美夕,这些钱算不了什么,我要的是你啊,我爱你。”
她连连摇头:“不要,我才不要跟你走呢,你活着的时候我已经不爱你了,现在你已经死了,我怎么可能跟你走!”
我怒道:“你胡说!你是爱我的,你只是想要他的那些钱而已!美夕,钱我们可以慢慢赚,这个世界上比钱更珍贵的是感情啊!”
“感情算个屁,阿吉,你已经死了,只是附在这个倒霉鬼身上而已,安心地去投胎吧,我每年清明都会到你坟前扫墓,你就饶了我吧。”
我终于低下了头:“既然你这么绝情,勉强也没有意义,不过在我走之前,能不能再让我抱你一下。”
她朝我微微一笑:“只要你把刀丢下,我答应你。”
我把水果刀扔在旁边的桌上,然后温柔地抱起她的身体。我能感受到她在我耳畔的呼吸,温热的血液在体内流动,胸口扑通扑通的心跳……这一切都让我热血沸腾,我终于做了一个决定,野蛮地把她压倒在床上……
我从另一个口袋中掏出一块毛巾,捂住她的嘴和鼻子。她在我身体下面剧烈地挣扎,但已经无济于事了。
我把床单和被子重新整理了一遍,把她伪装成正在熟睡的样子,带走那把水果刀和浸过乙醚的毛巾,然后打开了厨房里的管道煤气。
三天后,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则报道,大致内容是:本市金穗公寓发生一起煤气泄漏事件,年轻的女主人暴毙家中。但该小区一目击者称,当天有一位开丰田车的男性曾进入现场,时间与法医估计的死亡时间相符合。警方循着线索寻找,发现该男子是某公司董事长。另外法医从尸体体内提取到精液,经鉴定DNA与该男子相符,警方怀疑这是—起强奸杀人案……
三
真累啊。
拖着疲惫的身体终于回家了。这个“家”实际上是我和朋友合租的一套房子。朋友和我并不在一个公司上班,其实我和他只是碰巧在一家房屋中介遇到,又想在同一个地方租房而已,同居之后渐渐熟络了。
回家后倒头就睡,但没过多久门铃响了起来。该死的,怎么天天忘记带钥匙,我骂骂咧咧地出去开门。
门外是一个女人,当然,她不是我朋友,但我也认识她,她是和我同居的那位朋友的女友,有时候她也会在这里过夜。
开门之后她并没有理我,而是急匆匆地冲进我朋友的房间,开始翻箱倒柜,我一看情况不对,也跟了进去,问她想干嘛。
她说要把我朋友的东西搬走,然后去办退房手续。
我大吃一惊:“阿吉同意了吗,你们是准备结婚还是……”
阿吉就是我的那位朋友。
她白了我一眼,一字一顿地说:“他死了!”
“什么?”我被惊得张口结舌,愣了半天才能继续说话,“你是在开玩笑吧!”
“我开什么玩笑,今天上午他去上班的时候被车撞了,当场就死了,那叫一个惨啊……”
后来她说了什么我也听不清了,只记得她把值钱的东西都装在一个箱子里,然后连同箱子一起搬下楼去。
我从窗户往楼下看去,只见她把箱子装进一台丰田车的后备箱里,而车子的驾驶座上还有一个男人。
“这种女人,真不要脸……”
晚上我一直无法入睡,实在是接受不了身边的人突然离去,本来还约好周末去游泳的……那女人今天的态度真令人难以置信,好像根本没把阿吉的死放在心上,怎么说也交往一年多了,而且从她的表现来看,她可能一直脚踏两船……想着想着我开始为阿吉找了这样的女友而愤愤不平起来。
越来越烦躁,毫无睡意,我干脆从床上爬起来,不知道为什么,迷迷糊糊间进了阿吉的房间。经过白天的折腾之后,这里已经变得一片狼藉,床上都是衣物,几个抽屉还散落在地上,里面是一些不值钱的杂物一眼镜、数据线、纸巾、中性笔、笔记本……很多笔记本,整整装满了其中一个抽屉,我拣起一本大致翻了一下,原来是日记,又翻了其他的笔记本,都是日记。
这些笔记本看起来不是一个年代的东西,有几本的纸质已经发黄变脆,我翻几页,天哪,近二十年前的日记,那个时候我和阿吉都还是孩子吧,应该才刚念小学。
以前不知道他还有这个习惯,我翻着这些笔记本,突然对日记的内容好奇起来。我不是一个喜欢窥视别人隐私的人,也觉得这种行为让人鄙夷,可人就是这样,一旦产生了好奇心,只会越发膨胀,根本控制不住自己。阿吉已经死了,也算是对他的追忆和怀念吧,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日记大概从他九岁开始,到昨天为止几乎没有间断过。
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把阿吉的日记看完了,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对文字极具天赋的人。即便是小学时候的文笔,也已经足够应付中学的语文考试了。高中之后,他的每一篇日记差不多都可以当散文来读,文学性非常强。所以我读完整整一抽屉的日记一点都没觉得累,反而觉得是一种享受。
阿吉是一个十分敏感的人,很多生活琐事都会用笔记录下来,并且发表一段长长的感慨,正是这些琐事让我对他当时的生活产生了具体的印象。按顺序看他的日记,又觉得这是一部第一人称叙述的长篇小说,非常有趣。
阿吉出生在一个江南小镇,是一个没有父亲的孩子。可能是因为单亲家庭的关系,他的性格有些孤僻,除了一只叫阿花的猫,没有别的朋友。
在他的日记中这只猫完全被拟人化了,刚开始的时候我甚至以为阿花是一个人,直到有一次他生阿花的气,把它扔到井里,我才从他的描述中知道原来阿花只是一只猫,这让我震惊了好久,不得不佩服他的文学才华。
最后阿吉的母亲用木桶把那只猫救了上来,后来……他们就和好了。但是他唯一的好朋友都没有陪伴他走完童年,在他十二岁那年阿花就死了,那天他非常悲痛,用他的话讲,“第一次感受到生离死别”。在他看来,阿花甚至比自己的父亲更重要,因为他的父亲从没陪过他一天,甚至从来没有亲见过,而阿花却实实在在和他一起度过了四年的时光,四年对童年来讲,已经算是非常漫长的岁月了。
那天,他一边哭一边把阿花埋在了院子里的桃树下。
在那之后,阿吉的性格变得越来越孤僻,他慢慢开始讨厌身边的世界,那个古老的小镇,以及小镇里的人,甚至包括他的母亲。
所以,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期待有一天可以逃离这个家。无时无刻都在憧憬着外面世界的生活,这个愿望终于在他高中时实现了,高中三年除了寒暑假他几乎从不回家。
后来他考上了大学,选择去外地,而供他上大学的钱都是他母亲省吃俭用,再加亲朋好友东拼西凑借来的。但那四年间,他只在过年的时候才记得回家。
大学期间他的表现也很不合群,没有女朋友,除了上课和睡觉,其余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图书馆度过。当时他最大的困扰就是,怎样才能在毕业之后留在这个城市,因为他实在是太讨厌回家了,讨厌回到那个破旧,落后的地方。
最后阿吉终于如愿以偿,在这个城市找到了工作,找到了可以居住的地方,总算不用回去了。
后面的日记开始乏味起来,无非是对自己上司,工作发发牢骚,以及和女友吃喝玩乐之类的事情。看得出来他非常爱他的女友,她是一个虚荣心极强的女人,我是这么认为的,可他却拼了命去满足这种女人,对自己母亲怎么却那么残忍。
虽说他生在一个单亲家庭,性格孤僻,所以形成这种病态心理,但我还是无法认同他。这对他母亲太不公平了!我承认他也有可怜的地方,但是,最可怜的人,应该是他母亲吧。
况且,他比我要幸福得多。我是一个孤儿,到现在都不知道父母是谁,是生是死。我是一个被抛弃的孩子,刚出生就被扔在孤儿院门口。我期待着哪一天,也许我父母会回来找我,可是那么多年过去,他们还是没有一点音讯。即使这样我都从没怨过我父母,我知道他们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因为我坚信没有一个父母是不爱自己孩子的。
我真的好想有一个妈妈。像他这样不懂得珍惜的人,不配有妈妈!我无法抑制我心中对他的嫉妒。
这个时候,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但这个想法稍纵即逝,不到一秒就沉没到了意识的深处。
头好痛……
从一年前开始,我常常会感到头痛,没有预兆的突发性头痛。刚开始的时候大概每隔几个月痛一次,最近却慢慢频繁起来,几乎每个星期都会痛,而且疼痛感也越来越剧烈了。
如果不是因为头痛影响到我正常的生活,我根本不会来医院。
医生是一个六十岁左右的老头,戴着厚厚的无框眼镜。他拿着我的CT片看了五分钟,然后摇了摇头说:“从CT上来看,应该是脑瘤无误,良性还是恶性目前看不出来,最好再去做个磁共振。”
虽然我想到过会有这样的结果,但还是无法坦然面对,心中瞬间充满了震惊,焦躁,不安的情绪,不知遭该怎么办。
医生安慰道:“从我的经验来看良性的可能性比较大,你还很年轻,其实肿瘤没有你想得那么可怕,并不是不治之症,现在医学早就突破了这方面的难题……”
医生对着我滔滔不绝长篇大论了一通,可我浑浑噩噩,一点都没听进去。然后我去做了磁共振,好在结果还算乐观。
医生又说:“虽然影像学检查越来越先进,但还是要通过瘤体穿刺,进行病理切片检查,才能确定脑瘤是否为良性。而且,不管是良性还是恶性,脑瘤最好的治疗手段是手术,将肿瘤细胞移除。”
我本来已经松了一口气,听完这话之后又焦躁起来。
医生对着我神秘地笑了笑:
“手术安排在三天之后吧,你看怎么样,现在最好通知一下你的家人。”
“我没有家人。”我平静地说。
医生愣了一下,干笑道:“那好,我们医院的护士照顾病人非常贴心,这个倒不用担心,那就安排在三天之后吧!”
我默默点头。
手术很成功,手术后第二天,医生到病房来看我。
简单的问候之后,医生说:“我们对瘤体进行了切片检查后可以确定是一级胶质瘤,也就是良性的,所以你可以放心了。不过目前还要在医院观察一段时间,毕竟这种手术的风险性很大,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护士解决,注意休息……”
我实在是太虚弱了,只能微微点头。
手术后我在医院呆了足足一个月,这段时间多亏了护士的照顾,不得不说,她们的护理非常周到。到了出院的时间,我又去了一趟医生的办公室。
医生看见我好像很高兴,笑着说:“准备出院了吗?”
我点了点头。
医生说:“恭喜出院,回去之后注意休息和调理,定期来我这里复查……该说的都说过好几遍了,我现在也不重复了……”
我看着他终于说出了我这些天以来最大的困惑:“医生,我记不起以前的事了。”
医生显然大吃一惊:“什么?”
“我失忆了!”
“那你还记得我吗?”
“记得,最近几个月的事情大致都记得,但是越往前就越模糊,直到模糊地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什么时候开始的?”
我摇了摇头:“不知道,大概手术之后就这样了,但当时没有刻意地回忆,直到一个星期以前,我突然发现我的记忆一直停留在最近,再往前就是一片空白,任我如何努力也无法回忆起以前的事,比如我的学生时代,我的童年……这些完全没有印象了。”
医生沉重地点点头:“我知道了。”
我急忙问他:“我还能恢复么?”
医生皱了皱眉,说:“可能是手术的时候,动了部分记忆神经导致的后遗症,也可能是瘤体取出后压力突然变小,大脑一时没适应,总之过一段时间自然就恢复了,没什么问题的。”
他喝了口茶又继续说,“颅内手术的风险很大,有后遗症在所难免,你这种情况已经是相当成功了,应该庆祝才是,别想那么多了,回去好好休养,过几个月就好了。”
我将信将疑地点了点头,离开了医院。
手术之后已经有半年了,可是我的记忆并没有像医生说的那样自然恢复。我也为此去找过他几次,他每次都说那几句话,过几个月就能恢复,没问题……久而久之,我对他完全失望了。我想,我大概永远都记不起以前的事了吧。
人就是那么奇怪,有的时候巴不得能忘记过去,因为最刻骨铭心的回忆往往是悲伤,烦恼,痛苦之类的情绪,而不是快乐。但一到真正失去记忆的时候又热切地想知道自己的过去,即使再不堪回首也不惜。
因为好奇自己的过去?我觉得不全对。失忆之后我开始考虑记忆是什么,最后得出的结论是,记忆就是人生。失去了记忆就像失去了曾经的自己,所谓人,不只是当下的个体,应该包括了过往,过去每一分每一秒的自己,成为如今的我,而那些过往,就是记忆啊。
所以我的人生已经不完整了。人有一种本能,一旦发现缺口,就想补全,让一切归于和谐。古人说的“损有余而补不足”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这就是为什么失忆的人那么想找回记忆的原因,因为要补全自己的人生。不管过去多么悲伤,痛苦,烦恼…一这些都是人生的一部分啊!酸甜苦辣,百味杂陈,人生本来如此。
我没有亲人,身边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谁也帮不了我。难道我就没资格拥有回忆了么?我不甘心!
我没了自己的回忆,但我有另外一个人的回忆!阿吉的日记,日记里装满了阿吉的回忆,现在他死了,这些回忆就送给我吧,朋友。
虽然,我很清楚地知道这是阿吉的人生,不是我的,但我的大脑就像一只饿疯了的狗,把这些记忆全部吞了下去,牢牢地占据在意识深处。这是一种很微妙的状态,就像做梦一样——有的时候我知道身处梦中,甚至能控制梦的发展,可还是醒不过来。
另外,我和阿吉一起生活了那么久,他的生活方式我也了如指掌。
渐渐地,我发现我已经完全变成了他。
我终于拥有了完整的人生,毫无突兀感,仿佛这本来就是我的人生。
对,这本来就是我的人生!
现在,我想去看看妈妈,她一定很想念我吧。不过我得先去找另一个人。
尾声
天空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一阵风吹过,石径上的落叶和纸钱低空盘旋,宛如死灵在跳舞狂欢,这里正是它们的舞台——墓地。
两边是无数苍白的墓碑,我边走边看,最后停驻在某个墓碑前,我看到了熟悉的名字,以及他的照片。
我在墓碑前慢慢跪了下来,然后把随身带着的白菊轻轻地靠在石碑上。
我从上衣的口袋中掏出一张报纸,慢慢展开,这张报纸上有一则煤气泄漏事件的报道。我用打火机将它点燃,风一吹,火势越来越大,不到半分钟,整张报纸已经变成了灰烬。
这件事是为你做的,我让她来陪你了。
你生前一直想着要逃离故乡,逃离母亲的怀抱,可笑的是,死后为你收尸的人还是母亲啊,你生前最爱的人却背叛了你。若真在天灵,你可后悔过,但愿你会,如果你还有一点良心的话。
我看着墓碑上那张面无表情的脸,长叹一口气:“但是你后悔了又有什么用呢,你已经死了,再也无法照顾她了。”
我拂了拂被风吹乱的头发,继续说,“好在我还活着,我会照顾好妈妈的。我会让她相信,你没有死,因为你就是我,而我还活着!”
我慢慢站起身,轻轻地说了一句话:“妈妈,我来了。”
这句话被风带走了,飘过墓地的上空,飘向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