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黄是一条农村常见的土狗,长长的鼻子,体态高大,除了肚皮是白的,毛茸茸的尾巴尖上一点白色,周身覆盖着亮滑的黄色,因此取名“大黄”。
我当作家以后,仍然长期住在榆次锦纶厂。我习惯上午和晚上写作,午睡后通常会和妻子出门散步。从厂区宿舍向东是条土路,种满庄稼。沿土路走约半小时,就到了一个高高的土崖。夏天崖边开满各色野花,秋天则长满酸枣、蒿草,下面的沟里芦花飘荡,是我喜欢的景色。
由于挨着工厂,路边的农田开始有了农家,大黄就是这家人家的看家狗。大黄很尽责,每见有人走过,就警惕地吠叫。一个女人会出来将大黄喝住。这时,我们就停下来和女人聊聊天,问问地里的收成,家中的情况。一来二去,看到我们和主人熟了,大黄不再吠叫,有时还会遛遛达达跟在身后陪我们走上一截。
别看大黄样子威猛,但性情温驯,跑起来时毛蓬蓬的尾巴向上竖起,像摇摇摆摆的旗帜,一闪一闪的白尾巴尖尤其招人喜爱。再散步时,我们会给它带些吃的。那些年人们还不讲究吃棒骨,几毛钱一斤。我们煮熟后将肉剔掉,骨头就是大黄的美食。
大黄是个聪明的家伙,很快掌握了我们的行动规律。每天下午,它会老老实实趴在柴房顶,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只要我们走近,哪怕还差着几十米的距离,大黄就会一跃而下冲过来,一边小声哼哼着,一边不停地摇着尾巴。
我们并不停下脚步,而是继续往前走,大黄也不着急,不紧不慢跟在后面。有时也会快走几步,回过身来在前面等着。
这样遛上二里多地,上到离土崖不远的高坡。等我们在废弃的水渠边坐下,大黄会立刻凑过来坐在跟前,眼巴巴地看着。我们有时会故意逗逗它,然后打开纸包(那年头还不时兴塑料袋),拿出骨头一块块丢给它。大黄吃骨头叫我领教了狗牙的厉害,无论多么粗大的棒骨,大黄叼在嘴里,三下两下,只听得嘁里咔嚓,瞬间就化为细渣。
每天喂大黄,成为散步中的一个节目。大黄吃得很享受,我们喂得也很享受。
大黄吃完了,我和妻子还会在渠边坐一会儿,然后起身朝远处走。当我们坐着说话时,大黄会很安静地卧在一边;当我们起身时,大黄就会摇着尾巴跑前跑后。但大黄从不跑远,每当我们下到沟底或者走得更远时,它会停下来站在崖边看着,不再往前跟。等我们返回时,它还会等在那里,再一路跟我们到它家的小院。
那年春天我回北京开会,又随作家代表团去美国一个月,前前后后走了两个月的光景。再回来时已是夏天。我和妻子照例在午后散步,一路上还议论着,两个月不见,不知大黄是否还记得我们?
离柴房还有七八十米时,突然听得一声响亮的犬吠,只见大黄从柴房顶腾空跃下,瞬间冲到跟前,摇着尾巴汪汪地叫个不停,显然十分兴奋。我们忙打开纸包,想喂它吃食,大黄并不响应,径步向前走着,走几步就停下来,回过头小声叫着,并用鼻子示意我们跟上。这样走了一段,大黄突然拐弯,带我们进了主人家的小院。我们好奇地跟上,大黄又将我们带进一个简陋的小屋。靠墙一个大纸箱,里面卧着四只还未满月的小狗。小狗肉团团的,煞是可爱。好个仁义的大黄,竟带着我们来看它的孩子。女人闻声跟进来,边笑边拍手:“哎呀呀,新鲜事!大黄从不让生人看它的娃,这是头一次领人进来。”
次年春天我又一次回京,再回来时遛上那条小路,出乎意料的,大黄并没有在那里等候。寻到那户人家,女人正在洗衣服,说大黄误吃了田里的农药,和它的几个娃娃在半个月前都被药死了。
我和妻子相对无言。之后我们仍然每天散步,常常会想起大黄。没有了大黄相伴,那条小路少了许多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