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但是我不相信这个邪:读书有什么好处呀?
暑假的一天,妈妈硬逼着我和她到书店,还边走边对我说:“书很好,书可以帮助你写作,开阔你的知识面……”但我一句都听不入耳。
到了书店,我惊讶地看见书店里挤满了许多人,有小学生,中学生,还有成年人……好奇怪,怎么那么多人喜欢看书啊?我好奇心一来,又跑去了附近几家书店,哟,都挤满了许多人在看书,我想:书有什么好的?竟有那么多人喜欢?我也去拿一本来看看吧!我从拥挤的人群中钻过去,随手拿了一本《安徒生童话》,翻开随便看了一眼,咦,这本书不错呀!上次老师说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原来就在里面呀!我禁不住闹着妈妈买,妈妈的脸上充满了惊讶,说:“太阳从西边出来啦!” “我就要看嘛,快给我卖。”“买了就要看,不要浪费我的钱。”
捧着这本来之不易的书回到家里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完了这本书,我又迷上了《四大名著》。是老师介绍的,我才知道有这些书的。我想:既然是名著,肯定好看。我跑了许多书店,都没有找到这其中的一本《红楼梦》,我只好沮丧地回家。终于,我在朋友家意外地发现了这本书,我向她借,她不肯,我一听很生气,便偷撕了她三两张回家看,的确很有意思。当我成了爱书的人,我便后悔这种行径,便主动承认错误,还买了新书赔给她。
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有文学的,有科技的,还有地理的……我读的书越来越多,知识面也越来越广。“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对这句话的了解更深了。
【第2篇】
高尔基曾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书籍不仅仅是“阶梯”,还是能帮我们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帮我们找到智慧源泉的向导,也是我们大脑的营养品……所以,书是我们一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
某天傍晚,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是约翰·华生的回忆录。我急忙从书包中找出那本书,迫不及待地打开书本,如一匹恶狼般贪婪地读着。原来作者在阿富汗的战场上被狡猾的对手击中了左臂,受了重伤,幸好有几个同情他的战友发现了他并把他送到了后方,但是又由于伤势太重,被送往美国休养。后来又阴差阳错地和福尔摩斯住在了一起。一天,一封信传到了福尔摩斯手上,原来是警方遇到了一件非常棘手的案件,向这位鼎鼎大名的侦探求助,于是他们便来到了案发现场附近。
福尔摩斯并没有马上走进案发现场,而是在门口到处转悠,仔细地寻找着一些线索。一会儿后,他们又来到了案发现场,现场只有一大群看热闹的人、几个警察、一具躺在他们面前的冰冷的死尸和一滩鲜红的血迹。读到这,我不禁打了一个冷颤。就在福尔摩斯要让人把尸体入土为安的时候,他们发现了一条重要的线索—一枚戒指和一块金表,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又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苦苦搜寻,终于找出了罪魁祸首:是杰弗逊·霍普谋害了伊诺克·德莱伯和约瑟夫·斯坦格森。虽然真相已经大白,但是在杰弗逊·霍普被抓时却仍然试图逃跑,不过经过一番厮打之后,还是被警方抓获。
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膜:“吃饭啦!”:“哦。”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到。我突然又恍惚地想到:对了,是谁叫的我?现在不是才五六点钟吗,怎么现在就吃饭了呢?一种种可能浮现在我的脑海。我一看手表,哇!已经七点多了,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快2个小时啦!
读书使我明白了生活中应该仔细地观察、发现,“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样才能学得更多,看得更远,看来英国作家史美尔斯说的“好书是生活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还真是不假!
点评:文章以引用高尔基的名言为开头引出我与书的故事,又以史美尓斯的话为结尾,首尾呼应,直接点题。中间正文部分则是讲述里我看书的经过和书中的故事内容,娓娓道来,构思严谨,为典型的总分总结构。本文的亮点为能够简练生动地再现小说中的故事情节并从中悟出读书的意义。对于学生的阅读和品鉴具有较强的引导作用,今后可培养其文字功底,使其更为扎实。
【第3篇】
书,人们对它的评价是多种多样。有人说它像一把钥匙,为我们开启了一扇知识的大门;也有人说它像一位人生的指路人。可是对我来说,书什么都不是,只是我一个亲密的“好朋友”而以。
七岁那年,我过生日,姐姐送了我一本童话故事书。虽然我还有一些字不懂,但我每天一有空,我都会捧着书,认真、仔细地指着书中的内容,一个字、一个字的读。
自从七岁那年起,我就渐渐地爱上了书,因为我感受到了读书给我带来的乐趣。记得有一次,妈妈要送爸爸去出差,要买很多东西不方便带我,于是妈妈就对我说:“小宝,妈妈要去超市买很多东西不方便带你,不然你先去图书馆里看会儿书好吗?”我一听,立刻毫不犹豫地答应妈妈,因为我从来没去过图书馆里看书。我一蹦一跳地走进书店,一股浓烈的书香味扑鼻而入。虽然这个书店很小,但里面挤满了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让人看了眼花缭乱。我随手挑了一本童话故事,急忙打开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饥肠辘辘的饿狼,贪婪地读着。一本60多页的书,在不知不觉中已尽收了我的眼底。在我完完全全的迷上了这本书时,突然有人大喊我的名字,又把我从梦境中拉回了现实。我一看,原来是妈妈来接我了,我无法抗拒,只好依依不舍地跟妈妈回家。
虽然我是第一次来书店,但我却是满载而归的回家去。
从那次起,我彻彻底底地爱上了看书,每一次去书店,都会带着一大堆沉重的书回家,我的脚步都会感到异常的轻盈,而且还会哼着《老鼠爱大米》的歌,因为我就像一只小老鼠一样,爱着书。
这就是我读书的故事。
【第4篇】
一本好书,犹如一个要好的朋友,一直陪伴着你。一本好书,犹如一位良师益友。一本好书,犹如生命之源,不可缺少……我热爱读书,如同热爱生活一样,从书中吸取更多的营养。
其实,小时候的我并不喜欢读书,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它。
那还是在我读四年级的时候,孙荣贝同学在班里办了一个“书虫贝贝的家庭图书馆”,我们的教室就像一个图书馆,每天都有五花八门的图书,同学们都非常感兴趣。孙荣贝同学一下子成了我们班的名人,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我们的棒样。于是同学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的也办起图书馆来,把家里的图书都拿到学校来当图书。每次下课,教室里都不再有以前沸沸腾腾的吵闹声,都在安静地看书。当然,我也不例外。开始,我只准备做做样子。可看看那些同学,都在津津有味地看书,连班上的严奕珂同学都看得入了迷,心想:“同学们都看得那么投入,应该很好看吧!”于是,我便不由自主地看了起来。“真的好好看哟!”我在心里默默地想着。上课铃响了,同学们依依不舍地把书放进课桌。“李姝喆,快把书收起来!”同学们小声叫道。同桌见我没反应,便用手拍了拍我的肩膀,对我说:“上课啦!”把我吓了一大跳。这时,我才明白,赶紧把书收了起来。
“下课了!又可以看书喽!”同学兴奋地喊道。我又把那本书拿出来。我还因此被评上“阅读之星”呢!就是这样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喜欢上了看书。
一本书,会让你变得更聪明,一本书里有许多闪光点值得我们学习!让我们一起热爱读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