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林是一个嗜赌的酒徒。他经常向邻居李阿三借钱还赌债,最后累计欠下李阿三巨额赌债无法偿还,因而起了杀人赖债的歹意。
一天晚上,陈林约李阿三到家里喝酒,商讨还钱事宜。李阿三一进门就看了看手表,然后说今晚速战速决,9点他要同去看球赛。不过李阿三没等喝完酒就睡着了,陈林事先已经把安眠药放进了他的酒杯里。陈林把李阿三的头按进水中,那是一桶从海里取来的水,因为如果用普通的水,在解剖尸体检查肺部的积水时就会被揭穿。
李阿三被溺死时,墙上挂钟的指针指着9点8分。
陈林为了制造不在场的证据,于是去朋友家聊天。两小时后,也就是在半夜时分把尸体运往海边悬崖处,然后推到海里。
这时的时间是凌晨1点15分。
第二天,尸体被人发现。赶到现场的警察和法医给尸体作了全身检查后判断:“死亡时间是昨晚9点左右,这不是意外事故,而是谋杀,凶手是在凌晨1时15分左右把尸体抛入海中去的。”
法医没有解剖尸体,警察就认定海里不是第一现场,陈林究竟疏忽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