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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丝偷心镜》全文阅读_作者:李惟七

发布时间:2023-07-22 12: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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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烈日当空,大队人马行走在官道上。

“哎,你说头儿这么神秘,这次押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一个镖师擦着汗,压低声音问。

“是什么东西我也不知道,但听说有点邪乎!”旁边的人顿时来了精神,“王虎昨天夜里起来上茅坑,想偷偷看一眼镖车里头,结果——你说看到了什么?”

“什么?”前面的人紧张地瞪大眼。

总镖头黑着脸走过来,几个人顿时都不敢说话了。

“前面就是灵州0”总镖头沉下声音,“绝不能有丝毫闪失!”

远方突然传来低沉压抑的雷鸣。天说变就变,不一会儿暴雨就滚落下来,砸在人手臂上生疼。众人吃力地护着东西朝前走。四周昏暗如夜,这时,雨声中竟然传来清晰的脚步声。

镖师们恐惧地面面相觑,脸上不知道是冷汗还是雨水。

不知过了多久,雨淅淅沥沥收住了,远山露出天青色的一角。

晴空就像一面刚擦拭过的、锃亮清澈的铜镜,映照出大地一空无一人的马车旁,暗红色的雨水混合着黄沙,缓缓流过官道……

一、泪痣美人

灵州城最近很热闹。

一趟不知从哪儿来的镖车在城外被劫,马车内值钱的细软、金银原封未动,檀木箱子里铺着大红绸缎,似乎是哪家女儿的嫁妆。押镖的三十二人却全部离奇失踪。

更奇怪的是,从那以后,城里的年轻人都发了疯——

“你来买铜镜?”

“是啊!你也是?”

“莫非也是为了——”

“你也是……”

“楚雁姑娘!”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说话的两个公子都很年轻,衣着谈吐看得出好家世,他们小心翼翼各揣一面镜子在怀里。最近,城里卖铜镜的都发了大财,男人们都来买铜镜,越是卖得贵、精致华美的镜子,越是紧俏。更不用说那些昂贵的古镜子这都是因为楚雁姑娘而起。

人人都说,楚姑娘不爱珠宝美玉,只爱镜子。所有想见她的男人,只要拿一面好镜子,就有机会一睹芳容。

这楚雁姑娘又是何许人?

说起她的身世,着实凄苦。她十五岁随爹爹流浪来灵州,许给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但不知道为什么,对方连聘礼都下了,却临成亲之前悔婚。而她的容貌,几乎没有语言可以形容,任何人看一眼都绝对忘不了。

如今,灵州城许多地方都流传着楚雁姑娘的画像。

楚姑娘戴的是明月铛,弹的是焦尾桐,住的是风雨楼,倚的是梨花窗,眼睛下面长着一颗泪痣,泪痣下面还有一颗泪痣……总共是三颗;第三颗痣旁边是一张樱桃小口,所以即使在她抿嘴的时候,仍然遮不住暴出的大板牙;楚姑娘的鼻子就像画上去的一般——因为鼻梁太塌几乎看不见,翻起的鼻孔朝着正前方。忘了说,楚姑娘脸上最白的就是牙齿,其次是那三颗焦黄凸出的痣,最后才是肤色。

当初那公子见了她一眼,落荒而逃,连二十两银子的聘礼也不要了。

于是,楚雁姑娘羞愤之下服鹤顶红自尽,谁料却……真的死成了。

是的,楚雁姑娘三年前就死了。

她爹不久也销声匿迹,老宅破落,后来被一个叫苇流光的公子买下来,拆了旧房子盖成一间杂货铺,生意还不错。

但最近,死了三年的楚雁姑娘重新出现了。

出现在以前的旧宅,现在的杂货铺里。

黄豆痣还是那黄豆痣,大板牙还是那大板牙,朝天鼻还是那朝天鼻,黑炭脸还是那黑炭脸,三年了,楚雁姑娘竟然一点儿也没有变。但满城的公子少年们突然都变了,每个看到她的人都为她神魂颠倒。

顺带着,整个灵州城的审美,似乎也都变了。

霞光洒落在一间红墙大宅上,屋檐似镀了一层淡淡的金粉,华丽而神秘。

这里就是楚雁姑娘老宅的旧址,如今的杂货铺。

“老板,这个月盈利八十两银子,”一个脸膛黑黑的伙计捧着账本,喜形于色,“镜子好卖,咱们小店也跟着沾光,上次进的一批铜镜又卖光了。如今眼看着连货也进不到了……”

“别露出那么奸商的表情。”只见一个锦衣公子左手拎着算盘,右手提着一壶酒,仰脖喝了一大口酒,嘴唇泛着桃花色泽,眉宇间仿佛藏了一对高高展翅欲飞的鹰翅,张扬到极致,也华丽到极致——他就是杂货铺的老板苇流光。

苇老板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无论他走到哪里,大凡有些姿色的姑娘,十之八九是他的红颜知己。

“要低调,懂吗?”

伙计:“……”就老板你这张脸,还低调?

贞观年间,一斗白米五六文钱,普通百姓一整年的收入也不过二十两银子。九品县令一年大概五十余两银子的俸禄,这小小的杂货铺,做的是白菜生意,赚的却几乎是白粉利润了!

这时,店铺外面传来脚步声。

来人蓬头垢面,眼珠浅灰带蓝,看来是个异域人。灵州地处北方边陲,常有异域人来做小买卖。伙计立刻满脸笑容迎上去:“您要买点儿什么?”

对方身材瘦小机灵如猴,打开手中的盒子,小心翼翼将绸布展开。

“这是好屎!”异域人把盒子递给他们,满脸诚恳,“稀黏黏的屎!你们尝尝——”

壮士们顿时花容失色,还是苇老板镇定,他接过盒子,眼睛微微眯起:“他说,这是好参,几千年的参。”

几个伙计面面相觑……盒子里的雪参,简直像一个雪白的婴儿,有些千年人参聚集了天地灵气,能长成人形!

“你要卖给我?”苇流光问。

异域人用力点头,又摇头,指指他店里的一角,表示他要那样东西。

角落里有一把无弦的弓箭,是苇流光的随身兵器——斜阳箭。

好眼光!伙计们都在心里赞了一声。

“长成人形的千年老参,有一百两银子的市价,你这一棵,不仅长成了人形,连鼻子嘴都隐约看得清,”苇流光的手指划过雪白的参,“最难得的是,外皮娇嫩得能掐出水来。用我的弓箭换?听上去,是划算的买卖。不过——”他手下用力,那千年老参被掐破,一股熟悉的味道顿时弥漫在空气中……

是萝卜味儿!

伙计们瞬间石化,接着明白过来,遇上诈骗的了!异域人见形势不对,赶紧撒腿就跑,没跑几步突然被什么东西一绊,顿时摔了个狗吃屎。他哭丧着脸抬头看,只见苇流光的脚不知道怎么一动,地上捆杂物的绳子就像长了眼睛似的,将他一只脚牢牢套住。对方正好整以暇地看着他,抬了抬下巴。

“竟敢来我们店里行骗,当我们没见过世面啊?”伙计们大怒,虽然刚才他们眼里满是没见过世面的光……

“灵州不仅有用白萝卜冒充的雪参,还有用纸板剁成的猪肉,沥青调成的鸡蛋,石灰打磨的豆浆。”苇流光摊摊手,“能有点新意吗兄弟?”

异域人连忙求饶,呆傻的样子很是可笑,看来并不是个熟练的骗子,他又指了指墙角,用力咽了口口水。

苇流光俯下身来,盯着他的眼睛,又顺着他的目光朝角落看——

那里……有一锅早上吃剩下的羊肉。

“端过来。”苇流光示意一个伙计把那锅剩肉端过来,异域人立刻狼吞虎咽,仿佛三辈子没吃饱过,满嘴都是油腻。

难道,刚才他要的不是弓箭,而是食物?伙计抽抽鼻子,羊肉挺香,敢情他是闻着香味到店里来的?

一顿风卷残云,异域人吃饱了抹抹嘴,满脸感激:“我叫喀兹罗。”这几个字倒是说得清楚,但接下来就让人崩溃了,“谢谢你,鸟人,你真是大鸟人!”

苇流光嘴角抽搐,翻了个白眼:“你才是鸟人,你全家鸟人。滚。”

“谢谢!”喀兹罗露出受宠若惊的表情。一步三回头,恋恋不舍走出了杂货铺。

伙计们回味了半天才反应过来,那个喀兹罗说的“鸟人”,其实是“好人”吧……

“老板,消消气。遇到个活宝谁也不想的不是?我给你倒杯茶喝。”一个伙计赔着笑给苇流光扇风,另一个殷勤地去倒茶。

“爷不生气,”苇流光将桃花眼一挑,风华绝世,“今天爷有客人。”话音未落,笑意已荡漾开在他的眼瞳里。

这时,店铺外面传来一阵马儿欢快的响鼻声。

竹帘翻卷如旗,只见一个劲装少女像阵风儿似的冲了进来,连叫“好热!好热!”。正是大老远来灵州查案的山贼头子郝状状。

她宾至如归地跑到桌子前面,给自己倒了一大碗凉水,咕噜咕噜灌下去,这才朝门外喊:“微生易初!不用管马了,先进来喝口水解渴。”

苇流光拎着酒壶在她面前晃过,哈哈大笑:“姑奶奶,行走江湖就这点警惕,不怕水里有毒?”

“有毒也先毒死你。”郝状状嘿嘿一笑。

“你不怕毒,”苇流光眼神变深,像桃花沉入了潭底,幽然清艳,“那也不怕鬼吗?”

这下,郝状状将一口水全喷了出来。

“什……什么鬼?”

“是女鬼吧。”一个少年笑着走了进来,他身着白衣,全身没有一处玉器配饰,却让人觉得远山瑰丽的朝霞也不如这一袭简洁的白色精彩。

“易初!”苇流光丢下手里的酒壶,全没形象地扑了上去。苇老板已经是举世无双的容貌,对面的少年竞还要略胜一筹,两人站在一起,宛若夏夜星辰与明月,清辉互映惊艳。

微生易初从容挡开他的手:“先说灵州镖车被劫的情况。”

“你我久别重逢,一见面就问公事,没得寒了兄弟的心!”苇流光指着胸口,夸张地做出受伤的表情,“你最好关心下兄弟我,在灵州这偏僻的地方,吃不吃得饱,穿不穿得暖,女人够不够……”

“够了。”微生易初毫不买账,“说正事。”

苇流光涎皮赖脸把胳膊搭在他肩上,一副欠扁的模样儿:“唉,我只调查到了两件事。第一件,劫镖的是个身高八尺、器宇轩昂的男人。第二件,镖车里的东西是娶新娘的聘礼,价值约四千二百两白银。”

“啊?”郝状状一头雾水,“你怎么知道劫镖的是个身高八尺的男人?还知道他气质好?”

“我到现场之后,先去瞧了瞧脚印。打斗时的脚印很混乱,不易辨识,但凶手制伏镖师们之后,恐怕翻找过镖车里的东西,在车辙印旁边留下了一对清晰的脚印。印长一尺有余,人的身高是七个脚长,所以凶手的身高在八尺左右。而脚印前浅后深,说明凶手走路时挺胸收腹、身型笔直挺拔。”

“好吧,就算这是真的……那聘礼是怎么回事,你见过镖车里的东西?”

“箱子都被官府收押,当然不会打开让我看。”苇流光理所当然地说。

“那你怎么知道价值四千二百两白银?”

“北方镖行的规矩,是逢百抽五——只要知道押这趟镖的抽成,就不难知道镖物的价格。而镖局当初与货主画押的单据,按江湖规矩,会留下一份手抄副本。那东西虽然不容易拿到,但想点办法,托几个朋友,总还是能打听到的。”苇流光说得轻松,郝状状却知道,单凭这件“小事”,就能难倒许多江湖豪杰。

“四千二百两,也不是小数目。”微生易初喝了一口茶。

“所以准备这份嫁妆的,必然是一户有钱的人家。据我所知,灵州城里这么有钱的人家,似乎只有一户。”

“谁?”郝状状眼前一亮。

苇流光笑眯眯地说:“我。”

“……”

“这事儿不难推测,”苇流光厚着脸皮摇着扇子,眉飞色舞,“有位年轻美貌的姑娘,被两个男人同时喜欢上。有钱的那个要娶她,先下了聘礼,而英俊的那个则要阻止这门亲事,半路杀出来拦截!”

“问题是,聘礼分毫未少,也不见主人前来认领。”微生易初放下茶盏,手指在杯沿划过,“甚至没有人来报案,连押镖的三十二个镖师也离奇失踪了。你不觉得古怪么?”

听到“古怪”二字,郝状状突然想起了什么:“苇流氓,楚雁姑娘是什么人?”

“美人。”苇流光言简意赅。

“其他的呢?”

苇流光耸耸肩:“她只住了两天就离开店里了,来的时候没打招呼,走的时候也一样。有情趣的男人不问女人的来历,有风度的男人不问女人的去向,既有情趣又有风度的苇老板我,什么也没问。当初,半夜三更,她穿着白衣出现在我的杂货铺里,我这人一向怜香惜玉,当然义不容辞地收留了她。但,后来我才知道她叫楚雁,三年前就死了——如果这是真的,当晚我遇到的就是女鬼了。”

说到这里,苇流光没有一点儿害怕的意思,反而笑眯眯地说,“即便是鬼,也是美丽的鬼。”

这句话,怎么听怎么让人有点儿毛骨悚然。

“楚姑娘真的美么?据说,她以前是丑女。”微生易初眉棱一抬。

“倾国倾城,童叟无欺。”苇流光摇着扇子,吐出八个字,随即凑到微生易初耳边,“如今镖车上剩下的东西都被灵州刺史府暂为收押。现任刺史大人的名字,你一定听说过。他就是一吴、所、谓。”

二、进士刺史

“怎么人叫‘无所谓’这么奇怪的名字?”灵州大街上,郝状状笑嘿嘿边走边问。

“灵州是北方重镇,封疆大吏一般都是武将。二十年来只有一次例外——现任刺史姓吴名言,字所谓,是贞观九年高中的进士。当年同榜的其他进士大多到长安繁华、江南富庶之地任职,他却自请到偏远灵州,做一个小小的县令。听说琼林宴上,他留了四句话——功名无所谓,富贵无所谓,个人得失无所谓,世人谤我、毁我无所谓。”

“好气概!”郝状状击掌。

“好气概而会说话的官员多,好品行而为百姓做实事的少。我对此人不甚了解,不过,灵州—定有人非常了解。”

“谁?”

“状状,给你买一根糖葫芦吧。”微生易初眉目含笑。

阳光淋漓尽致地好,郝状状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听卖糖葫芦的老伯乐呵呵地与微生易初攀谈。

“你们问刺史吴大人?他对咱百姓好,那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的好父母官啊!不说刺史府常年给街边的乞丐施粥,就说去年吧,吴大人兴修水利,在青铜峡那边建起堤坝,防洪防涝、灌溉农田,他还亲自下到水里和工匠们一起劳作,小腿上都被泡烂了。修堤这活儿危险,有几个不幸被淹死的工匠,吴大人也都从自己的俸禄里拿出银子,厚葬了他们,给了家属好大一笔抚恤金。不过——”

“不过什么?”

“你们可听说过刺史夫人蒋宝珠?”老头儿压低声音,“眼前满大街的年轻人都喜欢丑女楚雁,这狐媚的妖术,这还真不是头一遭!”

这下,连郝状状的注意力也全被吸引了。

“蒋宝珠和楚雁的出身差不多,也是木匠的女儿,就住我隔壁的草屋里,也算是我看着长大的。小时候虽说不漂亮,但也还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长大了却女大十八变,像发酵的馒头一样胖了起来,恐怕全灵州也找不出第二个那么胖的姑娘了。这姑娘脾气又暴躁,稍有不如意就对人破口大骂,这方圆百里可没人敢娶。真是搞不懂,大人为什么要娶蒋宝珠那样丑陋的肥女为妻,你说不是中邪才怪?”

微生易初与郝状状对视一眼。

正午天热,街上行人不多。

两人穿过几条大街,就到了刺史府外。朱漆大门,庄严肃穆,来开门的人和颜悦色。

一个仆人进去通传,很快出来,恭敬为两人引路:“我们大人有请!”

微生易初和郝状状被领到大堂,只见屋内布置一径简洁,不见奢华。一个年轻人正在对另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说:“把这两个香炉拿走。”他穿着一件青色长袍,襟袖服帖,腰身如同寸寸收紧的夜色,却丝毫没有一般文官的书生气,整个人笔直而坚定。

他——就是吴所谓?

那管家擦着汗躬下腰连连说:“大人恕罪……前日巧翠擦拭桌椅时,不小心打破了一个,她不敢惊扰老爷和夫人,又买不到一模一样的,只好买了个相似的……”

“知道了。”吴所谓似乎并未生气,只说,“你下去吧。”

管家经过郝状状身边时,郝状状好奇地瞅了一眼对方手中的香炉——两只几乎是一样的,只是右手那一只的炉盖花纹颜色稍深,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而这时,吴所谓也回过头来。

呀!郝状状不禁在心里赞叹一声!对方长了一张很男人的轮廓,眼睛如同浸透了高山严寒的风雪,不会笑,但值得信赖和依靠。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左边眼下有一道细长惊心的疤痕。

“微生公子。”吴所谓拱手。

“吴大人。”微生易初还礼。

“灵州虽然地处偏远,但我也听说过一些江湖事。”吴所谓的声线天然偏冷,沉敛如酒,“人人都说——微生易初的武功,很多人见过,但没有人可以战胜;微生易初的为人,很多人赞赏,但没有人可以模仿。”

微生易初扬眉:“吴大人的风采,也是闻名不如见面。”

趁两个男人寒暄的机会,仆人小声问郝状状:“姑娘,你在看我们大人脸上的疤?”

“没……没有。”郝状状自知失礼,连忙不好意思地连连摇头。

仆人压低声音说:“我们大人这道疤痕,是被恶徒用匕首刺的。当时只要再深那么一点儿,只怕就没命了!”

“啊?”郝状状瞪大眼,“怎么回事?”

“姑娘你是刚来灵州,恐怕不知道吧!我们这儿以前匪贼横行,特别是北方蛮夷经常来骚扰百姓,光天化日之下也敢抢劫财物、掳掠妇女。那些劫匪都是光着脚板不要命的,曾经也有刺史想要整治,但三更半夜,在重兵把守之下,有人像鬼魅一样潜进官邸将那刺史剃光了头,还在刺史床头插了三把血淋淋的匕首,谁也不知道刺客是怎么出现的。那位刺史吓得屁滚尿流,再也不提抓贼之事了。此后几任刺史都只知道明哲保身,得过且过,百姓苦不堪言。直到吴大人上任之后,才气象一新,对盗贼毫不手软,一个月逮捕了二十几个匪徒。”

“那些匪徒怀恨在心,趁着人迹罕至的清晨拦了大人的轿子,刀剑直接招呼过来!大人的脸被一把匕首掷中,当时就血流满面,晕倒在地。伤口深入骨,此后半年脸上都拆不了纱布,但大人真够硬气,缠着血纱布去刑场,给那些罪大恶极的匪徒行刑,百姓无不感动,拍手称快!”

原以为对方只是个俊挺有气质的官员,但郝状状听完这番话,再回想到百姓的称赞,不由得肃然起敬。

那边,吴大人和微生易初已经对面坐下。

“我这次来灵州,是为一件案子。”

微生易初开门见山,气度磊落,吴所谓也不绕弯子:“是灵州镖车被劫的案子?”

“正是。”

“云风镖局三十二个高手全部离奇失踪,至今消息全无。”吴所谓放下茶盏,有条不紊地说,“镖车上还有许多值钱的物品原封未动。那些东西都在我府衙内扣押着,有镂空雕花金盘八件、牡丹金壶两对,以及女子用的绸缎首饰许多,都用大红绸缎装饰,像是娶妻的聘礼。价值约四千一百八十六两银子。”

他说得很详细,大致情况和苇流光的估计相差无几。

劫镖却不求钱财,那么一定有比钱财更重要的东西。微生易初问:“镖车上可少了什么东西?”

“从清单上看,只少了一面镜子。”吴所谓眼里露出点奇怪的神色。

“镜子?”郝状状竖起耳朵。

这时,门外突然传来浊重的脚步声。

扭进来的是个妇人,生得矮小肥胖,脸蛋与打扮都土气,身板将大门口的阳光全堵住了。她一进来,屋子里顿时弥漫起一股酸臭气,正值五月酷暑,随着她衣袖摆动,刺鼻味道从她腋下不断散发出来,让郝状状连打了几个喷嚏。

“宝珠,你来了。”吴所谓丝毫不介意她身上的恶臭,随即向几人介绍,“这是内人。”

原来,这就是刺史夫人蒋宝珠。

蒋宝珠尖酸道:“哟,这是哪儿的贵客?”她几乎矮了郝状状一个头,要仰着脖子才能看到郝状状的脸。似乎是不满意这种视角,她满脸横肉抖动,眼神满是敌意。

这时,门外又传来动静,一个仆人探了探脑袋。

只听蒋宝珠一声呼喝:“鬼鬼祟祟干什么?滚进来。”

“夫……夫人……”仆人吓得双腿哆嗦,“唱曲的班子已经来了。”

刺史夫人爱听曲儿,年少英俊的伶人们也愿意为她唱,因为她的打赏向来都大方。只是有些喜怒无常,有次她发怒用一个瓷茶盏朝一个伶人扔去,瓷片划到脸,差点让对方毁了容。

“说我随后就到。”蒋宝珠不耐烦地抬抬手,对吴大人笑道,“我去听曲儿了,那唱《诗经·卫风·木瓜》的倒真是个俊美的小相公,一把嗓子听得我浑身舒坦。这天热,夫君也别和那些乱七八糟的人聊太久,找个好地儿消暑才是。”

说完,她扭着水桶般的腰肢径自走了出去。

郝状状摸摸下巴——刚才蒋宝珠说了个什么木瓜,虽然她不知道是啥玩意儿,但“俊美的小相公”还是听得懂的……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蒋宝珠这话就是专门说给吴大人听的!

再看吴大人,神色清冷如常,足可见涵养功夫。

见微生易初正与吴大人说话,说的都是些风土人情,与案子毫无关系。郝状状渐渐觉得无聊,找了个理由溜了出去。

府邸曲径通幽、林木掩映,傍晚倒不觉得太热,郝状状转悠到—处偏僻处,突然听到树丛里有人说话。一个声音是蒋宝珠的,另—个声音压得极低。

“还要多久?”

“几日便可。”

“你倒快些!今日有人来查案……”蒋宝珠说到这里,却突然停住。郝状状心头一惊,知道自己已经被发现,只得硬着头皮冲上前拨开树丛:“什么人?”

看到眼前情形,郝状状刹那间呆住。

好美的少年!

眉目如画,国色天香不过如此。只在顷刻间,那少年已经闪电般蹿到树后,消失在墙头。粗糙的衣料裹在他身上怎么看怎么不相称,就像一捆烂糟糟的稻草包着一颗夜明珠;又像荒山里嵌着一枚水波荡漾的月亮,美得让人有种不安的错觉。

郝状状回过神来,只觉得刚才情形像做梦一般——明明是两个人在说话,蒋宝珠又去了哪里?

就在这时,她耳边传来唱曲的声音,果然是一把少年的好嗓子: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

郝状状顺着声音往前走,只见一处亭台,临着清凉碧波,一襟晚照。十几个伶人或演奏,或吹弹,蒋宝珠正坐着闭目听曲,几个侍女替她摇着扇子。

刚才她听错了,还是——大白天遇到妖怪了?

郝状状仔细看去,突然眼前一亮。蒋宝珠额头上有汗珠!如果是一直在湖边乘凉,还有蒲扇伺候,自然清凉无汗。

三、酒窖迷影

清风在树丛间跳跃,弹奏着夕阳。

郝状状心头怦怦直跳,绕回刚才的地方,突然发现树丛里有一幅卷轴,看来是刚才对话的两人慌忙中落下的。

她立刻将卷轴捡起来,展开——

那是一幅地图,细致曲折有如迷宫。郝状状正待细看,颈后突然一凉。对方出掌干脆利落,郝状状来不及回头,人已经倒在了地上!

偷袭者轻功过人,捡起地图,几个腾跃消失在淡金色的薄暮中。

“状状!状状!”

郝状状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舒服的大床上。床边的微生易初眼底掠过一丝惊喜:“你终于醒了!”

郝状状揉着眼睛坐起来:“怎么回事啊……”环顾四周才发现苇流光、吴所谓也在屋子里,后者脸色苍白,额头上缠着纱布,似乎被人打伤了。

“吴大人?”

吴所谓淡淡道:“昨天夜里府中闹贼,连累姑娘了。”

“这……这到底怎么回事?”郝状状听得一头雾水。

“我们在后园湖边找到你。”微生易初说,“你被人打昏了。”

昨夜,刺史府里遭了盗贼。最先听到动静的是婢女巧翠,她看到几个五大三粗的窃贼正翻墙而走,立刻大声疾呼,吴大人闻讯赶来,被盗贼打伤,等家丁们赶到时,人已经逃走了。后来清点东西,金银财宝一样未少,就是窖藏的几十坛好酒被洗劫一空。

“众人随后检查府里各处,都没有异样,只有酒窖木门大开,里面的东西不翼而飞。”

说起来这酒窖还是前任刺史留下的,边塞将领大都爱喝烈酒,窖藏的也是数十年的珍酿,可惜吴大人是儒雅文生,不好这一口,酒窖就闲置了起来,许久没有人进出了。

“世上竟有不偷金银,专门偷美酒的贼?”郝状状瞪了苇流光一眼,“难道——是你?”

苇流光风流多情,他身边什么都可以没有,除了女人和酒。

“如果是我,一定顺便偷几个妙龄少女。”苇流光摇着扇子啧啧感叹,“可惜这些天给我暖脚的只有易初这家伙,虽然他睡姿不好,早上醒来时经常被他的胳膊压着我的胸,但床上少了个人,总是不大习惯……我左等右等不见他不回来,就过来看看。”

他的油嘴滑舌太过刻意,反倒有点欲盖弥彰的意思。但他笑嘻嘻的模样实在无辜,而且问话也切中要害:“问题是,几十坛酒,能够悄无声息地从府中偷走吗?酒这东西不比其他,酒坛滑不溜手,又有浓郁香味。就算是绝世高手,想随身带着几十坛酒翻墙,也不可能吧!”

“袭击你的人,你看到模样了吗?”吴所谓问郝状状。

“他从后面袭击的,我什么也没看到。”郝状状苦恼地揉着脑袋,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她忘记了?

“你耳朵怎么了?”这时,郝状状一眼瞧见微生易初的耳根发红,不由得关切问道。只听苇流光笑眯眯将扇子伸过来:“你没看到,我可是亲眼看到了!有人迷迷糊糊对易初上下其手,要亲要抱的,现在要吃干抹净,甩手不承认啊……”

“你……你胡说什么?”郝状状差点没跳起来,满脸涨红,“你给我说清楚!”

微生易初看了苇流光一眼,沉声道:“阿苇!”苇流光识趣地闭上了嘴,却掩不住眼里坏坏的笑意。

郝状状满心疑惑,又满脸通红不知道怎么开口——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时,微生易初指了指桌脚:“吴大人,你有东西掉了。”

桌脚有一个古铜铃铛,上面画着乌鸦图案。吴所谓将东西捡起来。

“是哪个侍女掉下的吧。”吴所谓说得轻描淡写,可郝状状一眼就看出_这铃铛根本不是女子用的小银铃。

微生易初也不追问,见郝状状并无大碍,就携了两人告辞出来。

“吴所谓似乎在隐瞒什么事情!”郝状状的直觉一向很准。

树上蝉鸣声似海浪,一个侍女正匆匆走过,微生易初与苇流光对视一眼,后者立刻上前去叫住她,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郝状状忍不住翻了个白眼——但她不得不承认,苇流光对女人的确有一套。因为,不一会儿,那侍女已经完全对苇流光敞开心扉,连连点头,“……是的,是的。听说昨夜根本不是酒窖失窃,而是夫人在家里藏了野男人,被老爷发现了。”

苇流光眼睛一眯。

“我们家老爷那是再好没有的人,对待下人和气,逢年过节还把我们叫到一起吃饭,不论尊卑。”侍女小声说,“可夫人就不一样了,谁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生气,一旦暴跳如雷,就把我们不当人看。”

“就说三个月前吧,老爷的好友携着幼子前来做客,也是无心之言,见我家大人喜欢小孩,就说了一句‘吴兄也该当爹了’,我家夫人当场就拉下脸来,等客人走了之后,对老爷大发脾气,歇斯底里地哭闹。那日正好巧翠送茶,见到这情形,吓得将茶盏打翻了,夫人立刻命人将巧翠捆起来,打了二十板子。若非老爷及时制止,只怕巧翠的命就没了。”

“夫人嫁过来五年,一无所出,旁人早就议论纷纷。可老爷一心一意对夫人,根本没有纳妾的意思。倒是夫人最近神秘兮兮的,老是往酒窖跑。每次去之前还让厨房准备好饭菜——这些夫人都不准告诉老爷。只怕那酒窖里藏着人呢。”

这时,只听不远处有人喊:“香儿——”

“有人叫我,我得赶紧去了!”侍女有些着急,微红着脸说,“公子再见。”

太阳热辣,树叶纹丝不动。

“果然不出你所料,那些酒早就没有了,酒窖里藏着人。”郝状状只觉得不可思议,“刺史夫人真的敢在家中藏男人?而吴刺史又为什么要替她隐瞒呢?”

“有句话,叫家丑不可外扬。”

“可是一我总觉得还有哪里不对。”郝状状嘟哝着。

几人正说这话,已经走到了湖边,只见蒋宝珠正从小径走过来,看到是他们,鼻孔朝天冷哼一声,扭着腰走开了。

看到她的背影,郝状状突然想起那日在后园中的怪事,醒来后头脑糊里糊涂的,竟然将这一茬给忘了!

“差点忘了——昨天我在这里,见到了蒋宝珠!”郝状状着急地拉住微生易初的衣袖,“她和另一个人在说什么‘还要多久?你快点,今天有人来查案’的,在密谋什么,可是我拨开树丛,没有看到蒋宝珠,只看到个美少年!”

微生易初停住脚步。

郝状状连忙描述了当时的情形,树丛里的地图,还有那个美少年的相貌。只见微生易初神色骤然一变。

树丛沙沙作响,碧绿海洋里涌起一层层金色的海啸,如陈旧时光重现,久远故人来访。

郝状状没注意到微生易初的失神,因为她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奇怪了。你们确定是在湖边发现的我?可是,我明明是在树丛里被袭击的……喏,就是这里。”

她指着树丛。

空空的酒窖,消失的美少年,奇怪的地图,刺史府中藏着的男人……这些线索,究竟会拼接出怎样的真相?

四、阡陌纵横

苇流光看着微生易初的脸色,突然问了句全不相干的话:“刚才的铃铛,有什么玄机吗?我看你似乎胸有成竹。”

“铃铛上绘有乌鸦图案,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萨满教徒身上佩戴的。”微生易初回答。

有一种流行于北方的宗教萨满教,崇尚万物有灵,认为草木、器物都有生命。教众们崇拜乌鸦,认定这种黑色的鸟儿是神鸟。

“有一个传说,在萨满教众中流传很广。”微生易初边走边说,“隋朝大业年间,有位萨满法师用毕生心血打造一面灵气逼人的铜镜,用于死后装载自己的魂魄,嘱咐后人将镜子与自己陪葬。可后来其墓被盗,镜子也就不知所终——据说,那面镜子可以偷心。”

“偷心?!”郝状状听得差点跳起来。

“传说被这面镜子照过的人,会神智迷失,行事匪夷所思。”微生易初皱眉,“我也只是道听途说,不曾亲眼见过。”

“如此说来,”苇流光“啪”地将手中折扇一合,眼露精光,“郝大王昨天就是照了‘偷心镜’?如果偷心镜真在刺史府出现过,那么盗贼什么的,也许根本就是吴所谓自导自演的一出苦肉计!”

“喂……”郝状状打断他们,脸庞细细的绒毛被阳光踱上了金色,像一只鼓鼓的可爱的水蜜桃,“你们是说昨晚,我被‘偷心’了?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

“这正是诡异可怕之处。一面镜子,竟能让人心性大变——”微生易初说到这里,突然打住了。

因为他的耳根又变得粉红,凤眸微微躲闪,像锋利的白银枪尖上沾了一滴清澈朝露。

郝状状一时怔住。这家伙现在的样子简直……简直萌到爆!微生易初号令武林,杀伐决断从无犹豫;行走江湖,潇洒自在从无拘束,怎么会有这种表情?

“喂,到……到底发生了什么?”郝状状听到自己结结巴巴问,她的脸也红了。

“你问我不就行了?”苇流光献宝似的凑过去。

“阿苇!”微生易初再次喝止住他,转过身去。他几乎是狼狈地转身大步朝门外走去——

昨晚……他在湖边发现郝状状,只见她眼底潋滟着平时绝不可能有的风情,大眼睛不再清澈见底,而是带着诱人的雾气,双唇比平时要红许多。

那明明是郝状状,又不是郝状状。

少女对着他妩媚微笑,朝他耳边吹气,洁白如玉的脚掌在月光里轻轻摆动。月光如练,她轻轻用手指抵住他的嘴唇,清香的唇突然覆了过来,自己全身一震,竟然没能躲开,被她偷吻了个结结实实。

花间虫鸣,唇如点水,这简直是个慌乱的绮梦。

“喂喂,你走慢点,等等我们啊!害羞也不带这样的……”苇流光在后面叫嚷,小跑跟了上去。

郝状状被落在后面,羞得不敢跟上,她低着头走了几步,突然感觉脚下的泥土松软不寻常。

不远处就是她昨天遇袭的地方……周围好像有点不对劲。

她一时间忘记了盛夏的暑热,再往前走,只感到丝丝凉意。只见有个地方散着碎石,没有长草。她俯身敲了敲石子,里面发出空空的声音。

暗道?!

如果这里有暗道,就可以解释为何她明明听到蒋宝珠的声音,拨开树丛却不见她的人影了!也可以解释为何袭击她的凶手要把她从树丛搬到湖边——因为对方不想暗道被人发现!郝状状试探地踢了踢那些碎石子,突然身下一沉,整个人朝下掉去……

“救——”她只来得及喊出一个字,就被疾速的下坠吞没了。

四周一片黑暗,什么也看不见。

郝状状揉着被摔疼的屁股,爬了起来。这时,耳边传来轻柔的脚步声。

黑暗里的脚步格外可怕,像锤子一样敲打在她心头。她只觉得嗓子发干,想呼救:“微——”

微弱的光线突然亮了起来,不远处亮起一个火把,她这才发现,自己身边还有几团黑乎乎的东西——是几个被五花大绑的男人!

“你们——”郝状状愕然……一个大胆的猜测在她脑子里闪过,难道,这就是神秘失踪的云风镖局的镖师?

男人们露出错愕惊恐的表情,嘴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他们嘴里还封着布条。

郝状状正要冲上前揭开他们嘴上的布,只听一个不算难听的声音从暗处传来:“呀,有客人呢。”

郝状状立刻循声望去——只见少女身姿袅娜,不似凡尘中人。可待她从阴影中走出来,郝状状立刻风中凌乱了……

是楚雁姑娘,和市集流传的画像中的打扮一模一样!

诡异的是,这些被捆绑着的男人像看到天仙一般,露出如痴如醉的表情,有一个还不争气地流了鼻血。

男人们上下欣赏着楚雁姑娘,眼神如同鉴赏上古的玉器,充满惊艳激赏。

大热天的,郝状状只觉得脊背发冷,她听到自己哆哆嗦嗦地问了一句:“你……是人是鬼?”

楚雁也不回答,只是轻轻一笑。

她这一笑,郝状状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好在四周光线昏暗,看不清晰脸孔,不然非呕吐不可。

“请随我来。”楚雁姑娘示意郝状状跟她走,她身材苗条修长,行走时脚步极轻,如同飘在地面一般。

郝状状竟然不由自主听了她的,临走时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那些男人都眼巴巴地望着楚雁的背影,只差没流下涎水了。

这古怪的暗道空气黑暗粘稠,闷热得很,昏暗的光线就像是墨汁里加的一点油,让人全身腻得慌。郝状状脚下踩到了什么东西,哐当作响,像是刀剑——暗道里为何有这么多兵器?这时,只听楚雁姑娘笑问,“微生易初少年英雄,名扬天下,你可喜欢他?”

她背影袅娜,笑声清如泉水,带着天真微凉的妖气。

郝状状先是一怔,接着连连摆手:“别开玩笑了!”说到这里,她突然警惕,“你调查过我?”

“你先回答我的问题。”楚雁眨眨眼。

“我和微生易初是好兄弟,好朋友!”郝状状的话理直气壮,脸颊却浮起红云。

楚雁不置可否,只是轻笑,黑暗中仿佛能感觉到她吐气如妖,又像是荷叶上悄然滑入黑暗池塘的水滴。

她要将自己带去什么地方?

郝状状紧张地往前走,也不知过了多久,腿都走得酸软了,终于见到一点光明,像一滴白色的墨,渐渐渲染了整张黑色宣纸。

——前方,是光!

久在黑暗,郝状状几乎适应不了那样的强光,下意识地遮住眼睛。

“去吧。”楚雁话音刚落,郝状状只感觉一阵掌风托着自己,整个人被朝洞口推去!她感觉先是身体悬空,随即重重摔在草地上,这次……又是屁股落地。

出来了?

郝状状看看自己的手、脚,完好无损。楚雁就这么放了她出来?

清晨的鸟鸣在耳边啁啾,四周古木参天,笼罩着一层雾气。

这里不是刺史府!

到底是哪里?难道是暗道的另一个出口?绕了一整夜的弯,地下纵横交错,有如迷宫一般。又是谁建造了这样宏伟复杂的地下暗道?

许多疑团在郝状状脑子里打转,她打起精神朝树林外走,隐隐看到一条宽阔的官道。

这时,只听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嘶——”骏马昂首停住,大道上是熟悉的身影,只见微生易初纵身跃下马,冲了过来,他的鬓角眉梢都是露水,脸上掩饰不住疲惫焦急,显然是找寻了她一整夜。

郝状状心中温暖,正要开口,微生易初一把将她抱住!这个强硬的拥抱,带着强烈的男人气息,郝状状刹那一窒,几乎不能呼吸。

微生易初少年英雄,名扬天下,你可喜欢他?

楚雁的话却不合时宜地在耳边回响,郝状状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如同煮熟的鸡蛋,连颈子都发红了。好在微生易初及时放开了她,沉声命令:“从现在起,你这个乌龙大王,最好不要离开我的视线。”

“我怎么是乌龙大王了?”郝状状不服气地说,声音却低了下去——她不是乌龙大王,只是不小心被暗算了两次而已……

而且第二次,好像是她自己踩到陷阱的,对方根本没有留她这个不速之客的意思。

“那个,那个,我掉到一条奇怪的暗道里……见到了楚雁!”郝状状着急地说,“失踪的镖师可能就在里面!”

“我知道了。”

这时,苇流光也赶过来了,双臂环胸,好整以暇地看着他们。

“这里到底是哪里?”

“是灵州城郊,”微生易初凤眸微微挑起,“镖车被劫的官道附近。”

官道、刺史府……由暗道连接相通?

郝状状倒吸一口凉气,突然明白过来!这样,许多奇怪的问题都可以得到解释!

“侍女说蒋宝珠老是神秘地往酒窖跑,还让厨房准备好饭菜——就是去给那些镖师送饭的?而府中酒窖里的美酒,早就被运走了,昨晚丢失的根本不是美酒,是大活人?镖师们被通过暗道绑架在刺史府中,所以,这么多天没有任何官差能找得到!”

郝状状脑子动得极快,打了个响指:“原来所有的事情,都是吴所谓夫妇做的!”

说完她自己又觉得不对,“可是,还是不对劲。云风镖局都是高手,吴所谓和蒋宝珠都不会武功,怎么能掳走那么多人?他们必须有个武功高强的帮手!”

阳光雪亮,微生易初眉峰一动。

“我之所以能赶来这里找到你,是有人用飞鸽传书通知了我,”微生易初朝郝状状伸出手,“既然对方有意提供线索——状状,阿苇,我们再到暗道里走一趟!”

苇流光睫下沉着冷月如霜,闻言立刻抬眸,方才所有的表情都消失不见,只见他灿烂一笑:“好!”随即,他吊儿郎当地把手搭在微生易初的手臂上,拍了几下。

清风吹过,一根几乎看不见的细丝缠住微生易初的手臂,轻轻晃荡。

另外两人都没有看见那轻摇的丝线,郝状状抓住微生易初修长有力的大手,跳下暗道。

谁也没有想到,他们这次在暗道里……摸索了整整三天三夜。

好在里面每隔一段路,就能找到食物和水,三人不知走了多久,终于,隐约听到峡谷水声惊涛拍岸。

五、青铜峡谷

贺兰山阙,塞北屏障,山势如骏马昂扬。

山脚有一道奇异的峡谷,天光云影倒映在清澈水面,宛如一面青铜镜子,就是赫赫有名的“青铜峡”。

上千萨满教徒身着鲜艳服装,举着火把,此刻正在峡谷边进行祭神的仪式。被众人围着的萨满法师高举一面巨大的鼓,拍出雄浑的鼓声,簇拥着的众人纷纷高声欢呼。峡谷水声潺潺,戴着面具的教徒们手擎火把跳来跳去,那面大鼓也被举着左右摆动,阳光落在上面,仿佛要燃烧起来。

吴所谓身着便衣,悄然立于角落,目光也凝成一道峡谷般锐利。蒋宝珠紧紧跟在他身边:“夫君,你看那。”

就在吴所谓皱眉看向她手指的方向时,背后突然被人撞了一下。他双膝一软,竟然半跪在蒋宝珠面前!

“夫君?”蒋宝珠惴惴不安地回过头,轻柔叫了一声,眼神像是淤泥堵塞的河道中栽进了几条血淋淋挣扎蹦跳的鲜鱼:“夫君,你对我笑了……我,我好开心!”

吴所谓一脸惊愕冷冽,脸上并无分毫笑意。

刚才貌似不经意撞了吴所谓一下的萨满教徒,悄悄混进人群中,消失不见。

人声鼎沸,角落里的蒋宝珠神色茫然喜悦,如在梦中,颤抖着将肥胖的手臂伸了过去:“这么多年了,我恨过你,怨过你,但我总还是你的妻子……”她脸上肥肉抖动,鼻涕泪水恣流,比平时更加难看,却又在难看中显出一种女人幸福时才有的光彩来。

哪怕这幸福是虚假的,在拙劣的画纸上涂抹出的。她也拼命想要抓住这一分一秒,让自己沉溺得更深、更真。

“夫君,我知道你在衙门里的事情多,所以才冷落了我,我不怪你……”蒋宝珠絮絮地说着,有些自卑又有些骄傲地笑着,“这么多年你没有其他女人,我很感激。”

郝状状三人跃出诡异的暗道,正好看到眼前的一幕!

“夫君,我们去赏花吧。”

“夫君,我们带着孩子一起去江南,我还从来没有去过江南。”

“夫君……”

蒋宝珠的声音低醇如鬼魅,手上的火把从指尖烧到了腕部,指甲已是一片焦黑,她也浑然不觉。

“蒋宝珠!”郝状状冲上前愕然拨开她,“火烧到手了,你不疼啊!”

蒋宝珠回头一笑,竟然是前所未有的温柔:“夫君对我好,我心里暖,不疼。”她的手上已经是红肿焦黑一片,隐隐渗出鲜红血珠。就算此刻烈焰焚身,只怕她也无惧无畏。

郝状状脊背发寒,一把拉开她:“吴所谓被点了穴道,你没发现吗?”

“什么?”蒋宝珠茫然抬头。

“他的穴道被点了,动不了。”郝状状大声说出这事实,蒋宝珠艰难地扭过头去,正对上吴所谓一双深秋冷水般的眼瞳,那里甚至连愤怒也没有,只有熟悉的疏远和淡漠。他一向是涵养极好的男子,就算遇到难以接受的事,也不会失态发怒,最多不过沉默,拂袖而去。

“不——”蒋宝珠的脸孔突然扭曲得可怕,仿佛遭遇了可怕的创伤,又仿佛从一场美梦中惊醒,“不……不要走!”

她突然死死掐住吴所谓的脖子——不要走,夫君,就算你仍然用沉默对待我,至少不要像以往无数次那样无情地拂袖而去,留下我一个人在黑暗的绝望中,品尝血泪的滋味。

“住手!”郝状状拼命想要拉开她,没想到蒋宝珠的力气竟然如此之大,那双手如铁钳一般,用尽了她全部的灵魂和力气来挽留,想要留住一个男人的身体和心灵——不要走,不要走……

一切的发生都只在转瞬间。

吴所谓的脸色由苍白转为青灰,呼吸由急促转为微弱,头颅无力地后仰——就在这时,一道冷水猛然泼在蒋宝珠的头上!

水花四溅,蒋宝珠浑身一颤,手中骤然停住。

她茫然而愕然看着眼前的情形,仿佛熟睡的人突然惊醒,不知所措。而她手中一松,吴所谓已经倒在地上。

“夫君!”蒋宝珠撕心裂肺大叫一声,扑了过去,摇晃着吴所谓,“夫君,你怎么了?”

以掌力激发峡谷中的水溅到蒋宝珠头上的人,是微生易初,他上前探了探吴所谓的脉搏,又在对方几处大穴推拿了几下。

蒋宝珠激动之后又一脸惶然,拼命往后缩着身子。郝状状则好奇地瞪着她——这个女人举止古怪反常,莫非她也被“偷心”了?

“那人……那人呢?”蒋宝珠急切四顾,“怎么还不来?她说过要帮我的!”

微生易初骤然抬眸,朝人群中望去,狂欢的祭神仪式正在进行,没有人注意到这边。

“谁答应帮你?”郝状状眼前一亮。

“是——”蒋宝珠话一出口,立刻警惕地闭嘴瞪着她,“为什么要告诉你?”

“夫人,”郝状状循循善诱,“嘿嘿,那个人一定答应帮你偷自己相公的心吧。他多半是骗你的,不然,为什么你刚才痴痴呆呆地烧到了自己的手呢……”

“你胡说什么!”蒋宝珠突然暴怒地推开她,“你不会懂的——”

这时,微生易初突然开口了:“我听说,你与吴大人成亲已有六年,却始终一无所出。”

郝状状心中一惊,微生易初向来不会让人难堪,为何问出这样的话来?顷刻之后,沉默突然被一阵冷笑声打破。

“呵呵……”

蒋宝珠的笑充满讽刺、无奈和悲痛,“多年来一无所出?”她脸上肥肉似冰冻,竟也生出一种绝望的凛然来,“这就要问问吴大人为什么了。”

郝状状与微生易初对视一眼,都是诧异。

难道……是因为吴所谓练了什么奇怪的武功,没能力亲近女人了?郝状状连蒙带猜——吴所谓既无小妾,又不好女色,只有这个理由最靠谱。

蒋宝珠脸上突然露出诡异的笑:“这么多年来,他根本……根本没有碰过我一下呢!”

六、蚀骨旧梦

来自峡谷的风撕扯着蒋宝珠的脸,让她仿佛瞬间老了十岁。

“吴所谓是一个以完美为己任的人。连厅中小小香炉,他也不能忍受左右略有差异,影响美感。他身边的所有事物都工整和谐、井然有序,只有你是唯一的例外。这其中一定有原因。”微生易初俯下身,看着她,“你十五岁时生了一场大病,差点要了你的命。而你得上‘嗜食症’,也与那场病有关吧。”

蒋宝珠浑身都在颤抖,肥手紧紧抓住衣襟。

是的,那一场病之后,她便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除了不停地吃食物,她不知道还能做点其他的什么。渐渐的,她变得肥胖,原本纤细的腰肢消失了,平凡却也素净的脸庞被横肉占据,她窥见镜子里的自己,觉得恐惧,只能吃更多食物来减轻这种恐惧。

“吴所谓晋升刺史,是在贞观十三年。”微生易初突然说了句全不相干的话,“距离你们成亲,不到一年。”

蒋宝珠抬头死死盯着他,脸上的肌肉剧烈地抖动着。

“我查访到你的邻居,得知你当年生病之前,遇到了一场意外。”微生易初眼底充满悲悯,“任何女人遇到这样的意外,都难以承受。”

蒋宝珠脸色惨白,踉跄坐倒在地——

那年,十五岁的她刚及笄,贫寒的家境没有更多的庆祝,但爹爹还是给她买了一面漂亮的铜镜,姑娘家大了,以后梳头时,就不用去村后的小河了,可以在家里梳妆了。清早,她欢喜地在镜子里凝望着自己朴素洁净的面容,用巧手梳了一个时下最流行的灵蛇髻。

爹爹出去采办木料,她一个人看店。中午时分,突然来了一群打扮奇怪又凶恶的人,叽里咕噜说了什么她也听不懂,但那伙人狞笑着把她关进店里,对她做的事情,她却是一辈子也忘不掉……

后来,她耳际轰鸣作响,朦胧中看到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拔刀杀了那些人,救了她。

不久爹爹也回来了,见到她的惨况,捶胸大哭。行凶的是蛮夷流寇,在灵州城作恶不止一天了,连官府也没有办法。那时,爹爹满脸老泪拼命拦住了要寻死的她:“女儿啊,你死了我怎么办?”蒋宝珠哭不出来,一滴眼泪也掉不出来。

从那之后,她就得了嗜食症,只有食物,更多的食物,拼命吃东西才能让她感到温暖。

她从一个娇小玲珑的姑娘,变成地瓜般肥胖的丑女。

她想死的念头也从未断绝过。

终于有一天,趁爹爹出门的时候,她一个人茫然走到河边,投身进冰凉的河水中。再醒来时,却不在阎王殿。而是在自己房中。她听到屋外爹爹的叹息,还有年轻男人的声音,她从来没听过那么好听的声音,清冷而有礼,似乎在询问什么事情。

后来爹爹告诉她,是灵州滨乡县令吴大人在河边救了她。吴大人对百姓一向是最好的,爱民如子,嫉恶如仇。此后他又来看望过她几次。那么英气冷漠的男人,那么熨帖从容的举止,大街小巷都在传扬他的为人,蒋宝珠几乎是必然的,爱上了这位救命恩人。

她死灰的心重新复活过来,就在蒋宝珠陷入无望而甜蜜的暗恋时,听到了让她难以置信的消息——吴所谓到她家来提亲了!

她的第一反应是不可能!

可,这是真的。

吴所谓亲口说出要娶她,他没有笑,但眼神坚定如花岗岩。那段时间恐怕是蒋宝珠人生最幸福的时光了吧,她的嗜食症得到缓解,人也瘦了一些,脸色渐渐红润起来,连久不见的笑容也重新回到了脸上。

可成亲之后,沉浸在幸福中的蒋宝珠却发现,自己进入了一座地狱。

吴所谓对她仍然清冷有礼,但也仅仅是有礼而已。成亲的当晚,她忐忑地等了他大半夜,他应酬完宾客,回房后却自顾地睡下。她只当他是喝多了酒,丝毫不敢怨怼,尽心尽力服侍他饮食起居。此后几日,她才渐渐发现了不对一吴所谓甚至没有对她有半点儿亲密的举止或言语,一切,与他们还未成亲时一样,甚至,比以前更加疏远。有时候他处理公务之后,就睡在书房里。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惶然不安。

直到她终于忍不住,不顾女儿家的羞怯抱住他,却被他轻轻推开。那时她哭得伤心欲绝,问他是不是嫌弃她脏、嫌弃她丑,吴所谓只说了一句:“你是我的夫人,这点不会改变。”

他的眼神已经给出了所有的答案,那是淡漠而嫌恶的眼神——隐藏在平静之中的疏远,和避之唯恐不及。

他已经告诉她了,他永远不会碰她。

“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娶我?”她痛哭失声,不止一次地问吴所谓,却从未得到答案。

坠入绝望深渊的蒋宝珠加倍地狂食,她的病症又加重了,有时吃到太饱吐出来,也仍然不能停止。

开始时,蒋宝珠只是恨自己,恨自己丑陋、肮脏,配不上他。

直到她知晓那个事实。

那日府上来了贵客,吴所谓一反常态让她也打扮打扮,出来作陪,那日他对她格外和颜悦色,甚至让她有种恍惚欣喜看到希望的错觉。她以为这么多年了,他是一块坚冰也终于开始融化,开始接纳她。于是她穿上了最漂亮的衣服,打开许久不用的胭脂,妆扮之后前去见贵客。

那客人确是熟识的,正是当日救她的慈祥老人。时至那日,蒋宝珠才知道,救她的人竟是开府仪同三司大将军李靖!

李将军为人刚正不阿,爱民如子,当年老将军微服至灵州体察民情,这些年来一直与吴所谓以师徒相称。

酒宴上吴所谓对蒋宝珠很好,好得几乎殷勤,李靖撸须称赞两人是贤伉俪。可待一切结束,李大将军告辞而去,吴所谓便收敛了所有的温柔,又恢复了那疏离淡漠。

蒋宝珠突然明白了什么。

吴所谓勤政爱民,可一直苦无背景,无法升迁。

在她的追问之下,吴所谓终于将一切都告诉了她,当初与他同年的进士,出身显赫的都留在帝都,或前往江南,他却只落得到灵州这么荒僻的地方。从那时起,他就知道——在官场上要改变命运,必须有靠山。当年,他见李靖对受辱的姑娘蒋宝珠的命运同情不已,便有了一个计划。

他留心着蒋宝珠,在河边“碰巧”相救,此后他再以看望为名,接近蒋宝珠。吴所谓年纪虽轻,却丝毫没有浮躁之气,完美冷静,步步为营,他让蒋宝珠的心慢慢捂热过来,待一切水到渠成,再提出提亲。

一切浑然天成。

旁人自然不知,但李靖对此大为感叹,私下盛赞吴所谓的品行。也正因为此举之德,吴所谓得到了李靖的亲近和赏识,在朝中终于傍上了一棵大树。

此后,吴所谓很快凭借出类拔萃的能力,步步高升。但他心中很清楚,之前的自己也一样努力,但没有时任从一品大将军李靖的举荐,出身贫寒、无根无基的自己绝不可能成为灵州刺史。

蒋宝珠怎么能不恨?一切只是一个局。她不过是一颗棋子,一颗已经没有价值的废子。

可悲的是,她在浓浓的恨意中,竟然仍然不能割舍那个人!

此后的几年她变得更胖,她开始找那些年轻的伶人来唱曲,故意在他面前对俊美的伶人轻薄,她要看一看,他能忍到什么程度。可是他无动于衷。

只有不在意,才能泰然处之。

蒋宝珠曾经也是一粒天然清纯的石子,却被命运磨砺得粗糙绝望,她暴躁易怒,她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样了。

直到她听说了“偷心镜”的传说。

无论如何,把这个男人的心拿过来吧,哪怕只有一次也好!

“所以你与楚雁合作,在无人问津的酒窖里藏了三十二个镖师,每日给他们送些水米,还为楚雁画了暗道地图,”微生易初说,“却不料那日,镖师们要逃。”

蒋宝珠茫然点头。

侍女巧翠听到逃走的镖师们翻墙的声音,以为是盗贼,所以大声呼救。此后,府中上下传出各种流言,甚至有一个香艳不堪入耳的版本——说她在府上藏了男人。哪怕连下人,也从来都是瞧不起她的。蒋宝珠死死咬紧下唇。

“朝廷的三路使节和几千人马已经到了灵州,箭在弦上,刻不容缓。”微生易初的凤眸倒映着湍急的峡谷,“所以吴所谓才急切要找到‘偷心镜’。”

“什……么?”蒋宝珠喃喃问,仿佛没有听明白他的意思。

“朝廷?”郝状状也心头一惊。

七、人心叵测

“哒,哒”,不远处传来阵阵马蹄声,一匹红马由远而近,马背上的将军用力勒住缰绳,竟是郝状状当日在刺史府后花中看到美少年!

只见对方摘下银色头盔——

竟是个少女!

一张雪白的脸蛋,让人刹那窒住呼吸。世间的美丽有很多种,但有一种美丽,瞬间如春雨倾城,裙裾飞扬间江山万里如画,阳光落在她的手背上,便化成灼灼小星动人心尖。

“易初哥哥!”她优雅跳下马来,声音清凉天真宛如邻家小妹。

郝状状怔在原地,心想:这么个可人儿,如果我是男人,必然要爱她至死,为她做什么也心甘情愿!

微生易初的神色先是一诧,随即露出笑容:“公主——果然是你!”

郝状状愣了,眼前的少女……就是十七公主李洛真?大唐最美丽的传奇,娉婷风姿惊艳沙场,仿佛上天把所有的恩赐都给了她,而她自己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

“郝大王,我们见过面了。”小公主上前,朝郝状状调皮眨眨眼,“在暗道里。”

“你,你,你……”郝状状连说了三个“你”,张口结舌说不出其他话来。

“我就是楚雁。那车被劫的聘礼,是薛延陀国来迎娶我的。我不愿远嫁和亲,所以前来灵州。”她的眸光柔和,顾盼生辉,仿佛刹那间就将人心的冰窖打出一个春水的洞来。

聘礼价值连城,可谁能想到——新娘更尊贵无匹?

这小小镖车,竟承载着两国邦交。

“你是楚雁?”郝状状觉得脑子不够用,“可我在暗道里看到的,明明是丑女……”

微生易初微笑:“你确定,你看清楚了吗?”

你确定,你看清了吗?

不。那时地道里光线昏暗,她根本没有看清楚……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糊涂了,你的意思是,楚雁真的是绝世美女?灵州城的年轻人没有发疯,他们的审美观也没有任何问题……”

“不错。”

“可是买杂货的老伯也说楚雁丑,说她会妖术啊!”

“那个老伯根本没有见过楚雁,他的话全是道听途说,可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奇妙,听来的东西,有时能在一个人的脑子里比事实更真、比真相更根深蒂固。”

只因为人宁可不相信事实,却相信心里先入为主的偏见啊。

“你听到人说‘楚雁是丑女’的传言,便有先入为主的印象;又见到了集市上楚雁丑陋的画像,更笃定这事实。这时只要再给你一点儿暗示,你的脑子就很容易认定楚雁是丑女。”

郝状状只是呆怔。

——她曾经以为整个世界都错了,到最后却发现,错的只是她自己。

“可是,你为什么要冒充楚雁?”郝状状面对美人不禁脸红,结结巴巴问。

“我没有冒充楚雁,”小公主眨眨眼睛,“我就是楚雁。”

“什么?”郝状状愣了。

“我的确就是楚雁,楚雁也的确在三年前死了——这是个离奇的故事,那年冬天,我平生第一次上战场,敌人是北方的薛延陀国,大唐军队无论人数还是战斗力都远超过敌军,可是这时意外发生了。”

“到现在我仍然不敢相信,冰冻三尺的漠北草原,会突然燃起一阵冲天烈火,三国时陆逊火烧连营让刘备败走白帝城,用的就是火攻。我们当初在连营时,也考虑过如果敌人用火攻,后果不堪设想。可那时是寸草不生的冬天,大漠荒野,哪有火引?于是我们将十里营帐连成一片,防守固若金汤。谁也想不到,薛延陀士兵们架起许多面大镜子,任草原暴烈的阳光照射——而镜子反光处,大火不知怎么回事就燃了起来,宛如天火一般!敌人正午奇袭,在干燥的冬日将我们数十里营房烧成人间炼狱。”

“‘向天借火’的妖术将许多大唐士兵吓得魂飞魄散,战场上血流遍地,到处都是尸首哀嚎,主将也在混战中被敌人杀害,我只能带领三千残军败逃。暴雪、饥饿、寒冷……离鬼门关只有一步之遥。或许正因为这样,反而激起了我向死而生的决心吧。绝境之中我突然想了起来,离开长安之前,我师父君将军曾经传授过我一种阵法,只要依傍河流,就可以在人数不足的时候使用。”

“正是这阵法救了我的命。那时十五岁的我什么也没有想,只是不想死在草原上,于是我将士兵们沿河布阵,诱敌深入。在与敌将的对决中,我杀死了对方,自己也伤重跌入滚滚激流中。”

“我醒来时,已经在灵州城了。救我的是一位姓楚的老伯,说我已经昏迷了大半个月。可我什么也不记得了。楚老伯说我是他的女儿,叫楚雁。而且他告诉我,已为我定下了一门亲事,对方是个富家公子。几日后我就见到了那位未婚夫,姓名已不大记得了,但他看到我时的神色,那种目瞪口呆色迷迷的样子我不喜欢,我也不记得自己喜欢过这个人。于是他想要亲近我时,我就用了一点恶作剧。”

郝状状不明所以,微生易初却忍俊不禁。小公主捉弄人的本事,若称天下第二,只怕没有人敢称第一。

“那个纨绔公子吓得心惊肉跳,灰头土脸退了亲。男人的自尊心有时也很有趣,他愤然四处说我黄豆痣、大板牙、朝天鼻、黑炭脸……说他宁可不要二十两银子的聘礼,也不敢娶楚雁这样的丑女。那时少女们都养在深闺,外人无从得见,也就无从求证。那位公子在灵州城里也算是个出名的人物吧,这件事竟然传为了一时笑谈,大街小巷都编了‘楚雁丑,男人吓走’的歌谣。口口相传,如今,‘楚雁’竟成了丑女的代名词呢。”

“当时,楚老伯自然很生气,抱怨说我嫁不出去了。没过多久,家里来了位客人,楚老伯把她请进了里屋,拴上了门——他们谈话的声音很小,但因为会武功的缘故,我仍然能清楚听到。对方是个青楼的老鸨,两人正在谈价钱,楚老伯说四十两,老鸨说三十五两,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了三十八两的协议——交易的货物,正是我。”

“这件事让我确定,楚老伯不是我爹。我暗中打听,原来楚老伯之前根本没有什么女儿。那之后,我的记忆开始慢慢恢复,一些往事的片段不时浮上脑海。后来我终于全部想起来了,自己如何在绝境中布阵,如何跌入湍急冰冻的河流……在楚老伯动手的那一天,他做了一桌好菜,还准备些酒,见我吃了菜,也喝了酒,他的神色终于放松下来,眼里露出了赚到意外之财的光彩——酒菜里下了分量十足的迷药。就在这时,我突然嘴流黑血倒在桌上,楚老伯吓得筷子也掉了,一探我的鼻息,没气了。随着‘尸体’被拨动,我身上掉出一包鹤顶红,让他顿时吓破了胆。”说到这里,小公主吐吐舌头。

“为了不引人注目,楚老伯匆匆把我的‘尸体’拖到无人的荒野。对外只说我被悔婚,羞愤服毒自尽了。”

“虽然楚老伯要卖我换银子,但他毕竟是我的救命恩人。回长安后我只对易初哥哥说了自己获救的事,请他派人去灵州买下楚老伯的旧屋子,给他足够下半生舒服的银子。可百姓们都说是因为老宅有死去的楚雁阴魂不散,闹鬼,才被楚老伯卖给别人的,多奇怪。”

“原来——”苇流光擂了微生易初一拳,“原来是为了这个原因,你才派我来灵州的啊!”

这才是真相……郝状状的脑子不够用了。

“也就是说——劫镖和盗走偷心镜的人,都是你?”

“劫镖的人不是我。”小公主苦恼地摊摊手,“至于偷心镜,更不在我手上。我赶到的时候,镖车已经被劫了,太湖镖局的三十二人都被藏在官道旁的山洞里,我所做的,只是借蒋宝珠提供的暗道,把他们转移到刺史府的酒窖中,审问偷心镜的下落,但一直一无所获。如今想来,最有可能的是,偷心镜已经被第一个劫镖者带走了。在我们之外。一定还有另一股力量!”

本来油腔滑调唠叨的苇流光摸摸鼻子,眼底有什么东西一闪,又仿佛只是阳光投在眼瞳里,荡起幽亮的涟漪。

“更可怕的,是那个暗道。”小公主脸色一沉,“若不是蒋宝珠告诉我这个秘密,我绝对想不到灵州地底还有这等玄机。里面存放了大量刀剑兵器,不知道挖暗道的人意欲何为?”

“你想要搞清楚暗道的事,所以让蒋宝珠为你画了暗道地图?那天我凑巧撞破了你们的对话,你慌忙离开时,把地图弄丢了,只能折返回去找地图。为了不让我发现暗道的秘密,你把我打昏,又转移到湖边?”

“正是。”小公主嫣然一笑,“冒犯了,郝大王。”

看来,郝状状推测的与真相相差无几。

“可是,如果你手里没有偷心镜……那晚,我又是被谁摆了一道而被‘偷心’的?”郝状状问出了她最大的疑问。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手握偷心镜的人,恐怕才是真正的黄雀。”小公主神色一黯,“若是找不到偷心镜,恐怕我就得嫁给薛延陀国了。”

“皇上难道是为了……偷心镜!才答应和亲的?”

小公主点头。

自古以来,天子最怕的就是人心叵测。英明睿智如李世民,身居高位,帝王之心,也无法免俗。当薛延陀国的夷男宣称他有天下神镜——偷心镜,李世民终于答应下嫁公主,以换取这面宝镜。偷心镜,不仅能得情人芳心,还能得天下人心!

“你可曾想过,吴所谓是何等人物,会任由别人把三十几个大活人藏在他的酒窖中大半个月,而一无所知?”微生易初突然说,“他之所以不动声色,只是为了引蛇出洞。”

“我知道。”

小公主朝峡谷方向上前两步,大风猎猎如手,揉得她长发顿时乱如泼墨,在天地之间勾勒出一幅唯美磅礴的丹青。

她点头温柔一笑,“我骗了蒋宝珠,但我是真心想帮她。而蒋宝珠也说曾经看见一个萨满教徒来过府上,吴大人心机深沉,恐怕还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东西——我也不仅要借用他的酒窖,还要借他的人头。”说这句话时,她眼神清澈毫无杀气,甚至还调皮地吐了吐舌头。

“公主好智谋。”地上突然传来击掌声,鼓掌的人是吴所谓,他不知何时醒过来了,嘴角微弯似刀锋。

“薛延陀国和亲的宝物丢了,皇上必然要彻查,到时,那几十个镖师曾经被藏于我府中的酒窖的事实,就会成为铁证——阻碍两国和亲,已经是死罪;更何况还有‘偷心镜’这件世间奇宝,盗取者也许能担上一个居心叵测的罪名。公主这一招釜底抽薪,实在高明,让吴所谓万劫不复。”

“吴大人好聪明。”小公主莞尔含笑。

吴所谓的眼神锋利如刀刃,毫不回避:“公主被人拒婚而伤心倒也不假,但不是在灵州,而是在长安——当年你出征之前,皇上给你订的亲事被人婉言谢绝了,在长安坊间传为笑谈。拒婚的人,就是微生公子吧。”

郝状状将一口口水喷了出来。

原本也听说过,微生世家世代清贵,又出过功勋卓著的开国名将,连皇上也曾想将一位公主许配下嫁。却没想到,这段朝野绯闻的主角,就是这两位……

可,这种酸溜溜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吴所谓意味深长地看了两人一眼:“我不明白的只是,我与公主无冤无仇,就算公主不愿嫁给薛延陀,利用我灵州刺史也罢,断然不必如此斩尽杀绝吧。”

“我只是,”小公主仍然笑得温柔,“不喜欢你。”

八、破釜沉舟

“我想做一个好官,这也有错吗?”吴所谓脸色沉峻,“只有获得更多的权力,才能一展我的抱负。前几任的灵州刺史是怎么对待百姓的?苛捐杂税、兵役徭役、冤假错案……而我,让这一切都不复存在!我每日三更就起床处理政务,为官七年没有告过一天病假,百姓无不交口称颂,我甚至牺牲了自己的幸福,娶了一个丑陋不堪的妻子,没有子嗣……为了做一个好官,我什么都可以付出。”

只昕“咚”地一声,吴所谓突然被后仰,鼻子里顿时涌出鲜血。挥拳的人是苇流光,眼底沉着杀机:“女子应该被尊重,被爱惜,而不应该被欺骗,被侮辱。你太自私了。”

“我一心为公,”吴所谓冷冷道,“我若自私,天下岂有无私之人?”

“你只顾自己的抱负,”苇流光突然将一口唾沫吐在他脸上,“不顾妻子的悲痛,你敢说自己不自私?”

吴所谓抹掉唇边血迹:“道不同,不相为谋!”他突然顺势朝地上一滚,只听轰然一声巨响,来自峡谷的水腥气扑面而来!

大地仿佛也在瞬间巍巍颤动。

“出什么事了?”郝状状有种不好的预感。

“快走!”只听微生易初厉声喝道。郝状状感到后背传来一阵温暖而有力的掌风,将她推上十几尺高的山头!

郝状状还没弄明白状况,愕然从山上往下俯视,只见石土飞溅,无数巨石滚滚而下,砸在峡谷堤坝上!青铜峡的堤坝摇摇欲坠。

“公主,就算你不设计,我也准备以死报国。”吴所谓的脸色冰冷,脚下纹丝不动,“迎亲的三路使节都是幌子,皇上真正要做的,是杀了薛延陀可汗!”

峡谷的风呼啸而过,洪水如同苏醒的猛兽般蠢蠢而动,吼叫着要冲破桎梏。

人们停止了狂欢,乱成一团,四散逃命。

吴所谓沉声道,“公主,我现在就告诉你,这宏伟的地下通道是谁修建的!它南至青铜峡,北通玉门关,贯穿灵州几处军事要塞,直捣灵州城的心脏。几任刺史都在自己府中被刀剑威胁,朝不保夕。”

“建暗道的人,正是薛延陀国。薛延陀国的可汗不同于当年松赞干布,他用心险恶,足智多谋,手下多的是奇人异士,一直觊觎我大唐疆土,‘向天借火’就让你见识到他们的本领!偷心镜只是个幌子,皇上从不相信怪力乱神,根本不稀罕那宝物!”

“薛延陀可汗答应前往灵州迎娶你,这是大唐最好的机会,我早已收到密旨,明迎和亲,暗中布防,一举击杀薛延陀首领。但对方还是狡猾,他先请大唐最好的镖局押运聘礼,投石问路,于是我奉皇上之命按兵不动,以静制动。而你竟然在这个节骨眼出现,绑架云风镖局的镖师,打草惊蛇!如今聘礼已失,薛延陀首领畏惧不敢前往灵州,却暗中布下兵力从暗道进攻,让皇上筹谋付之东流。你,是大唐的罪人!”

“我明白了。”微生易初的脸色沉如铁,拦在小公主面前,“你亲自下水修建堤坝,其实是指挥修建机关——那些意外死去而被你厚葬的工匠,并非死于意外,他们是机关的设计者和知情者,被你处决灭口!你修建这座堤坝时,就是为了让它粉身一碎,引洪水毁灭暗道!”

“不错。”吴所谓一字一字森寒,脸上甚至浮起残酷的笑意,“我原本没有想要这么早动手,但情势所逼——”他猛然转身,眼里精光乍现,“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几人高的雪白巨浪冲击着堤坝,如同猛兽在凶狠啮咬着猎物,连天色也昏暗下来,仿佛知道这里将成为一片炼狱。

“可是,这里有数千无辜人命,你也要一起葬送吗?”微生易初厉喝,饱含内力的声音压过浪头,说不出的威严惊心。而同时,一阵疾风呼啸而过,原来,是苇流光在刹那间回身,扬弓!

他的弓没有弦,却仿佛以骤然疾风为弦,十几箭如有神助嗖嗖钉入山石,绝境中恍如架起一座天梯!

“走。”苇流光朝人群喊,“不要乱!大家爬这个梯子上山逃命!”

“好!”微生易初不由得赞了一声,骤然侧过头,朝苇流光和小公主命令,“你们先上山!”

“可——”小公主想要抗议,却被苇流光沉声拉住,“听易初的。”

两人飞身上山,而微生易初雪白的身影如惊鸿一瞥,已经投进滔滔洪水。他像一只凶猛的水鸟,毫不畏惧惊涛骇浪,以掌力轰然推起方才砸落的巨石,将本要崩塌的一处堤坝横腰拦住!

多撑一刻,就能有更多人逃走。微生易初额头上青筋暴起,汗如雨下。

可慌乱中人群分成了无数路,朝四面八方散去,只有少数听苇流光的话朝山上跑。

微生易初心急如焚,又有一处堤坝即将决口,他飞身而起,用尽全力推起另一块大石,挡在摇摇欲坠的坝口。手掌虎口崩裂,嘴角也流出血丝。滴着汗水的脸庞仿佛一轮被乌云遮蔽仍不掩清皎的苍白月亮,又像雾中险峻的山峦。

“微……”郝状状想要冲下山去,被苇流光拦住,他收回手,粲然一笑,扔下一句话:“男人拼命的时候,女人不要添乱。”

话音刚落,他飞身下山,也投入滚滚洪流中!

“你来干什么?”微生易初咬牙呵斥,“滚!”

“他妈的!”苇流光放声笑骂,“还记得三年前,我们在昆仑山联手血战六盗人吗?当日同生共死的盟誓,你忘了吗?能死在此,不枉你我兄弟—场!”

他说话间,以自己的双臂抱住湍急水流中正在裂开的堤坝,以血肉之躯阻止木石裂开,保住大坝迟一刻坍塌。

绝境烙出的骨骼,才是一个人真正的气概。

风流奢华,都是皮囊,皮下的苇流光还有一身铁骨!

不知过了多久,“轰——”一声震天的巨响如同雷鸣滚过大地!

堤坝终于坍塌了,洪水如同冲出囚笼的野兽,瞬间向四面八方捕获逃窜的人类。青铜峡道路逼仄,许多人拥挤堵在狭道口,惨叫声霎时被浪涛声淹没。

“别傻了,不是你的错。”

苇流光锋利的眉与仿佛带笑的唇角,仿佛少年的心事在瞬间都交托给了你。

他潇洒轻声说出最后的几个字,没有拖泥带水,也没有生离死别。只见他腾出一只手,大吼一声,将微生易初送上几尺高空,这时“轰隆”一声巨响,飞溅的浪花一如他永远飞扬的笑容,瞬间化作悲壮卷起的礼花,将他整个人被吞没在滚滚浊浪中。

“阿苇——”

微生易初睚眦俱裂,人已在半空,他早已因用力过猛受了内伤,此刻心情激荡,一口鲜血猛地喷了出来,溅染白衫!

就在他直直朝下坠去时,衣领却被一只手拉住。小公主骤然腾空而起,险险拎着他避开浪尖,跃回山头。

地面上,惨叫声此起彼伏,洪水正将人如蚂蚁般卷走。

往山上逃的百姓,动作慢的也被巨浪的梢尖无情卷走,只有少数借力苇流光用箭矢搭起的天梯的人,惊魂未定地逃到了安全的地方。人群中,没有吴所谓和蒋宝珠。

幸存者里有一个萨满教徒,全身湿哒哒的,正是那天在苇流光店里行骗的异域人喀兹罗。他哭丧着脸,目瞪口呆望着下方,仿佛不敢相信那个飞扬潇洒的苇老板已经死了。

良久,小骗子跪了下来,朝巨浪的方向磕了个头。

人力渺小,却敢知其不可而为之。

这,就是英雄吧。

微生易初低下头,发现自己手臂上不知何时粘着一根飘飘荡荡的丝线,他愕然呆住——那是产于南疆的“风丝”,细不可见,由一种罕见的蜘蛛吐出的丝线搓成,表面柔弱,实则坚韧如钢,是做弓弦最好的材料。

当年初出茅庐的苇流光选兵器时,各式各样的弓箭摆在他面前,令人目不暇接,年少的微生易初指着一把没有弦的弓,对他说:“这把好。”

“那就这把。”苇流光嬉皮笑脸,拿起那把玄铁弓。

后来微生易初问他,为什么听自己的,选一把没有弦的弓。苇流光慵懒地笑着说:“弓没有弦,兄弟却有心。无论你说什么、做什么都有你的道理,做兄弟的,只需要信你就行了。”

多年相知之情,都交付在这小小的遗物里了。

风丝弦,斜阳箭,从此永难再现!

微生易初死死握紧游子线,眼里泪光渗着血丝。他的人仍然笔直站立着,但郝状状骤然惊觉,他的精神已经倒了下去。

“阿苇……是我杀死的。”

“易初哥哥,别胡说——”小公主正要阻止,微生易初一个手势制止了她,眼神黑沉沉的绝望:“所有的悲剧都因我而起。当日教薛延陀首领夷男用镜子反射正午日光,‘向天借火’的人,正是我。”

黑云压顶,热浪滚滚令人目眩。

“那时大唐与薛延陀国交好,可汗的儿子夷男跟随他父亲到长安拜见皇上,与我相识。他性情豪爽,开朗热忱。我们两人相谈投机,他说起薛延陀国经常被东突厥袭击,尤其是在粮食供给不足的寒冬,若突厥数万大军来袭,只怕薛延陀有灭族的危机。那时我年少轻狂,随口说出‘借日取火,火烧连营’,便能利用天时,以少胜多的办法。

“夷男当时击掌赞叹这是奇计。谁知道,几年之后,薛延陀与大唐交恶,他竟然用我当初说的方法,火烧连营,大败唐军。”微生易初苍白的额头冒出冷汗,整个人仿佛被洪水撕扯成千万碎片,“正是我酒后的几句好胜之言,害死了大唐三万将士。”

“如今,我又害死了阿苇。”微生易初回过头来,满眼热泪,“——最早劫镖的人,就是我。”

“什……么?”小公主怔愕如雕塑。

“若没有当初薛延陀‘向天借火’,他们早已被大唐所灭,何来今日的和亲?若没有我当初决然拒婚,何来你远嫁异邦?这是我犯下的罪,我只想能弥补。你就像我的亲妹妹——我如何能忍看你葬送一生?”微生易初惨然迭声问,脸色苍白得可怕。

“可是,我却用更多的错误,妄图去补救一个错误……”

正是他白衣持枪而至,在灵州的暴雨中劫镖,寻找偷心镜。他将镖师们藏在山洞中,准备再行询问,人却被小公主从暗道带走。

“阿苇信任我,可我做错了!我为了一己之私,葬送了无数无辜生命。我将军国大事付与一场醉酒戏言,又将上千人命毁于轻狂刹那——我是个冲动莽撞的少年,罪无可恕的狂徒!”

微生易初突然弯腰按住胸膛,姿态那样痛苦,仿佛要将自己的一颗心活活掏出来,赎给逝者。

“不!这不全是你的责任!”郝状状冲上去,一只手扶住他,另一只手紧紧拉住他冰冷的胳膊。她仿佛意识到了什么,只怕这一放手,他就会永远……

离开。

在逼仄的峡谷边,在巨浪无情的拷打下,在裹着混浊黄沙的风沙里,所有的坚持、偏执与错误都被蒸发成血汗的疲惫。微生易初缓缓拨开她的手,茫然望着空虚的峡谷,不顾她们的呼喊,踉跄朝山下走去。

那袭白衣,不再光华璀璨,仿佛失去了生命的云层,再无阳光。

九、君有戏言

贞观十七年六月,李世民下诏取消与薛延陀汗国的婚事,前往灵州的三路使节返回中原。

坟冢掩于大水,鲜血葬于陌路,无人问津。

灵州城又恢复了以往的平静。

边塞风沙迷眼,客栈里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只听一声唱板响,原来二楼还有个台子,一老一小两个说书人正准备开场。

“今儿个我们讲这天下英雄。”老头将手中唱板一拍。

“世道这么太平,哪里还有什么英雄?”小孩连连摇头。

“怎么没有!”老头一个栗子敲在小孩头上,“不仅有,而且这个英雄不是男人。”

“不是男人,难道是女人?”小孩好奇问。

“不是男人,当然就是女人!”老头瞪了他一眼。

“还可以是死太监嘛……”小孩不服气嘟哝道。

“我打死你!”老的追着小的在台上满场跑,座中传来一阵大笑声。

“各位看官见笑了,我们祖孙今儿要说的,”老头气喘吁吁地站住,“就是个女英雄!”

“女的不叫英雄,应该叫英‘雌’。”小孙子又探出脑袋来。

座中再次传来一阵大笑声。

“这女英雄,就是当朝的十七公主!”老的一拍唱板,窗外阳光轻轻荡漾,有个喝酒的少女手中的筷子顿了一下。

小孩插嘴道:“这小公主,可是个美人儿?”

“美,当然美!听说公主的美貌让人一见难忘啊!”老头回答完问题才反应过来,“老头子说话,不准插嘴!”

听众们笑得前合后仰。

“小公主学得一身好武艺好兵法,小小年纪做副将出征草原,遇上恶劣的雪天,主将为敌所害,她当机立断,带领三千残军在暴雪的草原上潜伏了半个月,以独创的阵法诱敌深入,一人一马在狂雪中斩下敌首,威震三军……”

座中传来一阵喝彩声。

几个江湖客客议论道:“公主巾帼不让须眉,实在让人佩服得紧。”

“当朝几位王爷与公主相比,也黯然失色啊!”

“世间男儿千万,能比得上小公主的,又有几个?”

一片唏嘘声中,有个江湖客大声说:“要论当世的英雄,谁能比得上微生盟主?”

这句话说出来,立刻有好几人附和,男人们觉得长了志气,气氛也为之一振。

“可是,”有人不无遗憾地说,“微生盟主早已经不做盟主了,还听说他在青铜峡的决堤时被淹死了……”

“谁说微生易初死了?”靠窗坐着的少女突然生气地站起来,一巴掌打在对方的桌上,几个杯子被震到地上,应声碎裂!

郝大王用棍子抵住他们的头:“别给老子乱说话,微生易初长命百岁,不会死的!”在酒客们目瞪口呆地注视中,她扔下几锭碎银子,大步走了出去。这大半个月她走遍了灵州,却找不到微生易初了—哪里都没有他的影子,他仿佛真的从世间蒸发了一般。

那时,在洪水之中……

他是想自己去死的吧。苇流光用命换了他的命,可是他整个人,仿佛在那场大水中被淹没殆尽了。

“状状。”一个清澈如水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

郝状状猛然惊喜抬头:“易初?!”

眼前不是微生易初,是小公主。她穿着与微生易初一样的白衣,磊落如日光:“我准备回长安去了,是来和你辞行的。你也不必太担心……易初哥哥他想通了,自然会出现的;他不想被我们找到,世上没有人能找到他。”

“嗯。”郝状状闷闷应了一声,几乎快哭出来了。

偷心镜在哪里,至今没有人知道。可她自己的一颗心,却结结实实被那个这么多天不见踪影的人偷走了。

“还有件事,”小公主指指身后,“偷心镜——找到了。”

“找到了?”

那沾染着上千人命鲜血,将整个江湖与朝廷搅得天翻地覆,让苇流光付出生命的偷心镜,终于找到了?

“其实,我想父皇还是想要得到这面镜子的吧。”小公主苦笑,“我是他的女儿,比吴所谓更了解他。”

郝状状忍不住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不远处瑟缩着一个灰头土脸的异域人。

“我之前就觉得奇怪,偷心镜两次现身,对象不是别人,却是郝大王你和蒋宝珠。似乎‘偷心’者的目的,并不像为了什么军国大事,倒更像是场恶作剧。”

“恶作剧?”

躲在小公主身后的异域人,正是当初出现在苇流光店里的喀兹罗,他用力点头:“愿油漆桶蹦成猪。”

小公主嘴角微微抽搐,翻译他的话:“他汉语不好,他说的是,愿有情人终成眷属。他感谢苇护院的救命之恩,已经把一切都告诉我了。”

“镜子——在他身上?”郝状状愕然。

“偷心镜并不一定是镜子呀。”

“我不明白……”

“我父皇说过,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一直找不到偷心镜,只因为我们从没想过,偷心镜并不是真正的镜子!所谓‘偷心’,其实是对人施展祝由术,通过催眠他们的意识,让他们产生反常的行为。”

“而会催心术的萨满法师,就是他——喀兹罗。喀兹罗这个名字,在薛延陀土语里就是‘镜子’的意思。”

“他奉薛延陀可汗之命来大唐,当初跟着镖队到灵州来,却与镖师们保持一段距离,被暗中保护。易初哥哥劫镖的时候,他很快逃走了,流落到灵州靠招摇撞骗为生,后来刺史府上有施粥救济,他饥饿难耐前去,遇到了吴所谓。”

“吴所谓正是从他口中,知道萨满教徒们要在青铜峡边祭神,而偷心镜可能出现,那日才前往的。喀兹罗说,催心术也要基于人内心感受,而且与人的意志力强弱有关——就像当初他好心要帮助蒋宝珠,所以悄悄点了吴所谓的穴道,想要控制他的意识,但吴所谓的意志力太强大了,所以根本就没有被催眠,倒是蒋宝珠被催眠了。”

喀兹罗不好意思地摸着头,郝状状听得一愣一愣的——敢情我郝大王是意志力薄弱的人了?而且,强吻什么的,是我一直想对微生易初做而没敢做的事?

尾声

长安细雨,将高卧楼台的蓝衫身影勾勒成一首清隽的诗。

无筝先生放目远眺,大好河山都在雨雾中朦胧成一个美梦。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他凭栏远眺,只听身后的弟子说:“微生易初败了。当初你暗中命人把‘偷心镜’和公主远嫁的消息透露给他,就料到了今天吧——他终究败给了自己。”

灵州上千鲜血人命,好友苇流光的死,让微生易初彻底从江湖中失去了踪迹,如今他仍在羁留灵州,还是浪迹四方,没有人知道。

雨斜风疾,无筝先生仰头,眸子微闭,任罡风吹开他的襟怀:“他之所以会败,只因为他也是人,却不允许自己犯错。他——从小被那些期待的眼光给催眠了。”

微生易初幼承庭训,天赋过人,承担一切,都觉得理所当然。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周围那些期许的目光,那些依赖他的眼神,就像一面随时立在微生易初身前的镜子。又有谁知道,他不知不觉被淹没在里面,被时光无情的手悄悄偷去了真实的自己?

不知何时,雨停了。

“他只是做了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性情所致,何错之有?就算时间可以倒流,他仍然会作出同样的选择。”无筝先生从容站起,身影清秀巍峨如悬于远山之上的长虹,“因为,世间真正的明镜,不是铜镜,不是人镜——”

“只是自己胸膛里的一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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