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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阅读 · 白饭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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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形记》小说全文

发布时间:2023-07-10 08: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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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狠心的男子再度出现在左近,是四年之后的事情了。

没有被辜负过的人,大约难以了解什么是刻骨铭心。三百六十五夜夜夜不能睡的记忆就是那把刻骨铭心的刀。一刀刀在窗帘上雕出黎明。如是四年。

本城所有心理医生,我都一一光顾,无人可以治愈我——自然。这个世上,谁能治疗失去。何况我求医的本意,不过是一枕小睡。在一张舒服的床上,在一张有人无声陪伴左右的床上。在一张没有往事痕迹的床上。

我庆幸这世上还有这样一清二楚的事,只要你付够钱,就可以得到意料中的东西。

世界美如斯,而我打定主意见如不见。

那一天是某一个夜店新张。我路过,决定进去喝一杯酒。

吧台上已经坐满了人,两侧的女郎和我一样孤身只影,但妆色新鲜,衣裳热辣,频频有电话进来,显然故事都在酝酿0

恰似我四年前,把锁骨与膝盖,都高高亮出来的时候。

一个人要自觉自愿地老去,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

喝完第三杯加冰的纯威士忌,我拿起包准备走,忽然一只手搭上我的肩,那声音带笑说:“咪咪,今晚穿那么多。”

看那人,不高,眼睛狭长,看人神色若有若无。剪到不能再短的头发,刺猬一样扎出来,和夜场迷离的光线对抗着。站在那里,整个人好像会随时闪出光来一样。

我淡淡地说:“你认错人了。”

他愕然注视一下,笑起来:“当真认错了,不好意思。”放在我肩上的手却没有收回,一面说:“怎么称呼?”我顿了一顿,慢慢说:“思思。”他自然而然,在我脸上抚一下,说:“思思,今天穿这么多。”我眉眼一跳,沉下脸来瞪着他,却遇到一副无可无不可的神色,怪有趣地望着我。

这男人在女人身上的自信,是一千两千个伏在温柔乡里的功夫磨回来的,就算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也打不出半点惶恐。

我顿时泄了气,挣扎着拿起包走了出去。身后他找到了真正的咪咪,那娇嫩的女声叫起来,嗔怪道:“这么晚才到,我们等你好久。”

迟到会怎么样,无非喝一杯,两杯,三杯。纯的,兑的。混合的。我们来此求一醉,而后想尽办法延宕那结果的到来。

站在夜店门口,我深深深深深呼吸。

松弛下来,手背传来刺痛。我左手的指甲,掐破了右手的皮肤。

血珠一滴一滴。一滴一滴。

从前有人问我,爱的背面是什么。

年轻的我,理所当然说是恨。

不能完璧无暇,那就玉石俱焚。

不能厮守终身,那就天人永隔。

这颗心拿出来无人愿意承受,那就把它踏在泥泞里踩成齑粉。

然后现实给我一个干净利落的案例示范,告诉我爱的背面。

其实是遗忘。

就好象那个曾经口口声声爱我的男人,一分钟前注视着我的眼睛,问小姐怎么称呼。

这样彻底到不能辩解的遗忘。

酒吧门口,惯例停很多出租车。我拉了三次,没有拉开其中一辆的门。司机诧异地说:“小姐,用点力气啊。”

但是为什么身体是这样软弱的东西。会在盛夏的夜里无端端变得冰冷。所有力量随一两滴血,惊心动魄地消逝了。我抱歉地对司机笑,手指还搭在门上。眼睛是花的。

却有个人抓住我的胳膊,打开了那扇沉重的车门,轻轻把我送进去,说:“你还好吗?”

车窗外有个男子关切地注视我。第一眼看到他的长头发,胡乱绑在后面,露出长眉亮眼,笑眯眯的。

身上穿着酒吧保安的制服,簇新。真是一个负责任的好保安。我冲他点点头,司机旋即启动车子,后视镜里那男子伸了一个懒腰。他的眼睛带一点轻微的绿意,像在山林深处看到的一面湖水。

我叫尹美丽,独自住在市中心的一处单身公寓。作为一个女人,我处于一个尴尬的年龄,不再是MISS,又没有机会成为MRS。在我布置简洁的屋子里,布满许多照片,我自己的,或者远方父母的,旧识好友的,许多人我早已不再联系,甚至端详面孔,都不记得,但过去共有的时时时刻已经定格,提醒我拥有快乐的能力。

常常我也会出去旅行,在地图上抛色子,选定一个从来没有到过的地方。出去最久的一次是呆在南美洲,走遍了所有的大城古迹,那时失恋的痛正到达高峰,无论恐惧或孤独都无法削弱其苦楚。我像一只发誓要抛下所有前尘往事的母狼,在城市或荒野中奋力急行,寻找一切消磨的办法。

好像远行终于都是奏效的。回来的时候,我以为自己又可以安定了。

直到今天晚上。这个天杀的,没有良心的晚上。

出了电梯,摸到门前,那几杯纯威士忌在血液中酝酿够了,开出醉意来,一朵朵在呼吸里。我靠着墙胡乱摸自己的包,摸来摸去,都找不到那串叮叮当当的钥匙。

把包里的东西都倾覆到地上,我一样样扒开来看,红色漆皮的钱包,常常都有很多现金,化妆包里一整套护肤品和彩妆,从来没有拆过封,手机。干湿纸巾。没有吃完的一包饼干。

唯独没有钥匙。

没有钥匙,我就进不了门,进不了门,能去哪里呢。

缓缓坐到地上,我抓起手机,通讯录劈劈啪啪按下去,不用看也知道,决计找不到此时会接我电话的人。自己的呼吸声在胸膛里排山倒海,偏偏走廊里声控的灯却一盏盏黑下去,脸颊贴在墙壁上,身子软得像饴糖,渐渐歪下去,明明知道自己要整个五体投地了,就是一丝力气都挣不出来,听任自己倒下。

眼睛现在看着自己的家门。黑色有花纹的木门,沉沉地落在那里。从门缝里,还漏出一点点黄色的光,那是我厨房冰箱外的灯,无论白天黑夜都亮着——是谁写过长篇大论,说找个男朋友,不如买冰箱,所有吃的,倘若不丢掉,都是该你吃的。

那点灯极吸引我,似委屈极时一双手的安慰,我全心全意凝视缝隙中透露出的昏黄温暖,身心松懈,松到不必支撑或坚固的程度,在地上我愿意化身为一滩水,只要顺着一点点坡度,便流进那唯一能使我安身的所在去。

一阵恍惚。口角酸涩,头脑昏昏沉沉的。大约是许久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了。那感觉像孤身走过远路忽然搭一程便车飞快过流年。我闭上眼。上帝你若听得到祷告,请赐福我这一刻入梦如归天。

但没有那么容易。很快有人敲门惊醒了我。

敲门?

躺在地上出了许久神,我才醒悟真的是敲门声在回响,而且对方很快就发现了科技的应用,开始动用门铃,酒后的人最怕亮光和吵闹,我的脑仁都好像要流出来了。

强忍着头痛爬起来开门,手接触到把手,我猛然一个激灵,酒意全醒。

我应当在门底,不应当在门里。

但门上猫眼对外窥视,比我更坚定不移,足下地毯厚软,一侧墙纸微紫带银——我就是站在自己的家里,睡眼惺松,准备给人开门。

我几时,如何,进来的?

容不得多想,听门铃一声紧似一声,我不由得随手便开了门,乍眼看到一串熟悉的钥匙在前面晃。那钥匙圈来自南美洲,是当地土著手工制作的皮件,决计不可能看错。

钥匙的后面,有一双微微带着绿意的眼睛。眯起来,很快活的样子,是刚刚送我上车的保安先生:“小姐,你掉了钥匙。”

人家助人为乐,我却第一个想到自己的安全问题:“你怎么知道我住在这里?”

他很为难地摸摸头:“哎呀,怎么跟你解释呢。”还是解释了一下:“我闻着你在空气中留下的味道,就知道你到哪里了。”

我听得不耐,轻蔑地看着他,冷冷说:“敢跟踪就要敢承认,闻着味道来的?你当你自己是一条狗吗?还要是一条品种很好的狗。”话出口我立刻感到后悔,毕竟在我最无助的时候,他还扶我上了一下车。但随即就把心肠硬起来。往后退了一步,手抓紧门把手,只要他脸色稍微有点不对,就立刻大力关门。

谁知他若无其事地耸耸肩,说:“如果我是条狗的话,我担保品种一定是很好的。”把钥匙抛过来,我一把抓住,听他笑嘻嘻地说:“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可以很神奇的啊,比如说你丢了钥匙,却这么快就进了房间。”

他歪着头对我看了看,神色那么温柔,可是又那么锐利。仿佛对我有可能的一切解释或抢白,都已了然于胸。摇摇手,回身便走了。他走路的姿态和任何人都不一样,像对这世上一切都无所用心。

不错,我丢了钥匙,却那么快就进了房间。看看手表,前后相隔不过十分钟。

对于一个单身居住的人来说,无论是撬锁,爬阳台,还是去摸把消防斧来劈门。

十分钟都不算够。

为什么我们需要伴侣,因为凡人都有可能丢钥匙。

但我没有伴侣。门锁完好。

倘若说我喝醉之后可以从某位邻居家爬回自己阳台。那我的工作应当是去当消防员,而且专门灭八十楼以上的火。

所以,容我问一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我对人生的疑问很多,无论多么特别的问题也要排队等待解决。这个习惯是好是坏,难以判断。幸好我长年失眠,有许多时间消化那些林林总总。

但这一夜,全世界隐退于舞台之外,即便神鬼都无法夺去其戏份,独自在聚焦灯下对我凝望的。

是那个人。

有时候我们的痛苦之所以无法解决,是因为那个人总是那个人,或只是那个人。

其他人不能变身成为他。他亦不能在其他任何人身上附着。

否则代替品何其多,弱水三千,有什么必要为一滴水生生死死。

我四年前遇到本,因彼时极流行练习瑜伽。

就我来说,瑜伽对我有什么好处可言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身边的人都去凑这个热闹,因此这个热闹就成为我生活中的主题。

第一天上课,教室外站一个男子,手里挽一件女式的小外套,靠在门上,应该扮演虔诚等候恋人的角色,却肆无忌惮对每个经过的女孩子行注目礼。

看到我的时候,眼睛一亮。

我永远记得那天的装束,黑色与大红搭配样式张扬。化了张牙舞爪的妆。匆匆进去更衣室,一边走一边脱外套。

我永远都记得他眼里那点光芒,像流星忽然爆裂在终生的头顶。

擦身而过,他在我耳边轻轻说:“锁骨真美。”

那就是本。

是,我有很美的锁骨,很美的腰身,更美的腿。男人看到我,都会目不转睛,然后假装凝视的是那一只偶尔飞过的小鸟。

过量的美,对于常人来说,要么是奇迹,要么是压迫。

瞻仰,或议论。

唯一不准备坦然相处。

因此许多年来我空自美着,却无人眷顾。

似一直是等待他的上场,青春做着孤单华丽的铺垫。

我们有难以言说的好日子。他扮演我身边所有的角色。情人,父亲,朋友,助手,经纪人。

我做平面模特,他帮我接很多工作,陪我四处去。挡风挡雨,既精明又强悍,能够争取到最好的条件,最合适的机会。我渐渐当红,行情一路涨。许多杂志和大的经纪公司都主动找上门来要合作,他一一应付,都得心应手。

如同驯兽一样,人与人之间要长久,要么就相互依赖,要么就相互好奇。

我对他依赖,始终如一,越来越盛。

但他对我的好奇,终究有个限度。

这个故事的结尾很公式化,太阳底下无新事。说出来我都觉得厌倦。

某天早上我醒来。不见了爱人。

背弃,伤害,消失,幻灭,空虚,恐惧,疼痛,迷惘,绝望,寂静,离开。

失去。

所以凯撒转过身,面对最亲近人的利刃,要放弃抵抗。

说,哦,也有你么。

竟然是你么。

逃离,挣脱,彷徨,排遣,埋藏,稀释,化解,抛低,回归,躲避,抹杀。

忘记。

但是这一夜我床头灯火不灭。我所有为超越而做的努力,都证明是彻底的徒劳。

我第二天晚上,又去了那家夜店。在门口故意停了一停,看清楚了门边的名字。

三生。

一生都嫌多余,有三生那就只好尽情浪费。以许多许多醇酒美人。

取名字的真是可人。

这时候我又看到昨晚送钥匙给我的那个保安先生,正站在一边,好似很得闲的样子,快活地四处看着,一下子眼睛望到了我,举手打个招呼,笑眯眯的,又继续他的四处看,一点不记恨我昨晚对他的态度。

想一想还是不好意思——看我本性多么纯良,是否叫人觉得不骗我其实是亏心事。上前和他说话:“你每天都上班吗?”他好像永远都没有心事的,眼睛微微绿,那样澄明,在霓虹下都不能被掩盖。对我点点头说:“是啊,我吃这里,住这里,连衣服也是这里发的,所以我就可以天天在这里上班。”明明是蛮凄惨的待遇,给他说出来,好像快活得要命,天大一个运气似的。

我忍不住笑,打量他,不看不知道,原来是很英俊的一个男人,又高,又匀称,身架子一等一的好。

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说:“哎,我在给一个杂志拍照,缺一个男模特,你要不要来?”没说完已经后悔,我不是第一次给某人这样一个机会,转瞬他就贴身上来,比女人或蛇更纠缠,眼中贪婪狂热神色,将我映照成一整条金光大道,可以供他尽情地在上驰骋,前途一万里再一万里。

结果他看我一眼,说:“哼,我卖艺不卖身的。”我气不打一处来:“谁要你卖身?”他很认真地瞄着我:“你问谁啊?那我可不能随便告诉你,说出来了芳芳姐怎么做人啊。”我正在想芳芳姐是谁,旁边一个身材高挑,穿着夜店经理制服的女子快步走过来,大声说:“杰夫,你说什么。”制服上的胸牌明明就写着:况芳芳。

我忍不住笑起来。看他被夜店经理追着屁股逃进三生里去了。

真是一个怪人。

我还记得本,我还记得他有一个习惯。

去一个新的消遣场所,他总是密集尽量地去。有的三五次就厌倦了,从此丢开,有的爱上,便习惯性地连续出没。

因此,今天晚上他必然会再度出现在这里,直到他的新鲜感丧失殆尽。

守在吧台边,耐心的喝一杯加冰纯威士忌,我的眼睛望着门口,每个相似的男人进出,都会引起我一阵无来由的心跳。随夜色渐深,该出现的人还没有出现,我那口提在喉头的真气,一点点松下来。忽然很疲倦。一直都很疲倦。我总是许久许久都不能睡。

就在这时候肩上轻轻一搭,那人说:“思思,今天又是一个人?”

我俯在臂弯里的眼,想必亮成一朵霓虹,打点精神,而应对男子的本能,沉淀在血液里,有需要的时候,就随着酒意翻腾上来。我带媚笑微转身,贴住本的手臂,他身体上每一分寸我都了然于胸,如何便摇曳,如何便沸腾。他由不得不沉醉,眼手都在我周围。

交织间我唯一只想,这种种般般,那一处不曾上百次经历过,简直似在演一台对过去致敬的旧戏,台词身段都同一。但他竟然丝毫都记不得,就凉薄到如此都算奇迹,掩饰至如此都算演技。一点点凉意上背脊。我挣开他怀抱,说:“不如去我家里坐坐?”他略有些讶异,但随机又释然,风月里惯了的男子,什么样的艳遇也都算平常。拉过我的手,绕在他身上,搂抱着前行,我手指去摸索,在右腰那一侧,的确有一条长长,明显的伤疤。初识那时已有。这人即是那人,决计不会错。

走到门口,发现沸反盈天的,原来是有人闹事,人头簇动,乱子不小,不过又没有真的打起来。

两头的人一波波向前冲去,又像流水一样退下来,我张望了一下,是杰夫挡在人群之间,恪尽职守,正劝架。在推推搡搡骂骂咧咧的人群当中,见招拆招,一人倒像有十人在,推挡得滴水不漏,不晓得怎么做到的,最好笑是一边还在慢条斯理发表讲话,中气十足,闹哄中听得都算清楚,大意是何必呢,何苦呢,诸位青春年华正好,前途万里,不用毁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上。我远远站着听着,忍不住扑哧一笑。

笑得轻微,他偏偏就听到了,在人群里对我兴高采烈地招手:“嘿,走了?这么早?”十二点过一点,的确是不晚。我提高嗓子回了一句:“走了,嘿,明天见。”本在我身边,一直半侧身,挡住我。小小体贴的。听到我说明天见,问:“明天你又来。”我看他一眼:“你不来?”他刚才出门时雪狮子向火似的迷醉神情不见了一半,见了天光就消散的意思,我微有悔意,不该停下来和杰夫招呼,果然本说:“我明天有工作须去外地。”放开我手,站远一些,说:“不如改天再见吧。”对我看了看。竟然转身便走了。

我站在当地,浑身上下发冷。

不,不为了这男子忽然而来的谨慎,是那姿态提醒我四年前的不堪。

离去,失去。连多一句话都没有。我深深恨。

一个人开始恨的时候,是不是连神色都会格外狰狞。经过我身边进进出出的红男绿女,都好奇地看我一眼,那眼光中的询问,可以用来编成一本十万个为什么。

其中有一双眼睛,瞪得特别大,距离我特别近——事实上几乎就贴在我的脑门上了,虎视眈眈。

杰夫?你改行做眼科医生吗。

他看样子劝完架了,很有成就感地站在那里,我往他身后看了看,咿,躺下好多人呢。“他们死了吗。”杰夫摇摇头,很沧桑的:“哎,时下的年轻人啊,不听劝告,只好全部打昏。”看看表:“过半小时就醒了,没有后遗症的。”他的话真的很多,意犹未尽对我宣讲危机处理之道:“你知道吧,劝架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两边的人都直接打翻在地,免得惊动警察。”我没好气:“我怎么会知道。”迈步就走,须臾又停下来,从手袋里拿出一张卡片,写了电话给他:“你记得拍照的事,明天十点前打电话给我。”他哎哎哎追上来:“早上十点还是晚上十点啊。”我瞪着他:“你觉得呢。”表情很委屈的:“可是我早上十点在睡觉,我每天早上六点才能睡啊。”我看他一眼,再看了一眼旁边人行道上横七竖八躺下的那么多精壮男子,莫非真的是全部被他打昏的?动作真快。我对他摆摆手:“你很强壮,少睡一会没关系的。”上车就走了。

远远还听到他大喊大叫:“可是我每天要睡十二个小时啊……太早了我抗议……”的确是怪人。

这个怪人很有个性,说要睡十二个小时就睡十二个小时,一直到第二天下午六点,才哈欠连天地给我打电话。彼时我正在摄影棚里,对着摄影师和导演大发脾气。

“那个男人长得像个蛤蟆一样,怎么表现流浪的硬汉气质?他最多可以表现烂泥巴扶不上墙的瘪三气质,换一个,不换我不拍了。”气鼓鼓走出布景棚,身上穿的是牛仔布比基尼和广告要表现的低腰紧身牛仔裤。我清楚地知道自己有多么美。美到他们必须顺从我的意志,去调整一切不如我意的地方——大多数时候。

从南美洲回来以后,我没有再用经纪人,工作却比以前更多,层次更高,因此我也更挑剔。事实上就算完全没有工作,我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惜。年轻时那种对更多成就,更多肯定,更多刺激的强烈渴望,在一夜间与爱情一起烟消云散,我变得随心所欲,无所顾忌。

对人无所求,就无需顾忌。

接到杰夫的电话,我喜出望外,这时候我想其实我生气是因为没睡好,其实我生气亦是因为没有在早上十点前接到他电话。

其实我生气是因为我刻意施于人恩惠而人对此不以为然。

听到他在电话里懒洋洋的声音,说:“还要人拍照不。”

我当然还要人拍照,要一个人,是一个真正的男人,随便穿条牛仔裤坐在那里,眯起眼睛看着镜头,世人感觉他灵魂在高处,在远处,在风沙与大漠之间随意行走。

杰夫是出人意外的一个大惊喜。

他很快到来,不上班,穿的是黑色贴身的上衣,一条蓝色的裤子。我在不远处看他的身体,线条美得像一个音符。他听导演做说明,站在那里,手放在裤袋里,头微微的歪着,很专心地听。不知道为何我觉得他寂寞。那温柔无所谓的神色由许多寂寞交织成。

“明白了。”他说。“你不就是要我扮一个粗人,板起脸来摆几个姿势吗。”我想想这形容也贴切,便点头。

“那我们赶紧拍啊,我只请了几个小时的假,午夜前要回去值班啊。”拉着他的手我叫他:“那边的工作辞了吧。”他对我眨眨眼:“那可不行。”

杰夫换衣服。赤裸上身,涂了油,肌肉流畅地排列着,颜色,形状,感觉。无从形容的合适。蓝色牛仔裤,光脚,他不许我给他化妆,逃上布景台上去,坐在那里,抬眼对摄影师一望。

我在摄影师身边,听到这资深,经验极丰富而眼光极挑剔的专家,倒吸一口凉气。

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

一气呵成。

这个我从夜场的门口发掘出来的业余客串,竟是我专业生涯中见到可塑性最强前途最不可限量的男模特。

他身上好像有一千种人生已经沉淀,等待一个暗示,一个眼色,一束灯光的微妙调换,将之呼唤出来。

到底他真实的一面放在哪里,我怀疑他自己也不了然。

导演宣布收工,比想象中快很多。他急急忙忙下了场,换衣服,急急忙忙要冲出门去,我拦住他:“去哪呢。”他理直气壮:“上班啊。”我挽住他转向我的化妆室:“等我一起去。”

在化妆间我洗了一把脸,换了平常穿的衣服。

镜子里我端详自己的脸,雪白血红,赤金碧绿,轮廓鲜明,犹如雕塑。

适才摄影师也说,倘若我再红一点,很少女星的硬照会比我更出色。

旁边放一本本月新出的杂志,封面女子是本行新出道的,我在某几个场合见过,她为法国大品牌本季新出的彩妆代言,睫毛一根根挺翘,眼皮上黑与银牵连,沉沉的热烈着。

当红的是这样烟熏火燎的妆,我凝望一阵,转过头去再看镜子,心想这样的妆容,该是在我丁是丁、卯是卯的五官方好看。

怕杰夫这不听话的兀自跑掉,我抽身要出门,手在把手上,听到杰夫在门外和人聊天的声音。是摄影师艾伦。

“你做这行几年了?我以前未见过你。”摄影师说。

他在业内以骄傲著称,常骂那些半红不黑的模特儿是木头,刻薄地挑一挑嘴唇,皱起眉头鄙视。

纵然他有资格,许多大牌都由他这里一路发迹,但一样招人恨。

现在他主动来找杰夫,于后者简直是飞来一个大馅饼,绝非我抵死推荐的重量级可比。我停下步子,让他们多谈几句。

谁知杰夫说:“哦,尹小姐叫我来玩一下的,我专业做保安啊。”艾伦很耐心地劝他:“保安没有前途的,不如转来做模特,以你的条件,很有前途。”杰夫一秒钟都没有犹豫,高高兴兴的说:“我挺喜欢做保安的,专业模特不适合我。”他们两个的对话,对我来说就像冰火两重天,一下子提口气到喉头,一下子掉到脚底。我在这名利场里混了多少年了,没有见过比他更不在乎的。

或许曾经有一个。

曾经爱我,而后离开我,将我伤到变成一滩污水的那一个。

此时摄影师艾伦说:“那真的很可惜,你知道我一直在找一个男模,可以和尹小姐的百变形象搭配。”杰夫很有兴趣听八卦,赶紧问:“百变形象?怎么百变法。”艾伦沉吟了一下,忽然我从他的声音里听到模糊的一丝恐惧:“尹小姐是极具天赋的模特,她可以表现任何一种风格和形象。”顿一下,那恐惧莫名其妙,但随一个字一个字吐露得更多:“或者说,她,根本就可以变身出那种风格和形象。”

我猛一下把化妆间门拉开。

他们没有在门口。

他们在相当远的地方谈话。

听到门打开的声音,艾伦立刻走开,杰夫对我凝望了一秒钟,微笑地说:“我们走吧。”

我今晚仍旧要到三生消磨。即使我的人寿没有三生那么多。

来到门口,酒吧经理况芳芳立刻扑上来抓住杰夫:“敢逃班!”他立刻举高双手鞠躬:“好汉饶命,我上有八十高堂……”芳芳忍俊不住,对他劈面打了一拳,半笑半嗔:“去去去,赶快换衣服上班。”转头看到我,立刻招呼:“尹小姐,您今天来得那么晚。烟熏妆化得真漂亮。”

烟熏妆。

我没有化妆。

但从镶在门上的镜子里看到的我的眼皮却是黑沉沉的。一根根睫毛分明。杀人剑那么锋锐。

一阵恍惚。

但立刻分了神。

因有人笔直对着我出现。

和一个蛇样腰身的女郎。两人缠绕着。如我们昨日一般缠绕着。

他说今日有工作须出外盘桓,则这女郎是他目的地。

与其说嫉恨,不如说惆怅。

过去所不能保留的,今日也不能拥有。贯穿始终的失败,最为摧毁斗志。

但我都打起精神,与本招呼:“嗨,又说今日不来?”表示不在乎最好的办法,不是故作忽视和冷漠,而是行事如常。

他上下注视我,微微一笑,没有说话,行步进酒吧,旁边那女子且走且回头,明显对我有敌意。

站在门口居然手足无措,幸好杰夫已经换了制服过来,准备履行他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善良群众的保安大任,伸指在我脑门上一弹:“发什么呆。”我吃痛地叫起来,对他瞪一眼,忽然很冲动:“你等下跟我回家。”他一秒钟都没有犹豫:“不行。”我这下的挫败感之深,简直前所未见:“什么?”杰夫满脸警惕的看着我:“你一定有水龙头坏掉了,家里闹老鼠,或者隔壁邻居喜欢半夜放歌剧和你吵架,物管不愿理你,所以叫我去当壮丁的。”我想了想,我真的想了想,然后气不打一处来:“胡说。”看我气急败坏的样子他笑,摸摸我的脸:“傻妞,逗你玩呢。”

他最少要三点才能下班,我因此在吧台点了啤酒等待,有时候他偷偷溜过来和我聊天,说的话都很好笑,比如说:“女厕所很多美女聊天,男厕所很多男人打架,要是大家就此解决大小便,阴阳应该会调和很多。”我拉住他的手指亲吻,很自然而然,他随后抹一抹我的头发,也自然而然。偶尔那瞬间我看到他的神情,温柔安定,不见激越,亦不见情欲。四周人对这样一对缠绵的组合大为侧目,我懒得管,难得是他都如同不见。

快要散场时我去洗手间,很多人排队,我遇到本带来的女孩子,近看就知道很年轻,肆无忌惮的看我,问:“你喜欢本?”周围便回过许多双眼睛,打量,等待一场双雌会的旧戏,看看两边角儿的形貌。

这女孩子是漂亮的,身材高挑,比例很好,双眉没有画,却浓黑入鬓,眼角飞挑起来,看谁都像是挑衅。我比她幸好还高些,心平气和的低一低头,说:“你是哪位?”她说:“我是阿本的女朋友,他说啊,他从没见过你,你却和他很熟落的样子呢。”我摇摇头:“这世界上总是有人犯贱的,就好像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你却和我很熟落的样子。”要不是马上有一个洗手间位空出来,在酒吧里会去上厕所的人都已经憋得不善,我和对方再多说两句,大约就会打起来,凭空让杰夫说阴阳不调原来和厕所分男女没有关系。

恨恨出门,迎面与杰夫遇到,他一把捉住我,诧异:“哎呀,一下子气冲冲的,有人嘘嘘到你身上么。”对我脸上一望,眼神落在我的眉间,喃喃说:“好黑的眉。”话音一落,拉我便走。

我家,杰夫去过一次,本该驾轻就熟,但他的样子,却全然客随主便地不记得。我笑他:“上次又说是闻着气味过来的,这次鼻子塞了么。”他安然答,不似掩饰:“这次因为你在旁边,气味还没有延续到家里。”我断然是不信,笑嘻嘻一路到了,喝多了两瓶啤酒,居然也已经有三分醉意,我依住门,头靠在杰夫怀里,舌尖在他结实胸膛上轻轻一舔,把钥匙放到他手心:“开门。”谁知他摇头:“不用。”不用?你还要去哪里么?晚了,身体热烈柔软,床铺比游荡更适合流连。仰头我向他吐气,春宵一夜值千金,看你能不能拯救我常年合不踏实的眼。

但杰夫没有和我开玩笑,他把我身子轻轻扶正:“你根本不需要钥匙就可以进门。”So?How?玩笑开太真,就不好玩了。

深呼吸一口气,他对我做示范——这样。

对着门,跨步。

应该当啷一声传来的撞击没有如期出现,他贴在那厚厚的钢铁防盗门上,四肢大张,样子很滑稽,活象动画片里过于用力追逐的汤姆猫咪。

然后他爬下来,对我耸耸肩:“喏。”煞有介事的,还活动了一下身子。

我笑:“就这样?”变成了被取悦的大笑:“杰夫你为什么要当保安,你根本应该去当演员,多才多艺。”他一点应和我的意思都没有,突然伸手拉着我,一把推出去,力量极大,抵抗徒劳,我来不及尖叫,身不由己撞向那沉重的门。那声发生在我然后。

眼前微微一黑,旋即光亮。

我再度站定,已经是在门里。

冰箱上的灯耿耿地亮着。

杰夫随即打开了客厅和玄关的所有照明。光华如泻,我彻头彻尾怔在那里。

能够再度开口说话的时候,杰夫已经煮好了柚子茶,将洗澡水放上,玄关的鞋子都一双双摆回鞋柜,然后坐在我对面,慢条斯理地喝一杯水。

“为什么。”缓过神后,我脱口而出这三个字。

他拍拍手边一本书,反问我:“你去过南美洲?”

是,我去过南美洲。古巴,阿根廷,巴西,委内瑞拉。

许多大城与荒野,一站站走过去。

在漫天夕阳下独自爬山,寂寞到疯狂哭泣,声音冲出喉咙便消失在大风之中,撕裂成彻底虚无。

遇到很多很多人,快乐的使我悲伤,悲伤的使我崩溃。我与他们谈话,或者说尽了心事,或者说尽了谎言,但内容完全不再记得。

幸好是不再记得。

那一切,和今日有什么关系吗。

杰夫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沉默地坐在我对面,壁灯投射下微茫的光影,使他温柔而神秘。我蓦然察觉,这一个人,怎么会只是一个夜场保安那么简单。

他终于缓缓说:“南美洲瓦里地区的人,自古就祭祀一种神灵,名字叫维拉科恰。”

瓦里。古城瓦里。是的,我应该去过那里,荒凉的城中心还残留着巨大的祭祀台,由无数石雕头颅堆砌而成的,每一颗头颅都眉目鲜明,神情恬淡,对于生死无所评说。站在上面俯瞰被人类现代文明远远抛弃的历史遗迹,一己之私真是显得渺小——唯其渺小,因此那疼痛隐秘却致命,得不到救赎。

不过我不知道维拉科恰是谁。神灵么?他主宰什么。

杰夫的唇角酿出一丝微笑,隐约没奈何的样子:“嗯,他主宰的东西可多了,创世啦,泡妞啦,驯兽啦,主要的项目是……恶作剧啦。”

恶作剧?

比如?

比如你。

他起身,拉我到浴室的大镜子前站定,那里面我涂搽黑色眼影如暗夜,边缘撩拨着带闪粉的银紫,沉沉的,越发显得双眼秋水分明,一开一合剪不断理还乱。

今年国际大热的锁边大烟熏,配合精致的睫毛修饰,凸现女性温柔外表下的神秘个性与完美倾向。

这样的容貌,这样的说辞。

都在一本杂志的封面上。今天工作结束的时候,我在化妆桌上瞥到过。

现在活脱脱,一丝不苟,在我脸上。

唯一有所区别的是我的眉——或者说,我所看到的眉。

黑而飞翘,自眉头至尾蜿蜒,浓密却清洁,英气勃勃。

叫人过目不忘,暗生羡慕。

不属于我,属于我在三生洗手间里口角过三两句的,本的女朋友。

我在这镜子里一毫不似自己,却有两个其他的人交叠。

倘若不是杰夫在背后任我靠着,我便准备尖叫一声,举手将镜子打碎,逃回卧室服下两倍平时剂量的安眠药,乱梦盘旋到天明——还是不要打碎镜子罢,换衣服时还是要用的。玻璃最近也贵了。

是的。我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震惊。

关于自己可以和其他人惟妙惟肖的这件事,我已经习惯很久了。大致这是一种天赋,本能,或者干脆算职业反应不是吗?

流行铅笔裤就全穿铅笔裤,不管裤子里包的其实是两条心里美萝卜。流行化伤痕妆就全化伤痕妆,有的人看起来真的好像被痛殴过一样。

一起收拾罢走上街,几个人看起来有区别的?

没什么大惊小怪。

杰夫听了我的高论,频频点头,然后把手放在我的腰身上。

今天穿的低腰的长裤,上衣进门就脱了,露出一截雪白粉嫩。

我以为他想亲近,身子一侧依过去,结果他俯下来,在耳边靠近,呢喃内容却是说:“有赘肉。”对一个专业模特说她有赘肉,就好像指控写小说的人抄袭一样,不管是不是真的,先打一架再说。

但我挣扎不动,他的手极轻柔地圈住我的腰,我一点力气都使不上,两个人四只眼睛对望着,这样近的距离,我一分一寸看过去杰夫的脸,他的英俊动人心弦。忍不住将嘴唇贴上去,将触未触的时刻他一抬头,说:“好了。”什么好了。

他站直身体,手插进裤袋,对我歪头一笑:“你的腰啊,刚刚缩小了一英寸。”完全不是和我开玩笑的意思,也很容易判断是不是如此。

因为那条量身订作的长裤,忽然间便松了一些些,恰是一英寸的坠下去。

我惊诧:“你干的。”他啼笑皆非:“我又不是消脂机,你自己干的。”

我,向来觉得我自己,什么事情都做得,什么地方都去得。

在在不过如此。

但我不认为我到了这个境界:连减肥这么伟大的事都自力更生,只要闭眼冥思一下就大功告成,连特别姿势都不需摆上一个。

不可理喻的人生,不可思议的上帝。

倘若没有人点破,我会装作一切如常。既然最深重的伤害全人类都共享,最长久的寂寞大街上每个人都可以共享。你怎么知道隔壁那个朝九晚五的死上班族,其实可以白日飞升,穿墙走壁?

你怎么知道我化身为林林总总其他颜容的能力,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秘密基因,埋伏在每个人的脑子里,等待某样激发而已——比如说,南美洲神灵的小小一次恶作剧。

但既然说破。

我泄气,靠在洗碗台上,对杰夫乞求地看:“怎么办?怎么办?我会死么?”他哈一声笑出来,摇摇头:“不会的,没事了,你如常生活好了。”在不会的和没事了之间,他分明有一丝丝欲言又止,但他再不出声,只是带我出了厨房,安置我睡去。

天大的惊诧完毕,原来还是要日常起居,去睡。

什么变故无常,在最简单的生活规律面前都会败下阵来。

我与杰夫同床而卧,他躺下时握住我的手,放在他的胸膛上,那举动令我感动莫名。

他给人感觉干净——虽然经过我再三要求都坚决不洗澡,身体上却散发着草木成长时明快蓬勃的味道。我一根根摩挲他的手指,奇异地感觉生命在他这里极为强大,强大到没有什么可扼杀或阻挡。这可以穿门过那么神奇的人,却似多年伴侣一样令人安心。

“杰夫,你有爱的人么?”房间中回响着低微的呼吸,我知道他没有睡着。因此问。

他温和但是简短的说:“有的。”我听了觉得忧伤,但也莫名安稳,有能力去爱,总比内心荒芜一片好得多。你想念她吗。

他似在轻轻摇头:“是的。不过不是她,是他们。”他已经渐渐进入梦乡,呢喃的说:“我爱着很多人。”声音好天真,像朦胧中回到那些美好的时候。

惯例我应当失眠,常时已经如此,何况一两日内,那么多奇异的事情发生,人人都应欢欣鼓舞地失眠一下。

结果没有。

许是杰夫在旁的缘故,我觉得极心安。想他也轻描淡写说,神奇的事情无处不在,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如顺其自然,发生在别人身上不如处之泰然。

多有道理,不过是自己的容貌身段可以变来变去,还都是微调,有什么好大惊小怪呢。

合上眼,一夜无梦。

无梦就是最好的梦。

第二天我有工作,为一家著名的婚纱品牌拍摄形象广告。这个品牌来自欧洲,在国内强力发展,一两年内在各大城市都建立连锁机构,宣传铺天盖地,所制作的广告都是大手笔。

今天和我合作的男主角大卫,是近七年来红透半边天的偶像明星,因为实在窜在太高,圈内人干脆叫他大卫王。极爱惜羽毛,不但出场费是天价,对工作本身的挑剔程度也很罕有。

一到工作场地,导演已经在对我眨眼:“美丽,你来一下。”这样口气,一听就没有什么好事。

果然将定妆照给我看,面有难色:“大卫王说这个形象不够古典优雅,契合不了这个品牌的内涵,配他的戏分他也出不了FEELING。”大卫这个土包子,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里冒出来,早年杂志上登出来的照片,头上堆积最少三两摩丝,两边脸颊上的肉鼓出来,不知道的以为他一边含一个小笼包子接受采访。他如今大红大紫,首先要感谢科学发达,该有哪就做哪,不该有哪就去掉哪,被一把手术刀活生生整成了帅哥。现在跟我说FEELING。

拿着定妆照走去大卫王的化妆间。他正在和自己的助理聊天玩笑,见我进来,只是随意看一眼,转过头去换了话题,说:“看过苏格兰玛丽女王的传记吧,啧啧,那叫王族贵气,优雅华丽,咱们哪里有人演得出那个神韵。”听起来好似要演一出投资无数银子的大戏,其实只不过大家穿起衣裳摆两个姿势,端杯便宜红酒当拉菲,要不要搞这么严重啊——苏格兰玛丽女王!!

不管怎么样,我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他,身子靠在化妆桌上,明亮的镜子里我没有上妆的脸素净雪白,眉眼分明,完全一幢美式的白色简约小屋。不要说苏格兰的玛丽女王,就是某大写字楼楼上的玛丽密司,都比我多两种姹紫嫣红。

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常常都是这样子的。今天都不例外,那时候杰夫已经满屋子里跑来跑去,唱一只怪腔怪调的歌,早饭都做好了,其他普通,唯独煎蛋无敌漂亮,一共四只,在白色盘子里盛着,蛋白部分浑圆细嫩,蛋黄莹润光洁,一只和另一只之间看起来,完全一模一样。对我的赞美他一点都不谦虚,向我洋洋自得地夸耀:“那是,我可受过严格训练,直径蛋白部分和蛋黄部分都毫厘不爽,才能保持新鲜度和口感的均匀,当年一个不小心煎坏一毫米,劈头盖脸那个抹布,打死人……”问这门子煎蛋大法来自哪个变态的厨师,他抬头神往了两秒钟,摇摇头说:“不可说,说了都是错。”

不可说,说了都是错。

是了,他还没有说,维拉科恰那位神灵,对我做了什么。

杰夫想了想:“你有没有在某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吃过别人给你的东西。”

好像是有的。

委内瑞拉的一个无人景区,青翠但寂寞的山谷里竟然有一家小小的饭店。我跋涉太久,到达那里时身心都已经要崩溃了。

店主是普通的当地人,不知为什么单身住在那里开一个毫无希望的饭店,见到我,彼此都很惊喜。

他盛情招待我吃据说当地特产的一种菜羹,小小一碗,无色透明,味道微咸但十分鲜美。一吃难忘,即使现在提起,那滋味似乎都在舌尖流连,四肢百骸都为之渴望。

我后来查找过许多书籍,网络上搜寻花费时日,或询问当地的人,都说没有见过这种特产,更多人断然否认那种地方会出现所谓饭店。我百思不得其解,但念念到如今。

那是我在南美洲流浪的最后一站,之后我被旅行者救援队发现晕倒在荒野,直升机把我送回里约热内卢之后,我觉得一场生死约略可以交待一段爱情,因此行程终于结束了。

看我怀恋神色,杰夫好似忍笑忍得很辛苦。伸手摸摸我的脸,说:“那东西你应该永远吃不到了。”为什么?是珍稀保护动物的肉吗?但那人说是菜羹的。

他点点头:“你说的那人,就是维拉科恰。他给你吃的东西,是汞耳的蜕衣。要说是菜羹,也没有什么大错。”汞耳?蜕衣?

我要么是智商出了问题,要么就是这个世界变化太快,我已经被潮流抛开两公里,冲刺都跟不上了。

所以容我侧一侧头,说:“啥?”他未答,那一刻电话响起来,通知我拍摄通告提前,火速赶去,杰夫送我出门,靠在那里,笑眯眯的。我回头看他,不知道为什么看痴了,看很久,他眉眼催生抚慰,使凡事安定,岁月静好。

使我面对一定要把玛丽女王摆上台面闹鬼的大卫,也心平气和,纵使迁就都无所谓。

我对他说:“大卫,给我一点时间,造多一个型给你选,好不好。”他大概习惯了旁人对他讲话低声下气,转过眼来对我上下一看,嗤了一声,竟然不理。随后又对助理说:“打电话去啦,叫多几个女人来试镜,对待工作态度要认真点嘛,你跟二哥说,下次帮我选女主角要让我先过目。”那助理没动,小心翼翼地说:“也不是二哥选的,品牌方指定的。”给他几分颜色,他就要开染坊,而且还是全球连锁,垄断经营。

多说无益,我抽身出去,找导演:“我辞了吧,你今天先拍他的镜头呗。”不理他期期艾艾说什么,我回化妆室收拾东西,一边走出门一边给杰夫打电话:“你在哪儿呢。”他很慢很慢地说:“没——干——什——么。”声音轻轻的,刻意不吵闹那样,我忍不住提高嗓子:“你干嘛啊你。”他还是那样:“没——干——什——么——啊。”我本来有点委屈,想跟他倾诉一下,结果人家倒好,挨刀断气了似的,生气,我把电话挂了,临末那一瞬间,忽然对面传来他啊地惨叫,吓我一跳,立刻电话又打了过来,很惋惜地说:“哎,被它跑了。”什么跑了?

他痛心疾首:“你家空调下挂个大马蜂窝啊,我一个一个在逮呢,逮到最后一只你电话一来,它吓了一跳,就跑了。”大马蜂窝?我怎么不知道?他说你那窗户估计三年没开过了,不要说马蜂窝,就是开森林马戏会,你又知道个屁。

难怪我半夜睡不着,老觉得耳朵眼边有些磨磨蹭蹭的声响,原来也不尽然是神经衰弱。

好吧,有只马蜂窝,你一个大男人,一家伙端了不就得了吗,一只一只逮什么。

杰夫对一家伙端这个解决方案不算很认同,耐心教育我:“人家就是钉子户,也要动之以理,晓之以情,怎么能一棍子敲下去就让滚呢。我把他们集中起来,今天不出工了,回头移到野外去。”一个大男人,大好青春,跟马蜂耗上。

想一想,也没什么不好。

谈完了这么关键的问题,他问我:“你干完活了?很快嘛。”我耸耸肩表示反对,好像他能看到似的,谁知他好像真的能看到,立刻又说:“没干成啊?怎么呢。”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跟他说,越说越觉得自己委屈,想立刻见到他,依靠在他怀里,闭一闭眼——昨晚我居然睡那么甜,甜到今天连一点脾气都没有,人生很美好。

他认真地听,哦哦哦哦回应,然后说:“就这样了?”当然就这样,我都快出摄影棚了,他们能选到谁就去选呗,要是神通够,苏格兰玛丽女王算什么,不就是招个魂嘛。

他嘻嘻笑,好像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说:“哎,你先别走,在那等我十分钟。”干嘛,难道你要过来扁大卫王吗?虽然你的确很强壮,人家保镖可也不是吃素的。

他哼哼:“小妞,暴力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等我十分钟,我帮你去看看那啥玛丽女王到底什么样子。”他说的话,再荒谬好像都有道理。

有时候你对人的信任,好像凭空在路上拣到一大堆钞票。不知该给谁,也没有人跟你要,你茫茫然抓着到处看,一个耳光打得自己天雷乱闪,但那些财富并未因随之消失在一梦南柯。

信任与运气一样,有时候无解。

因此我折回摄影棚,找一个角落坐下来,眼睛看着手机上的时间。

十分钟。

杰夫一定在拼命上网查找苏格兰玛丽女王的图像——我猜他应该会用电脑的。不过我家的电脑有开机密码,他怎么没有打电话来问呢。

或者。

他真的是去看玛丽女王本人。

虽然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样的方式。

如果一个人能够让积年的失眠症患者睡下去,也就能够做其他不可思议的事吧。

那么能不能让我回到那些光明盛大的季节,回到我流奶与蜜的初见。

本的女朋友说,他以前都没有见过你,你却和他很熟络。

到底怎么样才算熟络,要一分一寸将他吞下肚么。

有人叫我:“尹小姐。”抬头看是二哥,大卫王的经纪人。德高望重,手眼通天。

小个子的男人,秃头,永远一件白色立领衬衣配个黑外套。看起来很憨厚,却是出了名的扮猪吃老虎。

我懒得站起来,只笑一笑:“你好。”他顺势在我身边坐低,伸长腿,两手在额头左右狠狠揉搓了几下。太阳穴上泛起一片红。

从侧面看过去,极为憔悴,两个眼睛都深深陷进去,血丝都要成群结队地飙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大卫王不让他省心——但他那么红,就不省心都是值的。

说句话都很累一样,好久才开口,说:“尹小姐,大卫那边不好意思。我等下再和他沟通。”我拍拍他手背:“不必了,我最近也很疲倦,没有工作最好。”他神色古怪,慢慢转头看向我,说:“为什么要说也。”这么敏感的一个人。

我直言:“你样子很不好看,最近太累吗?”

他几乎是呆呆地,呆呆地看着我。跟菜市场那些很久都卖不出去的病鹅,一模一样。眼珠子死掉了似的锲在一大片血丝里,有一阵子我疑心他马上要栽倒在地,就此归天。

我在不同的场合见过他几次,喝酒极豪爽,说话却滴水不漏,精力过人,旗下的艺人都是第一线的,绝不是我们这些金字塔底可比,呼风唤雨。

要说工作太多会把他搞成这样,我实在很难置信。

他呆了好一阵,又慢慢把头转回去,继续拿手搓他的脑门,搓得跟虾米一样暴红,几乎要滴出血来。

忽然很快地对我说:“我女朋友死了。”再没有多停一秒,站起身来走了。

我一时回不过神来。

女朋友?死了?

他的女朋友是谁,我完全不知道,听闻他的名声颇不清白——但谁要一清二白?这什么世代,男人的清白都以正常为代价。

但我没机会问太多,杰夫的电话来了。真的是十分钟。

“哎,我劝你还是不要变成玛丽女王的样子吧,第一她脸太尖了,第二她死得可难看了。”我气不打一处来,呸呸呸,什么跟什么。而且——你在哪里看到的玛丽女王啊。

他说:“我叫一个朋友回1592年看了一下,顺便带了一幅画像回来,啧啧,女王皮肤可不怎么好,那时候的化妆品质量不过关吧。”

我歪着头拿着手机,愣了半天。

清清嗓子,却硬是出不了声。

一个人用一种很正常的语气跟你讲一件很荒谬的事情,你一门心思要相信他,但实在过不了自己那一关。

放到谁身上,可能都有我眼下的表现吧。

荒谬到此还不算完,他在那边不知道捣鼓些什么,唏唏簌簌,好像还在低声跟人说话,然后对我说:“哎,一会有人送那个画像给你啊,你看看有没有参考价值。”这个家伙说风就是雨,一下就收线,毫无缓冲余地。要是和他两地分居谈恋爱,想打电话缠绵一下不是要气死。

是谁洞悉我的心事,冷冰冰在我身侧搭话:“相信我,你不会有这个机会的。”就在我的耳边,离得如此之近之突兀,我惊吓到几乎当即跳了起来,转头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唯独眼角仿佛有幻影一般的身形轻柔闪过,空气中微微的风意轻抚,在这全封闭的摄影棚中显得奇异,我迷惘四顾,发现我脚下有一卷东西。

厚而韧的皮底布面长卷,手感粗糙结实,制作工艺简单直接,不大像是现代的东西。我满怀疑惑拉开,浓墨重彩扑面而来,带着强烈刺鼻的油彩气味,我瞪眼一看,脑门上好像给人劈面一掌。

画卷中人头戴皇冠,手持权杖,披风上镶嵌重重累累的黄金流苏与宝石,神态庄严,眼望前方,下巴尖尖的,眼睛很大,肃穆中透出女性独特的柔美气息。人物背景是独角兽像。

苏格兰王室象征。

千真万确,这幅图画,画的正是苏格兰玛丽女王。

什么时候的画像?谁把它送到这里来?

耶稣基督。

我在角落里的一惊一乍,没有逃过二哥的眼——或者他一直在注意我也未必。走过来问我:“你在看什么。”随即就被那画卷吸引,他的抓狂程度比我何止高出一点点:“提阿尼女王画像真迹?”看他的样子,就算十个女朋友在眼前死给他看,估计也抢不到一点风头,抓着那画卷小心翼翼,沙里淘金一样慎重其事地盯着看,一路喃喃自语:“形象饱满,初启蒙的透视人物画法,这个金和紫是典型的宫廷用色,底材精美,是真的,真的。”眼睛里要喷火一样,猛抬头把我看着:“你在哪里弄到的这个?”我老实答:“朋友送的。”他的表情好像我硬塞给他一个臭鸡蛋一样:“朋友?什么朋友送你这么昂贵的东西?”昂贵?这玩艺很贵吗?拿来干嘛,闻着气味可大,杀眼睛。

二哥恨不得一掌PIA死我:“价值连城,连城!!!苏富比几年前出过一幅,十七世纪仿的,卖了上百万美金。”听到这里我觉得第一这个人居然懂点艺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第二品德实在不算坏,至少他没有一边心中悸动如潮,一边故作淡定的跟我说:“哎,这东西污染环境对人体有毒,给我两百块我帮你处理了。”虽然依依不舍,还是拿回给我,看我大大咧咧卷巴卷巴,那样子之叫一个心疼,好像我手里卷的是他亲儿子。

我看了不落忍,一伸手:“送给你。”他今天受惊不小,有损智力,粘上毛比猴还精的一个人,硬是不敢信我说的话,我看他一副老年痴呆提前的样子,干脆往他手里一塞:“喏喏,给你。”他双手抱着那幅画,愣了半天,终于憋出两字:“为啥?”我摇摇头:“我不懂这些东西,朋友送我做造型参考的,现在参考完了。”就算可以换上千万美金,我可以拿去做什么?我想要的,就算将全世界的黄金堆积起来去换,也是换不回来的。

二哥见我不是开玩笑,忽然一把拉住我:“我不能要。”

换别人看了,一定说这二位是傻子——好多钱呢朋友,推来推去的,怕钞票太多砸死人么?跟你说可以用支票嘛!!

他拉住我,另一只手死死抱住那幅画,对我说:“这么珍稀的东西,你愿送我不敢收,怕折福,但是我能不能借回去一个晚上?”一个晚上?送你不要,你偏要借,是像西游记里那位老方丈一样么?借回去越看越喜欢,越喜欢越伤心,然后派两个小秃驴来干掉我?

他好像没有看过西游记,面对我疑惑的眼光沉默一阵,轻轻说:“我女朋友是学油画的,研究主题是十六世纪的人物主题油画,我想给她看看。”背脊上一阵寒,我想起他说女朋友死了。他洞察我的心思,微微点头,说:“嗯,我家里供了她的灵位,请你帮我这个忙。”能帮人忙,那就帮吧。谁都想过得好一点,就算努力再努力也不得。

理所当然我仍然得到了广告女主角的工作,大卫王虽然跋扈,在二哥面前大体上都是乖的。何况他看到我新的造型出来,除了倒抽一口凉气,没其他什么可以挑的——不是要苏格兰玛丽女王吗,给你一个活的如何。

工作顺利完成,已经是晚上十点。我在摄影棚门口等车,一边想杰夫这阵子会在哪里,会不会又跑回去上班了。很多年来我没有挂念过谁,这感觉于我,像事隔多年再一次上真冰场,动作要领依稀浮现,身体却早不堪负担。

忽然两声喇叭响在耳边,二哥开一辆霸道吉普停在身边,冲我喊:“没开车?我送你。”拿了我一幅价值连城的画,偶尔当当司机也是应该的。我老实不客气爬上车,他说:“去哪?”我想都没想冲口而出:“三生。”这地方没开两天,想不到二哥也知道,说认识几个圈里人还投了点资,装修花了好大一笔设计费,假假的是名师手笔,又说:“哎,我都好久没出去喝酒了,干脆我们一起去吧。”人家说好久没出去混了我相信,二哥说出来我真不信,他转脸看看我似笑非笑的样子,好像也有点不好意思,解释说:“真的,这段时间都没什么心思。”随之沉默下来,转头看看后座,那副无厘头出现的玛丽女王画像静静躺在座椅上。

二哥这晚和我去了三生,之前我还陪他回了一趟家,在本城有名的湖滨别墅区,住户非富则贵,看来他从旗下艺人身上,的确是捞了不少银子。

他要回家的原因,是因为那幅画实在太重要,不锁进保险箱再压上两块青砖,无论如何不能放心。我听了不以为然,招来人大惑不解,说,要不就是我打心眼里知道那幅画是假的,只不过仿造技术超一流,要不就是我脑子进了水,看着金山银山没动静,非要嘿唷嘿唷接工作来白手起家。

听到家字我脑子里有一点短暂的空白,感觉上这一种物事与我没有任何干系。倘若一定要提我能感受得到的部分,仿佛就是本与我生活在一起的那段时间。

十一点半到三生门口,外面没有见到杰夫,我忍不住四处张望,却很快被二哥拉了进去,他于这种场合,犹如鱼与水,相得益彰,情投意合,刚刚回家那几分钟,还换了黑T牛仔,活脱脱一身行动装。叫了酒,在卡座里乐不可支的四处张望,忽然说:咿,那边有个小妞质素不错,我去去就来。一跃而起,三两下便消失在拥挤喧嚣的人群。

我摇摇头,独自倒了一杯威士忌,慢慢喝,不时望门口看看——刚刚进来时候和芳芳打过招呼,让她叫杰夫来找我。

但他一直没有来,灯红酒绿对于不在其中那个人来说,寂寞而疲倦,空自缭绕,无从追逐。我叹口气,倒了第二杯酒,二哥却又回来了,说,哎,你一个人喝这么快。坐下,和我碰一杯。

我问他:“那个女孩子上手了没有。”他耸耸肩,很简洁的说:“身材还可以,脸不够精致。”仰头就是一杯酒,我好笑:“随便泡一个要求也这么高?”他好像酒量不大,这么一点酒,红头胀脸的,一下子摸出钱包,从里面掏出一张小照片给我看——我女朋友,美吧。

灯光昏暗闪烁,我凑过去原意不过是一瞥,眼光却立刻被牢牢吸引住。

我做这行,见最多的就是美人,常人所说的漂亮,在我们眼里是完全不够标准的。

但照片上这个女孩子,真的只有美可以形容,其他任何词汇,对于她都会成为亵渎。

黑白照,只是站在一个模糊的旧房屋前,脸容上点妆不见,或化妆的技术,已经接近大象无形,她神情淡然对着镜头凝望,让所有见到照片的人,背上毫毛都为之一凛,徒生悲伤——为什么这不是我,或我一生为何从未有缘与她见过。

我久久望着,终于不得不说:“真是美。”二哥醉意已微醺,将那照片贴在嘴唇,万般珍重的亲,态度庄严,这倘若是演出来的,他绝不该以经纪人的身份在娱乐圈打滚,直接上第一线,不日就是影帝。

又小心翼翼将照片放回去,揣好钱包,立刻神气就变了——那张照片,或那个人,好像是孙悟空头上的紧箍咒,只要念一念,盖世的英雄,立刻变作积年的痨病,恨不得满地下就滚起来。

对我说:“你说,我要求怎么会不高。”

这个理由我心服口服,大家意见一致,酒逢知己千杯少,一瓶威士忌见底,又要一瓶,他也是个异人,一口已经是醉了,一瓶也没见他死,越喝话越多,将许多圈内的八卦讲来我听,他中气足,口才又一等一,一个人能模拟十个人吵架的场面,惟妙惟肖,态度偏生还很慎重,似不关自家事,只把书说的冷淡意味,虽然那么吵闹的环境里,都让我一面听一面笑,酒意上来了,身外浮沉,都不重要——本来也都不重要。

讲到后来,二哥忽然把酒杯一放,凑到我耳边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他拉着我的手,放在他胸口,我知道他对我没坏意,凑过去,只听到他小声说:“我女朋友,是自杀的。”越来越小声,说:“我出去工作两个月,回来当晚,她自杀了。割腕。”抓着我的手很紧,几乎要掐进我的皮肤里,声音喃喃,在我耳边,激烈的舞曲节奏快得叫人不能喘气,却一丝一毫抵挡不住他游魂一样的言语,一个字一个字扎进我的血管:“她留下字条说,人生不快乐。”

人生不快乐,彼世或安然。

倘若我使你伤了,请多原谅我一次。这一次之后一定是够了。再也没有更多了。

我们都解脱了。

二哥终于把我手掐破。那血珠滴出来,缓慢流下,不到坠落,已凝结了。

那一晚我在这里再遇本,也对自己做过同样的事。

此之死别,彼之生离。

为什么倒霉的都是老娘的手。

但我知那女子意思,甚至举世不会有人比我更明白。

我亦曾慎重考虑走同样一条路,最后并非对生命的渴望强烈过赴死之决心,只是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像我这样对任何东西都漠不关心的活着,比肉身躺于坟墓之下沉睡,更能体会死亡之清澈明净,以及生命本身的毫无意义。

任何奇迹,异状,世事与变化。在我都是浪费。

四年中只有昨晚,我唯一感觉自己真实存在。

在杰夫极陌生而似极熟悉的怀抱中,他在睡梦中亦照亮四野的荒寂。

分开我四周沉重的寂静与无所谓,比摩西分开红海更轻而易举。因他不借神力,他只是顺理成章。

我忽然渴望奔向他,让他张开双臂拥抱我。

二哥还是那么紧地握我的手,他的眼睛在大量酒精冲击后,仍然精光四射:“美丽,我把我最大的秘密告诉你了,你呢,你有什么秘密。”秘密?我的绝望是我最大的秘密,但我担保你不会有兴趣的。

所以我把那个最有娱乐价值的奉献给你。

“我能变成我看到的任何人。”

他居然表情很严肃,点点头:“我也能。”终于松开手,对着我掰指头:“给我一瓶粉底液,一只眼线笔和一管口红,我可以把任何一只猪头,变成今年的香港小姐。”还若有所思地想了想:“嗯,香港小姐是我的极限了,世界小姐会麻烦一点,你知道的,猪头通常都不够秀气,光化妆没有用的,一定要配合整容。”刚说出他一生中最大的伤心事,立刻又可以胜任综艺节目搞笑的重头环节,其间交错,天衣无缝,在这个圈子里混到他那个地步,的确非常人可言。

懒得与他多讲,我径直从他口袋里强行摸出钱包,抽出那张照片,他一个不察被我得逞,脸上的表情猛然间足可杀人。

但我没什么好怕的,狠狠看了那女子几眼,想她当时颜色,心境如何,那眉眼如一朵清莲午夜无人随风跳舞,缭绕风情水流石上琴一首。

二哥劈手把照片夺回去的瞬间,恶狠狠瞪着我,咆哮:“你拿我什么都……”猛然间怔住了。

就好像被雷劈了一样,外焦里嫩在当场,对我惶惶然地看着。

我静静看着他。以他死去女友的容貌,以及眼神。

两个人坐在越夜越亢奋的夜店,两边的卡座中已经有大量的人喝醉,在狂歌乱舞,旋转跳跃,所有眼睛都从黑色进入红色,仿佛很快会因兴奋太多而直接爆掉。

在这种地方呆一阵子,脑袋会变成一团爆浆,但多呆一阵子,你就会觉得没关系了,反正脑袋也没有什么用,要来干嘛。

只有我和二哥,对望时看到彼此都在时间的旷野,我已经逗留很久,他却刚刚到来,此刻在他男人味十足的容颜上,流露出孩童一样的怯怯疑问,伴随哀伤。

轻轻靠过来,在我肩膀上靠下,贴在我肌肤上,贴着。

他真的是醉了,软弱地地说:“不要离开我,阿姝,不要离开我。”说完以后,他就睡着了。

我相信他必不会绝不会落入我的境地。很快便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

原始社会为什么要男人出去狩猎,大概是他们被伤害后都比较容易复元,无论是身体,还是心灵。

轻轻把他放低在沙发上,我起身走出去,想了想又转回来,拿了他的钱包。

在酒吧里我找到况芳芳,问她杰夫今天有没有上班——理论上我可以给他打电话,但女孩子会有一点奇怪的小自尊心。

答案是没有。他今天请假,芳芳一边说,一边疑惑地打量我,不大认得的样子,我自我介绍,才看到她嘴角浮起心领神会的笑意,还有一丝欣喜,那种欣喜通常只在一个自己春风得意,青云直上,每天中奖的人脸上能看到,她不放开我走,继续热切的说:“尹小姐你的形象真是百变,哎,你是不是找他去当模特的?哎,他很不错的,你一定要帮帮他。”这么激动?难道事成之后你可以分一成佣金吗?

看出我的疑惑,她解释:“尹小姐你别误会,杰夫在这里做的很好,老实说一个人当十个人用,我们都舍不得他走,不过……”她可能并不是很习惯真心说某人好话,这会儿都有点扭捏:“不过,他实在人太好了,应该去过好日子,别留在这里浪费了。”况芳芳这样的女人,打理三生这么大规模的夜店,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只是基本条件,要硬如鹅卵,也要软如棉花,绝不是一根好种的葱,险恶江湖里滚出来的刀心利嘴,火眼金睛。对杰夫用上了善心,我都忍不住有点讶异。

问她:“他哪里人?什么时候来这里做的?以前做过什么你知道么?”芳芳一概摇头:“不知道,这里开张招保安,他一个人走进来就开始做了,人真是没得挑啊,但问他什么,他都笑着不讲话。”说第一次见到杰夫,穿件随随便便的蓝衣服,什么都没有,开口第一句话是:“赶快给我吃点东西,我要饿死了。”但神气却还像是天下最富有,最快活的人,笑嘻嘻的。

我能想出来他这个样子。最少一点所得似乎已经使他很幸福。

这么幸福的人,到底有什么样的人生?也许有一天他会告诉我。

既然杰夫不在,我也不准备继续逗留下去了,交待芳芳去照顾二哥,我打车走,忽然想起今晚没有遇到本,甚至都没有想起他。站在那里沉吟,原来不提起不记起也会容易,那点释然从心底生发开来,蔓延开去,我跺跺脚,模糊地想明天会不会是新的一天。

回到家我特意推开窗看看空调下面,真的有一些马蜂窝的残存痕迹,看样子规模不小,奇怪我住了这么久,居然从来没有想过推窗看看,窗外是这个城市著名的一条江水,蜿蜿蜒蜒地流淌着,从容冷落,古今万事,都在其中,我看了一阵对岸,夜深到十分都不泯灭的霓虹,一阵睡意涌上来,我到洗手间去,对镜洗脸,镜里不出我所料,一半一半,是我与二哥那女友拼接的容颜。

她人眉眼,她人风味,于我是随心所欲涂抹的斑斓油彩,怎样描画都没问题,到一定时候便剥落。

我亦想幸好如此,否则去哪里找一瓶无敌的卸妆水,可以把一层层容貌清除干净,倘若永恒不息叠加上去,我总有一天会不记得自己到底是谁。

我自己到底是谁,这四年来都不是什么重要的问题,我以为自己早已放弃自己。

原来没有那么彻底。

明天说不定真的是新的一天。

新的一天清早,二哥给我打电话,我接起来就说:“你的钱包在我这里。”他丝毫没有醉后的糊涂和消沉,清晰地说:“我知道。”继而:“你立刻来我写字楼一趟,地址是利德西路三号十七楼。直接找我。”利德西路三号,任何出租车司机上岗培训第一课要熟记的城市坐标之一。

本城最贵的写字楼,连之一都不用加。进出的男女都气宇轩昂,各自沉默着在电梯里数楼层。

十七楼,一出电梯门就有些诧异:整一层明显属于一家公司,神色警惕的保安身后,前台小姐美艳过人,公司内部办公大厅依稀有许多人忙碌来去,但却不见任何公司名称或标志。

在玻璃门前一出现,前台小姐立刻站起来,开门,迎上我,说:“尹小姐,卓先生正在等您。”卓先生当然就是二哥,这是我第一次知道他真实的姓氏。

他的办公室惊人的雅致,在布置上显然花了许多心思,进去时他正站在窗前,腰身挺直,手指在玻璃上一笔一画,似乎在写什么。

我叫他:“你找我吗。”径直走过去,将他的钱包放在办公桌上,那是一张干净得过头的桌子,除了一叠文件模样的纸张外别无他物,不知道它的主人是如何办公的,书空乎,唾面乎。二哥回过身来,向我笑一笑,说:“桌上那份东西,你看一看。”叫我看?什么来的?你写的成人小说找不到知音欣赏吗?

顺手抄起那叠东西,封面上的字叫我怔了一怔——独家经纪合同?

翻开来,签约方赫然是我,以及一家叫卓临娱乐的演艺公司。

卓临娱乐?我几时失忆了么?出道至今,我不记得和这样一家公司有过任何瓜葛。

丢回桌子上,我向二哥投去一个表示你什么意思的眼神。

他没有走过来,就在窗边,简洁的说:“我要签你。”

为什么?

因为我要把你推举去RAY的旗下。

在这个星球的时装王国里,最有权势的人是一个名叫RAY的男人,据我看,他长得活像一只老蜥蜴,加上五短身材,倘若围上一条围裙去赶集,乡亲们会说武大你的烧饼摊何在?

而现实是,如果有一条围裙是他设计的,就会被挂在装修得好像美第奇宫殿的店铺里,标上带有许多个小数点前零的天价,等待一个冤大头毕恭毕敬的买回去,穿来出席生平最隆重的场合。

他占据在时尚山峰的最高处,俯瞰下面争先恐后竭力攀登的来者,我相信他不时还会打个哈欠,因为独孤求败并不算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现在,二哥说他要签我,那劲头几乎是要不择手段,即是因为RAY正在试图开拓亚洲新兴国家的市场,其计划第一步,就是通过本土的经纪公司挖掘有足够资质为他做秀的模特。

这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吗,现在营养跟得上了,满街都是身高一米八以上的女孩子,双腿修长,胸部发育良好,肩膀平坦宽阔,上好的衣服架子,更何况国内时装行业发展多年,也该冲两个出世界去凑凑热闹了。

二哥摇摇头:“我老油条了,有没有好的我还不知道,最出名的几个都是大家闺秀不足,小家碧玉过头,枯萎当骨感,淫荡当妖娆,拿不出手啊。”我不以为然:“那你还签我?我能好去哪里。”二哥不言语,但我看他眼神,猛醒起来昨晚情形,原来他记得。

他记得我能变身为任何我看到的人。

这才是真正的生意人,是神迹或妖魔一律不问,问的是可以带来什么好处。

只要有好处,神也好魔也好,拿来用罢了,雷霆传说是宙斯的武器,还不是在为我们发电。

我虽然做不来这样的人,却由衷佩服他们——不信邪,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原动力。

打起精神我问:“你要我变成谁去博取RAY的青睐?”其实我知道答案。

全世界在这个圈子混的人都知道答案。

沙西娅。

RAY的养女,也是他的御用模特。

十四岁出道,自此便成为模特界最耀眼的明珠,镶嵌在皇冠的顶端,照耀四方的仰慕。

永远的新娘,皇后,压轴的精灵,无人可望她项背。

你要我变成她?那是活生生在挑战上帝创作艺术品的努力,遭天谴的啊。

二哥还好没有完全疯掉,摊开手说:“我没说要你变成她,我要你模仿她那种特别的气质。”摸出一个遥控器,对着墙壁一按,那里掩藏着一部液晶电视,屏幕一闪,开始播沙西娅历年的表演集锦,眼花缭乱的顶尖模特来来去去,只要她出现,摄像机和眼睛的焦点就全部被她占据。

我和二哥也不例外,顷刻间变成两个粉丝,一边看二哥一边指点:“看,她的仪态,姿态,冷冷的,好像对自己的样子完全不在意,这种不在意修炼不来,天生,天生的……”的确是行家——不是对衣服,是对人,对女人。

看了半日,他关了电视,问我:“签不签?”我沉吟良久,坦白:“我不知道你可以给我带来什么。”

名声,利益,前途似锦?

不是我那杯茶。

唯一可以吸引我,反而是沙西娅的美貌本身。

隐约里我一直在想,当初本离开我,是不是因为我的魅力不够。

不够强烈,不够持久,不够让他恒常迷恋的张力。

身为一个女人最宿命和彻底的失败,莫过于此。

任何其他身外物,不能安慰,更不能补偿。

二哥认同这一点,短短相处,他倒很快可以了解我。说:“不如,你提一个条件出来。”生意是这样的,只要开始谈条件,听起来怎样离谱也好,也都有成功的希望。

最可怕不是漫天要价,而是大门一关。

走到窗前看,高天流云,风吹云动,望下去,街道上人车如蚁。

闭上眼有一张脸出现脑海,那双我永生不能淡忘的眼睛,若有若无地对我凝视着。

一想到他存在于世上却与我无关,那种痛仿佛来自无数真的撒在我心尖上的针。

体会着那种黑暗的晕眩,我缓缓说:“帮我找一个人。”

对我的要求,二哥没有探寻更多,只是简单的说好。

然后他按铃召助手,那相貌爽朗的女子拿进来一个大箱子——里面是许多衣服。

过去十年RAY时装秀上压轴的那些礼服。

这好像是在市场上买一头小马驹,买家要看看牙口,是应该的。

我俯身从箱子里随手抓起一条半身裙。黑底白纹,整个裙身被设计成一朵玫瑰花,多层叠剪裁,精细蕾丝质料,优雅精致,华贵感呼之欲出。衣服本身已经是一件艺术品,对穿着者表达着无言的审视与挑剔。

RAY五年前的作品,那一年他的主题是有限复古,怀念女人纯粹作为美的图腾而炫耀的年代,服饰与体态上的极尽精雅。

那一年他的设计理念饱受争议,在全球掀起健康风潮的前提下,人们对需要身材大小二分之一于零号才能穿的衣服,一面倒喊出了反对的声音,但对素来骄傲的RAY来说毫无影响,他接受数家极具影响力的时尚杂志采访,声称他从来都不是为那些普通的好身材设计衣服。

他的眼光放在人群中最顶尖的那一小撮,还不仅仅是财富。财富可以依靠后天的努力去争取,RAY还需要你为了穿下那件价值连城的礼服跑去全身整容——相信我不是没有人这样做。

当着二哥的面我换上那条裙子——它有一个独立的名字叫做梦见浮桥。

传说RAY从不为他的作品取名字,很少的例外,都有特殊的目的。

这一件不知道什么来头,无论如何,反正也不是正品。正品只有一件,根本买都买不到。

二哥极力抑制他的激动,屏住呼吸心跳,办公室里只有衣服料子所发出的摩擦声,我垂下眼睛,一点点把那条裙子套上身体。

每一寸肌肤像被叫早铃呼唤,逐分寸地醒过来,它们有着独立生命一般,在试探,迎接,等待,最后适应掩盖上来的那些纺织物。

有的地方膨胀,有的地方凹低,有的地方填充,有的地方削除。

有一台看不到的机器在我身体上辛勤的运转,把所有和这件衣服睽违的细节修正过来。直到两者之间,成为一体,浑然天成。

我抬起头来,向二哥望过去,轻轻说:“怎么样?”他一定不是教徒,却倒抽一口凉气,一字一顿的念叨:“我的上帝啊。”像个疯子一样他冲过来,双手微微颤抖着,摩擦过我的肩膀,腰身,身体的曲线凹凸起伏,他的表情我不陌生——一模一样是昨天晚上看到玛丽女王画像的时候的德行,我胜在是活的,女王陛下胜在贵很多。

我重复问:“怎么样?”他点头:“没得挑。”言语里有压不住的激动,忽然双手捧住我的脸,惊奇万分:“天哪,是真的,是真的。”我挣开他,随意对着玻璃窗看了一眼,那里有一张黑白流年中盛妆华服的剪影。

签我没什么不好,可以省下高昂的一流化妆师费用,经理人省心省力,不用怕我身材变形,甚至不用怕我年华老去。

我基本上就是电脑上的一个万能人体绘图软件,想要什么就有什么。

等二哥的激动情绪平息下去,我换回自己的衣服,那配套的洛丽塔般的妆容自动自觉,就一点点从我脸上消逝,还我素面朝天,二哥目瞪口呆的样子真的很颠覆他精明锐利的形象,考虑到我自己都很难适应,他已经算是很镇定。

他终于咳嗽几声:“你,你,从什么时候,怎么会,怎么这样……”我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据杰夫说,我具有随意变化形容的能力,是因为在南美洲的时候,名叫维恰科拉的神灵和我恶作剧,给我吃下了汞耳的遗蜕,但那到底是什么,他没有跟我细说。

到底我如何使用这种能力,也没有人可以告诉我。

如果你去买了一个非常高科技的手机,身边没有一个人能够搞明白哪怕最基本的操作,而唯一的使用说明书是由古拉丁文写成。

那么我们的心情就会比较接近了。

我签下那份合约,所要履行的工作第一项,是飞往美国参加RAY十年作品展的模特选拔。二哥极兴奋,说无论成功失败,这都是我全新的事业开端。

对我无所谓的表情他不以为然,只说我总有一天会为此感激他。

我会感激他,只不过我们所持的理由南辕北辙。

不管怎么样,二哥说,准备好签证材料,我们两个月以后去纽约。

我要你成为另一个沙西娅。

甚至比沙西娅更红。

我不置可否地耸耸肩,走出了他的办公室——比沙西娅更红,比红爆了全世界更红,比照耀在我后脑勺上的烈日更红——于我有什么意义呢。

我完全没有概念。

这时候我唯一盼望见到的人是杰夫。

因为似乎只有他能够找出我这部变形手机的用法。

而且他的古怪程度,一定会比我更厉害。

与众不同本来就是孤独的一件事。

与众不同到任何人都不能了解,是孤独到极为恐惧的事。

我想对于恐惧有所忌讳,是不是我已经从内心死亡的状态中复苏的标志。

不管怎么样,这时候我就见到了他。

就在我走出二哥的写字楼,站在门口茫然张望的时候。

杰夫就坐在街边绿化带的栏杆上,笑嘻嘻的对我招手。

他穿一件黑色贴身的上衣,蓝色的裤子——我印象中除了穿制服,他永远都穿这两个颜色,我怀疑他并没有第三件像样子的衣服。

慢慢走过去,我忍不住拉起他的手:“你去哪里了,昨天我没有在三生见到你。”他的手很暖,反过来握住我,微笑着说:“我去放马蜂啊,他们不适合在城市里生活。”好吧,那请问你把马蜂兄弟们放到哪里去了呢?

他说了一个地名,大约是在三百公里之外的一个风景区。来回那么奔波,你昨天大概没有睡够十二个小时吧。

他扮了一个鬼脸,说:“还好,顺便拜访了几个老朋友。”他清澈柔和的眼睛停留在我的脸,像一道阳光照耀在冬日冰面上,带来些微暖意。我忍不住笑,虽然也不知道笑什么,把他的胳膊搂在我的怀里,喃喃说:“杰夫,跟我去纽约吧。”听到一个自然而然的声音,说:“好。”我惊奇的抬起头来:“真的?”他耸耸肩:“对我来说去哪里有什么区别?”换了别人,这言词说出来该伤感,但不是他。

我难免想刨根究底:“你没有家人,朋友,或者熟人吗?你从哪里来的?”

芳芳告诉我说,他就是那样走进三生,找到一份工作,然后开始成为我所遇到的保安杰夫。

他在那里又遇到我,然后变成兼职的模特杰夫。

现在我希望他陪我到纽约去,也许变成一个助理杰夫。

在这一切的身份以前,他是谁。

他沉默了一下,静静地说:“以前是有的。”然后他就不肯再说什么,拍拍我的头说:“好了,你要去哪里?”我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但跟杰夫一起,我愿意去任何地方。而且我还有一吨的疑问要答案,我不会放你去任何地方。

他抱着我的肩膀往前走,笑着说:“放心吧,我不会走的。”几乎是一种本能反应,我冲口而出:“永远都不走吗?”他轻柔的说:“亲爱的,没有永远这回事。”

没有永远这回事。

我多么希望四年前我已经知道这个显而易见的说法。

杰夫在我的公寓做晚饭,他剥洋葱的手法很专业,而且很快,瞬息之间就把一个好大的洋葱头分解成一堆雪白紫皮的洋葱丝,我问他为什么完全不会被辣到流眼泪,他说他的速度比辣素的分解速度还要快一点点。

平底锅里下一点点油,他哼着小曲儿开始煎洋葱做开胃小食,我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从油烟机的光洁玻璃面上看到自己熟悉的样子始终如一,简直是个大安慰。

我问杰夫:“你说,我这样变来变去的,会不会有一天回不去我自己的样子。”他拿锅铲的手停顿了一下:“别太担心,只要你一直记得自己是谁,就没事了。”他那个小停顿莫名使我很紧张,逼上去问:“真的吗?怎么样变化都没坏处吗?”他转过身来对我笑笑:“放心,我在这里,你不会有什么问题的。”说的真笃定,而后我就真的松一口气。

诚然我知道没有永远这回事,但他至少此时此刻在这里,我便有此时此刻的安心。

洋葱丝煎成金黄色,裹上蛋奶浆烘一下,很香。

我帮杰夫端盘子到客厅去,一面说:“你昨天上哪里找到的那幅苏格兰玛丽女王画像?我经纪人说是真迹,价值连城呢。”他好像这才想起来:“噢哟,对啊,那幅画有用吗?你要是用完了拿回给我,我得叫人带回十六世纪去。”我歪着头想了半天,决定放弃徒劳的挣扎:“我的经纪人说要带回家去看一晚上,不过今天好像已经是第二个晚上了,明天给你?”杰夫吃了一条洋葱丝,闭上眼不说话,良久叹口气:“不够入味,失败啊失败。”对我一摆手:“不用了,我回头叫人家直接去拿。”我继续想了一下,送来是谁我没看见,估计拿走是谁也没人看得见,如果二哥隐瞒不说,大家就装作没事发生好了,否则好难解释的。吃一口洋葱丝,咸香酥脆外焦里嫩,很好吃啊,你挑剔什么。

他嘀咕着:“时下的年轻人,没吃过好东西。”我大笑,忽然跳过去一把抱住他:“真的,陪我去纽约,不要离开我。”我的哀求听起来很天真:“只有你才能让我睡个好觉。”杰夫听任我坐在他大腿上,一边还是挟着洋葱丝全神贯注的看,喃喃自语:“到底哪个步骤出了问题啊,怎么会不入味呢。”我好气又好笑,往他头上波波敲了两记,换来他点头如捣蒜:“好啦好啦。”

纽约签证下来之后,我逼杰夫去三生辞职,其实我觉得他只要一走了之就行了,辞什么职那么隆重。杰夫说不辞而别不是他的风格,他的风格是密密辞总不别,烦到人家赶他出去为止。

三生的白天和黑夜,完全是两个世界,黑洞洞,静悄悄的,封闭的空间中弥漫着浓厚的闷气,呼吸都不顺畅。

芳芳姐极为爽快地答应了杰夫辞职的要求,而且还慷慨地发他两个月薪水作为补偿,我看这钱多半是她私人掏的。看得出来他人缘很好,连扫地的阿姨都赶过来和告别。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站在门口向里面望,他说:“你看,你第一次来,就坐在那个位子,一口气要了三杯纯威士忌。”我很惊喜:“你记得?你那天晚上就看到我了?”他笑:“我在门口站着,什么人都看得到的。”这么不解风情,说一句你眼里只有我会死吗?杰夫辩白:“那不行的,我眼睛很大,只有一个人的话太寂寞了。”这也和寂寞扯得上关系,我真是服了。

走进三生,我坐在那个我连续两次单独坐过的地方,在这里我重新遇到本。

把手掌按在吧台上,闭眼。重逢时他对我说过的每句话一字一字在耳边。

“咪咪,今天穿那么多。”“当真认错了,不好意思。”“怎么称呼?”“思思,今天又是一个人?”

吧台冰冷。把脸贴上去,闻到擦不干净的烟火气。

有一只手在我头发上轻轻抚摸。是杰夫。

我说:“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不认得我。”我说:“我这辈子最爱的人,离开我。”我说:“他辜负我。”我说:“我永远都不会再快乐。”

杰夫听着,他的手指在我额头上,暖。

亲爱的,没有永远这回事。

回家的路上,我讲故事给杰夫听,从前有个女孩子,遇到一个男孩子,相爱了好多年,奉献出了彼此的一切,然后男孩子有一天早上消失了。他专心地听完,然后说:“So。”老乡你会说英文的?

他高兴地说:“一点点。”表情很开朗,没有半点要为我鸣不平或表同情的意思。

我忍不住叫起来:“哎,我被人家骗了啊,被人抛弃,你不觉得我很悲惨吗?”他干脆利落地摇摇头:“不大觉得。”好吧,我不悲惨,那么是不是本比较悲惨。

谁知他点头:“有可能啊。”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我把他的手一甩,转过头去生闷气,他一点都不觉得,吹起口哨来,还是欢乐颂,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吹完一曲,他搂过我的肩,悠悠地说:“你有没有想过,一个人日子过得好好的,为什么要凭空消失?”我毫不思索:“因为厌倦。”很委屈:“因为他不爱我了。”杰夫低下头来,怪好笑地看着我:“他说的?”

他要是说出来,那就是一场普通的分手,对于成年人来说,普通的分手如同天要下雨一样,固然会因此而感冒,甚至发烧引起肺炎,但一淋就淋死的案例,的确非常罕见。

他可恶在什么都不说,采取了一种绝地秒杀的方式。

有些人会在MSN、QQ或者电话、短信里遭遇到这种秒杀,中招后还不愿意死的,就千方百计扑上门去和真人决斗,自取其辱到筋疲力尽。这时候我们的借口通常是,我要你看着我的眼睛说不爱我,我要一个真正的理由,我要青春损失费精神消耗费生活调节费爱情保管费。

其实这一切都不是我要的。

我要你继续爱我。

我把每一秒和你再次相见当成甜蜜往事的一块提示板,希望你想起熟悉的三字台词。

但是,连这样挣扎的机会,本都没有给我。

他把自己连根拔起,一片叶子都不要,撒腿跑去时空之外的某个地方。

比我更快,更彻底地将一切遗忘。

好像是我把他一脚踢死了似的。

对这一切的控诉,杰夫的反应就是哦哦两声,然后继续吹他的欢乐颂。我忍不住大叫起来:“你还是不同情我。”他停下来,很可爱地瞄我一眼:“同情有用吗?”我承认没用。但你可以把同情变成爱情,对我好一点啊。

他右手蠢蠢欲动地抬起来,我以为他要拥抱我,正摆好姿势要靠过去,被他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说:“你以为馒头随便塞点肉,就会变成包子吗?”你娘!馒头塞点肉,不是包子那是什么?披萨吗?

那并不是我最后一次去三生,如杰夫所说,尽管我对许多东西都没有所谓,那使我所谓的却永远噎在喉头不死。去纽约的签证下来之后,我每晚定时到酒吧报到,点一杯酒和芳芳闲聊,有时候杰夫陪我去,有时候他不陪我去,他不陪我的时间里,通常都在干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帮野猫和野狗分地盘做调停,带九十岁弥留阿婆去看风景什么的,他偶尔会后悔太早辞掉三生的工作,害得现在要去做零工赚点小钱。

我说你不用啊,我有钱,就在壁柜第一个抽屉,我不用信用卡,家里常常有很多现金。他严肃地说:“我家犀牛教育过我,不拿家用回来,就直接死在外面吧。”哇,这么剽悍的家训?难怪外号要叫犀牛。你以前的女朋友还是太太?

他听完我的问话好像被雷击了一样,拨浪鼓大甩头:“不不不不不是……”一溜烟跑了。

不愿意说就罢了,只要你在我身边,终有一天你会告诉我的吧。

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本。

只有一次,我遇到眉毛很黑很漂亮的女孩子,曾经说是本的女朋友。

这一次也是在洗手间,也是排队在她后面。

她喝了很多酒,连耳朵都血红,站在那里浑身软软的,还有点发抖,神情却非常落寞。

有另一个女孩子在陪她,不停地拍她的背,说:“阿媚你少喝一点啦,本走了就走了,男人到处都是。”我努力支撑自己站在那里,看着她的眼泪一颗颗流下来,对女朋友哭着说:“我不快乐,我不快乐。”

倘若有一个不快乐者俱乐部,想必参加的人会前仆后继,永不断绝吧。

我和她们之间的唯一区别,在于她们是临时会员,留一阵就走,而我是俱乐部会址本身,坍塌之后都会变成一处私家名胜,记载着心碎的遗迹。

两个月很快过去,我随二哥飞往纽约。

那场选拔无需用力,信手拈来,水到渠成。

试装的那个环节我已经征服RAY,据说彼时他在玻璃墙外默默看,看到我时,眼睛一亮。

正式选拔秀完成之后,整个亚洲只有我入选,因RAY偏爱高挑却柔润,曲线流畅的身体,认为那才是女性本身应有的包容以及孕育之美,常规的骨感不入他法眼,二哥开玩笑说,就是胸部形状稍微扁一点,都配合不了他只为完美女性定做的衣服。

这当然不会成为我的问题。

RAY的十年作品展在米兰开完,我的职业生涯跃升了许多个台阶,直接登堂入室,成为第一线的模特。开始走顶极品牌的秀,也开始有顶极的时尚杂志来问我人生态度和着装建议,我觉得这两个问题都实在无谓,但必须要按照二哥的教导,懒懒说凡事不必在意,只要开心就好,以及着装无需刻意,自己舒服就好。

回答的关键在三个字——懒懒的。倘若太兴高采烈的样子,人家就会觉得你不够吸引,更觉得你不够大牌。

二哥说我已经是相当大的牌了,所以一言一行都不可以随便。我颇不耐地听完,说:“好吧,你需要我做的,我做到了,我需要你做的呢?”这回马一枪在他意料中,旋即起身,开电脑,说:“给你看我做的功课。”彼时在他办公室中,窗外夕阳满天,无端使人惆怅。我随二哥过去,看到屏幕上出现一张梦萦魂牵的脸。

“本,证件上也是这个名字,没有姓氏。不知道哪里人,教育经历找不到纪录,一直在本城生活,现在独自住在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无父母亲友,第一份能追查到的工作是酒吧里的侍应生,做了四年;之后做了四年的保险经纪人,之后转入模特界,做经纪人——虽然他的客户只有你一个,但是我必须承认他做得不错,否则我根本没有机会认识你;四年后转行为古董拍卖师,业内口碑很不坏。”

四年。

每一份工作他都做四年。

是不是每一个女人他也都爱四年。

像潮汐涨落或草木春秋,每四年他的热情就完成一个轮回。上帝在他脑子里安了一个闹钟吗?

我支着额头在桌子上,许久都不能讲话,二哥很了解速战速决的道理,并不试图过来安慰我:“我动用的是国家级的关系,但凡能查得到的,都在这里了,你还想知道什么。”我打起精神:“做模特经纪人之后,古董拍卖师之前,他在做什么。”二哥干脆利落摇头:“简直没有那个中间段,他好像突然消失,再出现就转了工作,到底怎么回事,完全没有办法找到线索。”

怎么有一个人的存在,会完全没有线索。

额头那里好像有一根针顶着,很疼。

看我神情委顿,二哥摸摸我的肩膀:“去休息吧,明天要飞巴黎,工作为重。”我摇摇头:“不是我。”拿过电话我拨最熟悉那个号码,但是没有通,二哥把我烦躁的神情看在眼里,说:“你找杰夫?”

是的,我找杰夫。他陪我去了纽约,见证我的成就,陪我回到这里,每天三餐一宿的生活——有时候餐不定,宿不眠,但他都在那里。渐渐我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多,他也还是都在那里。

对外人说他是我的助理,实际上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其实是我的杜冷丁。

往事多么痛,现世多么无聊。只有他可以缓解我对生的厌倦,和永久静止不兴的渴望。

只需要看到他,听到他,拥抱他,在他的气息里度过每一个可以睡下的夜晚。

他会为我盖被和拉窗帘。

我深信他爱我。就算他从来不说。

虽然我不明白他的来龙去脉——是不是成世我都遇到这样身家混沌的男子。

二哥比我更警惕:“我觉得你太倚赖他,他不在,你简直好像在发毒瘾一样。他对你干了什么?花不花你的钱?”第一次我有点鄙视他:“我才希望他花我的钱呢,我赚的钱都在抽屉里,寂寞得一张张贴着哭泣。”拿电话再打一次,还是不通。我不知所措地抬头看看左边,看看右边,二哥很不爽:“看你失魂落魄的样子,走,跟我去吃饭。”我理都不理他,径自出了门。

太阳真好。满街都是人。

我仔细端详每一张路过我的面孔,全身心渴望一见钟情,要不狭路相逢,大打出手。

随便什么都好,来给我力量抑制我走动,来让我分心。来让我停留在已经安定下来的生活里,不要去做无意义的事。

十分钟后,我放弃了努力,坐上车,去了一个地方。

零陵街八十四号一栋三十层B座。

现在是正午一点十五分,有没有人在家。

只要按下他的门铃,答案就会自己跑出来了。

答案是随着他的人一起跑出来的。看样子是在家里休息,手里还拿一个青苹果,穿着平角大裤衩,上面还有一只歪倒在地做冬眠状的猪,一件白色家居服宽宽的,散发一点点我熟悉的香水味——那香水的名字很讽刺,叫eternity。永远。

虽然他不再认识我,却似乎没有改变从前的一切习惯,包括穿衣服,包括用香水的种类,包括吃很酸的新鲜苹果。我抓紧自己的手指。努力没有掐下去。全身都在抖。

他看着我的样子很惊讶,但不是惊慌式的惊讶,带迷糊色彩,好像梦没有做醒一样。我们面面相觑对视许久,他忽然指一下房间里,说:“我刚刚看杂志,正好看到你上封面。”我笑起来:“名利场么?喜不喜欢那件白色的礼服。”开场白出乎意料地顺利,他请我进去,我在看到客厅的一瞬间几乎有泪夺眶而出。

那场景多熟悉。是四年前我旧居的样子。

落地玻璃窗,舒服的蓝色转角布沙发,弧形的茶几,放着精致的成套茶具,顶端矮水晶花瓶里三两支盛开的百合花。茶几下是大红色的地毯,上面散落着几本杂志。其中一本正是名利场,封面上我化了骄矜的六十年代淑女妆,青铜感的脸庞瘦削锐利,那件白色的晚礼服美得像一个无可挽回的拒绝,每分寸都必不可少。

他给我倒一杯清水,说:“你看起来和杂志上不是很一样。”我颔首赞同:“化妆和灯光改变很多。”他喝过程繁复讲究的功夫茶,煲水,冲茶,手上动作从容不迫,对我看,说:“不,我觉得你本人更美。”我嫣然坐近他,低声问:“在酒吧为什么拒绝我。”他自然而然与我依偎,迁就的角度都似排练过,坦然说:“那种地方,品流太杂,女人太主动的话,常常都不见得是好事。”嗯,是经验之谈,那你今天又让我进门?

他不语,神情里有瞬间的迷惘之色,旋即说:“我好像觉得和你其实很熟,事实上,很少有人知道我住在这里。”我向他温柔地笑:“真的?我跟踪你,你怕不怕?”本揽住我,像水中揽月那样迷蒙,亦投入,在耳边滚烫的气息吹过去:“不,不知怕。”意乱情迷时候,不会知道怕。

光滑火热身体纠缠,而我满心冰冷。

千真万确。他是不记得我。仅仅有的一线希望,化为泡影。

我宁愿他是亏欠我,躲避我,怕我追索,千方百计装聋作哑,辜负望空,推脱干净。

但不是。

他的确是忘记我了。

到底怎么样做到的?针挑水泡一样,一针针刺下去,逐点消灭的么。

我张开眼睛,距离十毫米看这个我曾经深爱,我至今仍然爱的男人。

心里慢慢说。

因复那被遗忘的仇,我要你死无葬身之地。

女人天生喜欢谈恋爱。一开始是享受自己被爱的满足,之后陷入与另一人身心纠缠的激荡,最后结局,无非离散或捆绑。

我与本,事隔四年再续前缘,那感觉极奇妙。有时夜半醒来,转脸看到他在一侧熟睡的脸庞,忍不住就有点小小恍惚。

中间那四年生不如死,到底是梦是真。

无论我们的日子如何,至少我的失眠症是治好了。

第一次带本回去,我几乎忘记了家里另外还有一个男人在,一开门,发现他正倒悬在窗户横梁,哼着歌儿做引体向上,三个人都吓了一跳。本站在我身后,立刻一步退出去,很体贴地说:“你早点休息。”真是惯经风月,我急忙回过身抓住他:“没关系,是我的,助理而已。”

杰夫很配合,从窗户上跳下来,对我做一个鬼脸,笑嘻嘻的说:“我帮尹小姐察看一下家里的管道,这几天天气要冷,怕冻坏。”随手拎起自己的外套就往外走,那么晚了,也不知道他要往哪里去,我心里未免难受,打开钱包,追上去塞一把现金给他,低声说:“找个好点的酒店睡一晚吧,我明天帮你找房子。”他温柔的看着我,噗嗤笑:“傻瓜,你当我八岁?”手指抵住我的额头,点一点,大大咧咧就走了。我站在那里,回一回头,本倚靠在门上,轻描淡写的说:“你还真有一套。”我心里百般不愿意,却还辩解:“真的是我助理啊。”

杰夫在我这里,其实住得已经很久,经心去看,却发现他没有留下什么痕迹,没有衣服,随身物品,甚至证件,他像一个旅人,在路途上随地坐下,随时会走。

为他的惆怅没有延续太久,我被本久违的温柔气息淹没,烛影摇红中,一面追忆,一面重温。想将这局重开的棋,下得从头到尾爽利畅通,天衣无缝。

有过多少人,曾经找回背弃与辜负过自己的旧欢,再谈一次恋爱。

有多少人明白那中间冰火两重天的煎熬摇摆,似眼睁睁看自己分身两半,一半立志成为美狄亚,以血火祭奠背叛,一半却是祥林嫂,念念不忘从前眼下,那些滋味仿佛销魂依旧的时刻。

我没有想象中那么强悍,甚至没有想象中受伤得那么彻底。在本面前,我恢复当初的一切小儿女行径,无论他走到哪里,我都跟在后面,抓他的衣角,向他微笑。

我记得他一切点滴细节,明了他全部爱憎,就连洗手间用的纸巾牌子,都还分毫不爽地印在我脑海里。他常常对我的体贴入微感觉惊讶,捧住我的脸欣喜地说:“你一定在我身上装了无数窃听器,摄影机和蛔虫。”这算是很有创意的情话,我听了却笑不出来。

这日子是好还是坏,我去问那两个在我生活里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杰夫和二哥。杰夫听完我的倾诉,神情间微微有忧色,一闪即逝,随之说他完全不是给人生活建议的料,如果非要有的话,那就是叫我顺其自然。他的忧色我理解为受到伤害,毕竟我接近他又离开他,普通的男子早已去到暴跳如雷的阶段——但杰夫走的时候样子还是蛮高兴的。

至于二哥,对我的感情生活进展就相当恼火,简直后悔莫及当初答应我那个看似简单的条件,因为我一旦沉浸爱河,就开始频频推工作,甚至到了凡是要出国或去外地太久都不干的程度。他气急败坏对我咆哮:“你以为你很红吗?你以为你红到了要香奈尔把秀场搬到你家你才上台的程度吗?”也算是很有创意的责骂。

我一样无动于衷,最多就是把身上的钱和信用卡全部放在二哥桌子上——好像警察把枪和警徽放下一样,表示最多老娘不捞了。我整个人都扎在一个简单的想法里,那就是,我要让本再度爱上我,比我爱他更多,然后我要毁掉他的一切,再把他一脚踢开。

战略就是这样的,战术是走一步看一步。

好吧,在二哥这个老狐狸面前我丝毫没有抵抗力,我只好承认,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报复一个人,我只懂得一条道走到黑那样去爱。因此我的战术其实是最后投降比较多。

他坐在大班椅子上大喘气,随后软下来:“美丽,我告诉你,我是男人,男人的天性,就是狗改不了吃屎,这个男人现在跟你在一起,贪的是你的名声和前途,装傻!!我才不相信一个人会把谈了四年的女朋友一下子忘得干净。”他还对我打煽情牌:“你看,我女朋友都死了,我一闭上眼,她栩栩如生就在面前,她身上每一分每一寸,每一个表情,我,都记得清清楚楚。”他越说声音越低下去,本来精光四射的眼睛怔怔望着某一个地方,嘴角抿起,爬上一丝哀伤。

我看了不忍,过去拍拍他:“好了好了,最多我去米兰啦,你不要这样。”他对我勉强笑了一下,小声说:“下个礼拜二是她的生日。”指指桌子上,那里有一个蒂凡尼的盒子:“我半年前帮她在巴黎定的戒指,今天寄到,我本来,想对她求婚的。”你这么爱她,为什么她要自杀呢。

二哥沉默了一下,然后说:“因为她不知道。”我没有别的话说,只好抱住二哥的头,说:“不要这样,不要这样。”这时候本推门进来,说:“美丽,我们可以去吃午饭了吗?”话音没落,忽然僵在那里,随之冰冷的说:“打扰你们了吗。”二哥对他没什么好感,把我轻轻一推开,站起身来扬长而去,经过他身边还不忘抛下一句:“下次记得敲门。”我急忙上前:“二哥,你神经啊。”抓住本试图解释:“你别理他,他家里出事,刚刚对我哭诉,我安慰他一下。”男人狭长而锐利的眼睛微微眯起来,缓缓对我看了一下,冷冷说:“要是我没有来,你准备怎么继续安慰下去。”我想了想:“大概是给他二十块钱买杯奶茶吧。”你知道,二哥身上很少带现金,经常冲进便利店人家不刷卡,连一杯奶茶都买不起的。

看我应对那么自然,本神色缓和了一点,瞪着我说:“以后不许这样。”我点头不迭,拿起外套跟他去吃饭,电梯里我不断窃笑,害得旁边的人纷纷去检查自己的裤子拉链。本问我:“你笑什么。”我拉着他的手臂:“你紧张我,我自然要笑。”摇一摇他:“你是不是只对我一个人这么好。”他皱起眉头,脸上掠过一丝奇异的迷惘之色,随之说:“最近几年里,是的。”我心口怦怦,紧接着问:“那几年前呢。”他那种迷惘颜色更加浓厚,低头看着地面,好像在努力回想什么,良久放弃了努力,说:“从前有些事我不知道。”有些事。关于爱情的那一切事,对男人来说只是有些,对女人来说,却可能是全部。

绝非记性问题,纯然态度问题。

因此无可救药。

夏天到来的时候,我与本如火如荼,甚至谈论起到欧洲住几个月的私奔大计,杰夫一直没有再出现过,偶尔我想起他,总觉得亏欠,但女人的天性里,亏欠很少占据优势地位太久。二哥则笑我,说往事不堪回首月明中图一个大计,好似泡影烟云,到最后不知怎么一个终了法,我听罢歪头想想,决定且不顾它——看我现在多快乐。

我之蜜糖,人之砒霜,二哥显然吃后者吃得不少,考虑到我最近都努力工作,他的经济基础已经十分稳固,估计问题是出在上层建筑上。我自重新恋爱后人际关系技巧大有长进,乃垂询:“你干吗,失恋了么?”二哥对我瞪眼:“我玉树临风,江湖得意,特长是让人家失恋,什么时候轮到自己。”不要和男人的自吹自擂作斗争,是女人要过上好日子的不二法则之一。我点头如捣蒜,曰:“是是是,那算我表一下忠心,看有什么可以让我为你效劳的。”他的脸上居然闪过一缕忸怩,实为罕见,随之吞吞吐吐说:“下周二,是我女朋友忌辰。”我了然:“噢,你要请假么?下周二香奈尔选拔会,我自己搞得定。”他诧异的说:“下周二选拔?我以为是下个月。”工作责任心使然,急忙冲过去看了一下日历,频频点头回来我身边,说:“真的是下周二……”沉吟良久,忽然说:“要不,这个选拔咱们不参加了,我私人补偿给你酬劳。”二哥固然不算小气,公私的账目上一向却很分明,冷不丁提出这样一个说法,我当然觉得背后大有文章。

文章有,问起却不说,茶壶里煮了饺子,又是心声万千,提笔无一字。他任我摇摆拿捏,死盯住办公室墙上的电视,一遍遍看我这一段时间在各大秀场上的表演集锦,镜像中人一忽儿化身公主,一忽儿化身卡门,形神具备,无可挑剔,我忽然福至心灵,一巴掌拍在他头上:“你是不是想见她一面。”从他脸色一青一白闪烁霓虹灯上,我就知道猜了个正着。

这于我毫无难度,真正是举手之劳,虽然最近几个月,我发现变身的效果会越来越强烈,回到原来形态的时间也花得比以前长,但我觉得那不过是迁就本的原因——他不愧为花花公子,即算再专心在我身上,都愿意在不同形貌的我身上寻找到新鲜的乐趣,倘若不自欺欺人的话,我会说,其实他能与我坚持到这许久,就是因为尹美丽一个名字的背后,蕴含着无数红颜脂粉的可能。

间中杰夫提醒过我,自那晚他从我那里离去后,唯一一次见面,我想给他一些钱,作为那段时间陪伴我的报答,他并没有大义凛然的坚拒,更没有欲壑难填的索求,只是平常那样接过去,放在面前桌子上,对我微笑:“过的好不好。”我那一日极忙,不是他约我,根本不会分身出现,匆匆的对他笑:“很好,好多工作。”一面说,一面低头去看造型图,春季新妆趋势,流行复古的雅洁感,强调眼线和眉骨线条的精致轮廓,极夸张的唇妆,模仿三十年代巴黎名模吉吉的妖艳质地,那种非自然的白,形成非自然的吸引力。

再抬头已经看到杰夫的忧色,忍不住问:“怎么了?”包里拿出化妆镜去看,如料,眼睛和嘴唇处的形容已经被潮流覆盖,成了标准版本的公众示范,真好,节省多少造型的时间。

杰夫对我沾沾自喜的天真没有做出丝毫回应,这不是他惯常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风格,我投去探寻眼波,换来一句问话:“你最近变形是不是越来越容易,但是回到原身的时间却长了?”

好像是。

什么叫好像?

在杰夫面前我没有什么好隐瞒,不过是那些风月风流的断章,本最喜欢我带着秀场上的妆容返家,开门时便陷入另一场艳遇的幻觉,缠绵过后精疲力尽,往往陷入浓厚如死的熟睡,第二日早上起来,半面残妆,如真如疑,不是人不是我。转眼另一个要扮演的角色又粉墨登场,容不得一丝喘息。

徐徐说来,杰夫眉头皱得越来越深,简直破天荒头一遭见到,我心猛地下沉,一阵不祥之兆笼罩过来如蝗虫的翅影:“到底怎么了。”他的手按住我放在桌子上的手,说:“以后不要再这样做了,尽量不要。”我一怔,他眼睛隐约闪耀绿色波光,慈悲的看着我,说:“汞耳的遗蜕有副作用,可能到一定时期后会整个爆发出来,我这段时间都在想如何解决,在找到办法之前,你最好不要再太频繁地变身了。”放弃?谈何容易。我的职业生涯,那也罢了,就是走成凯特摩斯,也不过是落一个得忧郁症和体重三十五公斤的下场,本呢,他会只爱我一人的容颜到天荒地老?于一个沉浸花丛的男子,那不啻是最高级别的噩梦。

杰夫能看到我心底最深处,缓缓说:“你担心他会再度离开你本人?”这几个字真是致命,再度,离开,本人。

没有丝毫的安全感在内,我低下头,手指蜷缩起来,是抵抗也是保护。

我渐渐已不知自身本相,如何胆敢将幻象一并抹煞。

最深的恐惧是,到最后会不会一切都其实不存在。

这就是副作用对吗?那发不发作有什么区别。

杰夫叹口气。他的手很温暖,干燥而且稳定,我莫名的觉得他其实可以去做雕刻师,能够刻画最幽微的线条而不觉紧张或惊异。

轻轻拍我:“不愿意吗?”我几乎要哭出来。摇头,又点头,任何一种语言里表达否定的方式,我都愿意在此刻一一演示。

他对我很心软,其实他对世上的一切应当都很心软吧,杰夫承认是,他说强硬的戏份通常都不归他演,天长日久,习惯就变成了个性。

临别前将一个小小的铃铛放在我手里,好像是某种植物,质地柔软,充满犹自在生长的蓬勃力量,绿色,中心的小铃却是紫色,分寸都好美。

轻柔的说:“需要我的时候,摇摇铃。”这个是真的可以摇的?动一动,没有一点声响,我向杰夫仰起头来:“摇了你就会来么?”他平静地说:“我会的。”当他说这三个字,我总觉得他是疲倦的。

一个总是准备在付出,也真的在不断付出的人。

夜深人静坐下来,会不会还是认为这一切都值得。

我是一个平凡的人,从来不准备给自己机会提出这个质问。

当我需要他的时候我是多么需要他,而当我不再需要,我是多么的不需要。

不肯撒谎,不肯掩饰,没有妥协或牺牲的打算。

有时候我宁愿杰夫会怀恨我,在内疚转化为厌烦之后,大家都可以解脱。

但是他没有,我怀疑他根本缺少恨的能力。

只是站起来,慢慢走了。身子一摇一摇的,还是很放松的样子。

二哥的女友忌辰那日,我们真的推掉了香奈尔的发布会选拔,跟踪报道的媒体大跌眼镜,因为他们一早便在预先庆祝,只要我拿下香乃尔,就正式成为登上过所有欧洲和美国的一线品牌展示台,是模特中罕见的大满贯选手。

一早我起身,在镜前密密看自己的脸,刻意一段日子没有工作,甚至没有出门,清修静养,养回了自己的轮廓,对照从前的照片,纹路性状都没有乱,甚为干净。我暗自高兴,似见到心爱故人一样对镜流连,不自觉去抚摸鼻子眼睛诸处,自己与自己的皮肤相逢,热得分外真切。

电话响起,二哥催我去,问要不要来接,我说算了。他一直不知道我和本住在一起,否则早就埋怨我记吃不记打,猪脾气。

想起本,喊了一两声,房间空荡,起身时候半床已空,我本以为他会在洗手间或厨房,看了一圈都不是,我嗓子一紧,立刻冲去他的衣柜,打开一看,一套套配好的衣服都好好挂着,抽屉里有他的证件,我的细软都在,这才松了一口气,打电话给他,关机。

这清早是去了哪里?也不说一声,我微有抱怨,二哥的电话又来:“快点,我们要夹正时辰上祭。”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早呢,早干什么去了。

二哥对我的责备只“哼”一声,一下就挂了电话。

我换了条白色的裙子,光脚穿了对草编的凉鞋,急急忙忙走了出去,和二哥在他家附近会合,他满脸官司,我上了车也不看我,一脚踩下油门冲上路,时速很快达到一百四十公里。难道他矢志和人家同生共死,还带只灯泡下去制造光明。

我表示抗议:“你干吗,开这么快吓死人。”二哥死气沉沉地看我一眼,说:“反正活着也没什么意思不是?”他说的我背上一寒,汗毛一根根耸立。

车开了不到半小时,已经到了银河公墓,陵园中虽然草木葳蕤,大天白日,四周那片异样的寂静却浓重如沥青,一层层盖上来访的生者。

二哥女友的墓地在东北角上,比其他位置都更宽敞,布置雅洁,灵位前摆放了许多鲜活的花卉,显然是豪华单位,非工薪阶层可以企及。钱这种东西不但于活着固然不可或缺,于死者也至关重要。

墓碑却有两块,上好材料,其中一块上面白石黑字,竟然是留给二哥的,我这才真正吓了一跳,转头看二哥,他已经蹲在墓碑前,细细摩擦那上面的照片,是我见过的,放在二哥钱包里那一张,照中人淡漠的站在黑白风景里,对世间一切无可无不可,她不自杀,那才奇怪了。

二哥擦拭干净照片上的灰尘,手指在那女子脸颊上,颤抖着流连,轻轻喊:“阿姝,阿姝。”旁边有风吹过去,树林在远处起伏,太阳照下来,照见一个失去生命中珍宝的男子,低低伏在生离死别前哭泣。

那哭声很细,绵绵的,压抑着吐露出来,很苦恼。我听了一阵,无来由也难过,低下去拍他肩膀,柔声说:“别哭了,你这么难过,她听了也会不开心的。”劝慰到底是为人,还是为己,谁知道。反正二哥还是不依不饶哭了一阵,站起身来对我一瞪眼,“把东西帮我拿出来。”二哥带来设祭的东西,零零碎碎一大堆,最新出来的美术画册和艺术杂志,许多首饰摆件,其中有一些手工创意精美绝伦,另一些则深具异国风味,必然是在国外大街小巷淘来,回想我们每凡出外,都出双入对,形影不离,他到底用什么时间去买的那些东西,我打破头都想不出来。

支使我做完小工的活,二哥就在墓前席地坐下,一件件东西拿出来,对着墓碑絮絮叨叨,说这条银项链的前尘,那只贝壳手镯的往事,三叉耳环来龙去脉,是怎么样婉转迂回。浑然当我是空气。我百无聊赖站在那里,咬咬手指,看看风光,有心和墓下人一起听听故事,又觉得非请勿入,不如做个外人。

终于听到日落西山,书说了一个段落,我几乎靠着空气睡着。二哥站起身来,恋恋不舍对着墓碑上照片凝望,许久转过头来说:“对了,上次你那幅画,莫名其妙不见了,我一直犹豫要不要跟你说。”猛然往后退一步,眼睛睁得老大,发了疟疾一样全身抖,指着我结结巴巴地说:“美丽,美丽,是,是不,是不是你?”我怔了怔,急忙从手袋里拿出镜子看,那里面一早是阿姝的面孔,只不过带着我那副懒洋洋神色,与容颜之雅甚是不搭。奇怪,到底这变化是几时发生的,现今法术一日千里了,难道孙大圣要化身牛魔王之前,连想一想看一看的程序都节省了么。

管不得那么多,二哥把起初的震惊熬过去,渐渐放松下来,目不转睛对我看,神色又是眷恋,又是忧伤。我慢慢走过去,靠在他身上,感觉二哥颤抖的双手环绕过我的肩膀,搂住,越来越紧,越来越紧,几乎要把嵌进胸膛里去,他的呼吸在我耳边,无端我觉得冰冷,像他是条游魂,喃喃说:“我要把你搅碎了,吃下去,融在血肉里,一生一世带着你,到处去,永远都不分开。”其中焦渴,当真寂寞,每日见二哥嘻嘻哈哈,红尘游戏,皮囊下到底藏着什么,谁又明白。

世上完美,大抵都是假的吧,或至少有苦衷,圆月上斑斑点点阴影。信不信?

二哥今日,活脱脱是一个牵线木偶,被什么拉扯一下,就做一个反应出来,而且坚持好长一段时间不改变,直到能量耗尽为止。

我被他死死抱住,大半个身子都靠下来,妈的好重,我觉得整个人都冷冰冰的,心里难免想,莫不是模仿死人的样子,一点点自己也就死了?

哭出来罢。

反正都是回不去了。

终于和二哥出得银河公墓,天色已经见黑,我们两个都精疲力尽坐在车上,他看我一眼,说:“变回去好了吧,你这样坐在我身边,感觉很奇怪。”我晃晃头,愣半天,慢吞吞说:“现在变不了怎么办?”二哥很诧异:“不会吧,你以前都随心所欲,最近你老是带妆回家,是不是习惯改了。”我苦笑一下:“我也不知道,好像遥控器失灵了一样,噼里啪啦乱按,不晓得下一台节目会是什么。”二哥若有所思哦哦哦,开车,回家,一路上险象环生,因他老是忍不住瞅着我,先是眼角余光,然后瞳孔开张,最后就是被其他车喇叭声严重警告,方向盘被打得吱吱乱叫,导致我在一边东歪西倒。

到我家楼下,我已经大汗泠泠,心说今天算是捡回一条小命。勉强爬下车,二哥还跟只兀鹰一样把头伸出驾驶室,直瞪瞪看着我,实在神情怪异,我对他挥挥手:“回了吧你,别看了,谅你今天怎么看也看饱了,路上注意安全。”二哥有口无心地唔唔唔,忽然说:“你自己注意安全吧。”缩回去一溜烟跑了。

这时候我才发现楼下还停着另外一辆熟悉的车,里面有一个熟悉的人,正脸沉如水地发着呆。

本。

关于我和本的第二次相逢应该如何结局,我有过许多暗地里的设计,最通俗的一种,自然是与新欢绸缪时令他撞见,挥刀断水,万花丛中过,片叶赶紧扔。

所有情场上失意的,都只有这一个报复的桥段有共识。

机会到得眼前来,我却惊慌失措,扑过去叫本的名字:“哎,你什么时候回来了?今天干吗去了?怎么不上去呢?”他打量我。

很迷惑地。

良久揉了揉眼睛。

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个字。

我却倒抽一口凉气。

拼命打他的车窗,我叫他:“本,是我,我是美丽啊,你不认得我吗,我是美丽啊。”他皱起眉头:“你?”围着我绕了两圈,自言自语:“化妆不至于化到这个份上吧?”费了多少周折,本终于相信我是尹美丽,其间包括在公众场合大喊大叫他的绝对隐私,连多条内裤颜色都一应爆出,倘若我再出名一点,狗仔队随时在侧,那明天报纸娱乐头条就一准有了。

他最后迫于公众场合治安管理条例的影响,终于松口验明我的身份,带我上楼回家,我差不多已经要疯了,因这过程中无论我怎么努力,运气,加油,鼓劲,二哥的女友形象都像电线杆上的老军医广告那样牢牢贴住我,我以前变身过的任何死鬼大人物,包括香奈尔和戴安娜,都没有这么固执,完全可以一洗了之。

本被迫承认我就是尹美丽之后,就在客厅里看着我,跟只陀螺一样滚进来滚出去,搜罗出各种各样的洗面产品往脸上招呼,无论日系韩系欧美系,泡沫乳液磨砂粒,并肩子齐上,可怜我那层皮,在一重又一重的冲击波蹂躏下,丢盔弃甲,屁滚尿流,白变红红变青最后归于透明,唯沧海横流中二哥旧爱之颜不改英雄本色,立于我身,岿然不动,简直打了个天长地久的主意。

瘫在洗手间的大镜子前,我完全绝望了,不敢看自己的脸,我随手抓起一块背部磨砂浮石,对着镜子用力掷出,哗啦一声过后,玻璃碎块成千上万跌落在洗手台上和地上,反射出幽黄荧光,默然哑然。

本推开门进来,扶起我,轻轻抚摸额头,柔声说:“没关系,明天就没事了。”我瞪着他:“你怎么知道?!”他将我带出到起居室,坐下,在我脖子后面放一个小小靠枕,真软,让人觉得全身都酥酥的。放松下来,我抓着他的手贴在脸上,苦恼的说:“你怎么知道。”每一根手指都暖而有力量,听着他安定地说:“你每次回来,不都带着别人的容颜入睡吗?早上就恢复自己了,以前我还说你怎么醒得那么早,次次在我起床以前就把妆卸好了。”他亲我耳垂,很温情,喃喃安慰:“睡吧,睡吧,明天是新的一天,醒来就好了。”多有说服力,我看进他狭长的眼睛,闪烁着锐利的光芒,对于自己在说些什么,极有自信,因此也让听的人有自信起来。我顺从的点点头,翻身倒下,就在沙发上合眼,渐渐沉睡入梦乡。

本和杰夫一样,能安抚我,也能安抚别人,以前他做经纪人,固然长袖善舞,现在做古董拍卖师,更是所向披靡,他对于藏品的介绍,一字一句,仿佛都是金科玉律,叫人哭着喊着要买。

迷迷糊糊想到这里,我忽然发现,他转做古董拍卖师,好像已经快要四年了,因为距离他彻底离开我那一天,也快要整四年了。

本没有骗我,第二天早上一醒,劈面我就见到一张吹弹得破的小脸蛋,虽然苍白了一点,却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各个部件都分外熟悉,我久久凝视,终于放下心来,出了一口长气。

在旁边为我举着镜子的本,爱怜的点点我:“放心了吧?来,起来我们去吃饭。”

虽说有惊无险,我还是心有余悸,打电话给二哥,声明接下来一段时间都不再接那些要求太高的工作,说到底,赚万贯家财,泼天财富,以他人的容颜生活下去,即算倾国,又关我本人P事?

结果响了好久二哥才接电话,声音虚弱无力,好像刚刚生了两胎。问他干了什么,说昨天晚上回去越想越伤心,一个人喝了三瓶威士忌,倒在家里跟只死狗似的,刚才听到电话铃声才悠悠醒转。平时对我的工作态度颇有微词的人,一听我义正词严的要求,竟然顿都没打一个,满口应承下来,看来青云直上久了,大家都有点晕车。

请完假,心情很好,本在一边慢条斯理的继续吃,不时微笑看看我,我心血来潮问他:“你记不记得,你以前帮我做经纪人,无论我有什么无理取闹的理由,你都接受,然后去帮我擦屁股的。”他耸耸肩:“你记错了,那不是我。”吃一口菜:“你跟以前的经纪人恋爱?”我不死心:“我不会跟你计较的了,我那么爱你,何必装做什么都忘记呢。”他停下筷子,很认真的看着我:“我记性的确不算好,不过,也不至于连你都忘记。”我眼眶一热,扭过头去想,问题就在于,你就是彻彻底底,把我忘记了啊。

面前的墙壁上,恰好就挂着一本挂历,我的目光聚焦在八月十九那个日期上,上千个躺卧而不能入睡的夜里,这个日子像被烙在我脑海中,绝对不会有任何差错。

就是那一个早上醒来,我失去生命中原本丰饶盛大的一切。

都是拜我身边这个人所赐,而他似一无所知,正波澜不惊的喝一盅甜汤。

忽然一撩眼皮对我说:“下个礼拜三,我们一起出去玩好不好。”我脑子顶轰然一声。

下个礼拜三,正是八月十九日。

这是我和本重聚以来,第一次结伴出游,他做事风格精细,一应细节打点,面面俱到,我只有在一边看的份,每在背囊里放进一样东西,他就嘟囔一句:“CHECK。”状甚鬼马。

他带了些什么,指南针,地图,野外宿营用具,风灯,方便食品……

我们这是准备去哪里啊?

他头都不抬:“青田岭。”我一听大失所望,敢情你起劲半天,去的原来是距离城区两百公里的地方啊,真是何必呢,何苦呢。

青田岭是本城居民的周末休闲首选地点,山清水秀,远近适中,设施配套与野趣盎然相得益彰,堪称旅游景点开发的典范,上那去玩儿有必要费那么多周折吗?只要带一张信用卡就好了嘛,何处酒店不留人。

本对我的不理解表示漠视,直到被絮叨得受不了了,才简洁的对我说:“你跟我走,到时候就知道了。”如此充满主导精神的行为方式,乃是我的最爱,我生平最不喜欢麻烦,有人手把红旗立潮头,叫我生我就生,叫我死我就死。simpleisgood。欧耶。

八月十九日晚,我深夜都不睡,眼睁睁将本看着,他穿棉的长睡衣,斜斜靠在枕头上,看一本罗马风化史,床头灯落下一道阴影在他鼻梁上,映得那对眼睛如寒星,泠泠有光,怎么看也看不到底,看不够。忍不住偎上去,轻轻抚摸他额头和睫毛,他顺着我的手指贴过来,在唇角上印下一个小小的吻,说:“什么?”我不说话,埋头在他怀里,心里满满都是被刀割过后愈合时的甜蜜。

时针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本在他一贯就寝的时间掩上手中书卷,去洗手间擦了一把脸,回到床上左右活动了一下腰身,喜悦明亮地深呼吸,说:“睡觉!!!”呼拉一声躺下,合眼,不出三秒钟,开始打起了均匀的小呼噜。

而我紧紧拉着他的手,空对着模糊的天花板,全神贯注,等等等等。

等天亮。

我绝不能在新熟黄梁南柯岁月烂斧山头桃源洞里的一宵乱梦后,醒转头见旧事重来。

不过老实说,我的确不知道想睡却不能睡,原来是痛苦到几乎濒死的一件事。

八月十九,又是那年今日。

本在我身边,实实在在,还舒舒服服躺着,连一点小恐慌都没有给我。

我大叫一声扑上去,把本压在身下,又踢又闹:“太好了,你没走,你没走。”他被我活生生弄醒,莫名其妙看着我:“走到哪里去?”走到哪里去都好,带着我就好。

他抱着我,沉默了一下,慢慢说:“放心,我会带着你的。到哪里都带着你。”

踏上前往青田岭的路,我心情彻底放松,瞌睡一下就上来了,把安全带绑绑好,小靠枕放在脖子下,头一歪就睡过去了。

这一觉睡得似极香甜,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我醒过来的时候,车子已经停下,四周漆黑一片,隔着窗玻璃只看得到微茫的天空,带着一种奇异的墨蓝,深深的,像天都承不住,要翻转了泼洒出来。

我支起身体,抹抹眼睛,本在身边默默坐着,抽一支烟,红色烟头一明一灭,好像在用灯语说一个谜语。

我低声问他:“我们这是到哪里了?”他许久才说:“我的出生地。”出生地?二哥帮我查到的资料,历历如在眼前,说他始终在本地活动,但出生地点不详。我一下子醒了彻底,坐直起来到处望,问:“那是哪里啊?”本打开车门,一阵清冽的风吹进来,带着一股奇异的味道,像新鲜翻动后的泥土,又像是外婆家后院种下的小番茄,只是那番茄以鲜血浇灌也似,蓬勃中隐约带腥。我暗暗胸臆间不适,没来由地干呕几下,皱眉说:“好奇怪的味道,这是在菜园子里吗。”干脆走下车去,踏足处软软的,踩实却又觉得很硬,一球一球地突起,凸凹不平。我摇晃了一下,勉强站稳了,极目去望,朦朦胧胧的什么都看不真切,只觉得天幕蓝得奇怪,呈现出一个完美的半圆,和地表的连接处极为平滑,半点起伏都不见。我好奇地想去看看,往前走了一步,脚下绊到什么,一跤就摔下去,幸好我训练有素,身手敏捷,双手一把把自己撑住,惊魂未定地叫起来:“哎呀,本,我摔跤了。”话音未落,忽然好似一股冰水从头浇下,直冷到脚底,我整个人僵在那里,全身上下,一根毛都不敢动。

我两只手所按住的东西,理论上绝不应该从土里长出来。

因为那是人的头。

我的手掌和手指,能够精确地感觉到头发,额头,眉毛,眼睛,以及一部分的鼻子。

倘若再往其他地方探,一定还会接触到五官中应有的其他部分。

最让我五雷轰顶的是,那分分寸寸,我感觉如此熟悉。

是我日日夜夜,思之念之,抚之触之,拥在怀中,贴在脸边的。

我狂叫一声,拼了老命跳起来,不管脚上踩了什么,跌跌撞撞窜进车里,扳开方向盘前的本,一把把车灯打亮,两道雪亮的光照出去,照见车前漆黑的土地上,一个一个的头颅,横三竖五,有条有理地排开,如同向日葵的花盘开到最盛大时候。那容长脸,眉眼低垂,口角微张,皮色白里透红。

每一个都是本。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全身忍不住剧烈颤抖,猛然一回头,看到身边还有一个全须全尾的,唯一区别是眼睛大开,目瞪瞪对住我,更是吓得几乎屎尿齐出,我弹回自己的座位,紧紧缩成一团,走也惊慌,留也惊慌,半厢哀号起来,声音高到了世界级女高音的极限:“怪物,怪物。”本伸出手来,试图安抚我,却被我的尖叫活活吓了回去,好几次开口说话,都无奈中途闭嘴,终于抓住我换气的间隙,赶紧说:“你别慌,我不会伤害你的。”这句话他翻来覆去地说,越说越接近恳求,极诚挚而无奈。我喊着喊着心中一软,静下来,只听到自己的喘息在车厢里起伏,脸颊上湿漉漉的,是惊得眼泪横流,自己却不知道。一只手紧紧抓住车门上的把手,好像要把那钢铁之物捏碎一样,另一只手指向车外,那些头颅从土里生发而出,正天经地义地微微招展着,看了仿佛就要把我的眼睛灼烂,怎么问也问不出来。

本在这个时候仍然体贴,将车头灯熄灭,我松了一口气,听他缓缓说:“美丽,你别害怕,是你说的,每个人都有秘密。”每个人都有秘密,我的秘密是我可以变身为任何我看到的人,东西和动物没有尝试过,估计难度也不大。

而本呢,本的秘密是,他的来源完全超脱出了动物领域,和植物同宗同元,乃是生于一畦黑土。

他不是被生出来的,他是被种出来的。

倘若不把我带到这里来,就是死,我也不能相信这个说法。但是活生生的,本对我现身说法。

他说每四年就要轮回一次,也就是有新的一个本从土地里长出来,传承上一匝果实的全部体貌特征,重新来到世间继续生活下去。

传承?

我一个激灵,几乎把恐惧全部忘却,扑过去:“传承?传承什么?所有一切吗?除了外貌,还有呢。”本重新打开灯,把我带下车,仔细看土地里正蓬勃生长的本们,除了头颅以外,有一些长势比较喜人的,肩膀也渐露端倪,我完全可以想象往下走我所见惯的虎背熊腰,六块腹肌,每日与我纠缠在床第间的诸多部分。

他拉住我的手,植物的表面竟然还可以这样温热光滑,那感觉真是奇怪,说:“外貌,形体,习惯,风格,都是一脉相承的,连记忆也会一直保存下去,只有两种东西没有办法继续,一是职业,二是爱情。”

所以每四年你会换一个职业,所以每四年你会换一个爱人。

所以四年前你从我身边默然消失,一夜间无影无踪。

那才是彻头彻尾的消失?

他表现得很理解,轻柔的看着我:“你以前,也爱过我吗。”

爱过你?是你吗?

那个你和现在的你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关系呢?

现在的你出现之后,以前的你去了哪里呢?

本对我微笑,那笑容很诡异,轻轻放开我的手,他走进那黑土深处,那土壤好像认识他,流沙一样涌过来,在他脚下盘旋,将他的双足吞没。

我捂住口,脊背上一阵一阵寒。

看他的下半身,一点点被黑色诡异的土淹没,本静静的伸出手来,伸向我:“美丽,来,跟我一起来。”我很佩服我自己,居然还能够挣扎着问出来:“去,去哪里?”他庄严的样子好像在祈祷,敬神如神在,言语中充满奇特的蛊惑力:“跟我一起来,重新归入大地里,以后再有人收成出来的时候,会得到你变身的能力,我们不必再千秋万代以一个模样生存,不必到一定时间,就要迁徙去另外一个地方,永远只能停留在一个人的记忆里。”他对我缓缓招手,神情亲切,温柔,深情,陶醉。

而我对他的爱,渐渐被恐惧一点点侵袭,我愿与你比翼,但不是以禽兽的方式,我愿与你连理,但不是以植物的方式。

往后退了一步,再一步,本还在对我喃喃:“美丽,来吧,你不是要和我在一起吗?我们以后都会在一起了。”我摇摇头,跳起来,转身就要走,可是脚却移不动。

我以为是生理原因,低头一看,原来是物理原因。

那些黑土之前与我两不相干,自本开始说话之后,却对我发生了极大兴趣,拱过来在我的双脚上堆积,极锋利的啃啮感透过鞋子,对我一点点切割着,我发疯一样提脚,挣扎,却丝毫不能动,心脏都要爆裂开来了,我吓得呻吟,忽然一眼看到不远处的本,大半个身体已经陷入黑色土壤里,脸上犹自带着那种若有若无的笑意,两只眼睛亮晶晶的,还是像四年前我第一眼看到他的样子,还是像不久前我重新遇到他的样子,我心口一痛,想象他很快要没入那永恒的寂灭里,眼泪扑簌簌落下来,叫了一声:“本。”他还应我,懒洋洋的,好像只是在洗手间,和在客厅的我应答一样。

那是多么好的时光。

多么多么好的时光。

夜夜不能睡里,我对神发誓愿意献出一切去交换的时光。

永远永远在一起。

我停止了挣扎。双手垂下去,黑土似乎发现我停止了抵抗,席卷上来的速度明显加快,我仿佛处身于锯齿铺成的万花筒中,等待被切割成一盘形状完美的肥牛肉卷。在我和本的中间,另一个本在以惊人的速度冒出来,或者说,那并不是完全的另一个本,因为他的眉眼,似乎有我的痕迹。

旧有的本,变成新果实的肥料。

每一个四年过去,一样的轮回都上演。

好像是大家轮班玩一个模拟人生的游戏。

我很快就要失去意识,因为大半个身体已经从地面消失。

到这个时候我忽然想起,那个光滑的地平线,应该是一个帐篷的边缘。蓝色天幕,其实是帐篷圆顶。

这不是自然界的景致,而是一个培育蔬菜的塑料大棚。

怎么想得到,我会葬身在这样一个所在。

叹口气,黑土已经到了胸口,最后一丝清醒里,我努力睁大眼,想看清楚本的样子,心里甚至微微后悔,刚才应该答应他的要求,和他拉着手,一起被土地吃掉。

永远永远在一起。

没有再看见我爱的人,黑土却好像哽住了,把我卡在将昏未昏里,真难受,怎么了,我的脖子不好吃么?难道是前段时间工作太多,有点颈椎劳损,会导致口感不够顺滑?

艰苦的低头看看,靠近我的脖子,有一个小小的铃铛,安静地躺在堆积起来的黑土之上。土壤的波浪,试图自笛子两侧超越,却一再起伏都不得。

那是杰夫给我的。

他说,需要他的时候,就吹。

我不顾一切想要从土里挣出我的手臂,去摇动那个铃铛,但挣扎都是徒劳,黑土牢牢锁住我,绝对不容许我逃脱。那铃铛与我的咫尺,远过天堂到地狱。

眼泪慢慢流下来,我现在所承受的,其实是凉薄本身的代价。

听到有声音在耳边说:“咿,我们家园子里的牵牛花?你怎么会有?”是很奇怪的声音,低低的,慢吞吞的,带一点金属摩擦的嘶哑。

努力睁眼看,昏暗的蓝色天光下,有一条金色的东西,在我面前盘盘旋旋,玩杂耍一样不时还在空中打个唿哨。很长,全身上下长了许多钢鬃似的毛。虽说我小学生物成绩十分马虎,但这种常见品种还是认得的——就算它有真正的常见品种一百倍那么大都好。

是一条蚯蚓。

金色,好大的一条蚯蚓啊。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我眼睁睁看着这条蚯蚓,还有一张比人类表情还丰富的脸。

用尾巴捡起我面前的铃铛,摇了摇,自言自语地说:“真的是我家种的啊。”一下转过到我面前,瞪眼对着我:“小姑娘,这铃铛谁给你的?”我费力的念出杰夫两个字,蚯蚓摇摇头——其实是全身心摇了摇:“不认识啊,是人类吗?”想想没有在杰夫身上发现过明显的非人类特征,理论上应该是吧。

蚯蚓更奇怪了:“人类?人类里面应该只有猪哥一个人有啊,他也不会到处乱送人的。”尾巴在空中挥舞了几下,放焰火似的:“我得去确认一下。”一跳一跳的,就要走,跳了两下又回来,低头跟那一片土训话:“别乱动啊,今年有出息了,会带肥料回来自力更生了,一会儿来跟你算账。”听那意思,是在教训本,我这才发现本已经完全埋进了土里,可能是因为蚯蚓跑出来干涉,那位新本同志的生长势头完全停顿下来了,已经长出来的脸上则露出一点怪不好意思的表情,好象小孩子偷糖吃被抓住了一样。我忘记了恐惧,忍不住扑哧一笑,而后觉得,好象笑的不止我一个人。

另一个笑声,我很熟悉。

蚯蚓好象也很熟悉。

假设我现在行动自由,听到这个笑声之后,就会一头扑上去,呈一只蜘蛛猴的架势,窝在他怀里不下来,我承认我其实很无耻。但是请告诉我其他人在这个情况下都会很自我坚持地说,我对不起你,所以我现在也不依靠你。

但是我半截入了土,有心无力,最多可以吆喝两声表示欢迎,代替我全身心上前朝见的,是那条金光闪闪的蚯蚓,可肉麻了,一头撞到杰夫怀里,挂着,还蹭来蹭去的——哎,我能问下你的性别吗?

这二位不搭界的,相见欢罢,杰夫过来摸摸我的脸,说:“嘿,介绍一下,这是小金丽司,嗜糖蚯蚓,擅长园艺。”转过来要介绍我,蚯蚓一甩头:“我对人类没兴趣,你不用说了。”不管人家怎么凶他,杰夫好像都没什么脾气,笑嘻嘻地说:“她可不是普通的人类哦,她可以随便变身。”蚯蚓一开始不以为然:“变身?变身算什么?狐山法术学院第一级必修课就有……”一下顿住,凑到我面前来,左看看右看看,嘟囔着:“不对,我闻到了汞耳遗蜕的味道。”霎时间好高兴地跳起来,在我肩膀上刷拉就是一尾巴,打得老娘周身骨痛,忍不住哎哟哎哟起来。

它和杰夫讲的话我基本上听不怎么懂,一个说:“差不多到期了没?”一个说:“大概就是最近,她越来越变不回原身了嘛。”一个说:“那很好,到时候我去她家做点回收工作。”一个说:“到时候动作轻点,不要吓唬人。”他们两个罗罗嗦嗦不要紧,我还以一个非常不爽的状态被埋在土里,脚底下好像很快要生根发芽一样,实在忍无可忍,喊了一嗓子表示抗议,被蚯蚓一声顶回去了:“动物讲话,植物不要插嘴。”哎哟,一条昆虫也敢这么凶,想必是杰夫一来,我胆气壮了,当即大喊大叫,意思是赶紧让我出来,不然我的靠山可不放过你,但是我低估了一条大蚯蚓所见过的世面,只听它懒洋洋说:“你最好不要拿那么凶的眼神看我,你不是直系亲属,我可不用给你面子。”

话是这样说,我身上黑土不愧识时务的俊杰,眼见着哗啦哗啦就往下掉,我一点比一点轻松,终于大叫一声,拔脚出土,冲到杰夫身边,躲进他的怀里,转头便看见蚯蚓一半讽刺一半鄙视的眼光,对我上下打量,说:“你喜欢这个女人?长得不怎么样啊,我随便种一个都比她好看。”幸好杰夫还是很维护我的,为我争辩说:“好看是不大好看,存活期比较长啊,不像你那个,怎么都只有四年。”大头金蚯蚓在地上拍了拍,很泄气:“没办法,这地方土地不够肥,果实各方面的指标都合不了格,哎,今年回青陆,一定交不了差的了。”对我没好气地白一眼:“可惜没把你当成肥料。”一摇尾巴,好像在和杰夫说再见,随即扬长而去,快得不可置信,在墨蓝色天幕那里一闪,就整个不见了。

我兀自到处看,杰夫拍拍我的头:“走吧。”赶紧回答一声,拉住他的手,地面无端端变得平坦,任我安然地走出一段路,眼前便豁然开朗,似乎出了一个无形的棚。

我想起永远消失在里面的本,心里难过,回头去看,却见月白风清,天地开扬,山峦剪影在远处蜿蜒开去,空气中有蝉鸣水响。

青田岭平常的一个夏日晚上,我从前出来宿营的时候见过。

没有一丝一毫异样。

这世上有多少藏匿的与消失的,不为我们所知。

本开来的车,还在不远的地方,我想奔过去,杰夫却不动,温和地说:“美丽,陪我走一段路好吧。”走一段?为什么?难道你不想赶快回家去吗?

他对我微笑:“是的,我要回家去了。”拉起我的手,慢慢走在山路上,深夜满天星光,近得似乎触手可及。他说:“走完这一段路,我们就都回家了。你以后会恢复正常,什么都不记得,好好生活下去。”那声音中有忧伤,却不知是为什么。看我一眼。

他的眼神如同一面绿色的纯净湖水。

我张了张嘴,又闭上,依偎在他身边,向前走,别离的感觉突如其来,萦绕在我心中,比山风还强烈。

走完这一段路后,我再也见不到杰夫了。

我叫尹美丽,是国内首屈一指的名模。老天爷厚待我,使我有美貌,更有头脑。

从前我以模仿其他著名人物的形象而享有盛名,但某一天后我决定开始以自己的面目继续以后的事业。

我的经纪人,我叫他二哥,为我冲锋陷阵,对我死心塌地。

我曾经爱过一个人,他在我生命里非常特别,离合两次,终于还是彻底分开,到现在,如果我在街道上看到一个人,不高,眼睛很亮,嘴角总是带若有若无笑意的话,我总是忍不住要停下脚步多看两眼,因为那样子很像我前任的爱人。

但在他离开我,不知去向以后,我还是过着很好的生活,因为在这个世界上,爱情并不是唯一需要我去注意的部分。

我恒常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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