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看见他时就认为他是一个怪人,不过在后来的相处日子里,我对他的印象发生了巨大变化。
“大河向东流哇!你有,我有,全都有啊!……”这首《好汉歌》是谁唱的呢?竟如此粗狂,我在心中打了个疑问?哈!见到了本尊了!身材胖胖的戴着一副眼镜,头发一根根竖起来。真是个怪人!
“金恒毅”老师点名道。“到。”他大声答道。哦!原来他叫金恒毅啊!
一次我们在操场上玩耍时,忽然听到“哎哟!”一声。
原来李根被球砸到脑袋。我们立即跑过去……
“有没有事儿啊?”
“怎么了?”
“去医务室!”金恒毅一边说一边把李根放在他的背上,向校医室跑去,我们紧跟着他们俩儿。我甚至听见金恒毅那上气不接下气的喘气声。一滴一滴豆大的汗珠不停地从金恒毅头上掉落。到了校医室门口,我们可以感到金恒毅的虚弱。他直接躺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么去帮一个认识没多长时间的人?”他的回答让我认为的“怪人”转变成了“朋友”,从“朋友”转变成“兄弟”。
“他(李根)是我的同学啊!”
“他”就是一个热心肠的人;“他”就是一个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人;“他”就是我的好友“金恒毅”。
作文点评:
作文用一首歌、一件事,来写金恒毅这个朋友的侠义和助人精神,材料集中、突出,手法简约,给人留下较深印象。文中对金在背人赶往校医室途中时,对他大口的喘息和汗珠的描写,比较生动具体。作文开头有一词语“本尊”,用得不对,“本尊”是自称,不能用来称呼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