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只小狗,它叫丑丑,我可喜欢它了。看它那小眼珠,好似两颗乌黑的珍珠,亮闪闪的,让人看了就忍不住上前去抚摸。小鼻子总是在别人身上嗅来嗅去,让人不知所措地站在那任凭它“审判”。丑丑平时不爱叫,所以我给它起名叫小哑哑。
别看丑丑不爱叫,但它可淘气了。一天,我在客厅逗丑丑玩,我追它追的累了,便脱掉鞋,坐在沙发上,边喝水边看电视。这时,丑丑趁我不注意,竟悄悄的把我的鞋子叼走了一只,当我穿鞋的时候,发现我的一只鞋子不翼而飞。我慌忙光着小脚,左看看右瞧瞧,发现我的鞋子正被丑丑“虐待”着,丑丑正在费力地咬着,那神情仿佛在说:“我一定要把你咬烂!”我连忙把我的鞋子“抢救”出来,这鞋真是“狗口逃生”呀!这时,丑丑愤怒的瞪着我,好像在说:“可恶,快还给我”。看着它的样子,我不禁捧腹大笑。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狗,淘气又可爱,你喜欢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