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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阅读 · 与猫头鹰一起检查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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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动不动

发布时间:2023-03-08 11: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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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一动不动  

二十三岁的时候,我在罗利市中心的一家饭店打工。那个地方并不是只提供素食,但有这种倾向。人们称之为,“自然”。我赚得不多——每小时三块五——但饭店提供午饭,而且偶尔还能带剩菜回家:只剩一半的不新鲜的皮塔饼,杯装的米黄色芝麻酱调味汁。还有生菜。厨师一周要烤两次火鸡,她把肉都切下来做三明治之后,我可以把骨架拿走。拿回公寓后,我会炖一大锅汤,搭配涂着蛋黄酱的饼干或者裹上米饭的炸蛋卷来吃。

我在饭店的工作一般十一点开始,三个小时后结束,扣除税款后每周可以挣到四十美元。而我的房租是每月一百五十美元,所以还得去干其他兼职:运气好的话可以接到粉刷公寓的活儿,或者是到建筑工地帮忙——这是靠口碑赢得的机会,但次数很少。我应该辞掉饭店的工作,找一份更加稳定的差事,但我告诉自己自由时间才是最要紧的,因为我真正的工作离不开它,那就是雕塑。这也不能算是异想天开。我参加过几次雕塑比赛,其中一次还是在州立美术馆举行的。我每天都会花几个小时在这上面。绑木棍,整理纸板箱里的东西。还在索引卡片上打些晦涩难懂的话,然后吊在天花板上。

我能轻易找到一份全职工作,等晚上回了家再摆弄木棍,但我需要那种贫穷的感觉,作为真正拥有创意的证据。当然了,这是个俗套的想法,但时不时总能从其他人那里得到印证。人们不说“艺术家”,而说“挨饿的艺术家”,所以即便你干的事不会有结果,只要挨饿了,也算是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对不对?

身无分文还可以作为保持现状的借口。二十岁时什么也拦不住我。那时我无所畏惧——敢跟人打赌搭顺风车去墨西哥。我在旧金山住了一阵子,后来又到了俄勒冈州。最后还是回到我父母的地下室,一无所有。自从回到罗利后,我取得的最大成绩便是搬进了自己的公寓,多亏了我爸爸的坚持和刀子的威胁。我妈妈倒是时常带些杂物来看望我。“我只是觉得这些肉你可能用得上。”她边说边递给我一袋泡在血水里的碎牛肉和猪排,有时还塞着二十美元。

1981年冬天,我的情况有了好转,那一年我妹妹格蕾琴搬到我楼上的房间。因为我年长几岁,她还是相当仰视我的;虽然没有仰到脖子疼的程度,但足以让我感觉到自己不是个废物了。在父母眼中,我就是一条在泥浆和粪便里蠕动的虫子,拼尽全力只是想到达前面那株迷幻蘑菇;但在她那里,事情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糟糕——我没有破产,只是在休养生息,为接下来大干一场做好准备。

格蕾琴在北卡罗来纳州大山里的大学上了两年半,那里也是我曾经待过一段时间的地方。现在她想转学到罗德岛设计学院,还保证说如果成功了,她绝对不会把学校简称为“罗设院”。

“到时候再说吧。”我嘴上这么说,但心里明白对于真正忙碌的人来说,首先舍弃的就是多余的字眼。

格蕾琴提交了相关材料,在等待学院回复时,她报名参加了北卡罗来纳州州立大学的昆虫学课程,同时在大学附近的比萨餐厅做服务员。每次下班时她都拿几块客人剩下的比萨,虽然有时上面的蘑菇或者意大利辣香肠已经被吃掉了,但还是会用锡纸包起来带给我。在我自得其乐的时候,她会把自己养的昆虫拿出来溜溜,其中一两只在广口瓶里就已经奄奄一息了。那个瓶子她总是随身带着,结果成了一间移动的毒气室,只要被她盯上的草蜻蛉、石蛾或者沙螽,就别想有好下场。

到了第二年春天,死在她手上的昆虫数量又上升了,而我也在大学里找到了其他工作——在人体写生课上当模特。并不需要裸体,甚至连上衣都不脱——我这人太害羞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对方才很少叫我去。因为我不脱衣服,所以那个叫萨拉的女教师鼓励我多带些衣服来,上面的图案越花哨越好。“别忘了还有帽子!”她总是提醒我。

一动不动地待在整个教室的学生面前时,我发现自己的思绪总是会跑到钱上,特别是一次煮熟的鸭子飞了的愚蠢经历。当时新年刚过,我和朋友一起去华盛顿特区的赫希洪博物馆。参观展品之前,我们把东西留在了衣帽间的女管理员那里。临走时,我把存根给了那个管理员,她在架子上找了一会儿,然后递给我一件长及脚踝的貂皮大衣,整件衣服都是红褐色的,还有绿宝石色的缎子衬里。这玩意儿比我想得还要重,就像扶着一头倒在我怀里的熊。我本以为是管理员的恶作剧,但后来发现她并没有察觉。于是我转身就走,轻轻松松地出了大门。室外的冷风都快吹到脸上了,结果我还是胆怯了,转身回到了衣帽间。“不好意思,”我说,“你们好像搞错了。”

女管理员看了看放在柜台上的貂皮大衣。“你刚刚才发现?”她问。

“这臭娘们,”我对朋友抱怨道,边说边穿着从旧货店淘来的外套向停车场走去,“她本应该好好感谢我的。要是能给我点奖励就更好了。”

“你怎么会那么傻?”后来头戴涡旋纹头巾、站在教室中央的我如此问道,“那件貂皮大衣可能会令我的人生完全不同。”那不能算偷,严格来讲真的不是,我还在努力说服自己。大衣的真正主人反正也会得到赔偿的,这样一来,又有谁真正吃亏了呢?

格蕾琴和我住的地方——一栋破旧的大房子分隔成了很多房间——坐落在市中心和大学之间。我们两个都不会开车,所以上班或者去学校只好步行、骑车,或者死皮赖脸地搭顺风车,就像我们小时候一样。半英里远的地方,在草坪修剪整齐的漂亮街区的另一边,有一家叫做卡梅伦村庄的购物中心,其中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超市。一天格蕾琴从那里步行回家,一只手拿着买来的东西,另一只手拿着她的移动毒气室,结果被一名男子从后面冲上来袭击了,差点被拖进灌木丛。

他的攻击出其不意,但格蕾琴个子很高,至少按照塞达里斯家的标准来说不矮,而且力气很大。一旦稳住了阵脚,她就挣脱束缚,跑向最近的房屋求救。那所房子连灯都没开,于是她在马路中间一口气跑过了三个街区,终于来到了我们房子前面的草坪。我听到一阵砸门的声音,过去刚把门打开,我妹妹就冲进了厨房,浑身发抖,一声不吭——看样子是吓坏了,头发里甚至还有树叶。我打电话报了警,接下来给父母打了电话,这时我才意识到我抢走了别人的劲爆消息,也意识到我的语气有多么夸张。“格蕾琴被人袭击了!”

赶来的警察一开口就说他曾经到过我的房间。“是一件毒品案子,很多年前了。”他告诉我,边说边用眼睛从厨房扫到了起居室,那里有从天花板吊下来的很多索引卡片。他记录了我妹妹的口供,然后开车去检查事发地点,这时我父母也到了,我妈妈连手提袋还没放下就说这都是格蕾琴的错。“晚上十一点还走路去商场,你就是自找的!”

我爸爸为了自己方便总是故意说错时间,他把责任都推给了我。“都凌晨一点了,你竟然让你妹妹一个人上街?”

“当时根本不是一点,”我说,“现在都还没到一点呢。”

“哦,放屁。”

这时警察回来了,拿着格蕾琴的购物袋,还有一个蛋黄酱瓶子,里面是一只就剩半口气的飞蛾和一个用指甲油泡过的棉球。“这个……是你的吗?”

我爸爸看了格蕾琴一眼,一副“我可明白是怎么回事了”的表情。“嘿,太棒了,”他说,“凌晨两点独自一人溜达着回家,顺路还能捉一只漂亮的小蝴蝶,是吧?”

第二天他带格蕾琴去了警察局,她和警察约好了进行照片辨认。袭击她的.家伙是个黑人。她注意到他穿一件白色T恤衫,但后来她的眼镜被打掉,什么也看不清了。

“好吧,”警察说道,“再说说裤子。好好想一下——是长裤还是短裤?”

格蕾琴刚回答完“长裤”,我爸爸就朝桌上猛拍了一巴掌。“太好了,”他说,“这下咱们可有线索了!”

那天从供应天然食物的饭店下班回家后,我发现爸爸和妹妹正在等我。“逮住那家伙的事不能指望警察,”我爸爸说,“咱们得开车去找,看能不能亲手捉住那小子。”

“咱们要开车去找一个黑人?”我问道。

“穿着长裤和白色T恤衫,”格蕾琴补充说,“衣服没法换,因为是永久黏在身上的。”

“别耍嘴皮子,”我们的爸爸说,“别忘了,那家伙想强奸你。你觉得那只是偶然,就像‘哦,这次没成功,看来我要换种活法了,要不去卖冰激凌’?”

生气的不止他一个。那天早上在饭店,我想象自己及时赶到,撞见了那个袭击我妹妹的人。在幻想中,我刚好在散步,周三晚上十一点在街上想些心事,这时突然听到女人的尖叫声,还看到灌木丛里有人在动。接下来,我一把揪住那个人的衣领,嘴里说着既有礼有节又咄咄逼人的话,比如:“不好意思,朋友……”然后我像电影里的男主角那样揍了他,我的拳头碰到他时发出咔咔的响声,他的下巴都被打掉了,活像个熟透了的甜瓜。后来我把他打倒在地,可是拳头没有要停的意思,直到格蕾琴冲了过来,嚷着:“戴维,住手!再打会把他打死的。”

那是一场迷人的白日梦,如果那个男人是白人,或者没有那么黑,比如西班牙交换生,或者来这边出差的夏威夷人,就更好了。有这么多种可能,他为什么非得是个黑人不可呢?而且还是在北卡罗来纳州,这里但凡出一点小事都可能变成大乱子。我想格蕾琴的想法和我一样——并非是她想就这么算了,而是她自己也被卷进了这俗套的剧情。更何况我爸爸现在还想组织个民防团。

当我注意到汽车后座上的棒球棒时,整件事变得更加诡异了。那玩意儿绝不是从家里拿来的——我们家拥有球棒的几率和拥有一支三叉戟的几率差不多。而且,那玩意儿还是崭新的,连价签都没撕掉。

“你买了根球棒?”

“冷静点,”我爸爸告诉我,“就算没能逮住那家伙,你弟弟也可能用得着那根球棒。”

“用来干吗?”我反问道,“保罗从什么时候起喜欢棒球了?况且你根本不认识咱们要找的人。”

我爸爸本希望格蕾琴可以通过肢体语言辨认出袭击她的人——他走路的样子,或是手臂摆动的方式。要是能记得那人的声音就更好了。那当然有可能,如果嫌疑犯的范围被缩小了的话——比如只从镜面玻璃后面排队站好的五个嫌疑犯中间选。然而现实是,罗利的十八岁至六十五岁间的黑人男子全部成了怀疑对象,尤其是穿长裤和白色T恤衫的。

“这太可笑了。”格蕾琴呻吟道。我们的爸爸已经开车经过了薄煎饼店,转上希尔斯堡街后没多久便停了下来,指着一个黑人男子。“那个人看起来眼熟吗?”他问道。

那个人看上去二十岁出头,拿着一听可乐往嘴里送,看到我们把车停到他身边,我爸爸把头探出车窗,他手里的可乐又放了下来。“听着,”他说,“告诉我去议会大厦怎么走?”

年轻人指了指我们过来的方向,表示离这里不远。

我爸爸转向了格蕾琴。“想起点什么了吗?”

“爸爸,求你了。”

感觉到有点不对劲,那个年轻人向外挪了几步,继续赶路去了。“喂,”我爸爸还在喊他,“喂,你!”

我们拦下的第二个黑人,胳膊上有一段破旧的石膏;第三个则是一口非洲口音,脸上的伤疤像猫的胡须一样。这时格蕾琴要求回去,她当天晚上还要去饭店打工,而我爸爸坚持要送她去上班。他告诉我,接她回家就是我的任务了。“我还是不敢相信,你竟然让她一个人在凌晨三点上街?”

似乎所有成年人都认同的一点是,格蕾琴步行去杂货店太疏忽大意了。按照某些人的说法,大意到这种程度,就不能责备袭击她的人,因为那人起歹念也是迫不得已,一个年轻女孩在那个钟点独自外出——居然还穿着短裤?

“但那只广口瓶不能说明些什么吗?”我争辩道,“分辨妓女和女大学生有那么难吗?婊子是不戴眼镜的。再说了,我怎么没事?我从来都是步行去商店的。”

当然了,规则对女士来说有所不同。在我的姐妹年轻时,每个人都被陌生人搭讪过,通常都是假装迷路来问路的司机。女孩们走到摇下的车窗前,发现司机的裤子拉链敞开着,那话儿都硬了,手还在忙着摆弄。每次遇到的男人都不一样——也许是戴墨镜的秃头,也可能留着长长的鬓角,眼神迷离——但塞达里斯家的女孩全都遇到过这样的人,无一例外。她们亲眼看到和自己的父亲年龄相仿的男人自慰,回到家后却不会歇斯底里,而是有些茫然,仿佛遇到了一只会说话的猫。

我感到被冷落了,于是问爸爸这种事为什么落不到我头上。

“噢,想一想吧,”他说,“向女孩暴露身体是一码事,但冲着男孩这样做嘛——那家伙必须得是个变态才行。”

还有那些往我家打电话的陌生人。“你想吃我的什么?”有一次我听到妈妈对着听筒喊道,“老兄,你要是想干这个,那可是找错人了。”然后她笑了起来,非但不残忍,甚至还有些诚恳。如果她回答说“稍等,我叫我女儿来听电话”,反正我是不会吃惊的。

对于露阴癖和打骚扰电话的人,最为滑稽的一点是,这些人通常会引起对方的同情。然而,动手动脚就是另外一码事了。还有种族的问题。并不是批评我爸爸执行了双重标准——如果是个白人强奸未遂,他一样会出去找人的。我只是觉得他不会像现在这样失望和不得其所。

照片辨认之后的那天,格蕾琴去上课了。我则在饭店上班,回到家时发现爸爸坐在我家门廊。看起来不管我妹妹在不在,他都要找到那个袭击者才肯罢休了。事情发展到这个阶段,就不是“可笑”那么简单了,但我想他也清楚这一点。深爱的人被陌生人袭击了,你可以坐在家里什么也不做,也可以拿上一瓶兑了水的冰镇伏特加开车出去,观察路边的每一个人,绝不是简简单单地看,而是仔细研究,就像人体写生课上的学生研究我一样。“噢,那可有点新鲜。”有一次我爸爸说道,示意我看一个头上戴着浴帽的家伙。

爸爸和我独处的机会很少,立场一致的次数就更少了,而这次竟然还带着一根球棒。我们两个人都想保护格蕾琴,但最终都没能做到。得到罗德岛设计学院的录取通知书后,她搬到了普罗维登斯①,甚至学会了开车。一天晚上她开车归来,刚把车停在公寓前面,一个男人就拉开副驾驶一侧的车门,坐到了她身边。“他是个白人,”她回忆说,“穿着牛仔裤和红色格子外套。”幸运的是,她通过按喇叭把那人吓跑了。几个月后,在其打工的饭店忙活了一整天后,她一回家就睡着了,醒来发现三个男人站在床边。这次她不需要琢磨自卫的事情了,因为那三个都是消防员。她上床时把一锅爆米花落在了炉子上,后来厨房里的浓烟、邻居打来的电话和众人的敲门声都没能把她叫醒。①  美国罗得岛州首府。

所有这些都发生在那天爸爸和我在罗利市内巡逻之后,当时我们正忙着找那个强奸犯。在车上我们谈到了格蕾琴,想象最坏的情况,以此激发心中的怒火。然后我们又谈到了我的姐妹,以及她们是多么需要我们,呃,至少是他。后来我爸爸的酒喝完了,便开车把我送回了公寓,这令我十分失望。直到那时我才意识到自己对这个地方有多么恐惧,还有那种失败的感觉。似乎我在通向成年的道路上错过了好几个关键点。我爸爸念完高中去了海军,后来上了大学,最后到了美国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从一点跳到另外一点,就像踩着石头过河。当然了,我不会选择这样的人生轨迹,但他的专一不得不让人赞叹。当我回想自己的人生轨迹时,只记得一周前吃了几片安眠酮,害得我踩空了楼梯,从我的房间摔进了格蕾琴的房间。我的余生也将这样度过吗?我想对爸爸说“帮帮我”,但实际说出的却是:“你能借我二十美元吗?”

“这样的事情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他回答道。

“那么十美元呢?”

没过多久格蕾琴就拿到了她的录取通知。这个好消息取代了上次被人袭击的经历,虽然她还要等三个月才搬走,但感觉像已经走了一样。将我们团结在一起的那个事件现在成了一个句号,她也许会将这一段命名为“我真正的生活开始前的日子”。

她离开后,我十分怀念那些比萨,但我更怀念她,怀念有这样一个天真到可以相信我的人。她回来时就会变得像其他搬走了的朋友一样,只在圣诞节坐飞机回家来,让你感觉自己像个输家。而且他们不是有意这样做的。他们肯定会提到看见名人的经历,以及令人兴奋的新城市里的那些艺术展览和机遇,但话题总会回到罗利上来,并感叹有多么怀念这里。“就因为这里的人,上帝啊。”他们会说,“而且还能找到这么好的地方——这间公寓,戴维,你一个月要付多少钱?一百五十块?”

一个人想要搬家的话,积蓄是必需的,但更加重要的是气概。那天在华盛顿归还的那件貂皮大衣还不足以让我离开北卡罗来纳州。如果把它卖了,我的生活状况一定不会有改变,一周又一周地凑合活着,不断为自己找借口。其实我已经注意到了,在为人体写生课做模特时,我的身体一动不动,而我的生活也是一动不动的。这种情况后来又持续了三年,如果你哪里也不去的话,这算得上很长一段时间了;如果你哪里也不着急去的话,那么这几乎称得上永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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