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奥尔斯 中等身材,体形厚重,一头退色的金黄短发和一对退色的蓝眼珠。他的眉一毛一白白硬一硬的,在他还 没放弃帽子以前,每当他脱帽都会令人惊讶——头比预料中大得多。他是一个强悍的警察,人生观苛刻,骨子里却是个高尚的汉子。他早几年就该升组长了。他考试拿前三名已有五六回了。但是警长不喜欢他,他也不喜欢警长。
他一揉一着下巴走下楼来。书房里闪光灯早就闪个不停。人进人出的。我跟一位便衣警察坐在客厅里等。
奥尔斯 在一张椅子边坐下,晃荡着双手。他正在嚼一根没点火的香烟,若有所思地看看我。
“记得艾德瓦利设有闸门和私人警力的时代吧?”
我点点头,说:“还 有赌一博。”
“不错。阻止不了。整个山谷仍是私人产业。像以前的阿罗黑德和埃默拉德贝。我办案没有记者在四周跳来跳去,已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一定有人在彼得森身边说了悄悄话。他们没让事情上电报稿。”
“他们真体贴。韦德太太好吗?”
“一精一神太松一弛了。她一定赶着吃了一点儿药丸。那儿有十几种药——甚至有杜冷丁。那玩意儿很糟糕。你的朋友最近运气不好,对吧?他们一个接一个地死掉。”
这我没话可说。
“开槍自一杀我一向感兴趣。”奥尔斯 随意地说道,“很容易造假。那位太太说你杀了他。她为什么这样说?”
“她想表达的不是字面上的意思。”
“这儿没有别人。她说你知道槍在什么地方,知道他醉了,知道前几天他曾开过那把槍,她跟他扭打,才夺下来。那夜你也在。似乎没帮上忙,对吧?”
“今天下午我搜过他的书桌。没有槍。我曾告诉她放在哪儿了,叫她收起来。现在她说她不相信那种事。”
“‘现在’是指什么时候?”奥尔斯 粗声说。
“她回来后,我打电话到分署前。”
“你搜过书桌。为什么?”奥尔斯 抬起手,放在膝上。他淡淡地望着我,好像并不在乎我说什么。
“他醉了,我想最好把 槍 放在别的地方。但他前几天并不是自一杀,只是演戏。”
奥尔斯 点点头。他把嚼过的香烟由嘴里拿出来,丢进一个托盘里,换上一根新的。
“我戒烟了。”他说,“一抽一烟害得我常咳嗽。不过这鬼东西还 控制着我。嘴里不含一根就觉得不对劲儿。你负责在这家伙一个人时守着他?”
“才不是呢。他请我过来吃午餐。我们谈了一会儿,他有点为作品写不好而沮丧。他决定喝酒。你觉得我该从他手中抢下来吗?”
“我还 没想呢,只是希望得到大概的印象。你喝了多少?”
“我只喝了啤酒。”
“马洛,你在这儿真倒霉。那张支票干什么用的?他写好签了名又撕掉的那张?”
“他们大家都要我来住在这儿,让他别越轨。‘大家’是指他本人、他妻子和他的出版商霍华德·斯 潘塞。我猜斯 潘塞在纽约,你可以跟他查证。我拒绝了。后来她来找我,说她丈夫喝醉失踪了,她很担心,要我去找他,带他回家。我照办了。后来有一次我把他从他家前面的草坪扛进屋,扶上一床一。伯尼,我根本不想管这些事,事情就是落在我手上。”
“跟伦诺克斯 案无关,呃?”
“噢,行行好吧。根本没有什么伦诺克斯 案。”
“对。”奥尔斯 淡淡地说。他捏一捏膝盖。有个人从前门进来,跟另一位警探说话,然后走向奥尔斯 。
“副组长。洛林医生在外面。说有人打电话叫他来。他是夫人的医生。”
“让他进来。”
警探走回去,洛林医生拿着整洁的黑皮包进来。他穿一套热带一毛一纱西装,凉爽又斯 文。他走过我的身边,看都不看我一眼。
“在楼上?”他问奥尔斯 。
“是的——在她房里。”奥尔斯 站起来,“医生,你给她杜冷丁干什么?”
洛林医生对他皱眉头。“我给病人开我认为恰当的药。”他冷冷地说,“我没被要求解释理由。谁说我给韦德太太杜冷丁的?”
“我说的。药瓶在上面,有你的名字。医生,也许你不知道,我们在城中区展示有各种各类的小药丸。蓝鸟、红鸟、黄皮、镇定球——样样都有。杜冷丁大概是最糟糕的。听说德国大刽子手戈林整天吃那玩意儿。他们抓住他的时候,他一天吃十八颗。军医花了三个月才让他减量。”
“我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洛林医生呆板地说。
“你不懂?可惜。蓝鸟是阿米妥纳。红鸟是西康诺。黄皮是黏布妥。镇定球是一种掺了苯齐巨林的巴比妥酸盐。杜冷丁是一种很容易上瘾的合成麻醉药。你就这样一交一给病人,嗯?夫人是不是患了什么重病?”
“酗酒的丈夫对一个敏一感的女人来说可以算是非常严重的病痛。”洛林医生说。
“你没一抽一点儿时间看看他,嗯?可惜。韦德太太在楼上,医生。耽误你时间,谢谢。”
“你粗一鲁无礼,先生。我要打你的报告。”
“好,请便。”奥尔斯 说,“可是你去打我报告之前,先做点儿别的事。让夫人头脑清楚起来。我有话要问。”
“我会照我认为对她病情最有利的方式行一事。你知不知道我是谁呀?搞清楚,韦德先生不是我的病人。我不给酒鬼看病。”
“只给酒鬼的老婆看病,呃?”奥尔斯 也向他咆哮,“是的,我知道你是谁,医生。我内心正在流血呢。我姓奥尔斯 ,奥尔斯 副组长。”
洛林医生上楼了。奥尔斯 又坐下来,向我咧咧嘴。
“对这种人必须圆滑些。”他说。有一个人从书房出来,过来找奥尔斯 ——是个外表严肃的瘦子,戴眼镜,额头一副聪明相。
“副组长。”
“说吧。”
“伤口是近距离造成的,典型的自一杀状况,气压造成大量肿胀。眼珠子也基于同一因素鼓出来。我想槍支上面没有什么指纹。血流得太顺畅了。”
“如果那家伙睡着或酒醉失去知觉,可不可能是他杀?”
“当然,不过没有征兆。槍是击锤内置式的韦布莱槍。不出所料,这种槍要用力扣扳机才能扣上击铁,但轻轻一扣就能发射。后坐力可以解释槍为什么在那个位置。目前我看不出不是自一杀的迹象。预料酒一精一浓度会很高。如果太高的话——”那人停了下来,意味深长地耸耸肩,“我也许会对自一杀存疑。”
“多谢。有人打电话给法医吗?”
那人点点头走开了。奥尔斯 打个哈欠,看着手表,然后看看我。
“你要走了?”
“当然,如果你准许的话。我以为我是嫌疑犯。”
“稍后我们也许会劳驾你帮忙。留在找得到的地方就行了。你当过警察,知道办案情形嘛。有些案子必须趁证据消失前赶快办。这个案子正好相反。如果是他杀,谁希望他死呢?他妻子吗?她不在。你呢?不错,屋里只有你一个人,你又知道 槍 放在哪儿。完美的诬陷对象。万事皆备,只欠动机,说不定我们会重点考虑你的经验。我想如果你要杀一个人,也许不必做得这么明显就可以办到。”
“多谢,伯尼。我是可以办到。”
“仆人不在。他们都出去了。那一定是恰好来串门的人。那人必须知道韦德的槍放在什么地方,知道他烂醉睡着或昏过去了,而且得趁快艇的声音吵到能掩盖槍声的时候扣扳机,又在你回到屋里之前溜走。凭现在掌握的资料,我无法接受。唯一有办法又有机会的人绝不会去利用——因为只有他有。”
我起身要走,说道:“好吧,伯尼,我整晚都会在家。”
“只有一点。”奥尔斯 沉思道,“这位韦德是热门作家。很有钱,很有名。我自己不喜欢他写的那种烂东西。一妓一院里都可以找到比他书中角色规矩的人。那是品位问题,不关我这警察的事。赚了这么一大堆钱,他在乡间最好的住宅区拥有漂亮的家。他有美丽的妻子,有很多朋友,根本没烦恼。我想知道有什么事让他想不开要开槍自一杀?一定有原因。如果你知道,最好考虑无条件说出来。再见。”
我走到门口。守在门边的人回头看奥尔斯 ,得到讯号后,放我出来。我上了自己的车,不得不在草地上徐徐前进,避开堵满车道的各种公务车。到了大门,又有一位警长副手打量我,但一句话也没说。我戴上墨镜,驶回大路。路面空空的,一片安详。午后的一陽一光无情地照着修剪过的草皮和后面一栋栋宽敞又昂贵的大房子。
一个世上知名的人倒卧在艾德瓦利一栋华宅的血泊中,四周慵懒的宁静丝毫不受影响。就报纸而言,这事就跟发生在西藏差不多。到了路面转弯处,两片房产的围墙一直延伸到路肩,一辆深绿色警车停在那儿。一位副警长走出来,举起手,我停下车。他来到车窗边。
“请让我看看你的驾驶执照。”
我拿出皮夹,打开递给他。
“只要执照,拜托。按规定我不能碰你的皮夹。”
我把执照拿出来一交一给他,问道:“出了什么事?”
他看看车内,把执照还 给我。
“没事。”他说,“只是例行检查。抱歉麻烦你。”
挥手叫我往前开后,他又回到停着的车上。警察就是这样。他们永远不告诉你为什么做一件事。那你就不会发现连他们自己都搞不清楚。
我开回家,买了两杯冷酒喝,出去吃了晚餐,回来开了窗,敞开衬衫,等事情临头。我等了很久。九点钟伯尼·奥尔斯 打电话过来,叫我到局里去,路上别停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