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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义《公寓》原文及赏析

发布时间:2023-01-07 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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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流传在建筑师中间的小笑话,大约是讽刺住宅设计的千篇一律及设备的质量低劣罢。

一醉汉喝得酩酊大醉,在一座公寓楼门口跌跌撞撞地徘徊:他觉得这楼似乎是自己居住的楼,又似乎不是。巡夜的警察起了疑心,以为是昼伏夜出的歹徒,便上前询问。那醉汉见警察要带走他,酒醒了一半,一口咬定这是他的家。见警察不信,便带他上楼,边走边证实给那警察:小心自行车……十二级台阶,又十二级台阶——没错吧? ……三楼中间单元,335——没错吧? 你看我开门——说着, 醉汉掏出一串钥匙,看也没看,随手拣一把插进门锁,拧几下,房门居然开了。见警察还有怀疑,便请他进屋,打开电灯,介绍道: 你瞧,这是厨房,这是厕所,这是卧室——他打开卧室门,打开灯,见双人床上正熟睡着一对夫妇,更信心十足地向警察介绍:

“没错吧, 你看! 那女的是我老婆, 旁边躺的那个男的, 就是我!”

选自《长江》丛刊1985年第6期

【赏析】 

文学作品中,写醉人醉态的名篇很多。而《公寓》则借醉汉的矇眬意识,讽刺住宅设计乃至其它设计的千篇一律,可说是微型小说中一篇别具风格的力作。

作品第一个镜头展现在读者面前的,则是一个醉汉在一幢公寓楼门口跌跌撞撞地徘徊。这里突出一个“醉”字,在醉态的迷糊中,他已分辨不清这公寓是不是自己住的那一幢。因为公寓的外观设计都大同小异,如果是意识清醒的人,自然不至于认错。现在醉汉醉了,不怎么清醒,当然就变得“似是而非”了。继而矛盾展开。起了疑心的巡夜警察要把他带走,而醉汉的酒被吓醒了一半,虽然这公寓并没有被辨认出,但他为避免引起警察的误解、怀疑,甚至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不得不脱口咬定这是他的家,他现在是在回家。此时,他虽然仍是半醉半醒,但警察的查问这一强烈刺激,似乎促使他从醉态中多醒了几分。为了打消警察半信半疑的疑虑,他又开始了新的举动,带警察上楼,边走边证实他所熟悉的一切:小心过道上放着的许多自行车,上一层楼共二十四级台阶,中间单元的门号是320等,的确一点不错,尽管这幢楼并非醉汉所住,但他所说的情况却准确无误,不得不令人相信。本来,到了“家门口”,这戏可以收场了,可警察并没有离开之意,促使他又继续证实下去:醉汉随便掏出一把钥匙插进去拧了几下,门居然被打开了。可见公寓门锁也一律可以“通用”。醉汉见警察还有怀疑,便又请他进屋打开灯,一一指出住房的结构:这是厨房,这是厕所,这是卧室,这套居室居然也的确和醉汉所住居室的安排一模一样。人们听了他的介绍,也许都会首肯的,可醉汉毕竟是醉汉,他并不就此带住,继续扮演起他半醉半醒的角色。他面对双人床上睡着的一对夫妇,向警察介绍: 那女的是我老婆,旁边躺着的那个男的,就是我。他在说这话的时候,并没有故意作假,而是显出十分自信,反复申明“没错”,带有一种拙朴的诚意,无非要让警察相信他说的都是真的,或者绕弯证实他是一个好人。如果说前面所证实的一切似乎都合乎现实逻辑,又令人相信的话,那么,最后的一句话, 则露出醉态, 近乎荒诞, 完全和正常的现实相悖,形成了一种充满谐趣的超常态艺术情境。

这篇微型小说,正如作品开头所表明的,是流传在建筑师中间的一个“小笑话”。通过醉汉醉的视觉,把本来不是自己的住宅当作自己的住宅,把另一对夫妇认作自己夫妻一对,造成一种荒诞不经的变形现实。然而,这“醉”中分明又不是完全不省人事的昏迷,仍然有着一定的清醒意识。当酒醉到一定程度时,人的理性意识逐步失去控制的缰绳,而让主人公平时积淀着的潜意识转化升腾为显意识,不自觉地把自己住宅的记忆依附于当时当地现实的另一住宅上,并加以模糊化而后合而为一。形成让人发笑的带有针砭味的幽默情趣,作者采用醉汉的变形艺术手法加以夸张和强化,打破正常人自然秩序的常规性,开拓出一个新的奇特性的艺术境界,从而在更新的层次上揭示作品的主题。鲁道夫·阿恩海姆在《艺术与视知觉》中指出:“在这个世界里,一切原来为人们所熟悉的事物都具有了一种人们从未见过的外表。这个新奇的外表,并没有歪曲或背叛这些事物的本质,而是以一种扣人心弦的新奇性和具有启发作用的方式,重新解释了那些古老的真理。”本作品通过“醉”铸成的变形的新奇性的艺术世界,并没有歪曲或背叛事物的本质,恰恰相反,让读者从醉的视觉里,看到社会生活中司空见惯的某种弊病,从而在笑声中受到心灵的反省和启迪,从“醉”态中醒悟过来,获得别有情趣的美感享受和人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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