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的作品《我们的荆轲》问世不久,各种仿作便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单看那些仿作的封面,你可能以为它们是系列丛书。
对于初学者来说,模仿本无可厚非。但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很多成熟的作者也抛弃自己的风格甚至人格,一心等待大家的作品问世,自己再仿作一部鱼目混珠的作品,以获取丰厚的稿酬,甚至想借此名利双收。
这不仅是文人的悲哀,更是文学的悲哀。事实上,诺贝尔文学奖从最初的风格保守到如今的不拘一格,其变化不正说明文学创作应体现出创新和独特吗?
文字是有灵魂的,文学作品的风格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作者人格的体现。现在所提倡的文学风格“百花齐放”,即对文学作品来说,要有独立的思想和独特的风格,不被某种潮流所左右;于作者而言,要有独立的精神和人格,不为名缰利锁所羁绊其实,这两者本身就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
但是要做到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并不容易。前人的定论或许会成为影响自由创作的障碍,但这无关紧要,莫言某些作品中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不就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马尔克斯的影响吗?关键在于“拿来”的目的是为了自己的创作而服务,不是为了追求形似而刻意模仿。对于前人留下的一切,要有扬弃的勇气和智慧,再融进个人独到的经验,既有所继承,又能开拓、创新。如此看来,保持独特的风格对于一位既乐于接受他人先进的成果而又不迷失自我的作家来说,并不是一件太难办到的事。
但是一些来自外部的束缚是作家自身难以摆脱的,尤其是政治对文风的干涉力量巨大,影响甚深。例如明清之际思想专制,文字狱盛行,八股取士。再如苏联在专制集权时期,文学亦受到颇多限制。在这样的状况下,大多数文人选择了顺从,放弃了自己独特的文风而随波逐流。实际上,当他们放弃自己独特的风格而专写“遵命文学”时,就是放弃了人格。
为什么在那样的岁月里,索尔仁尼琴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他一如既往地保持自己的写作风格,一如他一贯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因此,他获得了读者高度的认可“俄罗斯的良心”“是上一代作家中最后一位代表良知的作家”“他能够改变社会进程,或至少影响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明代的桐城派、公安派散文之所以流传千古,正是因为那群作家乃是反对摹古、追求独特风格的代表。文章一旦被某种固定的模式所束缚、拘于一格,必然会因受到太多的羁绊而无法表情达意,做人亦如此。要想有不朽的作品传世,文学家必须坚守文章独特的风格,保持自己独立的人格。只有百花齐放,才能春色满园。
龚自珍曾经疾呼:“我劝天公重抖擞,不拘一格降人才。”希望在今日的文坛中,拾人牙慧、人云亦云的“模仿秀”越来越少,打破常规、不拘一格的大师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