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统一中国
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前,虽然也存在过夏商周等名义上统一的国家,但是不论从民族形态、政治结构还是社会经济形式来看,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大帝国。中华帝国的形成,是从千古一帝的秦始皇开始的。而且从秦始皇开始,中国长达两千年的封建帝制也确立下来,一直被沿用到清代。
“德迈三皇,功过五帝”
中国统一的秦王朝的开国皇帝。嬴姓,名政。秦庄襄王之子。13岁即王位,39岁称帝。战国末年,秦国实力最强,已具备统一东方六国的条件。秦王政初即位时,国政为相国吕不韦所把持。公元前238年,他亲理国事,免除吕不韦的相职,并任用尉缭、李斯等人。自公元前230年至前221年,先后灭韩、魏、楚、燕、赵、齐六国,终于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国家-秦朝。
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是他统一六国后采取的一项空前的措施。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原封建割据的国家组织机构,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于是,他采取了一系列调整、完善和加强中央集权统治的措施。
首先改“王”为“皇帝”。春秋战国时期的最高统治者一般都称为“王”,但秦统一中国以后,秦始皇觉得自己是“德迈三皇,功过五帝”,“王”已不足以显示其尊贵,便令臣下议帝号,诸大臣博士商议的结果认为“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因此上尊号为“泰皇”。然而秦始皇仍不满意,单取一个“皇”字,同时又采上古“帝”位号,号曰“皇帝”。自此“皇帝”就代替“王”而成为最高统治者的称谓。而秦始皇就成了中国历史了第一位皇帝。始皇又下令取消谥法,不准下一代皇帝给上一代皇帝起谥号,自称为“始皇帝”,并安排好自己死后儿孙继位,“后世以计数”,称为“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为显示皇帝的威尊和与众不同,从秦代开始规定了一套制度,如皇帝的命为“制”,令为“诏”,文字中不准提起皇帝名字。皇帝自称“朕”,印章称“玺”,而一般民众再不许使用“朕”、“玺”二字。此外,还制定了一套服饰制度。
第二,加强中央政权组织。秦王朝的中央政权是秦国原来的中央政权的延续和扩大,但官职的名称和权力有许多变化:最高统治者是皇帝,皇帝以外,中央最重要的官职是三分,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
丞相:战国时秦国原有相、相国,统一全国后,称作丞相,李斯为第一位丞相,乃百官之首。“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太尉:原称尉、国尉,统一全国后称太尉,“金印紫绶,掌武事”,“主五兵”,乃武官之长。御史大夫:秦国原有御史,后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御史大夫掌监察,“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其位略次于丞相。
在“三公”之下,有所谓“九卿”,而实际之数并不止九个,大部分为秦原有,少数是统一后新设的:奉常:掌宗庙礼仪,有丞。郎中令:负责皇帝的保卫和传达,下属有大夫、郎中、谒者。卫尉:掌皇宫的警卫部队,有丞。太仆:掌皇室东马。廷尉:掌刑罚,全国最高司法官,有正、左、右监。典客:主管秦王朝统治下的少数民族。宗正:掌宗室亲属事务,有两丞。治粟内史:掌谷货,有两丞。少府:负责供应皇室用之山海池泽之税,有六丞。中尉:负责京师保卫,有两丞。主爵中尉:掌列侯。
秦始皇统治时期,中央集权的重要特点是军政大权独揽于皇帝一人手中。为使大权不致旁落,使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掌政、军和监察大权,互不统属。如丞相总领朝廷集议和上奏,协助皇帝处理日常事务,并收阅各地的“上计”。
但统兵之权却属于太尉,而且御史大夫也有权复查大臣的上奏和地方的“上计”。太尉虽名为最高军事长官,但实际只有带兵权,而无调兵权。由于三公互不统属,所以最后决断只能归皇帝一人。
第三,调整地方政权组织。统一后的地方政权组织,主要是推行郡、县、乡、亭四级行政组织。刚统一时,秦分天下为36郡,以后,随着边境的开发和郡治的调整,总郡数最多曾达46郡。郡置守、尉、监,守治民,尉典兵,监御史则负责监督百姓及官吏,职务类似于中央的御史大夫。郡守、郡尉和监御史明确分职,是与中央政权的“三公”明确分职的原则相一致的。郡下为县,县的长官为县令(长),属官有丞。
县以下以乡、亭为单位,“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僥。”乡三老、啬夫、游僥的职责大致与郡的守、尉、监相仿,“三老掌教化;啬夫职听讼,收赋税;游徼徼循禁贼盗。”乡以下为亭,亭为秦时重要的地方基层组织。亭有亭长、亭父、求盗各一人,任务是平时练习五兵,接待往来官吏,兼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
秦王朝所推行的封建官僚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大进步,它不仅改变了世袭制,而且取消了“食邑”、“食封”制,规定了每一个官吏俸禄,自丞相至下层官吏皆有定秩,由“二千石”至“斗食”不等。这种制度自秦统一后在全国实行,历封建社会2000年之久而基本未变。
第四,以“五德终始说”为加强统治的思想武器。秦统治者为了欺骗人民,为自己的一统天下寻找正当的理论根据,采用“五德终始说”,宣扬秦代周是水德代替火德。根据“五德”说,“更命河曰德水,以冬十月为年首,色上黑,度以六为名,音上大吕,事统上法。”
“衣服旄旋节旗皆上黑”,“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
“车同轨,书同文”
除了在政治上建立皇帝制度、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以外,秦始皇在经济、文化等等方面也作了一些统一的工作。
颁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律令。秦始皇三十一年(前216年),发布“使黔首自实田”的律令,令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按当时实际占有的田数,向国家呈报,这就意味着秦王朝承认他们的私有权,并给予保护。又实行重农抑商政策,“上农除末”,打击非生产性活动,鼓励从事农业、手工业生产的政策。这一措施对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发展封建经济起了重要作用。
统一货币、度量衡和文字。秦统一前,货币很复杂,不但形状、大小、轻重不同,而且计算单位也不一致。大致有布钱、刀币、圆钱和郢爰四大系统。除郢爰流行于楚国外,布钱流通于韩、赵、魏;刀币流通于齐、燕、赵等国,圆钱流通于秦、东周、西周和魏、赵等国,秦统一后,秦始皇下令统一全国货币,以黄金为上币,镒为单位;以方孔有廓圆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称为“半两”钱。这种,圆钱一直沿用了2000多年。
秦在统一全国前,度量衡方面的情况与货币也差不多,非常混乱。秦已于商鞅变法时就对度量衡的标准作过统一规定。全国统一后,秦政府即以秦国的制度为基础,下令统一度量衡,并把诏书铭刻在官府制作的度量衡器上,发至全国,作为标准器。
战国时代处于长期的分裂割据时代,言语异声,文字异形,东方六国文字难写、难认,偏旁组合、上下左右也无一定规律,严重阻碍文化交流。公元前221年,秦世皇以秦国通行的文字为基础制定小篆,颁行全国。并利用战国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以秦得水德,水色黑,终数六,因而规定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符传、法冠、舆乘等制度都以六为数。水主阴,阴代表刑杀,于是以此为依据加重严刑酷法的实施。始皇三十四年,下令销毁民间所藏《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随后因求仙药的侯生、卢生逃亡,牵连儒生、方士四百余人,而将其全部坑杀于咸阳。
修驰道堕壁垒。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在各地修筑了不少关塞堡垒,同时各国间的道路宽窄也不一致,影响交通往来。秦始皇下令拆除阻碍交通的关塞、堡垒。公元前220年修建以首都咸阳为中心的驰道。前212年,秦始皇又下令修一条由咸阳直向北伸的“直道”,仅用2年多的时间即告完成。这些“驰道”、“直道”,再加上西南边疆的“五尺道”以及在今湖南、江西、广东、广西之间修筑的“新道”,构成了以咸阳为中心的四通八达的道路网。后又统一道路和车轨宽度,便利了交通往来。秦统一后采取的以上措施,对于消除封建割据、加强中央集权、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发展封建经济和文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秦世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对中国历史的走向,无庸讳言,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