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形成
在奴隶社会,主要官职都是世袭的。封建社会逐渐采取选拔官吏的办法。魏、晋、南北朝时,选拔官吏实行“九品中正制”由地方政府进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标准全凭门第出身,于是名门望族子弟被选为上品作高官,庶族寒门出身的人只能被选为下品小官,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
随着封建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族地主阶级的经济力量不断加强,人数不断增多,形成了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要求在政治上得到相应的地位按门第高低选官的九品中正制,堵塞了他们进入仕途的道路。加上这种作法容易造成世家大族长期操纵地方政权,称霸一方的弊病,因而越来越不适应封建王朝的统治利益。
科举制度创立
科举制度始于隋朝。科举,就是由封建国家设立科目,定期举行统一考试,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这种作法,也叫“开科取士”。
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杨坚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地主阶级的政权基础,正式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将选官权力收归中央。规定各州每年以文章华美为标准选拔三人,荐给朝廷。后又命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总管、刺史等以“志行修谨”(有才)、“清平干济”(有德)二科荐举人才。隋炀帝杨广即位后,又创置了进士科,国家用考试的方法以才取人,考取的就可以到中央或地方政府中作官,这就是我国科举制度的开始。
创置科举制度,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外重大改革。它适应了庶族地主阶级兴起的历史趋势,为地主阶级的各个阶层加入统治集团开辟了道路。隋朝实行的科举制度,一直为以后的封建朝代所沿用,并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成为封建国家选官的基本制度。和隋朝以前的选官制度相比较,它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对维护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用。
科举制度始于隋,完备于唐、宋,终于清,在中国前后存在了1300多年,它的存废曾对中国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科举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平等竞争性,有益于社会各阶层的流动,有益于文化的编制和普及,更因为其有利于封建王朝统治的稳定和巩固而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重视。但科举制度自身的弊端使其日益成为社会思想文化发展进步的滞碍。科举制度的废除,是中国教育史上带有革命性质的变革,但对当时的中国社会也带了负面影响。
开科取士打破豪门垄断官选自隋文帝开科取士以来,科举制度一直被当作国家的抡才大典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检阅历朝皇帝实录,几乎都设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组织和主持考试事宜。为了保持科举考试的庄重性、严肃性及其正常顺利进行,还指定专门的机构对考试实行严格的监督,一旦发现舞弊行为,立即纠参,由皇帝颁发谕旨,饬派大臣查办。若所参属实,按律治罪,决不宽恕。在清代,考官因徇私舞弊、违犯科试条规,重则斩首,轻则流放、革职;至于考生,则革除名籍,永远开除士列。历代封建统治者之所以如此高度重视科举制度,是因为这一制度有利于王朝统治的稳定和巩固。隋唐以后,实行开科取士,打破了豪门士族垄断选官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使中小地主乃至出身寒微的士人能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通过严格的考试入选为官吏,跻身于统治阶级的行列,从而使科举选官成为巩固皇权的工具。皇权通过科举制度在民间创造了新的统治力量和赖以支撑的阶级基础———士绅阶层。随着科举制度的推行,这个阶层的人数就越多,队伍就越大。有力地巩固了封建统治。
科举制度有利于社会各阶层的流动。科举考试不再唯门第、财产是问,注重士人的知识才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具有相对平等的竞争性,从而为社会流动提供了一条有效的途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不再是不可能实现的理想。由于科举考试程序的相对严密和应试对象的全民性,平民家庭出身的较之前者,其改变社会地位的愿望更为强烈,因而所下工夫往往更多。“十年寒窗苦,金榜题名时”,其获隽的机会相对较多。可以说,从唐至清,科举制度一直是促进社会下层士人向上层流动,导致社会结构变动的重要力量,不断的定期的开科取士,使得士人阶层不停地吐故(进入官僚队伍)纳新(接纳新的生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官僚队伍的新陈代谢。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使饱学儒家经典的士子进入官僚队伍,可以实现其治国平天下的愿望;另一方面,由于他们来自社会下层,了解民间疾苦和吏治利弊得失,在施政时能给僵化的官僚体制增添生机,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减轻腐化,抑制腐败;又因为他们受过系统的文化教育,掌握治理国家的有关理论知识,有较好的文化素养,也使官僚队伍保持较高的水准,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追溯封建社会漫漫绵延的历史原因,与科举制度所造成的官僚政治在社会中化解很大一部分社会紧张乃至对抗是不无关系的。
科举制度具有一定的文化统制与文化普及功能。但由于每次考试录取的名额有限,所以,这一阶层中除了小部分入仕从政、参加社会流动外,而绝大多数仍滞留在社会下层,成为文化的传播者。
千年之后的评价
科举制度在中国绵延1300多年的史实,表明它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法不失其合理性。科举考试的组织、严格的考场纪律,试卷批阅中誊录、复审、磨勘、落卷的搜集等严密的程序,对于舞弊行为的严肃惩治等等,这些都是无可非议和不能否定的。由于每次中额人数有限,“非学而优”者不能入选,因而造成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凡经过科举考试获取功名的士子,毫无例外地受到社会的尊重。所以,尽管科举废除,科举功名的社会价值并未完全丧失,有功名的人仍然得到社会的垂青。科举制度本身并无太多的弊病,它所要革除的只是考试的内容、八股文体和为封建君主专制政治选才的宗旨。
科举制度的废除还造成社会道德风气的败坏。在科举制度下,与“读书作官”“学而优则仕”相辅而行的,士绅还以“治国平天下”、天下兴亡为己任。他们重义轻利、求仁求智的行为举止在社会上具有示范作用。但科举废除后,随着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四民”之末的商人地位增高,资本主义制度下追逐私利日益为社会所承认,日渐成为当时社会个体行为取向的标准。士绅功名身份的失落虽有助于社会价值取向的转移,但传统的“贵义贱利”的价值观念日渐被“嗜利忘义”的风尚所取代,由此导致官场腐败的加剧,社会关系长期对立与无序,其影响至今还是显见的。
科举制度的废除,虽然摧毁了当时存在的社会等级制度,但由于士绅阶层的瓦解,使社会上层与下层、城镇与乡村之间的界限更加固定,对社会的整合功能造成长期的消极影响。科举制度曾为传统中国社会上、下层之间的社会流动提供了可能,虽然这种流动能力极为有限,但对民众的吸引力是巨大的,它使皇权与绅权处于相对平衡状态,中国社会也因此保持秩序的长期稳定。科举制度废除后,社会没有适时地提供替代性的制度,以致社会上下层流动局面不复存在。科举制度废除后的第六年,清朝就灭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