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自经安史之乱后,病根遂成,其政况日趋衰落。唐之衰败现象丛生。
一、藩镇割据
首先是藩镇割据:节度使掌管人民之财政军事,多在边疆,唐恢复二京后,安史乱将被杀,但其部下降唐并未彻底,仍安排安史旧部担任节度使于原地,即在边疆的军队,后来演变成藩镇。其中最严重的是河北三镇,即成德、卢龙及魏博三镇,均为安史余孽,均是胡人。此三镇各自派任官员,互通婚姻,财政不交给中央,后来再有淄青今山东东部节度使加入,接着又扩大到山西。原任死后,由自己推派,而不由中央派,名曰留后,并且父死子接,成为变相世袭。故唐实际上已不统一,是文治,而非西洋的法治。
中国唐代之政治早就比世界各国高明。唐德宗时,领兵攻打三镇,但未能平定,故仍用姑息政策。
二、宦官专政
至唐宪宗时期削平藩镇,可谓中兴之兆,但宪宗为宦官拥立篡位,因此唐代进入宦官专政时期。宦官太监为中国特有,此是污点,但也是中国独有的制度。中国政治是王室与政府分开,不如法国之所谓“朕即国家”,此即中国封建与外国专制有别之处。唐代皇帝为宦官所杀的很多,东汉、唐、明三代之宦官最有势力,宋、清之宦官势力最弱。
三、朋党作乱
唐代政治尚有一弊。中国一有党,就容易出毛病:东汉有党锢之狱,唐代有朋党之乱,宋有新旧党争,明则有东林党。今日英美有政党,多有争吵,也不好。
由于以上三个原因,再加上有流寇之乱,因此而唐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