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封印点刑徒,愧负荆山入座隅。
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
这首诗作于唐文宗开成四年 (839)。
这年,李商隐再次应吏部试,总算被录取了,释褐为秘书省校书郎。校书郎虽为九品上阶,却是个清要之职,很容易升为翰林学士或知制诰之类。可是,由于朋党倾轧,他马上又被调补弘农(今河南灵宝) 尉。按唐制,县尉只是个卑微的俗吏,低于县令、县丞和主簿,主要任务是负责地方治安。弘农属上县,但尉职亦不过从九品上阶,每日里在官府中趋走,待黄昏又要封存官印,清点囚徒。仅这些就足以使李商隐不堪忍受了,何况还要亲自处理那些无辜的黎民百姓呢?做过封丘县尉的高适曾有两句诗道出了个中苦况,他说:“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 (《封丘作》)难怪杜甫说什么也不肯去做这风尘小吏:“不做河西尉,凄凉为折腰。老夫怕趋走,率府且逍遥。” (《官定后戏赠》)所以李商隐做不好县尉几乎是在他赴任之前就已成定局了。事实上也是如此,《新唐书》本传说他“……调弘农尉,以活狱忤观察使孙简,将罢去,会姚合代简,谕使还官”。终因“活狱”(也就是对犯人有所宽减)而冒犯了上司。就在这种情形下他写了这首诗,以辞职来表示自己愤恨不平的心情。
诗一开头就从这卑微低贱的尉职说起,“黄昏封印点刑徒”,“封印”、“点刑徒”,这就是县尉每天黄昏时的例行公事!诗人不是含糊地一笔带过,而是具体地、不厌其烦地一一点出,更显示了这职责的无聊和不堪忍受。
第二句“愧负荆山入座隅”,与首句成一鲜明对比,以荆山的巍峨高耸反衬自己的沉沦下僚。荆山此指虢州湖城县(今河南灵宝)南的荆山,又名覆釜山,乃传说中黄帝铸鼎处。李商隐赴弘农尉任时曾途经此山,并写了一首《荆山》诗,诗云:“压河连华势孱颜,鸟没云归一望间。杨仆移关三百里,可能全是为荆山。”对荆山极力赞美,因此这里才顺手拈来反衬自己的处境。
诗的后两句是用典:“却羡卞和双刖足,一生无复没阶趋。”“刖(yue月)足”,断足,是古代的一种酷刑。相传春秋时楚人卞和在荆山 (今湖北南漳县南)得到一块玉璞,曾献之于楚厉王和武王,都被误认为是石头,而以欺君之罪先后把他的双足砍掉。后来,楚文王即位,才使玉人治之,得宝玉,名之曰 “和氏之璧”。“没阶”,犹言尽阶,“趋”,小步快走,表示恭敬,这里是用来状写身为县尉的诗人每日在官府趋奉奔走的情景。卞和因献玉而两次被刖足,这是何等悲惨的遭遇!可是我们的诗人却希望自 己能象卞和那样把双足砍断,这样,就再也不必在官府奉迎趋拜了,其惨烈又还迥出乎卞和之上矣。
李商隐写作曾被人讥为“獭祭鱼”,因为他很喜欢用典。其实李商隐诗的许多典故都是用得很成功的,比如这首诗,在用典上就有两点很值得注意: 一是自然巧妙。诗人是从眼前的荆山联想到卞和得玉石的荆山,又由这一荆山联想到卞和献玉的不幸遭遇,又由卞和之不幸联想到自己之不幸,所以就非用这一典不可。二是花样翻新。它不是一般的比附或替代式的用典,而是根据内容需要来用典,“典”只是辅、只是宾,是诗人此时那种强烈愤懑之情的映衬,一个“羡”字,真是惊心动魄,令人不忍卒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