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芬妮小姐的故事
“很久以前,佛罗里达州还 是蛮荒之地,那时候只有棕榈树和大得可以载着你一起飞的蚊子。”芬妮小姐说,“我还 是个比你小的小女孩时,我父亲赫曼·布莱克跟我说,我可以跟他要任何东西当作我的生日礼物。任何我想要的东西。”
芬妮小姐看了看图书馆。她侧身靠近我。“不是我爱炫耀。”她说,“可是我爸爸真的是个有钱人——一个很有钱的人。”她点点头,又往后靠着椅背说:“我是个爱读书的小女孩儿。所以我跟他说,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是一个图书馆,不用太大,只要小小的图书馆就很棒了。”
“你要一整个图书馆?”
“一个小规模的图书馆。”芬妮小姐点点头,“我想要一个小房子,里面什么家具都不要,只要书。而且我要和别人一起分享。我的愿望真的实现了。我的父亲给我盖了这间房子,就是我们现在坐在里面的这间。所以从很小开始,我就是一个图书馆管理员了。”
“那头熊又是怎么回事呢?”我问。
“我有没有说过那时候佛罗里达州还 是蛮荒之地?”芬妮小姐问。
“嗯,你说过了。”
“那时这里很荒凉 ,只有野人和野生动物。”
“比如说熊!”
“是的。你说对了。我跟你说,那时我是个万事通的小女孩儿。因为我有满图书馆的书,我成了很聪明的人。真的,我知道很多很多事情。一个炎热的星期四,我坐在图书馆里,把全部的门窗都打开,专心地看一本书。忽然一个影子掠过我的书桌。我连头都没抬,真的,抬都没抬就说:‘要我帮你找你要的书吗?’没有人回答我。我想可能是一个怕这些书和怕讲话的野人。可是就在那时,我闻到一股很奇怪又非常强烈的气味。我慢慢往上看,站在我面前的竟然是一头熊——一头非常大的熊!”
“有多大?”我问。
“我想想看。”芬妮小姐说,“可能有这只狗的三倍大。”
“然后怎么样了呢?”我问。
“嗯。”芬妮小姐说,“我看着它,它看着我。它用鼻子闻呀闻,好像在考虑有没有心情吃掉这个万事通小姐。我坐在那里,心想,想要吃我?门儿都没有!我绝对绝对不会让你得逞的。所以我慢慢地、很小心地举起我正在看的那本书。”
“那本书叫什么?”我问。
“《战争与和平》,一本很厚的小说。我慢慢地举起书,仔细地瞄准它,然后用力掷过去,并且大叫‘走开’!你知道后来怎么样了吗?”
“不知道。”我回答。
“它真的走了。可是我永远也忘不掉那天的情景。它把那本书也带走了。”
“不会吧?”我说。
“真的。”芬妮小姐说,“它衔起了那本书之后才跑掉的。”
“它回来过吗?”我问。
“没有,我再也没见过它。城里的人以前常用这件事取笑我。他们说:‘芬妮小姐,我们今天在树林里看到你那头熊了。它正在看那本书,它说那是一本好书,希望能再借一个星期。’真的,他们真的用它来取笑我。”她叹了一口气,“我想,目前我可能是当时那批人中唯一还 活着的人,也是唯一还 记得那头熊的人。我所有的朋友,所有我年轻时认识的人,不是死了就是搬走了。”
她又叹了一口气。她看起来很伤心,皱着眉头,显得更苍老了。有时候,在新的地方,没有朋友,没有妈妈来安慰我,我也会叹气。温迪克埋在前爪里的头抬了起来,看看我又看看芬妮小姐。它坐直身子,对着芬妮小姐咧嘴傻笑。
“哇!看!”她说,“这只狗在跟我微笑呢。”
“这是它的看家本领。”我说。
“这是很好的本事。”芬妮小姐说,“一项非常好的本事。”她也对温迪克笑笑。
“我们可以做朋友。”我对芬妮小姐说,“我是说你、我和温迪克,我们可以一起做朋友。”
芬妮小姐笑得更开心了。“哦,那太好了。”她说,“太好了。”
就在我们三个决定做朋友的时候,皱着眉的阿曼达走进了赫曼·布莱克纪念图书馆。她径直走到芬妮小姐的书桌前面,说:“我读完了那本《约翰尼·特里梅因》,我很喜欢。这次我想借一本比较有深度的书,因为我的阅读能力提高了。”
“好的,我明白了。”芬妮小姐从椅子上站起来。
阿曼达假装没看见我,她和芬妮小姐一起走开的时候,问了声:
“狗可以进图书馆吗?”
“只有经过特别允许的。”芬妮小姐说,“少数被选上的才行。”她转向我,冲我眨了眨眼。我对她笑笑。我在纽奥米市交了第一个朋友,没有人能阻挡,阿曼达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