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国文
《锦瑟》是唐人李商隐的一首名诗。
锦瑟无端五十絃,一絃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首天鹅之歌,约作于公元八五八年的荥阳,不久,诗人就在他的家乡,抱恨离开人世。人故去,诗长存,一千多年来,口碑流传,家弦户诵,任何一个读点旧诗的中国人,无不知道这首绝唱。如此的身后声名,大概才能称得上真正的不朽。
文学这东西,别人吹,不作数,自己吹,更不作数,甚至当代文学史的吹,也是作不得数的。只有时间的验证,而且经过一个相当漫长的时间以后,那判断才能接近于正确。所以,我的那些同行们,或者被人吹成,或者自己吹成,那副永垂不朽的大师状,都有把话说得太早之嫌。只有像李商隐这样,千年以后,还有人吟诵他的诗,玩味他的诗,被他的诗感动,为他诗中的意境,悬想不已,揣测不已,那才是真正的一点不打折的永垂不朽。
然而,「文章憎命达」,写出这样好作品的诗人,他的一辈子却活得很尴尬,很艰窘。《旧唐书》说他「坎壈终身」。「坎壈」,大约为磕磕绊绊,跌跌撞撞,沟沟坎坎,连滚带爬的意思。所以,才高命薄,屡受挫折,郁郁不得志的他,便盛年早逝了。
他只活了四十七岁,当然,太短命了一点;否则,会有更多的好诗,留存后世。
这首七律,凝缩著诗人匆匆一生里的,跌宕流离的命运,失落沮丧的际遇,讳莫如深的情感,梦幻绮丽的爱恋……这一切,又如同他名姓中的那个「隐」字一样,影影绰绰,朦朦胧胧,依稀彷佛,似有似无,感觉得到,捉摸不住,可以意会,不可言传,那美学境界吸引著千百年的中国读者。
凡读过此诗,并稍稍了解李商隐生平者,无一不在煞费心思,绞尽脑汁,希望能从这首诗中更多地发现诗人,更深地理解诗人。于是,这首《锦瑟》便成为中国诗歌史上「斯芬克思之谜」。
谜,要是一猜即破,也就没有什么耐人寻味的了;要是总猜不开,也就无法使人生出破解的兴味。而李商隐这首显然有著难言之隐的《锦瑟》,既有猜想价值,又有猜想余地,是一个使猜解者错以为不难找到门径的谜。然而,深入堂奥,接踵而至,便是更多的迷惑和茫然。因此,宋、元、明、清,揣度了一千来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所有答案,无一被诘难、被质疑、被否定、被推翻,几乎没有一个论点能够站得住脚。
估计,再猜上一千年、一万年,大概也休想解开这个诗谜,仍旧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分歧著。
因此,近人梁启超的读李商隐法,值得我等深刻体会的。他说:
义山的《锦瑟》、《碧城》、《圣女祠》等诗,讲的什么事,我理会不著。拆开来一句一句叫我解释,我连文义也解不出来。但我觉得他美,读起来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须知美是多方面的,美是含有神秘性的。《饮冰室文集?中国韵文内所表现的情感》
只有这样嶔峙磊落的大师,才敢率直说出来。一,他坦承自己并不「理会」诗中「讲的什么事」;二,他还坦承自己「解不出来」「一句一句」的文义」。
但是,他又说:一,「我觉得他美」,「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二,「美是多方面的」和「含有神秘性的」。
不求其字句上的甚解,而领略其通体之美,得精神之享受,这才真是阅读文学作品的不二法门。中国人讲做学问,而做学问的中国人,是一点一滴,句栉字比,认真求实,探赜索隐地做起来的,这种治学态度,毫无疑问,当然是极其正确的。但用在文学作品上,这样死抠深挖地做起来,只能将文学的想象力越做越死,最后大家成为殭尸为止。
说到底,诗词歌赋,小说演义,唱词话本,杂剧戏曲,从来也算不得什么正经学问。即使在封建社会里,虽然孔夫子删定的三百篇古代民谣,成为六经之一的《诗经》。但对那时的读书人来讲,也是属于小菜一碟,有它可,无它也可的东西。《红楼梦》中那位严肃的家长贾政,绝对规行矩步的正人君子,也不把《诗经》当经看。他对贾宝玉的奴仆领班李贵说:「哪怕再念三十本《诗经》,也都是掩耳盗铃,哄人而已。」他还说:「你去请塾里师老爷安,就说我说的,什么《诗经》、古文,一概不用虚应故事,只是先把《四书》一齐讲明背熟,是最要紧的。」
显然,有两种读书方法,一种是可以「虚应故事」的,一种是必须「讲明背熟」的。既然贾老爷都认为文学作品不过「虚应故事」,我们干吗要像做学问那样「讲明背熟」呢?
因此,梁启超的读《锦瑟》法,才是读文学作品的门径。
只取其总体上的感觉,领受,颖悟,融通,而不斤斤于字句的诠释,词义的解释,要旨的体认,典故的实证,宁可失之于细部的推敲而获得整体,宁可失之于枝节的深入而把握全盘,宁可失之于末端的探究而得窥完豹,你被作品的美学意境所感动,所共鸣,所吸引,所呼应,你的阅读任务,也就完成了,你的阅读目的,也就达到了。
所以,别听虫刺虫刺蛄叫唤,千万不要被那些权威专家,教授学者,牵著鼻子走。阅读文学作品,一怕乡夫子的迂腐,舍本逐末,顾小失大;二怕方巾气的穿凿,郢书燕说,歧路忘羊;三怕章句儒的刻板,咬文嚼字,胶柱鼓瑟;四怕恶讼师的偏颇,鸡蛋挑缝,苍蝇下蛆。这些所谓的评论家、批注家、研究家、编纂家,很大程度上类似《水浒传》里孙二娘和张青在十字坡开的那爿黑店里,所雇用的操刀伙计,无论什么文字、什么作品,只消到得这班职业杀手的刀下,犹如摆放在案子上的那位吃了蒙汗药的武松,等待著的便是大卸八块的命运。
一部文学作品,经得这等人的剖解,肥肉用来剁馅,瘦肉用来切臊,骨头扔进锅里熬汤,杂碎推去案下餵狗,支离破碎、乱七八糟、血肉横飞、不成样子。试想,美,没有了,文学的生命何在?庄子在《秋水》中说: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以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这就是梁启超和那些做学问的书虫子,对于文学作品根本不同的阅读态度。
文学,这种形象思维的艺术产品,其中梁启超所说的美的神秘成分,很难说得清,讲得明的。要是能够说清讲明,还有什么神秘可言?正是这种无法用语言能够表达的体验和感觉,才构成文学的灵魂所在,魅力所在。
因此,梁启超读《锦瑟》的高见,倒是文学作品的写家和读家,应该记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