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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歌》·《寡妇赋》·原文

发布时间:2023-07-03 08: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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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克木(1912~2000),安徽寿县人,学者、作家。著有《印度文化论集》、《比较文化论集》、《书城独白》等作品。

“我是女的。”大约九岁左右,我曾这样想过,不止一次。伴随着刹那的幻想的是一阵恐惧和一种奇怪的快乐。我怕做女人。假如我是女的,我清清楚楚知道,我会变成另外一种人,进入另一个世界。

我生下来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人是女人,我的母亲。假如我是女的,她一定活不下去,无论如何活不到七十五岁。父亲去世,我才八个月。她纵使不在战乱和贫困中被人卖掉,也决不能守着一个必定出嫁的女儿过一辈子。我不论跟着她或不跟着她,未必能独自活到十岁。

我活到十岁,看到的女人没有一个是引起我羡慕的。没见过有姑妈、姨妈。母亲以外见到的女人首先是姐姐、嫂子。有三个姐姐。大姐三十岁没出嫁就离开人世。二姐被骗,嫁了个坏丈夫,没有孩子,早早进了坟墓。三姐嫁的人好,可惜贫穷又不长寿。她守着寡,看着一男一女两个孩子,苦度光阴。三个嫂子也各有苦处,笑脸非常稀罕。见得不多的本家、亲戚、邻居等等女人也是笑容很少,骂声很多,被骂,骂人。一个邻居女人吊在自己家门框上死了。我看到她挂在那里。又一个女人不知为什么跳了井。那口井从此作废。还见到一个女人,据说是犯了“谋杀亲夫”罪被绞死,勒在一棵大树上,垂着头。我只远远望见。还有听来半懂半不懂的许多女人的故事,没有一个好听的。母亲对我讲“安安送米”,没有一次讲得完。流下眼泪,她就不讲了。我始终不明白这是什么故事,无头无尾。

我若是女的,不会有比她们更好的命运。

一想到我是女的,又知道我不是女的,心中出现的一丝快乐也不是庆幸自己是男的。做男的有什么好?从家里到外面,过十岁我也没见到一个使我羡慕的男人。年节“上供”时,揭开帷幕,现出父亲的临终遗像。戴上一顶道士帽,遮掩清朝辫子改装的明朝的髻,紧皱着眉头,在一撇胡子下紧闭着嘴唇,他使我害怕。

活到十几岁,除了知道我母亲对我好以外,不知道有什么叫做“爱”0连我母亲对我,如果是“爱”,也是偷偷的。晚上屋里没有别人时,她才把我抱在怀里。停止喂奶以后就是这样。还没到十岁,在晚上,在黑暗中,单独时,她也不再抱我了。

“爱”只是在书本上。我明白,我相信。

孔子说:“唯仁者,能爱人,能恶人。”(《论语》)“爱”和憎恶是相连的。我不觉得有“爱”,也不觉得有“恶”,对女的只有好奇加恐惧。孟子说:“知好色则慕少艾。”(《孟子》)我一点不觉得对女的有什么“慕”。羡慕,爱慕,一股向往之心,我没有。《诗经》一开头就说:“求之不得”,“辗转反侧。”我不懂,也没见过什么“窈窕淑女”要“寤寐求之”。正经书以外的“闲书”看了不少,越看越糊涂。

“爱”的启蒙来自朋友。二十岁上下的朋友,有的已结过婚了,看外国书,在我面前谈论,津津有味。他们当作“圣经”天天读的是《少年维特之烦恼》。我看不完,也不懂。什么“爱情”?不明明说是“烦恼”吗?书中只有引来的莪相诗篇吸引我大声念来念去。郭沫若的翻译和创作差不多。一直到我念基督教《圣经》中的《雅歌》以前,我都认为爱情不过是“烦恼”。

“愿他用口与我亲嘴。因你的爱情比酒更美。”“我们要称赞你的爱情,胜似称赞美酒。”“耶路撒冷的众女子啊!我虽然黑,却是秀美。”“我妹子,我新妇,你的爱惜何其美。你的爱情比酒更美。”“因为爱情如死之坚强,嫉恨如阴间之残忍。”“爱情,众水不能息灭,大水也不能淹没。”(一九八八年南京刊印本,清代“官话”译本,下同。)

这时我才在书中发现“爱情”这个词的来源。不是孔子、孟子所讲的,也许是老子、庄子所不讲的。于是我明知“爱情”如酒能醉精神,如死能灭肉体,仍然像《雅歌》所说的,也就是《诗经》所说的,有点要“辗转反侧”了。

“我夜间躺卧在床上,寻找我心所爱的。我寻找他,却寻不见。”

希伯来人的这篇古诗,“歌中的雅歌”,据说是抒发宗教的感情,对上帝或神的感情。原来这是同少男少女的爱情一致的。我被启发了。难道中国没有吗?翻开古书,见到《文选》里潘岳的《寡妇赋》。

三国两晋时有当时通行后来绝迹的文体,一是“代人赠内”,一是“寡妇赋”。前者是替朋友作诗寄妻子,还可以替朋友的妻子作诗答复。后者是描述死去的朋友的寡妇,替她说话。在今天,若还有人照这样“代写情书”,恐怕会得到不祥的新封号“婚外恋”,说不定还会吃官司。在一千几百年前的一段时间里,这还算是合情合理合法的。现在人所熟悉的所谓“封建”社会不过是“民国”加上清朝明朝的,多半出于传闻想像和戏曲小说电影,不能等同于几千年的有多种变化的情况。闲话少说,只讲这一篇《寡妇赋》。

晋朝潘岳的朋友任子咸没到二十岁就死了。他的妻子是潘岳的“姨”,自幼父母双亡,丈夫又早年去另一世界,留下一个女娃娃。潘岳为她作了这篇《寡妇赋》,还得“援例”,说,从前魏文帝曹丕为了哀悼阮的死,“并命知旧作寡妇之赋”。有了前朝皇帝立下的前例,就可以拟作一篇“以叙其孤寡之心焉”。全篇用的是寡妇的口气。为什么哀悼自己的朋友兼亲戚要用他的寡妇也就是自己的小姨的口气呢?男人自比女人,现代外国人会不会从这里看出什么变态心理呢?古人又为什么不避嫌疑呢?值得注意的是,赋中并未说生活无依靠,只说感情无着落。什么感情?夫妻间除家庭社会关系决定的责任以外有没有个人的男女爱情?赋中用自述口气说丈夫或爱人死后自己的心情:

“口呜咽以失声兮,泪横迸而沾衣。愁烦冤其谁告兮,抚孤孩于坐侧。时暧暧而向昏兮,日杳杳而西匿。雀群飞而赴楹兮,鸡登栖而敛翼。归空馆而自怜兮,抚衾以叹息。思绵绵其瞀乱兮,心摧伤以怆恻。”

对着孩子哭泣,摸着被褥叹气,已到黄昏时候,麻雀飞集在房檐下,鸡也归宿处睡觉了,只有自己在空房中伤心。

清朝一位评论家在这一段上面批道:“寡妇不夜哭。空馆自怜二句有病。上文群飞敛翼之语尤非所宜言也。”(清代乾隆时集评本)

这位清朝的道学先生想到哪里去了?晋朝人不以为非的话,清朝人看出了毛病。他从被褥想到了什么?从禽鸟夜眠想到了什么?恐怕不是清朝人道德高而是疑心更大思想更邪了。晋朝人的说法来源于汉朝人。司马相如的《长门赋》是替冷宫中守活寡的皇后说话的。

白鹤嗷以哀号兮,孤雌峙于枯杨。日黄昏而望绝兮,怅独托于空堂。悬明月以自照兮,徂清夜于洞房。

中国古文学中的爱情就是“相思”,是《诗经》的“求之不得”,或者是“如有所失”。比晋朝潘岳稍晚的梁朝江淹在《别赋》中说过夫妇离别以后,又有两段写情人的别离。

下有芍药之诗,佳人之歌,桑中卫女,上宫陈娥。春草碧色,春水绿波,送君南浦,伤如之何。

至乃秋露如珠,秋月如,明月白露,光阴往来,与子之别,思心徘徊。

这里引了《诗经》中千古认为“淫诗”的“郑卫之音”。且看那些诗中怎么说。

“爰采唐矣,沫之乡矣。云谁之思?美孟姜矣。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桑中》)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

这些都只能说是爱情的引子或尾声。还是《寡妇赋》中语言有情,写寡妇思亡夫的心理有致,又多用汉语习惯的叠音连绵词,是赋体的诗。在说过情景和心怀“一夕而九升”之后,接着说:

愿假梦以通灵兮,目炯炯而不寝。夜漫漫以悠悠兮,寒凄凄以凛凛。气喷薄而乘胸兮,涕交横而流枕。

仰皇穹兮叹息。私自怜兮何极。省微身兮孤羽。顾稚子兮未识。如涉川兮无梁。若凌虚兮失翼。上瞻兮遗像,下临兮泉壤。窈冥兮潜翳。心存兮目想。

此文在《文选》中,易见,不必多引。值得注意的有几点:一是全篇只见寡妇思夫,不见序中说的悼念朋友。二是说来说去都是外景外形,描述加词藻,倾诉衷情只说想法,用的是烘托法。三是再三说有孩子不能死,更不能改嫁。虽然“甘捐生而自引”,想自杀殉夫,又“鞠稚子于怀抱兮,羌低徊而不忍”。所以“独指景(影)而心誓兮,虽形存而志殒。”结尾更着重说:“要吾君兮同穴,之死矢兮靡佗。”由此看来,着重的是要求寡妇守节,“从一而终”。用本人口气,表外人意旨,写得再美好,也不是《雅歌》式的爱情,只是家庭社会关系中的夫妻情义,义更重于情。这决不是将爱情来源归于神,上帝。

从另一方面看,中国式爱情即“相思”。在文学中的表现是写情景多,说心态少,说身体更少。最早的,说不定还是最好的,多少年被人引用无数次的,说身体的,是《诗经》中那几句: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情兮,美目盼兮。(《硕人》)

可是这首诗中只这一段写美人,和全诗不相干。对照《雅歌》:

我的佳偶,你甚美丽,你甚美丽。你的眼在帕子内好像鸽子眼。你的头发如同山羊群,卧在基列山旁。你的牙齿如新剪毛的一群母羊,洗净上来,个个都有双生,没有一只丧掉子的。你的唇好像一条朱红线。你的嘴也秀美。你的两太阳在帕子内如同一块石榴。你的颈项好像大卫建造收藏军器的高台,其上悬挂一千盾牌,都是勇士的藤牌。你的两乳好像百合花中吃草的一对小鹿,就是母鹿双生的。

我新妇,你的嘴唇滴蜜,好像蜂房滴蜜。你的舌下有蜜有奶。

我的良人白而且红,超乎万人之上。他的头像至精的金子。他的头发厚密累垂,黑如乌鸦。他的眼如溪水旁的鸽子眼,用奶洗净,安得合式。他的两腮如香花畦,如香草台。他的嘴唇像百合花,且滴下没药汁。他的两手好像金管,镶嵌水苍玉。他的身体如同雕刻的象牙,周围镶嵌蓝宝石。他的腿好像白玉石柱,安在精美座上。

王女啊,你的脚在鞋中何其美好。你的大腿圆润好像美玉,是巧匠的手作成的。你的肚脐如圆杯,不缺调和的酒。你的腰如一堆麦子,周围有百合花。……你的两乳……你的颈项……你的眼目……你的鼻子……你的头……你头上的发……你的身量好像棕树。你的两乳如同其上的果子累累下垂……你的口如上好的酒。

我是墙,我的两乳像其上的楼。

诗中还有一些戏剧性的台词。诗中的男女是活生生的有身体有灵魂的人。这类作品在古代印度同样很多。从《雅歌》的汉语白话译文可以在想像中还原到简洁的希伯来文古语,必是同印度梵文和中国古文一样。可注意的是这类作品都细致描述肉体,又都可以作宗教解说。中国也有描述人神相通男女相悦的,但不是以人表神,而是以神表人。例如曹植的《洛神赋》: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皎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蕖出绿波。穠纤得中。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约素。延颈秀项,皓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髻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皓齿内鲜。明眸善睐。靥辅承权。

这类描写的来源是宋玉的《神女赋》:

貌丰盈以庄妹兮,苞温润之玉颜。眸子炯其精朗兮,多美而可观。眉联娟似蛾扬兮,朱唇灼其若丹。

双方一比,区别显然。《雅歌》是朴素的,说王宫而身是平民。《赋》是修饰的,说贵族是贵族,连“神女”都“愿荐枕席”。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赋》中的名句也显出不是山林。“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更有意思的是《洛神赋》还说,“执眷眷之款实兮,惧斯灵之我欺。感交甫之弃言兮,怅犹豫而我狐疑。”对神竟然不信任。自己对神也不过是“悦其淑美”,“心振荡而不怡”。所想的无非是如“高唐神女”的“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比起《雅歌》中的全身心投入,相差远矣。两者都不像是现代人认为的对神的崇拜。

关键是,中国赋中的神是假的。对真神不许这样。《封神榜》中纣王就这样得罪了神而亡国。不过这小说离宋玉、曹植已一两千年了。希伯来人说的神是真的,真正衷心信仰的。由此,把对人的爱情等同于对神的信仰,藉神性表人情,或说是由人性见神性,所以爱情神圣。到基督教中更讲“三位一体”。中国既没有这样对神的“信仰”,又没有这样对人的“爱情”,合不起来。双方的神根本不同。双方都说神是“主”,是“主宰”。也说要有“爱”。但中国的“爱”必须与“忠”相结合,是“忠爱”,“爱戴”,人神不相等,决不可以结合为一,不能“化入”。外国的都可以,甚至有的教派认为是追求的目标。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伊斯兰教、佛教中都有作这样解说和主张的教派。所以语言形式和内容都是情诗的《雅歌》能公然留在《圣经》中,不像中国《诗经》中许多诗入“风”而不入“雅”、“颂”。印度教的“虔信派”、伊斯兰教的“苏菲”派,更是用宗教哲学解说这种身心一致的与神结合。所以许多情诗,极表恩爱的情诗,可以成为神圣的。这些现在被称为神秘主义或密宗,实际是以不可言说表示不可思议的人神一体。中国人中恐怕极少有人能理解、信服以至体验。中国人对“一切众生皆有佛性”是不以为然的,认为必须划清界限,人神有别。“爱情”同样。在我们心目中只有“好色”,只有“欲”,只有“发泄”,或说“施虐”、“受虐”。古希腊人的宗教和上述几种宗教不同,但还能以“美”为神,以“爱”为神。这在中国是没有的。月老的红丝决不是爱神的弓箭。中国人对那些人神合一的宗教说法往往认为是骗术和谎言,一定要归结并还原到自己所熟悉的“好色”和“欲”去。若接受过来也必然加工改造,好像修炼禅定化为口头禅机。外国的“爱情”,至少在文学艺术中,不论欧亚古今都和宗教的感情有关。中国译成“恋爱至上”(Love is best)的“爱”本是基督耶稣在《福音》中说的对人对神的爱,一变为“恋爱”就中国化了。当然,外国人中,外国社会中,不缺少和中国人中国社会中一样的成分,正如外国也有骗子和傻瓜一样。不过还是不骗不傻的人多,不分中外。文学中也同样。和自己不一样的,至少在文学作品中,中国人接受不了。若不纳入自己理解和习惯的范围或格式就理解不了,更不必说相信了。如果相信,也是不理解的相信,等于按照自己方式理解过的相信。“禁欲”和“纵欲”相通,在中国是不可思议的。印度的毁灭之神又是舞蹈之神,既是苦行之神,又以“林加”(男根)为像,中国人决不会信,看也不要看,讲也不能讲。

中国式的“爱情”还离不开占有,即“得”。不是占有别人便是让别人占有。“求之不得”便“辗转反侧”。若是“得”了呢?会怎么样?是人神合一吗?不是。中国人是人升天为神,或者神下凡为人。神人合一,而且身体精神一道,这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想像的,不能实现的,讲不通道理的,不合乎道德的,因此也不相信在许多外国古今的多数人中,以至于中国古今的少数人中,这会是真实的。和宗教感情一致的爱情更是不可理解的,不能信以为真的。情人间若平等订契约也只能是买卖契约,卖身契。对爱情也得讲“忠”,即“忠实”,要求别人对自己“忠”,守一不二。甚至妓女对嫖客或嫖客对妓女也这样要求,不以为怪,反以为常。这恐怕和中国没有一神教的单一神有关。诸神并存,所以不信人能专一,便强迫人专一,无处不用“忠”要求,可见“物稀为贵”。“忠”就是要求从属,作为当然之理。

难道中国人没有宗教感情吗?也没有爱情吗?有。但是只和外国的同类而不是同样。

同类,因为人类的感情总是共同的,相通的,但表现的形式和方面不会一样,尤其是名称,可以有各种符号。中国式的爱情和中国式的宗教一样,不是单一的,所以强迫要求单一,以惟一为上,“天无二日”。标榜的不一定做得到。做到的又忌讳不肯说,要说也换个名堂,改个字眼。外国的,信仰一神的不必说,多神的如印度,承认诸神并存,但信仰的着重一个,成为派。例如对大自在天妻子的崇拜,承认神夫,但拜神妻。所拜的神是不能更换的。“一”是当然之理,是事实如此,所以不必要求“忠”于“一”。爱情也同样。中国则不然。神不但并存,而且可以更换。既尊玉皇,也拜如来,拜谁时谁就是惟一的,转身可变,如孙悟空,不管拜谁,心里只有他“老孙”自己。爱情也不一样。如贾宝玉,几乎见一个爱一个,又不是全都要。“我只取一瓢饮。”这一瓢水是从哪里来的,哪里的水,不一定,反正只要“一”瓢。这是“忠”,也是“实”,又只是男人自身的,不是男人要求女人的。是不是女人也像男人一样,只要是“一”瓢,不管是哪里的水呢?不行,男人不许可。有男人为主的婚姻约束。

中国的爱情在文学中大量是“相思”,要求的结果是“求”之而“得”,即占有,表现为婚姻,规定男女间的所有权。爱情是人对人,婚姻是人对社会,好比信神和加入教派组织并不等同。在这方面,男女情况不同,是婚姻家庭的结构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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