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一向是我喜欢的国家,所以我买了辆雪铁龙,它连车顶天线都是螺纹形的,很是性感。每次我们周末驱车去郊外,头顶的天线就傲然刺向苍穹,仿佛要替天行房。法国之浪世界闻名,但最近听闻的一本书还是超越了我的想象边界。
这本书叫《1940-1945:糜烂年代》,按照作者比松的叙述,在被纳粹占领的岁月里,巴黎女人忘记了被关在集中营的丈夫,和德国军官鬼混。法国的妓院有三分之一是纳粹专用,另有10万巴黎女人是临时妓女,很显然,她们是自愿的。1942年,法国有200万男人被关在监狱里,但是当年该国的人口出生率却大幅攀升,不难推测,这些行踪诡秘的蝌蚪是从莱茵河游过来的。
国土沦陷,性解放运动高涨,这两桩不搭界的事鬼斧神工地纠缠到了一起。这促使我很庄严地想起一个问题:性生活是否需要承担道义?男人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在官场上狼奔豸突,在职场上明争暗斗,中弹是素常的事情,当男人成了亡国奴,或是阶下囚,他们背后的女人却依然要生存,于是形成了一个悖论:要女人守节,她们可能会饿死;女人不守节,则会被骂死。
许多年前曾有一桩公案,著名的L在整风中被审查,同样著名的D去挽救L的妻子、以美丽著名的F,所谓挽救,就是谈心,交心。F对D的理论水平本就仰慕,后来就到床上接受挽救了。多年以后,L的女儿替父亲气不过,写了一篇抨击自己母亲的文章。
这桩公案发生之后20多年,北大有个年轻英俊的教授H被批斗,他那漂亮的妻子Z瞬间变脸,跟一个小白脸轧马路去了。多年以后,H不忿Z向自己泼污水,写了一篇反击文章,他的女儿央求他别写了,于是他停笔。
我早年很是不屑墙头草的女人,如今年纪大了,多了些悲悯,少了些愤慨。二战之后,法国男人惩罚法奸,一些接收过莱茵河蝌蚪的本国女子被剃光头,剥光猪游行示众,那些图片亦觉残忍。乱世里,实在不能对情操要求过高。
乱世之人,没有情操可言,没有节烈可言。
古人比今人重礼义,而且把性生活与道德严密挂钩,父母若是去世了,要守孝三年,不得婚嫁。不过这个习俗与其他孝道有重大冲突,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那时的人们想必左右为难,乱搞不孝,不乱搞也不孝。古时倒也不强制女子丧夫后不得改嫁,只是悬赏守寡之人,死后可以立贞洁牌坊,不过这个政治待遇凝聚了太多血泪和凄苦,还不如去当个荡妇划算。
我是个中庸主义者,对巴黎女人依偎在盖世太保胸毛下狐笑接受不了,对女人宁可饿死也要守节同样接受不了,前者离道义太远,后者离人性太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