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彼此用真情相见,便用不着Mask了。……”
第三条例如:
“……‘花儿!——花儿!’半开的大门台阶上一个老女人喊道。……”
“……‘你的东西忘下了,’他一路追一路嚷……”
像这一类——二,三条——的更多了。
前些日子,有一位朋友和我谈到这件事。他说:“我真不明白作这文章的人,是什么意思。若是因为这几个字,不容易拿中国字去代替,只得仍用它夹在句子里,这样,十分热心要明白了解这句子的人,不免要去查字典,或是要请教别人,作者何不先自己用一番工夫,却使阅者费这些手续?何况Right原可翻作‘权利’,duty原可翻作‘义务’,mask原可翻作‘假面具’呢。作者如要卖弄英文,何不就做一篇英文论说,偏要在一大篇汉文论说里,嵌上这小小的一两个字呢?不过只显得他的英文程度,还是极其肤浅就是了。”——他所说的话,未免过激,我不敢附和。然而这样的章法,确有不妥的地方,平心而论,总是作者不经意,不留心,才有这样的缺点,——平常对同学或朋友谈话的时候,彼此都懂得外国文字,随便谈惯了。作文的时候,也不知不觉的,便用在文字里。在作者一方面,是毫无轻重的。然而我们在大庭广众之间,有时同乡遇见了,为着多数人的缘故,尚且不肯用乡音谈话。何况书籍是不胫而走的,更应当为多数人着想了。盼望以后的作者,对于这点,要格外注意才好。
引用外国书籍上的文字,或是名人的言语的时候,也更是如此,否则要弄出“言者谆谆,听者藐藐”的笑柄,白占了篇幅,却不发生效力,时间和空间上,都未免太不经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