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篇】
小学六年的生活很快就要过去,回顾这几年所发生的事情。读书肯定首当其中,最先被忆起。
博尔赫斯说过:“如果有天堂,那么天堂就是图书馆的模样。”对此我深表赞同。不知什么时候,我突然爱起了看书。那是小学二三年级,作业量小,所以那时除了吃饭睡觉上课,其余时间几乎全用在了买书看书上。就算到了高年级,五六年级了,作业多得如山,也不例外,看书,每天是一定要看个几十分钟,品味四五十页作品的。不然干坐一小时然后上床睡觉心里总觉得哪不对劲,像被压着了。
有时看书看到了痴迷的地步,下课整个人都扑在那本书里了。要不是快上体育课,外面吵吵嚷嚷,我定要再看上一节课不会发觉。同学们觉得不可思议:“这是什么啊——《红岩》!啊呀,这有什么有趣的,还以为是漫画呢!”或是这样:“哦,《红岩》啊,就是那个江姐对吧?”你若再问,他便“啊啊嗯嗯”开始说别的事。我看他们也非常吃惊:“这书写得这样好,经典的小说,还不如漫画吗?”真是无法理解。
我印象深的书有如《红岩》、《长征》、《汤姆叔叔的小屋》等。就拿《长征》来说,一本写近代史的小说,讲述长征途中的种种喜悦与悲伤。不知是语言生动还是场景逼真,这本书我消得很快。阅读课30分钟,只有“沙沙”几声,待打铃一看,不得了,看了六七十页,有十分之一了。同学多则阅有三十来页,少者二十多页,更有甚者只翻看十来页。同学不甚惊讶,我一一解释,说是内容生动,很吸引人。同学中有人道:“那你二十几秒不就看一页了?为何如此快?”我也不清楚。这时有人质疑,拿书问了几个在我阅读范围之内的题,我倒也能说个一二三。
就读书而言,我以为很有用,用孙权劝吕蒙的话说就是“自以为大有所益”。读书这东西,就如吃豆沙包,表皮无味,可越吃越美味,也就放不下了。就个人所见,读书是很有必要的。
【第7篇】
成长在每一分,每一刻,每一天都在发生着,我们都在不知不觉中成长,虽然你不知道它的存在,但是它却时时刻刻伴随在我们身边,那件小事,我依然记得。
不瞒大家说,我小的时候胆子很小。对什么东西都有三分恐惧在里面,那时候在小区里和其他小朋友玩,他们都说我不像一个男孩,胆子那么小,应该去和女的玩,听了他们的话,我自然是很生气,但是又不敢和他们理论,只能忍气吞声。他们玩什么危险的动作,我都是躲得远远的,生怕打到我。他们看我这样还给我起了个外号。(欲扬先抑!写自己特别胆小,为后来的变化做铺垫。)
他们这么叫我,起初我很生气,慢慢地也习惯了,不再理会他们。就这么不知不觉地我长大了几岁,平常在学校里锻炼,身体也强壮了不少,但是胆量仍然像以前一样。
有一天,我妈看外面的太阳不错,就带我出去晒太阳。正好楼下小卖部的奶奶,也带着小孙女在那里玩,于是我妈就跟老奶奶聊起来,而那个小妹妹则跑过来叫我哥哥,我当时有点不好意思答应了,随后我和小妹妹便玩了起来。
远远地过来几个男孩,我能隐隐约约的听到他们说:“看他又和小女孩玩了”。我没有理他们,继续和小妹妹玩。
他们中间有几个想使坏,把一根木棍扔了过来,方向正好冲着小妹妹,也许是出于本能反应,我一下子冲到小妹妹的身前去,想把木棍抓住,没想到竟打到了我的头,妈妈和老奶奶看见了,连忙跟过来了,小妹妹一下子给吓哭了,那几个坏孩子连忙跑了。(这无意识的行动,让自己也很惊讶,已在不知不觉中长大。)
妈妈问我:“没事吧?”
我说:“没事!”
随后妈妈就说:“长大了,知道护着小妹妹了!”
就这么一句话,改变了我以后的生活。我不再是那个胆小如鼠的小男孩了,那些冒险的事,我都敢去做了,谁敢再叫我的外号,我就和他吵起来,有时还会打起来。
这就是我从一个的胆小如鼠的小男孩,变为胆大如虎的初中生的成长故事。
【第8篇】
我3岁时很可爱,胖乎乎的小脸黑黑的眼睛,小小的嘴巴,我喜欢玩洋娃娃,我小时候可爱把我的手指放在嘴巴里,妈妈总爱叮嘱我不能把手放嘴里,可我不听,呵呵呵!
我5岁的时上幼儿园的第一天吗,总爱哭着叫妈妈,老师就会拿很多很多玩具,我就不哭了。我很喜欢跳舞,老师都表扬我,第二天,我又去幼儿园上课,老师给我了二个红苹果的头贴。
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是1米2,我的妈妈说:“你长的真快。”我的爱好是唱歌、画画、跳绳、爬山。一天爸爸带我去爬山,我对爸爸说:“爸爸,我们来比赛吧。”“好,比什么。”“比谁先爬到天游峰那。”我用力爬,爬到了第32个石阶就做了下来,往后看,爸爸已经筋疲力尽了,我坐了一会儿就爬,而爸爸呢就在后面叫着“等等我呀。”我爬到了终点大叫了一声,“我赢了,爸爸你认输了,呵呵,我厉害吧!”
我四年级的时候是1米35,我很兴奋,我的语文老师周老师对我们很好,我们很喜欢她,我当了组长不骄傲,要好好当这个组长,不能让周老师失望。妈妈说:“你要好好学习。”我语文考试也大大进步,以前很少考90分以上,这四年级我3次80分,4次90分以上,要是我们五,六年级都是周老师教,那该多好呀!
过十岁生日石,外婆买了两层的大蛋糕好吃又漂亮,我真快乐!
时间就像小鸟飞一样快,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我们又会长高,要是能回到小时候就该多好啊!都说时间是买不回来的,想回到小时候是不可能的,要是能回到童年那应该是每个人的梦想吧!
我的童年是不是难忘的呢!
【第9篇】
成长的故事犹如满天繁星,数也数不清,时而照亮夜空,时而藏于云层。然而有这么一颗星星,总始终留在我的心中。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订了一份协议,只要我做家务,就可以赚零用钱。妈妈让我从洗碗开始做起,因为这时最简单的家务了。不过,她又事先申明:每洗一次碗发五角钱,洗得好还可以加工资,但是打碎了一只碗,就要扣5元钱,我欣然同意了。
刚开始,每天都很顺利,一只碗都没有打碎。但是,那天晚上意外发生了。当我把碗放在水龙头前,开始洗碗时,由于洗洁精放得太多,手一滑,一不小心把碗打碎了。正巧,碎片弹了起来,又把我的手指划出了一道细长的口子。顿时,我慌了,连忙从餐桌上拿了一张餐巾纸,按住伤口,心想:这下要扣钱了,怎么办?突然,灵机一动,有气无力地走到妈妈身边,可怜兮兮地说:“妈妈,我的手被碗的碎片划出了血。”我心想:这下妈妈肯定只关心我的伤口,不会扣钱了吧!要知道这5元钱是我洗了十次碗才得来的,多不容易啊!妈妈看了看我的伤口,却说:“按住伤口,不过这5元钱必须得扣。”“我都受伤了,你还扣?”我不服气地说。“因为是你先把碗打碎了,才导致你的手指受伤的,是你自己没做好,当然要遵守协议,怎么能随意废除呢?”听了妈妈的话,我虽不情愿,但还是把好不容易挣来的5元钱给了她。
思考了一周,我觉得妈妈说得很有道理,因为一开始我们是订好协议,签好名的,我答应过别人的事情就必须得做到。
从那以后,我忽然发现,自己从一个“小顽皮”变成了一个重承诺的“男子汉”了,这是不是“成长”的表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