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逛“森马”专卖店时,她看见一件紫色的长袖T恤,纯棉质地,做工精良。导购在她跟前站了好久,她一抬头,正迎上导购温和的笑。
她喜欢给他买衣服,6年来,他的每一件衣服都是她亲自挑选的——把自己的老公打理得清清爽爽,是她的责任。
回到家,她迫不及待地拿出衣服叫他试,果然不出所料,虽然他年近不惑,仍然英姿焕发。加上他身材挺拔,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成功男士的风度,一下就穿出了紫色的贵族气质。
第一次洗那件紫色的T恤时,她翻找着衣服内里的洗涤说明,这一翻竟然发现衣服标签上有一个淡淡的唇印。她不动声色地将那件衣服洗干净,平平展展地挂在衣架上。她是个从不用艳丽口红的女人,她只喜欢柠檬味的透明唇蜜。
终于还是等到了他的一纸离婚协议,那一刻她出奇地平静,她说,让我考虑一晚,明天给你答复。
第二天她很早就起来了,显然一夜没有合眼。她并没有碰他的协议,而是递了一页纸给他,他一脸诧异地接过来,只看了一眼就呆住了。
纸上写着:结婚六年来,我累计给你买的衣服如下:内衣23套,西服6套,茄克6件,领带12条,各式裤子一共18条,T恤共26件,鞋共19双,袜子现存10双0从现在起,你在一个月内给我买够120件衣物,我就同意离婚。
变了心的男人不要说买120件衣服,就算买1200件衣服,也在所不惜。他从钱夹里拿出一张银行卡说,随便你买多少。女人并不伸手去接,而是低声说:“我要你亲自给我去买,而且每天不能超过4件。”
不就是买几件衣服吗?他厌厌地觉得眼前这个女人,真是幼稚得可笑,近乎无理取闹。他从不逛商场买衣服,但无论在任何场合,永远衣着得体气宇轩昂。
在商场逛了几个小时,直到脚掌生疼,他却连一件衣服也没有买到。他不知道她喜欢什么颜色,不知道她中意什么款式,更分不清那么多品牌孰优孰劣,他甚至不知道她具体的身高和腰围。打她的电话,一直关机。他只好胡乱报了一个尺码,买了4件衣服。到家后才知道,衣服根本不适合自己的妻子,不是太大就是太小。
男人只好返回商场,折腾到虚脱才换好了她要的尺码。那一瞬间,有某种东西突然攫住了他的心,他的情绪没来由地开始低落。另一个她正好打电话过来,他想了想,没有接。拎了换好的衣物,径直回了家。
随着单子上的衣物划掉得越来越多,他回家的脚步越来越勤,连女儿也开始撒娇,闹着要爸爸买衣服给自己穿。一个月以来,给妻子买衣服似乎成了他下班后的必修课。每天,他都会在妻子列出的单子上划掉四样。每每他拎着衣服回来,她立即放下手边的活儿,兴高采烈地打开包装,迅速在卧室里旋转成一朵亮丽的茉莉。
那一天,是他给她买最后一次衣服,买好衣服,他却迟迟不愿回家。他突然希望那张单子上的物品永远没有尽头。这6年来,她为了年老的公婆和年幼的孩子,不知耗费了多少心血,为了他这个不顾家的丈夫,又受了多少冷落憋住了多少委屈。而自己,几乎从来没有过问过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起居,他忙得甚至连孩子的生日都记不住。他不敢确定以后还能不能再遇上一个让自己永远有合身衣服穿的女人。另一个她可以吗?显然不可以——她只给自己买过一次衣服,但一连换了三次依旧不合身。
他终于明白,男人们苦苦追寻的浪漫爱情,其实就是那一件件色彩缤纷的花衣裳,真正的好衣裳,不一定价格斐然,不一定出身名门,也不一定另类时尚,却一定要合身得体。
(兰小英选自《郑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