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来到了格陵兰。
气象管理局真准时,刚过十月,西海岸的戈德霍普就飘起了纷纷扬扬的人造雪花,给葱葱郁郁的山丘蒙上了一层白纱。在人造寒流的袭击下,巴芬湾海中的冰块越来越多,它们互相撞击,发出隆隆的响声,这声音被风送到陆地上,预兆着这块温暖土地上的又一个人造冬天已经来临。
其实,地球上最后一个冬天早在一百多年前,就因为全球气温的升高而消失了,当时大批融化的冰山,使整个海平面升高了几十米。许多繁华的海滨城市被淹没了,地球赤道附近的温度高达摄氏70℃,阳光足可以烤熟任何一只鸡蛋。人们被迫离开家园向地球两极迁移,那真是一段可悲的回忆。
一百多年前,就在这个地方,格陵兰,一大批地球上最优秀的科学家们聚集在一起担负起了拯救人类的伟大使命。经过艰苦的努力,他们终于不负众望,制造出了人类历史上征服自然最伟大的机器“人造自然气候调节器”,它使饱受酷热的人们,又享受到了冬天的清凉,欣赏到了洁白的雪花,人们又回到了自己的家园,重新开始了新的生活,唯一遗憾的是,在这场大灾难中,地球上的许多动植物都消亡了,特别是热带和南北极的生物。
威廉·安得森踏着初雪来到了一个雪丘前,他看了看地平线上萎靡不振的黄色太阳和太规则的白色山峦,不由轻轻地叹了口气,是啊,如今的人们再也享受不到一百多年前在自然中得到的那些乐趣了。在那时,格陵兰的冬季来临时,一群群南迁加拿大的雷鸟、北极海鸥出现在湛蓝的天空中,它们的鸣叫声和大海里冰块的撞击声,融合成一种壮观的自然景象,这些可爱的候鸟振起有力的双翼,掠过冰雪覆盖的格陵兰,它们在巴芬湾、福克斯湾和哈德逊湾上和狂风波浪搏斗,飞过加拿大平原,越过北美落基山的千峰万壑,来到温暖的南方。神奇的极燕鸥居然在北极营巢而在南极越冬,在南美洲和非洲歇脚,每年要飞四万公里,可如今这些英勇的候鸟都已经早已消亡了,人们现在只能在博物馆里和书本上看到它们,就象当初人们看恐龙化石一样。当然除了候鸟还有北美驯鹿、北极狼、北极狐、旅鼠、兀鹰、北极兔,在冬天来临时,它们互相依存,互相厮打,一路向南方杀去,但如今它们也消亡了,甚至连可爱的海豹、海象、海狮以及凶狠愚笨的北极熊也消亡了。如今人们所能看到的只有象安德森现在所看到的这些生物,它们都是人工用合成基因创造出来的小动物,它们的形状可爱、温驯,如果没有饲养场定时喂食的话,它们就会饿死,它们不懂竞争,不懂厮杀,也不懂得在自然中觅食,它们是人类在温室中创造出来的宠儿,所以在它们身上找不到一点自然动物所表现出来的野性。
安德森走到机器狗卡迪和电动雪橇旁,发现滑雪用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他深深吸了一口冰冷而略带芳香的空气,调整了一下情绪,准备在这迷人的人造冬季里,好好享受一下长途滑雪的乐趣,他并没有带多少食品,因为人们在重建格陵兰时,已经考虑到了人们在冬季娱乐的需要,他们按照古老的爱斯基摩人的狩猎习惯,在千奇百怪的人造雪山里和雪原上都定距离安放了食品站。这些食品站当然不象几百年前爱斯基摩人的猎屋那样只放一些干肉,它们都是自动食品输送器,通过巨大的地下人造食品输送网,输送人们需要的东西。人们只需要在食品站的电脑内输入自己需要的食品清单,就可以很快得到满足。这当然要比古老的爱斯基摩人幸运多了,但也缺少了那份冒险的自然乐趣。
安德森套好了机器狗卡迪,驱动了电动雪橇,开始了他愉快的长途旅程0
天上还飘着毛茸茸的雪片,卡迪拖着电动雪橇在规则的滑道上发出轧轧的压雪声,雪橇上的红色方向指示仪正按照规定的程序不断测试着方位来指示前面机器狗卡迪的行动方向。安德森仔细欣赏着周围那些千奇百怪的人造山石和雪丘,它们都是按照几百年前的格陵兰景致设置的。一些冻土和碎石在地面上形成冰核丘和美丽的石环,这些具有各种有趣花纹格子的冰核丘戴上美丽的石环,再盖上一层白雪,俨然是一群纯洁的戴着白色花环摆出各种姿态的美女,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艺术享受。不过很显然创造者留下了太多人为的痕迹,所以失去了原有的自然的粗犷美,而使一切显得太艺术化、理想化。
安德森看了一会儿,就没有兴致再仔细欣赏下去了。正在这时,一个奇丽壮观的景色吸引了他。天空中突然好象燃烧起了大火,幕状的鲜红色北极光布满了苍穹。极光忽悠变幻,艳美绝伦。他被这迷人的景色深深陶醉了。
北极光渐渐由猩红、鲜红转成桔红,一明一暗,有如许多红色的蛇在天顶上乱窜。大地全被照亮了,人、狗、山峦、雪丘都变成黑影投在红色天鹅绒的幕布上。
极光突然又消失了,安德森觉得眼前猛地一黑,他感到整个天地都在晃动,肚里有一种作呕的感觉。渐渐地他的视觉又恢复了。一阵凛冽的冷风向他迎面吹来,他感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寒意,不由缩了缩脖子。当他再次抬头向四周张望时,他惊呆了。
他发现刚才所有有规则的人造雪景都不见了。淡黄色的太阳在地平线上只霹出半个脸,大风狂啸着,把他吹得东倒西歪,四周尽是连绵起伏的白雪皑皑的峰峦。
突然一只象博物馆内扫雪鼬一样的动物箭一般地从安德森眼前窜过,远处一只早已绝迹的旅鼠在奔逃着。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要不是北极特有的寒风不断象刀样刮痛他的脸颊,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呢。
渐渐地风停雪霁,几朵白云在天空中飘荡着,浮云间出现了一大群南迁的雷鸟和北极海鸥,它们欢快的鸣叫声和远方海水里冰块的撞击声混在一起,更加深了安德森对周围的神秘感。终于,一种人类生存的原始本能在心底暗暗提醒他,他已经来到了一个不属于这个时代的地方,如果没有食物的话,他将会被饿死。
迪尔·克劳斯在万籁俱寂的冰原上不知已走了多久,他绕过的冰丘和山岗连他自己也记不清了。不过爱斯基摩人的本领确实高明,他们总是能在千奇百怪的冰堆中找出道路来追踪猎物,即使在无星光的夜晚也是如此。这种生物自我导航能力每每令探险家们赞叹不已,只能归结为一种世代相传的本能。
自从克劳斯在一天前发现那群不知什么原因迟迟没有南迁的北美驯鹿群的痕迹以来,他已经整整追踪了一天一夜。稍微有点狩猎知识的爱斯基摩人都知道,只要找到鹿群,伴随着的总有一大批北极狼、北极狐,甚至北极熊。这对于克劳斯来讲可是一大笔财富啊,一想到过了冬天他就要到杰尔玛家里去提亲,他就觉得浑身热血沸腾。可是一想到她父亲提出的那十五张白狐皮和十五张红狐皮以及两张白熊皮的聘礼,他又觉得连心都凉了。是啊,他现在只有十张白狐皮和十一张红狐皮,而白熊皮连影子都没有,看来这群驯鹿是他最后唯一的希望了,他不由又使劲催了催那六条已经精疲力尽的良种北极狗。
时间渐渐流逝过去。他绕过一个又一个冰丘和雪窝,穿过景色单调的冰田,终于停在一处千篇一律毫无特色的山包上。狗再也跑不动了。
克劳斯抬头看了看天,暗暗祝愿自己的好运气不要太早溜走,因为到现在为止他还没有碰上那该死的暴风雪。他从雪橇上下来,决定先休息一下。他卸下了狗身上的爬犁,用今天刚打的几只北极兔喂了狗。肉实在太少,狗儿们抢完后还吼叫着,克劳斯拍了拍一只跑到他面前的狗说:“好了,今天就将就点吧,等找到驯鹿群后,你们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狗好象听懂了他说的话,呜呜咽咽地趴下了。
克劳斯从皮口袋中掏出几块干海豹肉,草草咬了几口,现在他想好好歇一下。他估计最迟明天他就可以找到那群北美驯鹿了。他又仔细检查了一下猎枪和子弹,子弹很充足,足可以打三十几头猎物。
风还在呼呼地刮着,但克劳斯一点也感觉不到冷,因为他身上穿着杰尔玛送给他的她亲手做的一套皮衣。这套皮衣用的全是最好的狐皮、狼皮和熊皮,她用牙把每条针缝都咬得严严实实,内衣里都选了最好的鸟毛贴起来。村里的男人们都说,穿上这套皮衣,再冷的冬天也不怕。克劳斯记得他离开时,杰尔玛对他说:
“克劳斯,你还会来吧?”
“会的。”
“来看我吧。”
“嗯。”
“克劳斯,你为什么不把我娶走。”
“杰尔玛,等我打够了狐皮和熊皮,我就把你从你父亲那里娶走。”
“那你什么时候能打够呢?”
克劳斯一下子把她抱住,亲着她光滑的脸蛋:“我一定娶你。你等着,等过了冬天我就带聘礼来提亲。”
“我等你。不许变心!”
“杰尔玛,我一定会来。”
这次会面已过去几个月了,可克劳斯的运气一直不好。在冬天即将来临之际,他才打了十只白狐皮和十一只红狐皮,离聘礼的数目还差好多,他都快绝望了。可突然他发现了这群北美驯鹿,他的希望之火又被熊熊点燃了。突然,几声时断时续的狼嚎隐隐传来。克劳斯精神一振,他又竖起耳朵仔细辨认了一下,不错,确实是狼群的嚎叫声,他不由感到一阵兴奋。猎狗们似乎也听到了声音,它们都迅速从雪地上站起来,摇了摇自己疲倦的身体,朝狼嚎的方向狂吠起来。它们已经迫不及待地准备去饱餐一顿了,是的,驯鹿群就在前方。
克劳斯迅速给正在狂吠的猎狗们套上爬犁,现在已用不着他再指引猎狗们该怎么做了,它们抖了抖身上的积雪,急速地向狼群的方向跑去。
高原越来越平缓,冰堆也渐渐少了起来,他来到一条山谷,这里冰相当少,到处是裸霹的岩石,看来海岸就要到了。他找到一些枯死的鹿苔,还有许多堆鹿粪。真是好兆头!
克劳斯兴奋起来,他高扬起狗的挽绳,雪橇飞奔前去,西北方巍峨的佩特曼峰隐隐可见。这时,跑得飞快的狗群一下子失去了控制,忽地慢了下来,无动力的雪橇滑行了一阵也停止不动了。
山崖边出现了一只驯鹿,它高大的胸膛对着海洋方向,乳白色的天空清楚地映出它美丽的轮廓。驯鹿的大角高耸在头顶上,白色的身体和脚下的冰雪融成一片。在它的下边是一大群驯鹿,它们都在啃着冰地上残存的鹿苔。也许就是贪食温泉边上的鹿苔,它们居然迟迟没有迁移到南方去。它们已经被西坡上的那群狼整整追赶了一天一夜,最后不得不牺牲一批老幼的同伴,来喂饱这群饿狼,以图得暂时的喘息。猎人的出现给这群疲惫的鹿群带来了一阵骚动,不过很快它们的不安就被饥饿和疲劳压下去了,它们太需要休息了。
狼群停在西边一处避风的山岗下。
一只灰褐色的头狼站在群狼之中,显得高大、威武。它只是朝着猎人的方向示威性地嚎叫了几声,就又趴到雪地上了。北极狼群散落在头狼的周围,或蹲或卧,有的则把鼻子伸到冰地里,并且象旅鼠打洞那样用前爪去掘挖洞穴。一些四分五裂的鹿尸到处都是,血已经被冰冻起来了,空气中飘满了血腥。克劳斯看着狼群懒散的样子,就知道这里刚刚进行过一场围猎。看来他来得正是时候,他知道吃饱的狼群的凶狠是有限的。
在北边的山坡上,有十几只北极狐正探头探脑地看着鹿群,一阵阵血腥味使它们饥饿的身体显得焦躁不安。可是由于惧怕狼,它们又不敢太靠近鹿群,它们只希望鹿群快点离开这里,带走狼群。好让它们饥饿的肚子饱餐一顿狼嘴里剩下的残羹剩饭。
一只毛色好象火焰,一般的赭黄色的狐狸跑到了山坡顶上,它长着红色丛毛的尾巴,象深红的火焰的舌头一样,松弛柔软地横在雪上。它的烟一样黑色的尖鼻,在风里突了出来,贪馋地吸着潮湿的、充满血腥的雪的气味。
它凭后脚立起,一动不动。突然啪地一声,猎人的枪响了,它身躯一扭,跳跃起来,前脚扑在地上,脚爪深深地掘进雪地里,在银色的尘埃里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
接着又响了几声枪响,三只慌张的白狐和两只匆匆逃奔的红狐又在猎人准确的枪口下倒了下去。狐群一下子被这突然的打击吓懵了,它们四散奔逃,山坡上只留下了几只北极狐的尸体。
枪声惊动了山崖上的鹿群和西坡上的狼群。群鹿们都停止了觅食,机警地竖起了耳朵,几只年轻的雄鹿开始跳跃着奔跑起来。可是过了一会儿,它们发现没有什么动静,也就安稳下来了,毕竟北坡发生的事离它们比狼群要远得多。
西坡上的灰褐色头狼似乎对刚才发生的事感到了不安,它倒不是为那几只狐狸,实际上它也讨厌那群妄图在它们嘴上争食的狐群。但当它看到猎人屠杀它们的手段时,它觉得猎人和他的猎枪已经给它的家族带来了危险,凭着动物一生野蛮好斗的本性,它决定先下手为强。
灰褐色头狼蹲坐在西坡的高处,耸动着脖颈和脊背上的钢针般的硬毛,龇着白厉厉的牙巴骨,仰天嗥叫了一声。周围几只公狼互相短暂地对望了一眼,就开始分散开来,呈扇形慢吞吞地朝克劳斯这边围扑过来。
克劳斯对这一切早就有了准备,他知道和狼群迟早会有一场恶斗的。他找到了一块山岗上的有利地形,把枪口对准了向他扑来的几只公狼,随着几声清脆的枪响,几只扑近山岗的公狼应声倒在血泊之中。
山坡上的头狼被激怒了,它仰天长嗥三声,扑了扑粗壮的前爪,又用后爪狠狠地蹬抓着雪地,扬起了一片冰尘。它全身一耸,象一支箭簇,掠过雪地上稀疏的虎耳草,借着几个雪堆为掩护,慢慢地向克劳斯的山岗扑来。它凭着四条腿良好的弹性和宽大胸脯的力量,借着一块突出的黑色的玄武岩石,腾空跃起,向山岗后的猎人扑去,那颀长拉直的狼身象一柄剑。
“砰”一声炸响,一颗在冷风中直线运行的弹粒,凿进了头狼的天灵盖。头狼猛然向空中一蹿,笔直的身躯象一根拉斜的树桩,接着在半空中全身剧烈地扭动,粗壮如鞭的狼尾巴在空中划出一条优雅的流畅曲线,然后“腾”地摔落在猎人的脚下,它的双眼瞪着那片雪地上灰朦朦的天空。毕竟动物的聪明是怎么也比不上人的。
头狼的死使狼群骇然大惊,纷纷向鹿群方向奔逃。鹿群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惊呆了,看到狼群向自己拥来,也就开始奔跑起来。于是在荒凉的冰原上,狼群追着鹿群,猎人追着狼群,一群刚刚凑在一起的北极狐又远远地跟在了猎人的后面。这一切在即将沉沦到地甲线下的太阳映照下,显得一片猩红和壮观。
一场新的狩猎又开始了……
暴风雪来到格陵兰。
狂风仿佛从地狱里呼唤出所有狰狞的魔鬼,它们狞笑着、打闹着、哭泣着、嘶叫着。北极星瑟瑟地躲入天顶,雪尘被吹扬起来,大幕一样罩住天穹。风暴扫过冰原,把冰面刮得干干净净,一片青蓝,风暴卷过冰堆、冰棱和冰障,发出呜呜的哨音。一个孤独的冒险者,正在这样可怕的风暴中苦苦挣扎,艰难行进。
威廉·安德森坐在雪橇上,任由电动爬犁和机器狗卡迪向前挪动着,他用保险带把自己牢牢捆在了爬犁上,就这样整整走了一天一夜。食物已经吃光了,他希望能找点什么,可除了那些变化无常的冰障、冰堆以外,他一无所获。
经过一天的跋涉,风雪终于过去了。安德森来到了一个山岗前,一条冰川从远方的山脚下流出来,波纹状的起伏冰面,让人觉得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河,突然间被冻僵了。远处海水中的冰块撞击声越来越响了,他知道自己快要到海边了。现在他有点庆幸卡迪不是条真正的北极狗了,因为再好的北极狗在这场风暴中也会被拖垮的,而且它们还需要喂食。卡迪是不会被拖垮的,只要一切正常,它身上的核能盒足够它在地球上想跑多久就跑多久,何况它还有太阳能硅电池。可安德森现在已不行了,他加快了速度,饥饿已经开始折磨他了。
早上,太阳出来不久,安德森来到了海边。
慢慢地安德森把注意力盯在了一块白色的岩石上,那块岩石缓缓向前移动着,原来是一只北极熊。
北极熊的皮毛和冰雪一样洁白,在漫长的生存竞争中几乎所有的北极动物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这种颜色。熊正全神贯注地盯着马上到口的海豹,一点也没注意到有人。
白极熊耐心地利用冰块和冰堆越来越接近海豹,它伏下前爪,弓起后爪,准备扑上去进行致命的一击。突然五十米外传来了一声枪响,白熊踉跄了一下,海豹被惊动了,它迅速滑下了水。白熊眼看到嘴的肉跑了,它吼叫着向躲在水堆后面的猎人扑去。猎人看着它愤怒地张着血盆大口,露出锋锐的尖牙,又举起了枪,可不知为什么这次枪却没响。
猎人有点慌神了,因为白熊离人很近,移动又快,一会儿它就扑到了他的面前。猎人拔出割肉用的小刀,准备和这只公熊格斗。猎人身边的一只北极狗为了救护主人,奋勇地向白熊扑去,白熊咆哮着,一下子就把它打翻在地,北极狗的背部被熊掌打得鲜血淋漓。眼看着猎人就被凶狠的白熊扑倒,突然,卡迪出现在白熊面前,安德森不知它是什么时候挣脱皮带的。白熊一看又来了一只狗,它毫不犹豫地又向它甩去了一巴掌,可当它的熊掌刚碰到卡迪的躯体时,它那庞大的躯体猛地抖了一下,霎时间就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了。猎人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迅速调整好枪,朝着地上的白熊又开了三枪,白熊的血流了出来,他才轻轻吐了口气。他推了推白熊,发现它足有五百公斤重,这时他才看见卡迪,卡迪已向安德森跑去。他朝安德森招了招手,于是安德森驱动爬犁来到了他面前。
“嗨,伙计,谢谢你救了我,这可真是个大家伙。我叫克劳斯,这该死的鬼天气,连枪都冻住了,你的狗真不赖。哦,你不会就带一只狗出来吧?”猎人热情地和他打着招呼,可当他看清面前只有一人一狗时,又有点迷惑。
“嗯。”安德森含糊地应了一声,他正努力辨认眼前这人说的话,最后终于肯定是丹麦语。他觉得很高兴,丹麦语早在一百多年前就淘汰了,现在可以肯定的是,眼前这位决不是语言学家,而是一位古老的爱斯基摩猎人。这从他身上特有的皮衣就可以看出来。安德森知道自己又回到了过去,他不知这是不是梦,他摇了摇头。
“哦,当然,这么大的暴风雪,就是再好的狗也拖垮了,你是考察队的吧?唉,真有你们的,这么坏的天气还敢出来,你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吧?”克劳斯误会了他的意思,他看着他不同一般的衣着和空空的爬犁猜测道。
“嗯,是的。”安德森感到又一次胃疼在折磨着他,脸上露出了痛苦的神色。
“先吃点东西吧,我这儿还有点干肉,等到了前面的猎屋我们就可以吃新鲜的驯鹿肉了,那味道可比这好吃多了。”克劳斯把一个皮袋递给了他。
“谢谢你。”克劳斯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不由善意地笑了笑。他把视线又放到了那只救他的狗身上:“你的狗真够机灵的,看来它也该吃点东西了。我去把那条白熊剖开,反正我的狗也饿了,我想足够它们吃的了。”克劳斯拿着刀向白熊的尸体走去,他的几只猎狗早已围在了白熊的旁边,只有卡迪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嗯,哦……不。”安德森一听要给卡迪喂食,赶紧说道,“它,它已经吃饱了。谢谢你,你还是照顾自己的狗吧,不要管它。”
安德森上前帮着克劳斯把白熊的尸体装上爬犁,问道:“哦,克劳斯,你知道今天几号吗?”
“几号?伙计,爱斯基摩人是不计日子的,只看太阳。不过我倒可以告诉你,现在外面是一九七九年。这我还是听一个到我们村于里做生意的欧洲人说的。”克劳斯笑着说。
“哦,一九七九年。”安德森知道自己在那阵北极光之后,整整倒退了二百多年。他无奈地摇了摇头,暗想只有走一程算一程了。
两个人用狗拉着雪橇愉快地上路了。克劳斯看着机器狗卡迪拉着雪橇不紧不慢地和他的五条狗跑得一样快,不由又羡慕地夸了它几句。
终于,狗队在一个山坡前慢了下来,离他们六十米的小山坡上,有一栋房子,这是一座用沉船浮木搭起来的结实小屋,没有窗子,只有一个低矮的小门。他们来到屋边,推开了门。屋里有一个用片石和船板搭的“床”,几块石头垒的火炉,屋角里堆着几块驯鹿肉。另外还有两盒火柴,五磅左右的海豹油脂和一个未完成的石刻,似乎是一个爱斯基摩女人的头像。
克劳斯熟练地用海豹油生起了火,又给那只受伤的北极狗治疗了一下伤口,然后在安德森的帮助下剥了熊皮,用熊肉喂了那几只狗。这次是安德森抢着喂了,他怕克劳斯发现卡迪不吃东西,那又会引起他没完没了的问题,而这一切和他是说不清楚的。他们又烧了一壶水,用刀把驯鹿肉和熊肉切成薄片,放在火上烤着吃。火烧得很旺,房子里暖融融的,不一会儿他们就酒足饭饱了。克劳斯一边用小刀刻着那未完的石刻,一边和安德森讲着自己的故事。他说到爱斯基摩村庄、杰尔玛、狼群、驯鹿、北极熊,还有变色雷鸟,当他再抬头看安德森时,发现他已经在火炉旁睡着了。
炉火微红,房外的大风又猛啸起来,雪花四处飘飞。克劳斯终于也睡着了,他手里拿着那个已经刻好的头像,上面一个少女正幸福地笑着……
第二天醒过来,天已放晴。克劳斯和安德森把猎物都拉上了爬犁,套上猎狗开始了他们的里程。克劳斯显得很高兴,而安德森却闷闷不乐,克劳斯以为他担心其他的考察人员,安慰了他几句就上路了。
冰川、冰川,还是冰川。一道道淡蓝色的冰的河流从山谷中伸出来,蜿蜒曲折,直抵大海。冰的波纹在阳光下闪闪发亮。硕大的砾石冻结在河汉中,象一个个小岛。迎面的雪被风扫得干干净净,弧形连拱和冰漩涡象峡谷中的急湍的山洪。
安德森很少说话,而克劳斯却滔滔不绝,他向他讲自己所有的事,还有他朋友的事。安德森听着听着,觉得自己对他越来越熟悉,就象他自己一样。他偶尔插上一两句话,总使克劳斯大吃一惊,弄不清楚是不是自己以前告诉他的。但是他们的友谊却有增无减。
克劳斯不愧是一个高明的爱斯基摩猎手,他们时而钻到山中,忽而又转到冰封的海上,有时甚至狂奔六、七个小时不歇口气。他们利用猎屋作休息站,但有时也在露天打雪洞霹宿。饿了就吃烤熟的鹿肉,渴了就喝雪水。
这天,两架爬犁来到了一个峡谷,这峡谷幽深,两边山峰危峙,谷底没有常见的冰川,而是砾石和风化岩碎片。
安德森一阵不安,他的心里感到了一种莫名的危险,好象他对周围的景致很熟悉,又很害怕,他不断提醒克劳斯注意周围的安全。克劳斯以为他被峡谷这特有的景色吓住了,为了让安德森放心,他率先驾着爬犁冲进了峡谷。安德森突然发现在克劳斯行走路线上有一堵冰墙,冰墙旁边有一条很宽的冰裂缝,上面全是悬浮的雪块,他赶紧高声叫道:“克劳斯,你不能,小心……”
已经晚了!克劳斯的爬犁在高速滑行中撞到了那堵冰墙,整个悬崖上飞溅起高高的雪尘。雪雾弥漫到天际,几乎掩住日光。“轰……隆……”可怕的轰鸣声象火山爆发似的擂击着山谷。大块大块的雪块从危崖上崩塌、滑坠。奔泻的雪崩汇成高高汹涌的雪的山洪,闪电般地吞没了克劳斯和他的猎狗。空气的轰鸣把安德森震得头晕目眩。再有一刹那,雪崩就会把他也吞没。
一切就象闪电一样。卡迪猛地拉着爬犁飞快地拐入了另一个盆谷,他终于在雪崩到来之前离开了注定要毁灭的冰谷。
安德森猛然觉得自己的脑子象被抽空了一样,什么也记不起来了。天空中出现了北极光。
这是极地空前壮观的一次极光。它从深不可测的天穹上向四面八方伸延,焕发出魔鬼般的风采,它时而鲜红,时而深紫,不停地抽动。北极光照亮了高空中的光云,夜光云是极为罕见的绚丽的自然奇观。它好似天鹅的羽毛,飞腾在数十万米的高空中,简直是天宫的窗纱。
安德森无光的瞳孔中反射着壮美辉煌的北极光。他没有痛苦,也不觉得悲伤。他只觉得自己的灵魂离开了自己的身体,飞得很高、很高,仿佛和克劳斯紧紧地融合在了一起。他遥远的记忆恢复了,脑中不断地闪烁着:杰尔玛、聘礼、狼群、驯鹿、北极熊……
“亨利,检查好了吗,情况怎么样?”
“好了,托尼。1号合成人威廉·安德森的脑电波完全恢复正常了,真是不可思议。沉睡了二百多年,竟然还能恢复,看来我们的原生质记忆研究工程又要推翻重来了。”
“核实过了吗,亨利?不要搞错了,这可是第一次成功的时空探险。”
“嗯,肯定没错,你放心吧。通过电脑查询,他就是二百多年前失踪的那个叫迪尔·克劳斯的爱斯基摩猎人。”
“那他的原始记忆恢复后,威廉·安德森的记忆会受影响吗?”
“不,完全不会,他将是地球上活得最久的人,不受时空限制。”
“哦,可惜他是个合成人。”
“这又怎么样呢,说不定将来我们都会是合成人的。如果现在这种状况不改变的话,我情愿做一个合成人,到一百万年以前去生活。”
“亨利,为什么正常人就不能进行时空探险呢?”
“嗯,托尼。你是属于现在的,永远都是,这种熵是不可倒退的。以前也有人试过,可都失败了。也许历史真的是不可改变的,所以你最好多做点好事。”
“哦,享利,别尽说我了。快看,他醒了。”
威廉·安德森慢慢地睁开了眼睛,他喃喃自语道:“杰尔玛,我一定娶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