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云知道怎样适度地运用自己的姿色。
她对着门口那个看上去连一只苍蝇也不会放过的老头微微一笑,趁老头一愣神的工夫,她已经绕过“闲人止步”的牌子,上了二楼。她的动作向来是很敏捷的。
没有任何人的眼睛是看着她的,当然也没有一个人没有用眼角偷偷瞄着她。在天文台女孩本来就少,何况是漂亮的姑娘,何况安云并不属于那种仅仅用“漂亮”二字就能形容的女孩。
这时,有人从“恒星演化组”的牌子下走了出来,一脸的愤愤不平,说:“原恒星温度之低是不可能发射可见光波段的电磁波的,何况星云密度和尺度之大,都完全足以吸收任何可见光。”
“天文分子!”凌辉嚷着,也从房间里出来,“天文分子可以发射丰富的紫外波段和射电波段的电磁波,而我根据它们的紫移和红移,就可以推断和描述原恒星演化过程的细节,包括分子喷流的方向和速度,等等。”
“等等?”一脸愤愤不平的人忽然停下脚步,悄声说:“看!”
凌辉很放肆地打量一通安云,转过头说:“糊涂,你认识她吗?”
一脸愤愤不平的人原来叫糊涂,糊涂摇摇头。
绝对是日本漫画里的人物,凌辉文质彬彬地吐出两个并不怎么文雅的字儿:正点!
安云正仔细地欣赏自己的双脚,像在欣赏一件艺术品。
她的双脚确实也是一件艺术品。
凌辉极力想搜寻出某个词来形容自己的感觉,但此刻他的大脑里除了星团就是星云。
本来很自在的安云忽然变得很不自在起来。她抬头的时候似乎无意识地望了凌辉一眼,然后像来时般敏捷地走下楼去。
凌辉觉得那双眼睛有点像天狼星的光。
半小时后凌辉才走出天文台的大门,他必须结束和糊涂的争论。
一片红叶飘过他的眼前。“霜叶红于二月花。”
然后他看见于安云。他忽然找到了一直萦绕于心却一直找不到的那个词:优雅。
不错。眼前的这个女孩子,一举一动,一颦一笑,甚至包括勾勒她的每一根线条,都泛着优雅的光辉。
自然之美胜于矫揉之美,优雅之美更胜于自然之美。这个道理凌辉忽然想通了。
“凌辉。”安云轻声唤道。
凌辉竟像钉子一样呆在那里,用难以置信的眼光看着安云,半天才勉强地说:“哦。”
这“哦”的意思是:我就是凌辉,你是谁,为什么知道我的名字?
安云似乎想笑却没笑出来,她说:“我叫安云,安静的安,白云的云。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楼上,半小时前。”凌辉对于时间有一种特殊的本能,精确度介于机械钟与原子钟之间。
“不,我是说这以前。”安云说,“比方说,很多年以前!”
“没有哇。”这句话一出口凌辉就后悔了。
安云的眼神中透出一丝失望,她说:“我能请你喝杯咖啡吗?就在前面的‘空间’。”
能够拒绝漂亮女孩的男人并不多,凌辉当然不属于那一小部分。
“空间”是一个咖啡馆的名字。
安云旁若无人地坐着。旁若无人在某些人是一种粗俗,在安云却是一种优雅。
凌辉不敢看她的眼睛,不由自主地盯着安云的脚。
“你为什么老喜欢看我的脚?”安云问。
凌辉很窘,但他的机智在天文台是有名的。“一个脚很好看的女人,”他说,“脸一定不丑。”
“你什么时候学会饶舌了?”安云间。
“听你的口气,好像很了解我似的。”凌辉笑道。
“你真的对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安云的语气已经有很明显的忧伤了。
“我向所有的人打听你的名字,”凌辉巧妙地避开这个话题,“但没人知道。他们不可能说谎,因为一个男人如果有一个很漂亮的女人,就像一个女人有一件很漂亮的新衣服一样,是决不会隐藏的。”
“你说话真有意思。”安云喝完了第一杯咖啡,就站起来说,“我该走了。”
“我送你。”凌辉忙说。“不用。”安云说。凌辉说:“那我们还能再见吗?”安云说:“我会再找你的。”
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人匪夷所思,安云轻轻地吻了一下凌辉的额头,然后就消失在“空间”门口。
这一吻让凌辉大为吃惊。因为极自然,毫不做作,而凌辉从前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女孩。
凌辉忽然有些伤感。如果伊依能像她这样对我多好,他想。有些东西真是可遇而不可求。你想要的,怎么追也追不到;你不想要的,却不断迎面而来。难道这就是缘份?
凌辉从中国民航“波音—747”的舷梯上走下来的时候,迎接他的人竟是安云。
凌辉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几个月来,安云几乎天天到天文台门口来等他,哪怕他这次因公事去了美国的基特峰,安云还是天天来电话。凌辉觉得他们之间已经到了无话不说的亲密程度,但是凌辉除了知道安云在某大酒店拥有一个极豪华的房间并且从来不愁钱花之外,对她的背景几乎一无所知。
“也许是你并不真的想了解。”凌辉自言自语道,“你对她并不在乎,你在乎的是伊依。”
他想起伊依临别时说的话,一字一句都那么清晰,清晰得可怕。
“你不要再缠我了,我是永远不会爱上你的。我们太相像太熟悉太一致了,我们之间既已没有距离,就不会再有爱情。”
一字一句都让人心碎。
“还是去‘空间’吗?”凌辉问。
“不,这次我们去‘时间’。”安云说着挽起凌辉的手臂。
凌辉真不明白,世界上竟然有那么一个蠢才,把自己的咖啡馆一个叫作“空间”,一个叫作“时间”。
“你们天文学家真是有趣。”安云端起酒杯说。
“时间”并不是一间咖啡馆,而是一处露天酒吧。
“有人说天文学家研究星星,当他发现某个足够大的东西时就出名了——就像碰六合彩,”凌辉说,“其实这完全错了。一个好的天文学家就是一个哲学家,他通过观察星空的变化来寻求宇宙的规律。伽里略说过,‘哲学被写在那部永远在我们面前打开的大书上——我指的是宇宙’。每次当我看见一滴露水映出我所熟悉的庞然大物时,我就想,宇宙中最伟大的东西竟反映在这样渺小的事物中,那可真是大自然的杰作。”
安云凝神地盯着凌辉。凌辉才发现她的双眼里贮满了某种东西,如果硬要说的话,就是爱恋。安云缓缓地说:“是的,无论过多少世纪,你就是你,你永远不会改变。我也正因为这一点,才如此爱你。”
凌辉有些不知所措,好在他并没有喝多少酒。他说:“谢谢。我想我们是好朋友,现在是,以后如果你愿意,也永远是。但是谈到爱,我想不适合我们,我曾经告诉你伊依和我的故事。”最后这一句他是很费力地说出来的。
“那又怎么样?”安云激动地说,酒吧里的人全往这边看。安云继续说:“我们不同啊。我们在未来是一对情侣并且马上就要结婚,你难道真的全忘了吗?”
“在未来?”凌辉想,“看来这个美人的大脑却不怎么中用。”
安云说:“我本想一开始就告诉你,但现在告诉你也正合适。你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你是我那个时代的人。准确地说,是三十七世纪的人。你是天体物理学家,一次时间隧道的实验发生了事故,你被抛入了另一时空之中。我冒着生命危险,花了十年,请听清楚,是十年,才找到你。这一切为了什么?全为了爱!”
“我好像不记得了。”凌辉强忍住笑说。
“不记得不要紧,只要你相信。”安云忽然柔情万种,“不是相信我,而是相信爱。”
安云这句话使凌辉确信,这是她编出来的故事,目的自然不言而喻。
“能做点什么让我相信吗?”凌辉一本正经地说,“未来少女?”
安云狠狠地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告诉你,伊依一辈子也不会出国,而且,她明天就要乘火车回到这个城市。”
“不可能。”凌辉摇头,“两年前她说她去巴西,一辈子也不回来了。”
“你不信最好,”安云说,“明天是清明,她是回来为母亲扫墓的。”
“哪怕只有十万分之一的希望,我也会相信。”凌辉黯然道,我爱了她七年啊!
清明时节,细雨纷纷。
凌辉茫然地望着站台,安云在他身后为他打着伞。
安云的眼里充满了无奈。一个女人,苦苦追寻了半生,到头来却是一场空的时候,那滋味大抵也就是这样了。无奈,岂非正是这世上最大的痛苦?
然而她还是要等的。她要等什么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也许,她等的只是奇迹。
她记得十年前离开未来时,专家告诉她,根据因果律,回到过去的人,记忆一定就从过去开始。这不是失忆,而是根本不存在对未来的记忆。
从那一刻起,她本该明白,任何努力都是徒劳的。
她忽然听到一声尖叫,凌辉像一只敏捷的猫冲进雨里,跃过两根栏杆,在匆匆奔涌的人丛中抓住了一个女孩。远远的,看不清容貌,只是很苍白的样子。
“不要离开我!”凌辉旁若无人地大吼,“我们谁也离不开谁!”
伊依扑在凌辉怀里,说:“是的,我已经知道我错了。我永远也离不开你,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了!”然后她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凌辉这才往后看。安云已经扔掉了伞,雨水湿透了她单薄的衣衫。她万般留恋地看着凌辉,一步一步地往后退。
“哪怕换了时空,变了容颜,我依然记得你眼里的依恋。”
“安云!”凌辉还没来得及叫出这两个字,那身影已奇迹般地幻化在雨里,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我相信了,我相信了……”凌辉哽咽着。
“你相信什么?”伊依问。
懂得什么是失去,才懂得什么是珍贵。
凌辉忽然发现伊依清泪涟涟,她从一开始就在哭,只是被雨水掩饰了。
“从小我就是个爱哭的男孩,”凌辉说,“但是我现在才发现,我并不喜欢眼泪,尤其是女孩子的眼泪。”
“那好,我就用我的一生,为你微笑。”伊依说着,把凌辉抱得更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