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恋爱了。在所有的人都认定我自视太高而终将独处一生时,我告诉了他们什么叫作惊讶。
而且,这一次我真的是倾心相恋,爱得如火如荼,如痴如醉。可是,我怎么也没有料到会因这狂热的爱而香销玉殒。
Love is magic。不错,爱情真是魔力无边,它使我把自己的心生生推下了第十九层地狱——心死地狱。我的心真的死了,死得无声无息,连一朵火花也未曾留下。真是“哀莫大于心死”啊。握着长长的刀柄,刀刃闪着惨白的寒光。这刀刃与我雪白的脖子倒是挺匹配呢,我自嘲地想。
我久久望着镜中那直至此刻仍如此完美的躯壳,想向她也向我自己,作最后一次诀别。我忍不住掩面暗泣,刀嘡的一声落地。
我本不至于如此的,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么一段孽缘。
从小,镜子就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常痴立于镜前,镜中的身影简直就像诗一般完美,造物主绝妙的杰作;什么齿若含贝,唇若涂朱,对我无异是一种侮辱,甚至连“貌若天仙”四个字都不足以形容我的天生丽质。而且,我的聪慧亦鲜有人能及。天地间只有一个这般完美的我,我能不深爱自己吗?希腊神话中的那喀索斯,因为自恋而化作了水仙,永远凝视着水中的自己,我大概就是他转世的吧。那喀索斯情结,正是我永世难解的心之结。
因为美丽与智慧,我自然令众人瞩目,也是男孩子们追逐的目标0但我却从未对任何一个稍稍假以辞色,他们谁都配不上我这个出类拔萃、独一无二的女孩。直到遇见他,我的防线才开始崩溃。
第一次相遇,他就让我惊呆子,就仿佛看见镜中的自己走了出来,活生生地立在眼前。那不是我的脸吗?一样漆黑的眉毛,一样深邃的眼睛,一样鲜红的嘴唇,一样高挺的鼻梁,就连头发的色泽也不差分毫。我知道,我的生活将发生天翻地覆的巨变了。他是住在我楼上的新邻居。
从此,我留意着他。他简直就是我的翻版,嗜好、习惯都是令人惊异地相似,甚至于使用的香水,都是同一品牌。我在他面前终于丧失了骄矜,不顾一切地爱上了他。他也深深爱上了我。虽然,我心里很清楚,我爱的其实仍是我自己,他只不过是另一个我罢了。但我万分庆幸世上居然有这么一个和我一模一样的人让我去爱,让我能把对自己的感情公开表露出来,为此,我感谢上帝。
我们相爱着,和谐之至。我们甚至从未有过不同意见,也永不争执,我们心意相通,仿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直至有一天,我无意中发现,他左臂上的胎记都和我的一样。如果说容颜可以相似,兴趣可以相投,但胎记总不至于有缘而暗合吧。我心中泛起了不祥的预感,于是展开了调查。
调查的结果,令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冻结了。
原来,他居然真的就是我。我俩是由同一个卵子和同一个精子结合后发育而来的,本来就是孪生手足,而万恶的生命科学家们更是在我们尚是受精卵时就校正了我们的DNA结构,使得我们除了性别之外一切都全然相同。也就是说,他不过是男性的我,我也就是女性的他。
我万难面对这个残酷的真相!天哪,我们根本就不该相遇!
既然我早就被科学家们设计好了一生只能自恋,我就必须按他们设计的程序生活,不能越雷池一步。我注定要用生命来对Narkissos作一个现代诠释。
依照命运的冥冥安排,我现在该到湖边去了,那儿才是我的最好归宿……
那喀索斯:Narkissos,希腊神话中因爱恋自己在水中的影子而忧郁致死的美少年,死后化为水仙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