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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钟》全文阅读_作者:康奈尔·伍尔里奇

发布时间:2023-07-22 17: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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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自己签署了死亡执行令。他一遍又一遍地对自己说,这事不能怪他,她是咎由自取。

他从没见过那个男人。他知道有这么一个男人,六个星期前他就知道了。一些蛛丝马迹告诉了他。

有一天他回家,看见烟灰缸里有一只烟蒂,一头是湿的,另一头还是烫的。他们家屋子前面的柏油路上有汽油滴,而他们并没有汽车。那也不可能是送货车。因此从这些汽油滴可以看出汽车在那里停了很久,一个小时或者更长。有一次他还亲眼看见过那辆汽车,当时他从两条街区之外的另一条路上的公共汽车上下来,看见远远的转角上停着一辆汽车,是一辆二手货的福特。他回家时,她常常是慌里慌张的,似乎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或在说什么。

他假装没看见这些事情;他,斯塔普,就是这么一种人。只要有可能藏匿,他从来不将自己的憎恨和怨气形诸于色。他在自己心灵的阴暗处培育这些憎恨的怨气。这是一种危险的人。

如果他对自己坦诚的话,他应该承认,这个神秘的下午来访者只是他给自己找的一个借口,早在抓到她的任何把柄之前,他就朝思暮想地想除掉她,过去这几年里,他心里一直有个东西在催他杀,杀,杀。也许自那以后,他就一直在医院里治疗脑震荡症。

他没有任何寻常的动机。她没有私房钱,他没有为她买保险,他除掉她后得不到任何好处。他也没有别的女人来代替她。她没有与他唠叨、争吵过。她是个顺服的、讲求实际的妻子。但是他心里那个东西不断地嘟哝着杀,杀,杀。直到六个星期之前,他一直与之搏斗,将它强行压制下去,害怕和自我保护的因素多于良心上的自责。自从发现每天下午他不在家时,家里就会有个陌生的男人来看她之后,心里那股像九头蛇一样凶猛的杀气就被释放了出来,而且,他的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刺激:要杀就两个一起杀,而不是只杀一个。

于是,从那天以后的六个星期里,每天下午他从店里回家时,都要带回一点小东西,很小的东西,它们本身毫无害处,毫不伤人,即便有人看见它们,也不会起疑心——有时候是修表用的小段小段的细铜丝0每次一个小包,包着的东西除了爆破专家外,谁也认不出来。每一个小包里的容量,如果点燃的话,都足以轰……像信号弹一样燃起旺火。像那样散放着,不可能烧死人,不过如果靠太近的话,也会灼伤皮肤。但是像他那样将它们紧紧地塞进小盒子里,塞进原先放在地下室里的一只肥皂盒里,把它们挤压到不能再挤压的程度,那么,整整三十六天积累下来的这些东西的能量,那就另当别论了。别人决不会知道。这座不堪一击的房子里不会留下足够的东西让别人来辨别。他们会以为是阴沟气,或者是附近地底下的一股自然气。两年前,在这座城市的另一边,发生过同样的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糟。他就是受了那件事的启发才想到了这个主意。

他还往家里拿了电池,那种普通的干电池。只带了两节,每次一节。就这些东西本身而言,他从哪里拿来那是他的事情,谁也不会知道他是从哪里拿来的,妙的是他每次只拿这么一点儿。被他拿走东西的地方甚至都没有发觉少了东西。她没问他那些小包包里是些什么,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看见过它们,他每次都将它们藏在口袋里。(当然,他回家时从来不抽烟。)但是就算她看见了它们,可能也不会问他。她不是那种爱问东问西的唠叨鬼,她或许会以为那是手表零件,他带回家晚上加班用的,或是派别的用场。再说,这些天她自己也是魂不守舍的,试图掩盖有人来看她的事实,就算他把一只老爷钟抱来,她或许都不会注意。

嗨,更加糟糕的是,当她那双忙碌的脚在底层这些房间里不以为意地来回走动的时候,死神正在她的脚底下织着网。他在店里修钟表,电话铃响起来。“斯塔普先生,斯塔普先生,你家屋子遭风袭击了!”

脑子里一阵轻微痉挛,将事情那么美妙地简化了。

他知道她不打算跟那个不知名的陌生人出走,一开始他不明白她为什么不这么做。但是现在,他想他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这是因为他,斯塔普,在工作,而那个人显然没有工作,如果她跟他走的话,他无法供养她。肯定是这么回事,还会有别的什么原因吗?她也想要吃她的蛋糕。

这么说来,他的全部好处就是让她能够头顶一片瓦?哼,他要将这片瓦掀到天上去,让它摔得粉碎!

说到底,他并不真的要她出走,这样做并不能让他心里老叫着杀,杀,杀的那个东西得到满足。它要除掉他们两个,此外什么都不行。如果他和她有个五岁大的孩子,他会把这个孩子也包括在屠杀的范围内,尽管那么点大的孩子显然是无辜的。医生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并会匆忙打电话给医院。但遗憾的是,医生不是人们肚子里的蛔虫,人们也不会将他的心事钉在广告牌上到处示众。

最后一只小包是两天前带回家的。现在,那只肥皂盒里已是应有尽有。两倍这么高的能量就能炸掉自家的房子。还足以炸碎街区周围所有的窗子一不过那里根本没有什么房屋,他们住在远离尘嚣的地方。这个事实使他对道德品质产生了一种矛盾的看法,好象他在做一件大好事;他将摧毁的是他自己,而不会危及任何其他人的房子。电线已经放置妥当,为发出必需的火花而配置的电池也已安装好。现在唯一需要的只是最后的调试,电路耦合,然后——

杀,杀,杀,他心里那个东西幸灾乐祸。

今天是动手的日子。

今天整个上午他百事不管,一心侍弄着闹钟。那是个只值一美元半的闹钟,但他对它的珍爱超过了对待别人的瑞士怀表或白金钻石手表。将它拆开,洗净,上油,拨准,再装好,这样它就绝对不会坏他的事,不会到时候不闹,不会停止走动或发生什么其他故障。自己做老板,自己开店,就有这么一个好处,没有人高高在上,对你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他在店里也没有学徒或帮手,会来注意他这么专心致志地侍弄这只闹钟,然后将这件事告诉别人。

平常日子他下午五点下班回家。那个神秘的来访者,闯入者,一定是从大约二点三十或三点到她认为他快回家之前这段时间里在他家里的。有一天下午。大约二点四十五分左右,天上开始下起毛毛雨,两个多小时之后,当他走到家门口时,门前的柏油路上还有一大块是干的。刚刚开始被突如其来并且还在下着的大雾弄黑。所以他这么清楚地知道她对他不贞的时间。当然。如果他想让这件事公开的话,他只要在这六个星期的任何一个下午比预定的时间早一点回家,与他们来个面对面就行了。但是他选择了狡诈、凶残的报复方法;他们也许会作出某种解释,消弱他的意图,剥夺他一心想做的那件事的借口。他很了解她,他在内心深处害怕自己如果给她机会解释的话,她真的会有一个说得通的解释。害怕这个词用得不错。他想做这件事。他对把事情挑明没有兴趣,他感兴趣的是报应。这种蓄意培育的怨愤已经使他体内的毒素到了一触即发的关头,如此而已。如果不干这件事,它也许还会潜伏五年,但迟早总要爆发的。

他对她日常做家务的时间了如指掌,要在上班的时间溜回家一趟,而她又不在家里,对他来说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她早晨打扫卫生,然后随便吃一口她所谓的午饭。中午刚过,她就外出,采购晚餐所需的物品。他们家里有电话,但她从来不用电话订货;她常对他说,她喜欢看到她将采购的东西,否则的话,那些商人们老是把劣质货硬塞给你,价钱也由他们自己定。所以他把回家的时间选在下午一点到两点之间,而且保证事后不露出马脚。

十二点三十分整,他用普通的褐色纸将闹钟包起来,夹在腋下,离开了店铺。他每天都是这个时候离店去吃午饭。今天他要迟一些回店,仅此而已。当然,他细心地将门锁上;侥幸心理是要不得的,他店里有许多待修待检的名贵手表。

他在下街转角处乘上公共汽车,就像他每天真的回家过夜时一样。这个城市太大了,不用担心会有哪个汽车司机或乘客之类的人将他认出来。成千上万的人日日夜夜乘坐这些公共汽车。你付车钱时,司机们甚至瞧都不瞧一眼。手一触到你递给他们的硬币,他们就会敏捷地反手递给你找头。这辆车子实际上很空,每天的这个时候是不大有人外出的。

他在往常的那个站头下了车,离他居住的地方相距三条漫长的郊外街区,所以当他购买房子时,实在算不上特别好的投资,后来附近也没再造什么房子。但是,在今天这个日子,它可得到了补偿。不会有邻居在他们的窗子里瞥见他在这个不寻常的时候回家,事后再回想起这件事。他要走过的三条街区的第一条上有一排一层楼的街面房,住着纳税人。另外两条绝对空空如也,只是两面各有一块广告牌,上面画着的友好的人儿每天两次朝他微笑。这些人的乐天精神真是无药可救;即便是今天,当他们就要被炸得粉碎之时,他们仍然龇牙咧嘴,傻笑着向人们传达他们的意见和欢快的信息。那个满头大汗的秃顶胖汉正要痛饮不含酒精的饮料:“劳逸结合,强身健体!”龇牙咧嘴的混血洗衣女工正在晾衣服:“不,太太,我只用一点双氧水。”庄户人的妻子在乡下电话机旁回头窃笑:“还在谈他们新买的福特8型!”两个小时之内,他们都将灰飞烟灭,他们没有足够的意识从那里下来溜走。

“你们会希望你们能够逃走的。”他腋下夹着闹钟,从他们底下走过时暗暗地说。

但问题是,如果有人曾在光天化日之下走过三条“城市”街区而没被人看见的话,现在他就做到了。当他终于到了家门口时,就拐上了短短的水泥人行道,拉开纱门,将弹簧锁钥匙塞进木制门内,进了屋子。她当然不在家里,他事先就知道她不会在家,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像这样回家。

他又将门关上,走进蓝幽幽、灰蒙蒙的屋内。从阳光普照的大街上走进屋里时,一开始好像都是这种感觉。她将所有窗子上的绿色窗帘都放下了四分之三,保持屋里的阴凉,直到她回来再将窗帘拉起来。他没有脱掉帽子,什么也没做,他不打算在家里久待。特别是一旦他将他带来的这只闹钟拨好时间,让它走动之后。事实上,就连走回那三条街区,乘上将他带回城里去的公共汽车,也是一种寒丝丝的感觉,因为他始终知道,在身后那一片寂静中,某件东西将会嘀嗒,嘀嗒,尽管在两个小时之内这事还不会发生。

他径直走向通向地下室的门。那是一扇结实的木门。他穿过门,将它关上,顺着光砖楼梯走进地下室。当然,冬天里,他不在家的时候,她不得不偶尔下来调节一下燃油炉。但是一过四月十五日,就只有他随时下来了,现在早已过了四月十五日。

她甚至不知道他下来过。他每个晚上都是趁她在厨房里洗涤碗碟的时候溜下来几分钟,等她洗好弄好走出厨房时,他已经回到楼上埋头看报了。将每次弄来的小包里面的东西加进盒子里已有的东西里,用不了多长时间。接电线花的时间较多,但是有一个晚上趁她外出看电影,他将电线接好了。(她说是看电影,可是看的什么片子却又支支吾吾说不清,不过他也没逼问她。)

地下室的梯子上装着一盏灯,但是除了晚上,那盏灯派不了用处,日光从水平的窗缝里渗进来,那窗子从外面看紧挨着地面,而从里面看则紧挨着地下室的天花板。窗玻璃外罩着铁丝保护网,由于没人擦洗,玻璃上积满了污垢,简直像是不透明似的。

那只盒子,现在不再仅仅是一只盒子,而是一架极度残酷的机器,靠墙而立,挨着燃油炉的一边,现在它已接好电线,装好了电池,他再也不敢挪动它了。他走到它面前,蹲了下来,伸出一只手爱抚地摸着它。他为它而骄傲,胜过他修好或装配过的任何一只名贵的手表,说到底,手表是没有生命的。而这只机器过不了几分钟就会产生生命,也许十分凶残,但总算是有生命的。就像—_生孩子。

他打开闹钟的包装纸,把他从店里带来的几件必需的工具摊在身边的地板上。两根精致的铜丝坚挺地从他在盒子上钻出的一个小洞里穿出来,像某种昆虫的触角一样严阵以待。死神将通过它们长驱直入。

他先将闹钟上了发条,因为一旦将它接上电线,他就无法安全地上发条了。他用一个专家的敏捷简便的手腕动作把发条上到最紧的程度。他这个钟表修理师可不是白当的。在这宁静的地下室里,这咯啦啦、咯啦啦的声音听起来肯定不祥,照理这是一种充满家庭气息的声音。通常意味着上床,安宁,熟睡,安全;现在则意味着走向毁灭。如果有人在听的话,一定会觉得是不祥之音。但这里没有别人,只有他自己。对他来说,这不是不祥之音,而是天籁。

他将闹钟定时在三点。但现在有一点不同。当时针指向三,分钟指向十二的时候,它不仅仅是发出无害的闹铃声,接在上面的电线通向电池,会发出一朵火花。转瞬即逝的一朵小火花——仅此而已。火花出现后,一直到商业区他的钟表店所在的地方,橱窗会产生震动,而也许一两只精细的手表机械会停摆。街上的人们会停住脚,彼此询问:“怎么回事?”

也许事后都没人能肯定地说,当时房子里除了她之外,还会有别的什么人。人们只有在清理现场的过程中才会知道她在那里;事后她不会在别的什么地方。人们只能从地上的洞和四周的砖瓦屑才会知道房子本来在那里。

他纳闷,为什么没有更多的人做这样的事;他们不知道他们牵挂的是什么。也许没有聪明到能够自己打点一切,这就是原因。

他将闹钟跟自己的怀表对好了时间——点十五分——然后将闹钟后盖撬下来。他在店里时已经在后盖上钻了一个小洞。他仔细地将触角似的电线穿过小洞,更加仔细地将它们与这架机器的必需部分连接起来,始终没有颤动一下。这是高度危险的事情,但是他的双手没有辜负他,干起这种事来它们太熟练了。将后盖重新装上去不是个至关重要的事情,让它敞开或关上对结果都是一样的,但他还是将它装上去了,他的手艺匠的职业本能觉得有必要这么做,这样这件活儿才算是全部完成了。干完后,闹钟搁在地板上,好像是被随意地放在那里,嘀嗒、嘀嗒地走着,旁边是一只看上去普普通通的铜盖肥皂盒。从他进地下室之后十分钟过去了。还要等上一小时四十分钟。

死神在行动。

他站起来,俯视着自己的杰作。他点点头,在地下室地板上朝后退了一步,依然朝下看着,又点了点头,好像稍微变换一下视角只是使闹钟走得更快一点。他走到通往上面的楼梯跟前,又停下来,回头看看。他的视力很好。从他现在站的位置,他可以确切地看见钟面上的分的刻度,刚刚过去了一分钟。

他微微一笑,走上楼去,不是偷偷摸摸战战兢兢的,而是像一个在自己家里的人一样,带着一种房主人的不慌不忙的神色,昂头挺胸,脚步稳健。

他在地下室里时没听见头顶上有什么声响,他凭经验知道,透过一层薄薄的地板,很容易听到声响。就连上面的开门关门的声音在地下室里都能听到,如果有人在底层房间里走动,只要他们不是故意蹑手蹑脚,下面当然也听得见。如果他们站在某个地方说话,鉴于某种音响效果,说话的声音甚至说话的内容也会清晰地传下来。

有好几次他在下面的时候,曾清晰地听到上面收音机里洛威尔·托马斯的声音。

所以,当他打开地下室的门,走进底层门厅时,听见上面二楼的某个地方有一种轻微的脚步声,不由得大吃一惊。这是一种单一的、孤寂的脚步声,单独的、很不连贯,像鲁宾逊的足印。他呆呆地站了一会儿,紧张地听着动静,脑子飞快地转着——但愿自己搞错了。但是他没错,他隐约听到了一只抽屉被拉开或关上的声音,接着又是轻微的一声“叮叮”,像是有什么东西轻轻地敲在了弗兰的梳妆桌上的一只玻璃梳妆用具上。

除了她之外还会有谁呢?但是那些不连贯的声音又不像是她发出的,这里面可有蹊跷。她进来时他应该听得见;她的高跟鞋通常踩在硬木地板上会像小爆竹一样啪啪地响。

某种第六感觉使他突然转身,朝餐室看去,正好看见一个男人,半蹲着身子,肩膀向前隆起,蹑手蹑脚地朝他这边过来。他还在几码之外,在餐室的门槛后面,但是斯塔普刚张嘴表示惊愕,他就窜了上来,一只手凶猛地抓住他的喉咙,把他摔到墙上,把他钉在那里。

“你在这儿干什么?”斯塔普喘着气问道。

“嗨,比尔,这里有个人!”那人警觉地叫道。然后他用那只空着的手揍他,在他脑袋边狠狠打了一拳,使他差点昏过去。幸亏身后有堵墙,他才没往后倒下。但是脑袋又往墙上猛地一撞,一时间弄得他头晕目眩。

没等神志清醒过来,又有一个人从上面一个房间的楼梯上跃下来,他刚把某件东西藏进口袋里。

“你知道该怎么办,快!”第一个人命令道,“拿样东西来,让我把他绑住,我们离开这里!”

“看在上帝的面上,别绑——!”斯塔普喉管被人卡住,透不过气来,好歹说出这半句话。其余的话被他的一阵拼命挣扎淹没了,他死劲地踢着腿,抓住自己的喉咙,要挣脱出来。他不是要把那个人打走,他只是想把卡着他喉咙的手推开一下,让他有时间把要告诉他们的话说出来,但是那个揍他的人可不明白他的意思。他凶狠地揍了他第二拳,第三拳,斯塔普倚着墙倒了下去,不过并没有完全失去知觉。

那第二个人已经拿着根绳子回来了,好像是从厨房里拿来的弗兰的晾衣绳,她星期一常用它。斯塔普脑袋昏昏沉沉地朝前冲倒在那只依然卡住他喉咙的臂膀上,隐隐约约地意识到绳子在他身上绕了一圈又一圈,将他的腿、胳膊和身体整个儿来了个五花大绑。

“别——”他喘着气说。他的嘴巴差点被一撕为二,一块大手帕或抹布塞了过去,有效地堵住了所有的声音。接着他们又用什么东西在他嘴巴周围包扎起来,不让塞进他嘴里的那块东西掉出来,最后在他脑袋后面打了个结。他的神志又清醒过来,但已为时太晚。

“好打架的,嗯?”其中一个家伙咧嘴狞笑道。“他想保护什么呀?这儿是个穷地方,什么也没有。”

斯塔普感觉到一只手伸进了他的背心口袋里,把他的表掏了出来。然后伸进他的裤袋里,拿走了他带着的一些零钱。

“我们把他搁哪儿呢?”

“就让他待在这里吧。”

“不行,刚才在外面的时候,我费了好大的劲才甩掉一个可能坐警车快速盯上我的家伙,他们在一条街区外突然抓住了我。让我们把他送回他来的地方吧。”

这就造成一种新的猛烈的痉挛,简直像是癫痫。他拼命扭动着身体,前后晃动着脑袋。他们一个抬头一个抬脚,将他抬起来。踢开地下室的门。把他顺楼梯往地下室里抬去。他依然无法使他们明白他并不想反抗,他不会报警,不会动一根手指头让他们害怕——只要他们放他离开这里,和他们一起。

“这下差不多了,”他们将他放到地板上后,其中一个人说,“不管谁跟他住在一起,都不会很快就发现他的——”

斯塔普开始像发疯似的将脑袋在地板上转来转去,转向闹钟,然后转向他们,又转向闹钟,又转向他们。但是转得太快,最后失去了所有可能存在的意义,即使这么做最初对他们可能有点意义的话,当然本来也不会有什么意义。他们依然以为他是想摆脱这个难以克服的处境。

“瞧那样子!”其中一个人讥笑道,“你这辈子可曾见到过像他这样的人吗?”他朝那个在挣扎的躯体威胁性地挥挥胳膊,“如果你再不停下来的话,我就结结实实地揍你一顿,够你受的!”

“把他绑到那边角落里的那根管子上去,”他的同伴建议道,“否则他这么到处滚来滚去,会吃不消的。”他们把他在地板上向后拖去,让他坐起来,双腿伸出,然后用地下室里的一根卷起来的绳子将他绑好。

接着,他们炫耀地擦擦手,又顺地下室楼梯朝上面走去,一个跟着另一个,刚才这么收拾了他一番,都累得直喘气儿。“把我们找到的东西带上,这就走吧,”其中一个轻声说。“今天晚上我们还得光顾另外一家——这次你可得让我来拣果子噢!”

“这地方真是棒极了,”他的同伙说,“没人在家,屋子像这样孤零零的。”

斯塔普被东西塞住的嘴里像过滤似的渗出一丝特别的声音,像是茶壶里的水刚烧沸时的声音,或者是刚出生的小猫被扔在雨里自生自灭时的咪咪叫声。为了发出这么一点儿声响,他的声带被拼命扯动,差点都要爆裂了。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恐怖而恳求地盯着他们。

他们向上走的时候看见了他的这种眼神,但是不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也许只是属于一种试图摆脱绑缚的挣扎,也许是他在发火,威胁要报复他们,他们只知道这些。

第一个人不以为意地穿过了地下室的门,走出了斯塔普的视线。第二个人在楼梯半道上停了下来,回过头来得意洋洋地看了他一眼——就像短短几分钟之前斯塔普本人回头看他的杰作时的神情一样。

“自在点,”他讥笑道,“放松。我从前是个水手,你别想从我打的绳结里脱出身来,伙计。”

斯塔普绝望地转动着脑袋,最后一次将目光投向那只闹钟。眼睛几乎要从眼眶里蹦出来,他在这一瞥中投入了极大的力气。

这回那个人终于看见了,但是却领会错了意思。他嘲笑地朝他挥着手臂:“想要告诉我你有约会?哦,你没有,你只是以为你有!你干吗要关心现在是几点呢,你又不准备到哪里基!”

接着,像在噩梦中那样慢得可怕——虽然只是好像,因为他又开始轻快地往上走——他的头出了门,跟着是他的双肩,再接着是他的腰。现在,他俩之间就连目光的交流也被切折了,斯塔普只要再有一分钟,就可以使他明白自己的意思!现在,他眼中只看见一只尚未迈出门去的脚,站在地下室楼梯的最高一级,眼看就要溜之大吉了。斯塔普的眼睛紧盯着它,好像眼睛中灼热的恳求神情能够将它拖回来似的。后跟抬了起来,整个脚拎了起来,跟着他整个人,走了。

斯塔普拼命地鼓着气,仿佛要凭纯粹的意志去追它,一时间他整个身体都鼓成了一张弓,双肩和双脚都离开了地板。然后,他又直挺挺地摔倒在地,发出啪的一声闷响,身子底下扬起一股灰尘,五六串分散的小汗珠同时从他脸上落下,在落下的过程中相互交叉。地下室的门弹回到了门框里,插销落到了插口里,发出了轻轻的咔哒一声,在他听来如同晴天霹雳。

现在,在一片寂静之中,在他自己如同惊涛拍岸般的喘息声之上,是闹钟那种配合旋律似的响声。嘀嗒一嘀嗒一嘀嗒一嘀嗒。

又过了一会儿,他知道他们还在他的头顶上,多少感到点安慰,上面不时传来偷偷摸摸的脚步声,每次最多不超过一声,因为他们的行动敏捷得惊人,他们肯定是打家劫舍的老手了。习惯成自然,他们走起路来总是蹑手蹑脚,甚至没必要这么做的时候也改不掉。从靠近后门的某个地方,有个声音传了过来。“全干好了吗?我们从这儿走吧。”铰链的轧轧声,接着是可怕的万事大吉的关门声。是那扇后门,也许是弗兰忘了锁上,他们最初可能就是从那里进来的,接着他们走了。

随着他们的离去,他与外界的唯一联系也去了。全城只有他们两个知道他目前在哪里。别人谁都不知道,没一个活人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他。三点钟之前如果没有人找到他,放他出去,那么谁也不知道他会出什么事。现在是一点三十五分。从他发现他们,到和他们搏斗,他们用绳子将他绑上,他们最后不慌不忙的离去,这一切都发生在十五分钟内。

闹钟嘀嗒、嘀嗒、嘀嗒、嘀嗒地走着,这么有节奏,这么无情,这么快。

还剩下一小时二十五分钟。还剩下八十五分钟。如果你在一个角落里,在一把伞下,在大雨里等人——就像结婚前有一次他在弗兰工作的办公室门外等她,却发现她那天生病,早回去了,那时间显得多长啊。如果你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脑袋里如刀割般的疼,眼里只看见白白的墙壁,等着人家拿来下一顿的饭菜——就像他有一次发脑震荡那样,那时间显得多长啊。如果你读完了报纸,收音机里的一只管子烧坏了,上床睡觉又嫌太早,那时间显得多长啊。当这是你活在世上的最后一点时间,这点时间一过去你就要死了的话,那这时间又显得是多么短,飞逝得多么快啊,简直就是转瞬即逝!

在他修理过的几百只钟表中,没有一只走得像这只这么快。这是只魔钟,它的一刻钟就像一分钟,一分钟就像一秒钟。它的分针根本就没按常规那样在那些刻度上停顿过,而是不断地从一个走到另一个。它在欺骗他,它走得不准,至少也得有人将它拨慢!它的秒钟像玩具风车一样转得飞快。

嘀嗒——嘀嗒,嘀嗒一嘀嗒。他将这声音破译成:“我这就去了,我这就去了,我这就去了。”

那两个人走了之后,有过一段很长时间的寂寞,好像永远不会再有声音了似的。闹钟告诉他,其实只过了二十一分钟。接着,到了一点五十六分,上面一扇门突如其来地打开了——哦,上帝保佑的声音,哦,可爱的声音!——这回是前门(在地下室正面的上边),高跟鞋像响板似的在他头顶上踩过。

“弗兰!”他叫道,“弗兰!”他狂吼道,“弗兰!”他尖声嚷道。但是所有这些声音通过塞在嘴里的抹布之后都变成了喃喃的低语。连地下室的另一边也听不见。由于费劲过大,他的脸都发黑了。悸动的脖子两边各有一根青筋凸露着,像藤条一样。

“啪——啪——啪”的脚步声进了厨房,停了一下(她在放下包裹,她没有东西让人送上门,因为那得准备十分钱作为给送东西的小孩的小费),又过来了。如果有样什么东西可以让他用被交叉绑住的腿去踢,发出哐啷的声音,那多好啊。地下室地板上空无一物。他想将被绑住的双脚从地板上抬起来,再用尽力气乓地摔下去;也许这撞击声会传到她的耳朵里。但是他得到的只是一个轻轻的、像敲在垫子上的声音,换来的却是比用肉掌去拍打石头表面还痛两倍,声音却没那么清晰。他的鞋是橡胶底的,他无法将脚抬高然后转过来,最后让鞋子的皮面子落地。一种触电似的疼痛像一枚神奇的火箭,窜到他的腿肚子上,往上爬到了脊骨,在他的后脑勺上爆裂。

同时,她的脚步声在门厅的壁橱那里停下(她肯定是在挂外衣)。然后向通往楼上的梯子那里走去,在梯子上消失,她上去了。也许暂时听不到她的声音了。但她至少是和他一起在这屋子里!那种可怕的孤独感消失了。他衷心感激她近在身边,他感到如此爱她、需要她,他直纳闷,自己怎么居然会想到要除掉她——就在短短的一小时之前。现在,他明白了,他一定是发疯了,竟会产生这样的念头。嗨,如果他曾经发疯的话,那么他现在正常了,他现在清醒了,这番磨难使他恢复了理智。只要放了他,只要将他从困境中救出来,他决不再……

五分钟以后。现在她回来已有九分钟了。不,十分钟了。起先很慢,接着越来越快,恐惧由于她的归来而暂时被抑制,现在又紧紧地缠住了他。她干吗那样站在二楼的地板上呀?她干吗不到地下室里来,来找点什么东西呀?这里会不会有什么东西是她突然需要的呢?他看着四周,什么也没有。这里不会有什么东西可能会使她下来。他们将地下室收拾得这么干净,这么空。他们为什么不像别的人家那样把各种各样的杂物都堆在这里面呢!那样的话,现在他可能就得救了。

她也许一下午就待在那里了!她也许想躺下来打个盹,她也许要用洗发水洗头发,她也许要改一件旧衣服。这些小事都是一个丈夫不在家时的女人常做的,本来也没什么害处,现在却将被证明是致命的!她也许打算在那里一直待到给他做晚饭的时候,而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晚饭,她,他,都将一起玩完了。

接着,他又感到了一阵宽慰。那个男人,那个他打算跟她一起除掉的男人,他也许会救他。他也许会是他的救星。平时每到下午,斯塔普不在家的时候,他准来,是不是呀?那么,哦,上帝啊,让他今天来吧,让今天成为他们幽会的日子吧(也许今天正好不是呢!)。如果他来的话,只要她让他进来,他就会使她到下面一层楼来,屋里有两双耳朵,无意间听到他说不定会弄出来的声响的机会,比起只有一双耳朵来,他的机会该大多少啊。

于是,他发现他自己以一种异乎寻常的丈夫身份祈祷,以他所能拥有的一切热诚,企盼一个情敌的到来、突然出现,在这之前,他一直只是怀疑这个情敌的存在,从来没有肯定过。

两点十一分。还剩了四十九分钟。连看完一部电影的上半部都不够,连理个发都不够,如果你不得不排队等候的话。连吃完一顿星期日大餐,或听完收音机里的一档一小时的节目或坐公共汽车从这里到海滩去洗海水浴都不够。要活下去,这些时间更不够了。不,不,他还想再活三十年,四十年,那些年,那些月,那些星期都变得怎么样啦?不,不是只有几十分钟,这不公平。

“弗兰!”他叫道,“弗兰,下来,到这里来!你听不见我的声音吗?”堵在嘴里的东西像海绵一样把他的话吸掉了。

底层的过道里,电话铃突然嘀铃铃响了起来,就在他与她的中间。他以前从没听见过这么美妙的声音。“谢天谢地!”他喜极而泣,两只眼睛上都挂着一滴眼泪。一定是那个人。这会使她下来的。

接着恐惧又袭上心头。假如电话只是要告诉她,他不来了呢?或者,更糟的是,假如是要她出去,在外面什么地方跟他见面呢?又一次将他一个人留在了下面,对面就是那可怕的嘀嗒一嘀嗒的声音。就算小孩被一个人留在黑暗里,父母亲关掉灯,让他去受妖魔鬼怪的摆布,也不会比这个成年人想到她要外出,将他留在这里时更加害怕。

电话铃持续了一会儿,接着他听见她迅速下楼去接电话。他所在的这个地方可以听清她说的每一句话。这些廉价的薄木板房。

“喂?对,戴夫。我刚回来,”接著,“哦,戴夫,我心里烦透了。我楼上的写字桌抽屉里本来有十七块钱,现在不见了,保尔给我的手表也不见了。别的什么都没少,但是我觉得我外出时有人闯了进来,抢劫了我们。”

斯塔普在下面高兴得几乎要滚起来。她知道他们被抢劫了!现在她要报警了!警察肯定会搜查整所房子。他们肯定会下来搜查并发现他!

那个跟她通话的人肯定在问她是不是能够肯定。“嗯,我再看看,但我知道东西不见了。我知道我将东西放在什么地方,可是现在不见了。保尔会发火的。”

不,保尔不会发火的;只要她到地下室里来,将他救出去,不管她做了什么,他都会原谅她,就连他辛苦挣来的钱被窃走这样深重的罪孽也可以宽恕的。

然后她说:“不,我还没报案。我想我应该报案,但我不喜欢这个想法——是为你着想,你知道。我要打电话到店里去叫保尔,有可能是他今天早晨离家时将钱和手表拿走了,我记得昨天晚上告诉过他,手表走时不准,他也许想看一看。嗯,好了,戴夫,那就来吧。”

那么说他要来了,斯塔普不会孤零零被留在这里了;一阵宽慰的热乎乎的气息吐到了堵在腭背上的那块浸湿了的东西上。

她挂断电话后,出现片刻的寂静。接着他听到她报出他店里的电话号码:“特里维利安4512。”等着接线员把电话接过去,当然对方没有接电话。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

接线员最后肯定告诉了她,这个号码没人接,“嗯,继续摇,”他听见她说,“那是我丈夫的店,这个时候他总是在那里的。”

他在可怕的寂静中叫道:“我就在这里,在你的脚下!别浪费时间!看在上帝的份上,从电话机旁过来,下到这里来!”

最后,当接线员第二次告诉她电话没人接时,她把电话挂上了。就连那空洞的挂电话的声音也传到了他的耳里。哦,所有的声音都传到他耳里——就是没人来救他。这样的折磨就连宗教法庭庭长也要妒忌。

他听见她的脚步离开了电话机。她会不会因为他不在店里而猜到出了什么事情呢?她会不会到这下面来看看呢?不,她怎么可能下来呢。在她的脑子里,他们家的地下室跟他不在店里这个事实之间怎么会有联系呢?到目前为止,他不在店里这个事实极有可能还没引起她的警觉。如果是在晚上就好了;可是在白天这个时候——他有可能比平时晚出去吃午饭,他也许外出办什么事去了。

他听见她又上了楼,也许又去找那丢失的钱和手表了。他失望地啜泣起来。只要她等在楼上,那么他与她之间就如同相隔千里,而不是一上一下地成一垂直线。

嘀嗒一嘀嗒,嘀嗒一嘀嗒。现在已经是二点二十一分了。还剩下三十九分钟。时间嘀嗒嘀嗒地随着落在锈铁皮顶上的大量的热带雨点而流逝。

他不断地挣扎着,从把他紧紧绑住的管子旁挪开,然后又精疲力竭地四脚朝天倒下,休息一会儿,接着再挣扎,再用力。一而再,再而三,很有节奏,就像闹钟的嘀嗒声一样,只是间隔更大。绳子怎么会绑得那么牢固呢?每摔一次,力气就小一分,就比上一次更奈何它们不得。因为他毕竟不是一小股的大麻纤维,他是一层一层的薄皮,被一层一层地磨破,灼烧般的疼痛,最后出了血。

门铃剧烈地响起来。那个男人来了。通过电话后不到十分钟他就来了。斯塔普有了新的希望,胸口起伏不停。现在他的机会又大增。屋子里有了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他的机会也就多了一倍。四只耳朵而不是两只耳朵听他可能发出的声响。他必须,他必须想个办法弄出声响。他向站在门口等待获准入内的那个陌生人祝福。为这个第三者或不管他是什么人而感谢上帝,为他们的幽会而感谢上帝。如果他们需要的话,他愿意为他们祝福,把他世俗的财产全部给他们;只要他们找到他,救出他,他愿给他们一切,一切。

她第二次迅速下楼,她的脚步声匆匆响过门厅。前门打开了。“嗨,戴夫。”她说,他清晰地听到了接吻的声音。这种响亮的、不害臊的亲吻声证明的是一种亲呢而不是私通。

一个男人的深沉而洪亮的声音问道:“哎,东西找到了没有?”

“没有,我上上下下都找遍了,”他听见她说,“跟你通过话后,我试着打电话找保尔,他出去吃午饭了。”

“嗯,你手指头都没抬一下,不可能让十七块钱自动走出门去的。”

为了十七块钱,他们就站在那里消耗他的生命——也消耗他们自己的生命,为了那件事,这两个傻瓜!

“我想,他们会以为是我干的。”他听见那人带着伤心的口气说。

“别说这种话,”她责备道,“到厨房里来,我给你煮一杯咖啡。”

她的快速、清脆的脚步声在前,他的沉重、迟缓的脚步声在后。接着传来两张椅子被拉出来的声音,那个人的脚步声完全消失了。她的脚步声忙碌地来来回回又响了一会儿,距离很短,就在炉灶和桌子之间。

他们要干什么,坐在那里度过仅剩的半个小时?他就不能想个办法让他们听见吗?他试着清嗓子,咳嗽。嗓子疼得厉害,由于长时间的用力,嗓子都擦破了。但是那块堵在嘴里的东西甚至把咳嗽都压抑住,使它变成模模糊糊的呜呜声。

三点差二十六分。现在剩下的时间只能以分计算,甚至还不满半个小时。

她的脚步终于停下了,一只椅子被轻轻地移动,她来到他的身边,在桌旁坐下。炉灶周围铺着亚麻油毡,能使声音减轻,但是房间中央放桌子的地方是普通的松木地板。东西从那上面经过就像从水晶上经过一样,声音清脆可闻。

他听见她说:“你是否认为我们应该将我们的事告诉保尔呀?”

那人一时间没有回答。也许他在舀糖,或者在思考她所说的话。最后他问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呀!”

“保尔可不是个小心眼儿,”她说,“他十分公正,心胸宽阔。”

尽管正在极度痛苦之中,斯塔普隐隐约约地意识到一件事情;那不像是她的口气。倒不是说她讲他的好话,而是她居然能这么平静、超然地跟他讨论这样的话题。她一向都显得那么得体,略显拘谨。这表明她相当老于世故,完全出乎他对她的了解。

那个人对于向斯塔普吐露他们的秘密一事显然迟疑不决,至少他没再说什么。她继续说下去,好像是为了让他信服:“保尔那边你不用担心,戴夫,我太了解他了。你不觉得,我们不能老这样下去吗?我们主动找他说明你的事,比等到他发现我们要好,我们不解释的话,他很可能整个地想到别的方面去,把它闷在心里,用它来为难我。我知道,那天晚上我帮你找到一个带家具的房间,却对他说我去看电影了,他当时就不相信我。每天晚上他回家来我都非常紧张,心烦意乱。奇怪的是他到现在也没提这件事。我为什么这么心虚,就像——就像我是个不贞的妻子似的。”她尴尬地笑起来,好像因为打了这么个比喻而向他道歉。

她这么说是什么意思呢?

“你压根儿没向他提起过我吗?”

“你是说一开始的时候?哦,我对他说你遇到过一两件麻烦的事,但是,我像个傻瓜似的,让他以为我与你失去了联系,再也不知道你的下落了!”

咦,这不是她提起过的她的哥哥的情况吗!

那个人跟她一起坐在那里,证实她的话正与涌到他脑子里的思绪是一致的:“我知道你挺难的,妹妹。本来你的婚事很幸福,一切都顺利。我没有权力来干扰你。没有人会为一个囚徒、一个逃犯哥哥感到自豪一”

“戴夫,”他听见她说,通过地板,甚至可以听出她的声音里有一种认真劲儿,斯塔普几乎能看见她隔着桌子伸过手去,安抚地搁在他的手上,“我愿意为你做一切,现在你应该知道了。环境与你作对,仅此而已。你做了你不该做的事,但是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的。”

“我想我应该回去将徒刑服完。但是要七年呐,弗兰,一个男人一生中的七年——”

“但是现在这个样子你根本就没有什么生活——”

难道他们就这么一直谈他的生活吗?三点还缺十九分。还剩一刻钟加四分钟!

“在你做任何事之前,让我们先到城里去找保尔,听听他怎么说。”一张椅子被她往后拖了一下,然后又是另外一张。他听见碟盘碰撞声,好像它们全都被归成了一堆。“我回来后再收拾。”她说。

他们又要离开了吗?他们要将他一个人留在这里,离爆炸只剩下几分钟?

现在,他们的脚步声已进了门厅,迟疑地停了一会儿:“我不想在大白天里让人看见你和我一起在街上走动,你知道,你会惹上麻烦的。你为什么不打电话让他到这里来呢?”

对,对,斯塔普呜咽道,跟我待在一起!留下来!

“我不怕,”她勇敢地说,“我不想在这个时候要他丢下他的工作,在电话里也没法跟他说。等一下,我要戴上我的帽子!”她的脚步声与他的脚步声分开了一会儿,又与它们会合了。

痛苦之中,斯塔普只想到一件事情可以做。拼命地用头撞那根他被绑在上面的管子。

眼前升起一股蓝色的火苗。他肯定撞到了被那两个窃贼打出来的伤痕。他疼得难以忍受,知道自己无法再撞了。但是他们一定听到了什么声音,某种沉闷的撞击声或震动声肯定顺着管子传了上去。他听见她停了一会儿,说:“什么声音?”

那个人比她还迟钝,后知后觉地几乎要害死他:“什么?我什么也没听见。”

她信了他的话,又走动起来,走到门厅的壁橱前去拿外衣。然后她的脚步声又一路响回来,穿过餐室到了厨房:“等一下,我得去看看后门关紧了没有,亡羊补牢么!”

她最后一次穿过屋子,传来了前门的开门声,她走出门去,那个男人也走出去,门关上了,他们走了。门外空地上传来隐隐约约的汽车发动声。

现在,他第二次被单独留下来,去面对他自作自受的命运,回想起来,与这一次相比,第一次好像是天堂,因为那时候他有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可以消磨,他的时间十分富有。而现在,他只有十五分钟时间,可怜巴巴的一刻钟。

再挣扎也是无济于事的。他早就看出了这一点。即使他想挣扎,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火焰好像在懒懒地舔着他的手腕和脚踝。

现在他发现了一个减轻痛苦的方法,剩下的唯一一个方法。他低垂着眼睛,假装指针比原先移动得要慢,这样总比老盯着它们看要好,至少减轻了一点恐怖感。嘀嗒声他躲不掉。当然,每隔一会儿他总要忍不住抬起头来看看,调整自己的估计,这时候总会产生一阵新的痛苦,但是在这之间,总还可以好受一点地说:“从上次看过到现在用快了半分钟。”然后他就尽可能长时间地将眼睛垂下,但是当他实在忍不住时,他又会抬起眼睛,看看他估计得对不对,这次快了两分钟。然后他发了一次歇斯底里,他祈求上帝、甚至他早已去世的母亲来救他,泪水挡住了他的视线。然后他又会在某种程度上振作起来,重新开始自我欺骗。“从上次看过到现在只走去三十秒……现在大概过去了一分钟……”(但真是这样吗?但真是这样吗?)就这样,慢慢地达到又一个恐怖的高潮和崩溃的深渊。

接着,突然之间,外面的世界又闯入进来,他与整个世界彻底隔绝,那个世界好像那么久远,那么不真实,似乎他已死去。门铃响了。

起先他对这铃声不抱什么希望。也许是哪个上门兜售的小贩——不,声音太咄咄逼人,不会是小贩在按铃。听那铃声,好像进这屋子是他的权力,而不是一种恩惠。铃声又响了。不管按铃的人是谁,一定因为等了这么长时间而火气十足。铃声响了第三遍,这次可真像是汽笛声,持续了差不多半分钟。那人肯定是一直将手按在门铃的按钮上。接着,铃声终于停下之后,一个人的声音大叫起来:“屋子里有人吗?煤气公司的!”突然,斯塔普浑身抖起来,焦虑之中几乎发出了高兴的嘶声。

从一大清早到深更半夜的家庭日常事务中,只有这样的召唤、这样的插曲,才有可能将人带到地下室里来!煤气表就挂在墙上,在梯子旁边,注视着他!她的哥哥偏偏在这个时候让她离开了家!没有人放那个人进来。

传来了水泥人行道上一双脚在不耐烦地移动着的声音。那个人一定走出了门廊,跑远一点抬头看看二楼的窗子。在一个瞬间,由于那个人在人行道的上街沿和下街沿擦手跺脚,斯塔普确切地瞥见了他站在靠近地面上积满污垢的气窗旁的那双脚的小腿的影子。他要想得救,就得希望那个人蹲下来,通过气窗朝里望,他就会看见他被绑在那下面。其余的事就简单了!

他为什么不蹲下来呢?为什么不呢?但是,很显然,他没有料到地下室里会有人,他不停地按门铃,却没有人来开门。那双逗弄人的穿长裤的脚又走出了他的视线之外,气窗前空无一物。一滴唾沫渗过堵在斯塔普张大的嘴里的抹布,流过了他那默默地颤动的下嘴唇。

煤气检查员又按了一次门铃,与其说是还存在着被放进屋子的期望,倒不如说是发泄一下吃了闭门羹时的失望情绪。他短促地按了无数次,像拍电报似的,嘀嘀,嘀嘀,嘀嘀,嘀嘀。然后他厌恶地大声叫唤,显然是在提醒待在路边卡车里的没露面的助手:“要他们待在家里的时候,家里总是没人!”水泥地上响起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只有一个人,离开了屋子。接着响起一辆轻型卡车模糊不清的马达发动声,汽车开走了。

斯塔普死去了一点儿。不是比喻,而是真的。他的双臂齐肘处,双脚到膝盖处都麻木了,他的心跳得好像也慢了,他连十十足足地吸一口气也感到了困难;更多的唾沫流出来,流到了下巴上,他的脑袋向前耷拉,死气沉沉地在胸前搁上一会儿。

嘀嗒——嘀嗒,嘀嗒——嘀嗒。过了一会儿,这钟声使他清醒过来,好像这是一件有用的东西,嗅盐或者阿摩尼亚,而不是恶毒的东西。

他注意到他的思想开起了小差。还不是十分厉害,但每隔一会儿他总会产生奇怪的幻觉。有一回他以为他的脸是钟面,而他一直盯着看的对面那个东西则是他的脸。连着两根指针的中心轴成了他的鼻子,靠近顶部的10和2成了他的眼睛,他有一把红色的铁皮胡须,一头的头发,头顶上一只小圆铃充当帽子。“嘿,我看上去挺怪的。”他昏昏沉沉地呜咽道。他看见自己扯着脸上的肌肉,好像试图让钩在上面的两根指针停下来,别再继续向前走,杀死对面的那个人,那刺耳的响声是他的呼吸:嘀嗒,嘀嗒。

然后他又将这怪诞的念头驱走,他发现那只是又一个逃避手段。既然他无法控制那里的闹钟,他就想办法将它变成别的东西。另一个古怪的念头是,他受的这番折磨是对他的一种惩罚,因为他要那样对付弗兰,将她牢牢地绑在那里的,不是毫无生命的绳子,而是某种积极的惩罚的力量,如果他表示忏悔、悔悟到适当的程度,他就能自动从它手里获得解救。于是他就一遍又一遍地在他那被堵住的喉咙里默默地哀鸣,“对不起,我再也不干了。这次就饶了我吧,我吸取教训了,我再也不干了。”

外面的世界又回来了。这回是电话铃。肯定是弗兰和她哥哥,想看看他们不在的时候他是不是回来了。他们发现店门关着,肯定在店外等了一会儿,后来见他还没回来,不知该怎么办。现在他们从那里的一个电话亭打电话回家,看看他是不是病了,所以回了家。如果没有人接电话,那肯定是告诉他们,出事了。他们现在会不会回来,看看他到底出了什么事呢?

但是,如果他不接电话,他们凭什么就一定以为他是在家里呢?他们怎么会想到整个这段时间里他一直是在地下室里呢?他们会在店外再兜上一会儿,等他回去,直到时间过去。等到弗兰真的焦急起来,也许他们会去报警。他们会找遍各处。就是不到这里来找。当报告一个人失踪的时候,最后一个要找的地方就是这个人自己的家。

电话铃终于停了,余音在毫无生命的空气中持续了很久才停止,像一块鹅卵石扔进死水池,向外荡起一层层涟漪一样,它持续地发出嗡嗡的声音,直到完全消失,沉寂又苏醒了过来。

这会儿,她应该出了投币电话亭或她在那里打电话来的不管什么地方,回到她哥哥等她的地方,向他报告,“他也没回家。”又加上一句不痛不痒的评论,“你说怪不怪?他到底上哪儿去了呢?”然后,他们又会回去,等在锁着的店铺外面,休闲,安心,毫无危险。时而她会不太耐烦地躲跺脚,一边闲聊一边看着马路两头。

现在,到了三点钟,他们这两个将成为不定期领取救济金的人会猝然停下,彼此说道,“什么声音?”弗兰会加上一句,“听上去像是我们家里那里传来的。”对他的去世,他们充其量也就说上这么一句话。

嘀嗒一嘀嗒,嘀嗒——嘀嗒。三点还缺九分。哦,九是个多可爱的数字啊。让它永远是九吧,不要八或七,永远都是九。让时间停住,这样,尽管周围的时间都静止,腐朽了,他总算还可以呼吸。但是不行,已经是八了,指针已经将两个黑色刻度之间的白色空档连结起来。哦,八是一个多么珍贵的数字啊,这么圆,这么对称。让它永远是八吧——

外面的空地上,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厉声呵斥:“你当心点,博比,你已经打碎了一扇窗子!”她站得较远,但是清脆专横的声音他听得很清楚。

斯塔普看见一只球的模糊的影子打在地下室的气窗上,他正抬头看着它,因为那个女人的声音正是从那里传来的。那一定是只网球,但是眨眼间,只见那结实的玻璃上一片黑色,原来那只球像一枚炮弹似的射了上来;它好像腾空悬在了那里,粘在了玻璃上,然后又落到了地上。如果那是普通玻璃的话,球说不定就砸碎了它,但是铁丝网保护住了它。

孩子走到气窗前捡球。孩子这么小,斯塔普就着窗玻璃的高度可以看见他的全身,只有头被隔掉了。他弯下腰来捡球,然后他的头也进入了斯塔普的视线。小孩的头上满是金色的短卷发。他侧对着斯塔普,朝下看看球。自从被关进地下室后,斯塔普还是第一次看见人的脸。孩子看上去就像是天使。但他是一个漫不经心的、麻木不仁的天使。

他仍然弯腰向前,快要碰到了地面。除了那只球外,他还看见了别的东西,一块石头或别的什么吸引他的东西,他将那东西也捡起来,看着它,仍然低头弯腰,然后,终于漫不经心地将它向后一扔,不管它是什么东西。

这会儿,那女人的声音更近了,她一定是在房子前面的人行道上来回走着:“博比,别那样扔东西,你会砸到人的!”

如果他只要将头转到这边来,他就会正好看到里面,可以看见斯塔普。玻璃还没脏到看不见人的程度。斯塔普开始左右猛烈的摇脑袋,希望剧烈的动作会引起孩子的注意,吸引他的目光。就算没有这个动作,他也会,或者他本能的好奇心也会促使他朝里看。突然,他的头转过来,透过气窗径直朝里看。起先什么也没看见,斯塔普从孩子眼睛里茫然的神色可以看出来。

斯塔普越来越快地摇着脑袋。孩子举起一只肉嘟嘟的、爱乱动的小手,在玻璃上刮出一块干净的地方,朝里面张望。现在他能看见他了,肯定能看见了!一时间他仍没看见。这里肯定比外面暗得多,阳光被他挡住了。

女人的厉声呵斥也传来了;“博比,你在那里干什么?”

接着,突然间,孩子看见了他,他的那双眸子朝上抬了一会儿,随后径直盯住了他。兴趣代替了茫然。孩子是不怕陌生的——个男人被绑在地下室里并不比其他任何事情使孩子觉得陌生,任何事情都引起好奇,招致评论,需要解释。孩子会不会对她说什么呢?他能说话嘛?以他的年纪应该可以说了;她,孩子的母亲,正在不停地对他说话:“博比,离开那里!”

“妈咪,瞧!”他欢快地说。

斯塔普没法再清晰地看见他,他把头摇得太快了。他觉得头晕目眩,就像人们刚从旋转木马上下来时那样,气窗和那个孩子不停地在他面前成半圆形旋转,先是往这边转得太远,又是往那边转得太远。

但是那孩子是不是明白,他是不是明白他摇头的意思是要人家去救他?就算手腕上和脚腕上的绳索不足以表示这一点,扎在嘴上的带子说明不了这一点,他一定知道,当一个人那样扭动身体的时候,他是要人家来放开他。哦,天呐,他要是年龄再大两岁就好了,最多再大三岁,这年头,一个八岁的孩子就会懂事情,向人们报警。

“博比,你还不过来?我等着呢!”

只要他能吸引孩子的注意力,让他待在这里,不听他妈妈的呼唤,那她肯定会来拉他,怒冲冲地要亲眼看看到底是什么使他痴呆呆地待在那里。

他带着绝望,滑稽地向孩子转动眼睛,闭上眼睛,一会儿又拼命地眨动眼睛。最后,那孩子的脸上出现了一种淘气的笑容;尽管他这么幼小,却也已经懂得了身体伤残或假设的身体伤残是件有趣的事。

突然,从气窗右上角有一个大人的手伸下来,抓住了孩子的手腕,把他的胳膊往上一拎,地下室里的斯塔普就看不见他了。“妈咪,瞧!”他又说道,用另一只手指着气窗。“一个怪人,被绑着。”

大人的声音,有理智,合逻辑,不动感情地——对一个孩子的无伤大雅的小谎言和幻觉不当回事——回答说:“那有什么好看的,妈眯可不能像你那样朝人家的屋子里张望。”

孩子的胳肢窝那儿被抓着,站得直直的,脑袋消失在气窗上方。他的身子一转,也离开了他的视线,他只在一瞬间看见了孩子双膝后面的凹陷处,接着,他的身影在气窗玻璃上消失,他走了。只有他在那土面刮出的一片干净的地方还留在那儿,嘲笑着他的受苦受难。

活下去的意志是不可战胜的。现在,他已经是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了,但是没多久他又开始爬出了绝望的深渊,一次比一次爬得慢,像一只被沙子埋了一层又一层的不屈不饶的昆虫,每一次都想方设法地掘个洞钻出来。

他最后一次将头从气窗那里转开,转向了闹钟。当那孩子在窗前时,他一次也没敢朝闹钟看上一眼。现在,让他惊慌的是,指针已经指向了三点缺三分。作为他的希望的打洞的昆虫遭到了一个新的、致命的打击,就像是被一个在海滩边闲逛的残酷的懒汉踩死了那样。

他再也无法感觉,惊慌也好,希望也罢,什么都感觉不到了。他全身麻木,唯一还保持一丝清醒的是他的脑子。等时间一到,爆炸所能消灭的也只是脑子了。这就像借助奴佛卡因拔牙齿一样。现在他剩下的就只有预兆这一根颤动的神经了;它周围的组织都已冻结。所以,对死亡的延期的预知本身就是死亡的一帖麻醉剂。

现在,就连在让闹钟停下之前先试图将他放开也来不及了。如果这时候有人下来,拿着割断绑着他的绳子的尖刀,那么他正好来得及扑向闹钟,把它向后拨。现在——现在就连这么做也来不及了,做一切都来不及了,唯有等死。

随着指针慢慢的指向十二那个刻度,他在喉咙深处发出动物般的吼叫。像一条狗在啃骨头时喉咙口发出的那种声音,只是堵在嘴巴里的东西不让这种声音完全发出来。他害怕地将眼睛周围的肉皱了起来,把它们皱起一条条细缝——好像闭上眼睛就能挡住、减轻即将到来的可怕的力量似的!内心深处有某种东西——他没有时间也没有能力辨清那是什么东西——似乎由于厄运的阻挡而顺着昏暗的长廊退却。他一直不知道他内心有那些用以躲避的方便的长廊,它们的保护性的转角和角度拉开他与威胁之间的距离。哦,聪明的心灵的建筑师,哦,大慈大悲的蓝图,让太平门近在眼前。这某种东西,是他然而又不是他,向太平门冲击,向避难所、安全区冲击,向等待在那里的光明、阳光、笑声冲击。

闹钟的指针停在了那里,成一个完全的直角,这是必然的结果,生存只剩下以秒计算的转瞬即逝的嘀嗒几下了。现在指针不再笔直,但是他不知道,他已经像死过去一样。指针与十二刻度之间的白色又出现了,现在白色落在了指针的后面。三点已过了一分。他从头到脚都在颤抖——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大笑。

他们把塞在他嘴里的那块湿漉漉的、带血的东西拉了出来,一阵声音也随之爆发出来,好象他们用吸入法或渗透法将笑声也拉了出来。

“不,暂时别将他身上的绳子解掉!”穿白外衣的人厉声警告警察,“等着让他们先将紧身衣拿来,否则你们会忙不过来的。”

弗兰双手捂住耳朵,含泪说道:“你们就不能别让他那么大笑吗?我实在忍受不了了啦。他为什么那么笑个不停呢?”

“他发疯了,太太。”实习医生耐心地解释道。

闹钟显示已经是七点零五分了。“这只盒子里是什么呀?”警察问道,随意地踢了它一脚。它带着闹钟轻轻地顺着墙向前滑动了一段距离。

“没什么,”斯塔普的妻子在她的啜泣和他的大笑声中回答说,“只是一只空盒子。本来放了一些肥料,但我将肥料用在了花上——我在屋后种着花儿呢。”

作者简介:

康奈尔·伍尔里奇(Comell Woolrich):1903年生于纽约市。19世纪20年代,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时开始创作小说。并于30年代至40年代与雷蒙德·钱德勒以及詹姆士·M·凯恩一起成为“黑色体裁”小说的创始人之一。写出了如《后窗》、《我嫁给了一个死人》之类被称为“黑色系列”的经典悬念小说。他的作品被后人大量改编成电影,其中最有名的是希区柯克的《后窗》和楚孚的《黑衣新娘》。康奈尔·伍尔里奇于1968年酗酒过度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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