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傍晚潮湿寒冷,腺功能衰退研讨会开了整整一天,待我回到贝克尔街的时候,全身冷得发抖。刚进屋,福尔摩斯立即招呼我准备动身去北约克郡哈罗盖特镇,让我既感到突然又充满期待。
大都市的忙乱和单调,就像暗灰色硬币的两个面,矛盾又相连,200多英里的距离,应该可以脱离这两个面。福尔摩斯对我们的旅行还有一种解释,利用约克郡清新的空气来清洗疲乏的、堵塞的体内管道,包括支气管和脑血管,其实我怀疑他还有其他目的,并不是说我的好友缺乏激情,事实上我已经多次证实他是直性子,他时常提到自己的必死性,然而从没有显示出怯懦和萎缩,相反,懒惰是对他极大的侮辱,他害怕无所事事,他把侦破大案要案的推理,称之为“游戏”,是来到这个世上最大的使命,随时准备接受召唤,这正是我和他为友的理由。我的处世方式则完全不同,表现出谨小慎微甚至是吝啬的兴奋,和福尔摩斯似乎有点性格冲突。
对他的说法,我随口答道:“起码让我脱掉大衣吧。”
“没有必要,老伙计。”福尔摩斯急切地说道,“我们必须在这个钟点动身,这趟旅行得到会有报酬的承诺。”说完递给我一封信,上面是漂亮的手写铜板印刷字体。
“大声读出来,华生。”福尔摩斯大声说道,自豪之气溢于言表,好像他是这封信的作者似的。
“敬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请原谅我的仓促来信以及给您带来的不便,但我迫切需要您的教诲和协助,事关一起特大案件——”
“特大案件?”福尔摩斯接嘴道,转身背对冒火的壁炉,“死刑案!”他盯住我,气宇轩昂地挥挥手,“华生,请继续。”
我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信件。
“哈罗盖特镇正面临着高压态势,需要一位知识面广的资深侦探来应对,我自知不具备这种能力,尽管从警30年了。”
“从警?”我不由得问福尔摩斯,“写信的是警察?”
“接着念。”福尔摩斯说道,走到窗口前,眺望大街。
“我们正被一个恶棍痛苦地折磨着,我以前从没有过这种经历。这个疯子让警察为三个尸体守丧,可我们几乎找不到案件的动机。信里不尽详述,但是我保证此案有足够的理由引起您的兴趣。
“相关行程业已安排妥当,宾馆已经订好,费用全包,来得越早越好。”
信的落款是北约克郡警察局警长杰拉德·约翰·梅金森的签名。
“华生,你有什么想法?”福尔摩斯问我,像猫一样拱着腰,围在壁炉前取暖。
我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只是感觉警长的文字叙述不系统:“这家伙是谁?”
“是我们的老朋友雷斯垂德警长介绍认识的,好像是去年6月份,这家伙来伦敦出席有关执法程序中的行为科学系列讲座,他的演讲很有启发性。”
“显然这次会面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猜测。
福尔摩斯离开壁炉,搓着双手,从马甲里掏出挂表:“现在是下午19:25了,晚上22:04在王国十字车站有一趟区间火车,我打算乘坐这趟车。”
我不由得生起抗议的念头,这也太匆忙了。福尔摩斯则大步地走向卧室,边走边说:“顺便给我带几件衣物,华生,记住约克郡的天气一向不好对付,尤其是这个时段。”说完把门关在身后。
我手持仅有一页的信件,好奇地想,福尔摩斯怎么这么高的兴趣,随着探案的进展,不知能不能保持这种高昂的兴致,这就是所谓的希望与挑战并存。
我准备好了一个旅行箱,带上两个人几天的衣物,福尔摩斯从房间走出时,我们没有说什么话,一头就栽进了黑暗的冬夜里。
21:55登上火车,找到我们的卧铺车厢。列车准点从国王十字站出发,开往约克郡。车厢轻轻的节奏声使我昏昏入睡,窗外的乡村夜景疾驶而去,越向北雾气越重。
第二天早上6:15抵达利兹站。车厢发出的摇摆节奏让我感觉很舒适,美美地睡了一觉。福尔摩斯看上去却不太妙,他站在通道里,脸色苍白憔悴,两眼红肿。
“老伙计,睡得好吗?”他用一种玩世不恭的口吻问我,好似什么样的答案并不重要。
“很好。你没有睡吗?”
他轻轻地抽动一下脸,再调整手套:“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强制自己。接下来我们还有15英里的路程,半小时后有车。”
哈罗盖特是一个宜人的小镇,十字大街商铺林立,人工栽植的格子状绿草地,环环相扣,有200英亩,取名“迷路者”,在清晨薄雾中隐隐可见。
下车后步行不久就到了警察局,远处的墙钟鸣响报时10点准。一个高大粗壮、穿制服的中士警官迎接我们,他满脸兴奋,眼中却充满了好奇的神色。
“绅士们,在这美好的早晨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请问是福尔摩斯先生吗?”他的声音很洪亮。
昨天下午福尔摩斯已经给梅金森警长发过电报告知到达时间。
“我就是。”福尔摩斯答道,把行李箱放在台阶上,脱掉手套。
中士微笑着握着福尔摩斯的手,强笑的成分居多,然后转向我:“您是华生先生吧。”
“是的,实际上我是华生医生。”说完握住他递过来的手,看得出他的样子完全是职业化地应酬。
“我是休伊特中士,请跟我来。”说完提起我们的行李,“警局已经备好了新茶,稍后便有烤面包奉上。梅金森警长不久就会赶到,请在这等候。”他把我们引到一间小巧的四方形客厅,放下行李并帮我们脱下外套和帽子,挂在壁炉旁的衣架上。
“可以上茶吗?”
“可以,谢谢。”福尔摩斯说道。“好,干杯。”从门外传来说话声。休伊特中士大声道,“警长来了,我去迎接。”
一个矮个、满脸直须,是我见过的最直的胡须的绅士走了进来,满脸红润,拿顶圆顶礼帽,朝我们点头:“早上好,绅士们。我是梅金森。”说完伸出没戴手套的手,冰冷但是很亲切。
我们互相作介绍,重新围坐在壁炉前。
“福尔摩斯先生,很荣幸和你再次相聚,尽管我更想在其他更愉快的环境下见面。”他不停地在火炉前搓着双手。
“单人纸牌游戏或许是愉快的环境。”福尔摩斯笑道,“但我不是那种类型,我喜欢忙碌。请说说现在的处境,如果我没有料错,在我们来这儿的途中,案子又有了新的动向。”
“是的,是的,正如你所料。案子开始于两星期以前,确切地说是11月2日,特伦斯·韦瑟罗尔,本镇最富有的地主之一被杀,是他的仆人发现尸体的。”
警长吃力地说完最后一个词,露出一种夸张的神色,我不由得爆出一副嬉笑的神态,还好他没有发现。
“他尸体的详细情形?”福尔摩斯问道。
“是扼死的。他脖子上的勒痕清晰可见,伤口处发现有一根粗的毛状物,但是现场周围没有发现有绳子或者其他丝线东西,令人惊讶的是他的心被取走了。”
“天哪!”我禁不住感叹。
“是真的,华生医生。他的胸部被劈开,心脏被撕走,我跟你说,那景象真是惨不忍睹。我们进行过尸检,发现心脏是被强行撕走的,就像是被一群野狗攻击后的迹象……”
“有嫌疑对象吗?”
警长摇摇头:“韦瑟罗尔先生的人缘非常好,他的妻子——对不起,应该是寡妇,想不到任何仇人,提供不了任何嫌疑对象。”
“我们能看看尸体吗?”我问。
“完全可以,华生医生。”
我扭头看福尔摩斯,他把十指展开在眼前,正在研究指甲。他说:“继续说,警长。”
这时,休伊特中士端来一个大盘子,上有茶壶、杯子和碟子、小奶壶,一大块涂了黄油的面包,一小瓶橘子果酱和蜂蜜,我们边吃边谈。
“几天后,也就是11月7日,一个农夫被残忍地杀害,地点是邻近的汉普斯韦特村,头后部中弹,应该是近距离平射。案发时他外出查看牲畜,这是他每天晚上的惯例,凶手或许正等着他。”
警长呷了一口茶,继续道:“同样,农夫的心被掏走了,这次尸体的伤口不多。
“第三起谋杀发生在上星期,11号,也是最残忍的一次。格特鲁德·里姬,本镇中学的年轻女教师,10号早晨学校报告其失踪,因为没有出现在课堂上。11号其尸体出现在铁路筑路基旁,应该说,她的部分躯体被发现。”
“部分?怎么说?”
警长重重地点点头,又喝了一口茶:“只有躯干!双腿、双脚以及头颅都不见了,靠她的衣服才辨认出身份。”
“心脏呢?”我插嘴说。
“躯干倒是完整无缺,心还在,没有发生性关系的迹象,华生医生。不久找到了她的双腿、头颅和一只手臂。”
“什么地方发现的?警长。”福尔摩斯问道。
“离躯干不远处的草丛里,也在铁路旁。”
“这些肢体和头颅是放在一起的吗?”
梅金森警长皱皱眉:“是的,我相信是的。”
“铁路筑路基彻底搜查了吗?”
“双向地毯式搜查,福尔摩斯先生,另一只手臂还是没有找到。”
福尔摩斯端起茶杯,盯住里面的旋涡:“请继续说第四起谋杀。”
梅金森点点头,不停地捻弄那笔直的胡须:“是的,有第四起,就发生在今天早晨,巡警例行巡逻时接到报案,尸体就在本镇广场商业大厦旁的小弄子里,短枪近距离平射,这次是脸部正面中弹,半个脸都毁了,在他的口袋中发现了身份证,威廉姆·克洛斯比,戴尔赛德银行哈罗盖特镇分行的经理。”
“心脏还在吗?”我问道。
“和起先两个人一样,被剥离了。”
“谁报的案?”福尔摩斯问道。
“一个老妪,商业大厦清洁工,她就住在大厦里,听见枪声,打开窗户,看见了尸体。”
福尔摩斯端起茶杯一千而尽,然后看看我,又看看警长,一会儿才开口:“警长,请告诉我那位女教师尸体的扰动情况?”
“扰动?”
此时我发现老朋友透露出一丝不耐烦,连忙插嘴道:“血迹,警长,地面上有多少血迹?”
“非常少,我们的法医说,一旦心脏移走,就没有多少血流了。另外补充一点,女孩的衣服染了很多血。”
福尔摩斯点点头:“尸体与后来发现的肢体之间有滴血的痕迹吗?”
梅金森摇摇头,哀声道:“没有发现此类痕迹。”
福尔摩斯略作思索,继续问道:“银行家的尸体有什么迹象?”
“很少,只是他也被掏走了心。”
“知道了。”福尔摩斯点头示意,然后缓慢地闭上眼,“那么是谁需要偷心呢?或者扩大一点思路,谁需要三颗心脏和一些切断的肢体以及一颗头颅呢?还有,为什么他或他们留下那位女教师的心脏不要呢?”
“这就是我说的,一个谜。”警长接嘴说,“这也是请您来的原因,当然还有医术精湛的医师华生先生。”
“很荣幸接到你的邀请,警长。但愿仅仅是凶手忘记了取她的心脏,否则就更扑朔迷离了。”福尔摩斯说。
福尔摩斯的观点明显是荒谬至极,听到这话我差点让面包噎住,我忍不住插嘴反驳:“不可能的,为什么要放弃他的既定目标我不知道,但是忘记取心脏可能有其他原因。”
“但是,心脏是他的既定目标吗?老伙计。”福尔摩斯说。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福尔摩斯。”
“我的意思是:假如案犯拿走心脏的意图仅仅是为了掩盖谋杀的真正动机,那又作何想?”
“我还想不出凶手取走心脏的目的,如果是为了欺骗警察,那也太卑鄙了。”我答道。
“不,不是如果,华生,更不止是卑鄙。但是,抓住这一点就可能让我们找到凶手。”
我和警长马上进入思考状态,福尔摩斯则继续道:“警长,你们在银行家枪杀现场的背墙上看见有血迹、人体组织或是骨头碎屑吗?”
“为什么?我们没有发现此类痕迹。”警长答道。
“看来不错,种种迹象表明,银行家是在其他地方被杀,然后移到小弄子里的,那是第二现场。我感觉这全部是一场障眼法。”
“障眼法?”
“是的,华生。”说完,福尔摩斯站起身,“在作更多的推理之前,我们还是先去看尸体吧。”
梅金森警长立马引领我们出客厅,走过一段走廊,再下一段长长的阶梯,来到一个包有铁皮的橡木门前,这就是停尸间。
房间里明显透出一股死气,尸体腐败的气味就像变质的水果混合陈腐牛奶的味道,我太熟悉这种气味了。尸体用深绿色的布块盖住,尸体总能让活人用肃静的语调说话。
房间里的尸体经过了多次尸检,其外形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恐怖,就连我也不由得有些敬畏,当然尸体毕竟不是人,没有什么可怕的。
梅金森走到第一个小床前,弯腰观看上面的标签:“福尔摩斯先生,这个是……”
“他们不是按先后顺序摆放的吗?让我们先默哀吧,保持安静是对受害者的默示(基督教用语——译者注)。”
梅金森捂住嘴,咳嗽不停。尽管在冬天,地下室的温度很低,但尸体依然在腐烂。
第一个受害者韦瑟罗尔的尸体40出头,深陷的眼睛,凹陷的脸颊看上去显老,颈部环绕着一条宽缚线痕,呈暗棕色。
福尔摩斯望着我,眼神中在询问我有什么发现。
胸部的伤口很大,明显经历过多次切砍,有的刀口是从锁骨垂直到腰部,有的是和胸骨平行或对角线状。我轻声地说道:“这些刀口是为了让心暴露出来,但是更像是狂乱的攻击。看这些刀口,是死后被砍的特征,我只能结论说,谋杀的过程很匆忙,看这里,有几处的肌肉被砍得溅起反转,边缘不齐。”
福尔摩斯向前跨一步,弯腰凑近尸体,“警长,你发现了这个地方的肉片吗?”
“没有,这些肉片消失了,应该是凶手取心脏的时候带走了。”
“那是不可能的,他产生了错觉还是时间匆忙?”我摇头接嘴道,“这块肉和心脏是彻底分开的,心脏一旦露出来,应该是被胸骨完全包围的。你看,他是打断低位的肋骨再取出心脏的,一旦他拿到心,不可能还带走一大块肉。”
“那么,为什么他要带走这一大块肉呢?”福尔摩斯反问道,他转身朝向警长,对方耸耸肩表示不理解,“警长,让我们继续看第二具,农夫的。”
我们来到第二张床前,梅金森警长掀开罩布。
这个人要老多了,看上去有60岁。警长说得对,这个人胸部的伤口比前一个要小多了,只有胸骨间的一刀横切和两刀竖切,都不足一英尺,足够拉开肌肉暴露出心脏。
“像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作的案。”我议论道,“尽管还不是专业水准,但是可以想象出他有足够的时间,而且已经不那么紧张了。”
我把农夫的头推向一边,查看后面的伤口情况。颈部到脑后发际线的位置,几乎都被残损了,颅骨的底端露出来,边缘有碎片。低头再看,伤口延伸到肩部。
“是不是把他翻过来看看?”我建议。
警长和福尔摩斯一起帮忙,才把尸体翻过来。火药弹的冲击波直接击中颈的下部,背的上部,肩胛骨之间。该部位的肌肉成肉末状,脊骨的顶端碎裂。
我低下身子细看:“这……很有趣。”
“什么东西有趣?老伙计,有什么发现?”
“或许是,也或许不是。”我说道,“好像有另外一个伤痕。”
福尔摩斯和警长赶紧凑过来,看着我指的部位。枪击伤口的边缘处,有一块小皮被掀走了,其肌肉的伤痕和枪击的伤痕明显不同,要新鲜很多。我开口道:“请看这个伤口的轨迹,肌肉的形状和颜色保持原样,再看枪击面的肌肉成胶泥状。”
“你的意思是说,开枪之前,受害人还遭到了其他袭击?”梅金森警长问道。
再查看伤口的顶部,和脑后发际线相接,头皮和毛发溅起,颅骨的底端有凹陷状,应该是坚固物击打而成。
“脑后有敲击的痕迹,”我说,“请看,这里的皮肤并没有破裂,击打工具是一件钝器。这次击打足以让他当场昏迷,如果引起颅内出血会死亡。我需要打开头盖骨,找到脑后硬膜下的血肿和脑前额额叶部位的淤血,形成对冲伤,才能确认。”
福尔摩斯笑道:“精妙!华生。”他走到窗口前,伸展双臂,“在我们进一步行动之前,先做一两个假设。凶手谋杀第一个人时,勒杀,然后取走心脏,过程中有一块肉不见了,有可能是他害怕或者是时间紧迫。这一点我们起先都认为是不重要的细节,但是我认为害怕和匆忙都不是真正的缘由,或许这就是凶手的狡猾之处,扰乱我们的视线。”接着福尔摩斯举起第二个手指,“第二次谋杀,凶手故技重施,对同一人施以两次致命的动作,是没有必要的。先前调查的时候,认为是枪击致死,现在又发现钝器致死。凶手有必要采取两种致命的伤害方式同时用在一个人的身上吗?还有,华生说过,有一处伤口和其他地方不同,有皮肤被掀走,为什么?是为了把两个致命伤混合在一起?还是有其他意图?答案是肯定的。我们知道,钝器击打受害者的头颅如此之重,至少导致重度昏迷,接下来可以很从容地取走心脏,没有必要再来一枪。这一枪的目的就是为了混淆我们的侦查方向。”
“两处致命伤?”梅金森不解道。
“是的,警长。”
我们来到第三张床前,掀开遮布,眼前的景象惨不忍睹。年轻女孩的头放在两脚之间,一支手臂横架其上,两脚也是脱离躯干的,整个就像是一副没有完成的建筑拼图。我捡起手臂,翻来覆去地查看;接着是双脚,查究一番,没有什么发现,放回到床的底端。苒仔细研究头颅。
女孩大概25岁上下,其头部有和农夫一样的凹痕,因为我摸到枕骨处,有果肉状的柔软感,这种伤足以当场致命。放回头颅,再看躯干。
四肢显然是被砍断的而不是锯开的,因为肩膀处有误砍的痕迹,有的刀口还伤及锁骨。这是出现在死人身上,换在活人身上,误砍伤口足以让一个女孩毁容。
我转头看向福尔摩斯,摇摇头:“没有什么新的发现。”
“一条手臂失踪,心脏没有被取走,这些都是值得关注的地方。”福尔摩斯说道。
“怎么样关注呢?”警长问。
“简单关注,亲爱的梅金森警长。”福尔摩斯答道,这类问题带给他演示推理技巧的机会,让他喜形于色,“我怀疑凶手是忘记了取走心脏,他太关注他要的东西,而忘记了其他不需要的东西,心脏不是他要的。如果警方勘察现场足够仔细,而又没有找到另一只手臂,那么肯定是被凶手带走了。”
“你的意思是他把尸体砍得如此七零八落,目的仅仅是为了那只手臂?”
福尔摩斯点点头:“是这样的,否则他为什么要砍下这么多东西然后又置之不理呢?”
“有道理。”我插话道。
“让我们继续看第四具尸体。”福尔摩斯说。
银行家威廉姆·克洛斯比的脸部已经不成形了,鼻子、两个眼睛、两嘴唇都严重变形和错位,根本就像是一堆棕色糊状的肉饼,上面有一些孔眼。整个景象就像是人间地狱,酷似荷兰画家波许的怪物油画,当然其艺术表现力不能相提并论。
“华生,检查一下他的后脑。”福尔摩斯叫我。
我检查了一番,回复他在颅骨处同样有骨折的迹象。
“警长,你和克洛斯比认识吗?在大街上见到他能认出他吗?”福尔摩斯问。
“不敢肯定,福尔摩斯先生。”梅金森皱着眉头,“我不否认我们可能在街上多次擦肩而过……”
“好了,这里的工作告一段落,我们去走访吧。”说完,大步走向出口。
“走访?”我不解地问道,顺便把盖布拉上。
“我们必须要和受害者的亲属谈谈,调查才刚刚开始呢,我认为案件进展会越来越离奇。”福尔摩斯边走边从口袋里掏出海泡石烟斗。
我已经习惯了福尔摩斯的行为方式,不会去冒昧地追根究底,在适当的时候他会公布调查结果的。
傍晚时分我们再次在警察局相聚,郁闷的一天。11月的哈罗盖特镇奇冷,但是“清新宜人”,警长常这么说。我和福尔摩斯已经习惯了南方的温和气候,这里的寒风好像钻进了骨头,就是靠在壁炉前,我也感觉我在颤抖。福尔摩斯好似对寒冷毫不在意,他静坐不动,盯住壁炉里舞动的火焰。
今天也是收获的一天。
由于银行家在这里没有亲属,他的亲属8年前就搬走了,我们只好走访戴尔赛德银行哈罗盖特镇分行,寻找他们的经理被杀的蛛丝马迹。一个拉长脸的职员,叫卡迪尤,中年人,看上去有着高度自制力,冷峻客观,属于天生的奇异类型。
在福尔摩斯和梅金森警长的强烈要求下,卡迪尤到银行后部的保险库里,查看头一天晚上存进去的现金是否出现纰漏。等待算钱的过程中,我观察到福尔摩斯一直装着不太关心的样子,其实心里很着急。
我倒是对算钱的过程没有多大的兴趣,环顾四周,突然发现办公室的墙壁上挂有一张威廉姆·克洛斯比的大幅照片,摄影师设法掩盖克洛斯比的一些外表上的缺损,比如利用光线的阴影和角度来遮盖,但似乎效果不大。有一块大面积的色斑自左太阳穴起,覆盖整个左脸颊,直到下巴处为止,看上去既打眼,又让人感觉不舒服。
后来卡迪尤解释说,经理的色斑深入肌肉里面,呈红紫色,他曾经试图蓄连鬓胡子来遮掩,但是色斑上长出的胡子坚硬发白,效果不好。
难道他的被杀和这块色斑有联系?否则凶手为什么花那么大力气挖走这一块肌肉?离开银行,我们来到里姖生前所在的学校,校方认为,死者的父母伤心过度,不适宜交谈,对此福尔摩斯深有感触。
无独有偶,里姖老师的右臂后部有一块大的胎记,从手腕处开始向上延伸,具体延伸到什么位置不得而知。她总是穿长袖衬衫,还设计了有褶饰边的袖口,尽力掩盖胎斑。
找到地主和农夫的遗孀,她们也反映了同样的情况,都有胎记。地主的胎记坐落在左胸中间,差不多就是心脏的部位,圆形如小托盘大小;农夫的色斑从脖子后面开始,往下覆盖了肩胛骨。
回到警局后,我首先发表感慨:“现在我们知道了凶手的作案动机,就是为了胎记色斑,但是很难理解,凶手怎么知道地主和农夫身上的胎斑?他们可是隐藏在衣服里面的呀,外出的时候从不外露。”
梅金森警长被我这段话说得皱起眉头,陷入沉思。
福尔摩斯接过话题:“华生,你说我们清楚了凶手的动机,我们真的了解了吗?”
“有问题吗?应该清楚了。这家伙极端厌恶色斑,有着强烈的欲望去移除它,他挖出心脏纯粹是为了转移别人的视线,偶有意外,比如女教师没有取走心,是因为他忘记了。”
福尔摩斯点点头,用温和但明显带有顾全面子的语调说:“老伙计,你说的基本正确。然而,凶手对付第一个受害者的时候,首先是击昏他,再实施手术去除有胎斑的皮肤。为什么?我认为他是为了保持胎斑的完整性,其他谋杀手段很容易破坏胎记。”
“福尔摩斯先生,他为什么要保护胎记呢?”
梅金森问出的问题总能让福尔摩斯感觉很爽,福尔摩斯爽快地答道:“为了得到完整的有胎斑的皮肤。”
“是吗?”我将信将疑,感觉这一推断有点荒谬。
“是的,华生。让我们纵观全部线索来验证我的推断。韦瑟罗尔地主,被击昏致死或枪击后脑致死,凶手迅即剥下有胎记的皮肤,自腰部至胸部,动作很娴熟。接着,为了隐藏他的真正意图,打开死者的胸腔取走心脏,把大家的视线引开。
“接下来是农夫,重击其头部是关键的一步,然后再挖走颈部和背部的胎斑皮肤,完事后再补上一枪,让该处的皮肤变得模糊不清,掩盖其曾经挖走有胎斑的皮肤。然而这一枪并没有完全掩盖住手术痕迹,被你发现了,华生。至于取走心脏,还是为了转移视线。”
福尔摩斯清清喉咙,继续道,“接着是女教师,比较复杂。她的胎记长在手臂上,凶手杀死她以后再挖走胎记,突然他发现,如果取走心脏,有可能转移警方的视线,但是掩盖不了挖走手臂皮肤的事实,很容易让警方联想到手臂上的胎斑,于是他只有砍断她的四肢和头颅,用来迷糊警方,实际上其中只有一条右臂是他想要的。至于心脏,根本就不是他想要的东西,没有必要再费手脚,也不是我们起先猜想的他忘记挖心一说。
“再看银行家,他又回到了起先的作案方式,先击打头部,接着取走脸部胎斑皮肤,再枪击其脸部,致使其脸部模糊难辨,以掩饰他曾经挖走脸皮的痕迹,也掩盖其作案的真正动机,挖心的目的和前两起是一样的意图。”
说到这里,福尔摩斯走向壁炉,把手伸向火焰,“我看过你们的尸检报告,梅金森警长。在农夫的伤口处,出现亚麻纤维和羊毛纤维的迹线,却没有皮的痕迹,直至弹药击中部位的边缘才有皮肤出现。为什么?或许在弹药击中以前,该伤口周围的皮肤已经被割走了。这和银行家的情形很相像,弹药击中人体后,那么近应该会溅到墙上,但是在墙上没有发现携带任何皮肤和人体组织的痕迹,怎么理解呢?我认为致命的枪击是在其他地方实施的,发现尸体的地方是第二现场,老妪听见的枪声是直接射向墙体的。”
“那么第一现场在哪里呢?”梅金森警长不解地问道。
“昨天下午银行家克洛斯比离开银行后,去了哪里?这可能是一条重要线索。”福尔摩斯答道,“你们的报告中叙述,今天早晨,克洛斯比的家里没有发现有人活动的迹象,壁炉没有生火,也没有早餐之类的东西。这就是说,他昨天晚上去的地方很有可能就是被杀的地方,晚上他根本没有回家,今天一早的枪声是表演性质的。”
“厉害,老伙计。”我敬佩不已,偷看梅金森的神态,他正表现出雄心勃勃的样子。
“但我还是不懂,凶手为什么要……要这些带色斑的皮肤?”梅金森问。
福尔摩斯转头看着我:“华生,请你解释一下胎记的事,你是这方面的专家。”
“好的。实际上没有人能真正找到胎记形成的原因。新生胎儿中,胎记的出现非常频繁,通常称之为‘鹤之喙’,因为鹳鸟的前额部位,在眉毛和颈背之间,有一块色斑标记。胎记是一种短暂现象,随着孩子的长大,胎记会逐渐消退。但现在流行的说法不见得是正确理论,说胎记的形成是因为胎膜,胎的内膜包住胎儿并附在胎儿身上,粘附在一起,随着胎儿在子宫内生长,有些内膜则被胎儿的皮肤吸收,变成了胎儿皮肤的一部分,这就是胎记。这种胎记有时候还被解释为上帝的手印,于是很多人认为这是带来好运的标志。”
梅金森重重地喷着鼻息说道:“上帝的手印根本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好运,相反让我的脸终身带着一块红斑。”
“警长,正如我说的,胎记随着年龄的增长是可以消退的,不退的叫葡萄酒紫色胎痣或叫草莓斑,专业术语叫皮下血管瘤,意思是在皮下血管中不正常地沉积了大量血液,有时候是血液过量造成的,通常发生在脸部,银行家就是典型的例子,当然也会出现在身体的其他部位。
“葡萄酒胎痣会伴随人的一生,年龄大了会褪一点色,草莓斑则顽固不褪。”
福尔摩斯点头赞许:“那么让我们设想一下,凶手相信这种胎斑能够给人带来好运,他坚信获得越多的胎斑就获得越多的好运,反过来可以推断这个人现在正是霉运不断,需要寻求转运的东西。”
“你是说胎斑越多越好?”我问。
“凶手是这么认为的,他可能也有这种色斑,或许他的母亲告诉过他,胎斑是上帝抚摸后的手印,能够带来好运。但是他的生活并没有得到相应的好运气,于是他认为是胎斑不够多造成的。”
我扭头看着梅金森,他好似不太相信:“这仅仅是我们的猜想,福尔摩斯先生,凶手又是怎么知道他们有胎斑的呢?起码四个受害者当中,除银行家的色斑长在脸上容易发现以为,女教师的在手臂上,她经常穿长袖遮盖;地主的胎记坐落在左胸中间,农夫的色斑在脖子后面。都不是容易发现的地方,何况他们还不想外露。”
“并不是总是不外露,警长。他们有共同点,暴露色斑的共同点应该在游泳池。请告诉我,镇里有公共游泳池吗?”说到这里,福尔摩斯两眼精光爆射。
梅金森摇摇头:“没有,最近的游泳池在利兹市。”
福尔摩斯笑了,笑得一点都不迷人:“华生,哈罗盖特镇以什么出名?”
“出名?哈罗盖特?”我急剧地思索起来,“除了来自北极的寒风以为,我还真想不出来有什么出名的东西。”
“水!华生。”
“水?”我还是没有反应过来。
“哈罗盖特是一个温泉镇,来自大自然的泉水具有医疗价值,可以强身健体。梅金森先生,是这样吗?”
“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先生。”
“那么在镇上有这样的温泉游泳池吗?”
“土耳其SPA馆,我自己从没有去过,所以就不太注意。但是我相信有很多人喜欢到那里游泳,老板是一个土耳其人,怪怪的,他——”
福尔摩斯跳起来插嘴道:“怪怪的?长了胎斑吗?”
梅金森摇摇头:“没有,起码外表上看不到有色斑。”
福尔摩斯高涨的兴致一下子萎缩了下来:“那你说他怪怪的?”
“哦,是……”梅金森好像不知道怎么描述好,吞吞吐吐地,害得我急死了。梅金森终于开口说,“他好像是,身体的半边大,半边小。”
“那就对了!福尔摩斯。”我叫道,“警长,你是说这个人的身体的一半明显比另一边偏大?”
“是的,他的头是畸形,一只手臂比另一只长;一只脚比另一只长,所以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稀奇古怪。”
“半侧肥大症!”我接过话说,“脑血瘤引起的,暗藏有葡萄酒色斑,在头部。意思是血流经过色斑的时候,不断沉积,形成血瘤,导致身体的生长不相称。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我敢用养老金打赌。”
“这家伙叫什么名字?”福尔摩斯问。
“加内特,我记得是叫弗兰克·加内特,他的温泉游泳馆晚上22点才关门。”说到这里,警长从口袋中摸出挂表,打开盒子,“现在是20:45。”
福尔摩斯马上跳起来,抓起帽子和围巾,冲向大门:“华生,警长,快走!不能延迟了。”
几分钟后,我们上了马车,冷面警官休伊特中士驾驶马车,夜色朦胧,寒风凛冽。
穿过国会大街,左转来到山谷花园,SPA馆就在这里。福尔摩斯跳下车,冲进大门。
一个主管似的妇女端坐在接待大厅的桌子后面,戴夹鼻眼镜,起身接待我们。
“打扰了,尊敬的女士。我们是警察局的梅金森警长和休伊特中士,我们正在调查一起特别重要的事情,请您配合我们。请问你的老板,弗兰克·加内特在哪里?”
“啊?弗兰克在澡堂,你们找他干什么?”
“没有时间解释。哪一间澡堂?”警长问道。
她指向大厅右边的双门洗澡间,同时问道:“是调查事故吧。”
“事故?”我问。
“事故让他受伤了,全身都打了绷带。”
梅金森眉头紧皱,带头前行。走过一段通道,在双扇门前,听到里面的水流声。
“福尔摩斯先生,你和华生呆在后面。休伊特,你跟着我,轻一点,千万不能让这家伙跑了。”警长轻声道。
福尔摩斯不情愿地退后半步,梅金森和休伊特走上前。梅金森把耳朵贴近门,清楚地听见里面的水流声。他拉住门把手:“准备好了吗?休伊特。”
中士点点头,福尔摩斯也点头示意。
警长用力扭动把手,中士一脚踹过去,门应声而开,大家迅即冲进去。大约50码远的地方,一个高个子侧面站立,拿着一把扫帚正在扫地板上的积水,听到我们的声音后,转身正面看着我们,身体明显不对称。他的右手腕打着绷带,半边脸用纱布缠绕,外用胶带固定,脖子上也用绷带裹住,像一大块疤痕。
“加内特先生,我们想和你谈谈。”梅金森开口道。
加内特举起扫帚朝我们的方向丢下,接着瞄了一眼墙,他笨拙地移动身子,就像轮船遭遇到风暴,倾斜得厉害,突然他一头砸向干涸的游泳池,马上传来碰击声和闷哼声。
我们赶紧冲上前看个究竟,加内特躺在池底,池高约8英尺,他的脸朝上,一只脚对折,双臂一字形展开,犹如在床上躺着休息,头部下面流着一摊血。
来不及考虑,我立马扒在泳池的边缘,让身体下放,悬在空中,这样双脚离池底就不高了,然后放手,落在加内特的旁边。
我蹲在他身旁给他号脉,脉搏微弱地颤动,嘴唇已经变黑,但还能活动,眼睛在眨动。他扯掉手腕处的绷带,露出一块已经枯萎的肌肉,不堪入目。接着他又拉开脸上的胶带,赫然出现了银行家克洛斯比的脸皮,色斑清晰可见。
“他的情况怎么样?华生医生。”梅金森警长焦急地问。
我摇摇头。这时加内特一把抓住脸上的胎斑皮,使劲揉动。
“带给我好运。”他嘶哑地嘀咕道,“给我好运……”
“医生,我去叫救护车?”休伊特请示说。
我摇摇头。梅金森也攀爬着跳下来了,看着我剥开加内特胸部的绷带。
梅金森趴在他的头前:“加内特,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加内特咕哝着,说了一段话,很难听清楚。
胸部绷带的下面果真是地主特伦斯·韦瑟罗尔的胸部胎记皮,出乎意料的是,在他自己的胸部上,也长着一块小葡萄酒色斑,色彩非常明显,但范围要小很多,呈恶性,表面起了很多小泡,有的已经破裂,冒出刺鼻的凝胶状液体。
梅金森把嘴凑到加内特的耳边:“听不清你说什么,大声点。”
加内特嘀咕着说了一些什么,接着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头一偏,彻底没有了动静。
警长大声问:“谁?”对方没有任何反应。警长起身,对我们说道,“他已经走了,可怜的恶魔。”
“他说了什么?”我问。
“他说是她说的,一切都会变得好起来……他已经被万能的上帝抚摸,好运将源源不断,但是事实并不是如此,结果是越来越糟。他最后请求大家的原谅。”梅金森摇头表示无奈。
“她是谁?”休伊特中士问道。
梅金森耸耸肩:“他没有说出来,我估计是某个曾经照看过他的人。”
我和警长爬上泳池,福尔摩斯正拿着手杖靠墙而立。休伊特中士和他说话:“加内特曾经望着这个靠墙的手杖,或许是想用这手杖逃跑。”
福尔摩斯用手指轻轻地抚摸这把精致的拐杖,象牙手柄,曲线优美,拐杖的扶手坚固结实:“他依赖拐杖来行走,但是我想它还有别的用处。”说完把它递给中士。
走出澡堂,福尔摩斯站在台阶上,望着夜色里的寒风:“华生,他认为已经接受了上帝的抚摸,其实上帝拒绝了他,拒绝了他。”
我无言以对。
福尔摩斯转身看着我,露出一丝微笑,但看不出有任何幽默的迹象:“我发现这些天,上帝离我们很远。”说完扭头走向夜色中的马车。
刘长煌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