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云:“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不是招人来引笑,周情孔思正追寻。”书,就是这样令人着迷,不知不觉,我成了一只书虫。
我是个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书虫。有一次为了买书,我忍了一个月不吃零食。那是去年9月份的时候,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是,我喜欢上了一套《淘气包马小跳》的书。我就让妈妈给我买,妈妈说:“可以给你买,但你必须一个月不吃零食的条件来交换。”我一口答应下来。一天、两天……一个月终于过去了。爱吃零食的我度日如度月,但想想如果没有书的陪伴,就度日如度年了,所以我咬咬牙在一次次零食的诱惑下还是挺了过来,当我如愿以偿拿到书时,那心情简直比吃了蜜还要甜。
我是一个糊涂书虫,一旦进入读书状态,就如临其境、全然不顾了。我喜欢一边走路一边看书,有一次还与电线干亲密接触了一下。那天,我手里捧着一本《幽默童话》,一边走一边看,当我看到《锉嘴巴》这个故事是,哈哈笑了起来,因为故事中的一个叫花子用一个小锉刀在魔鬼的嘴巴上锉了又锉,一直到魔鬼大声求饶才让他停下。“呀,好疼啊!”我突然叫起来,抬头一看,是一根电线干,啊,我也被锉中了!
还有一次,我正在看一本《经典童话100篇》时,妈妈走过来说:“柳雅,我出去了,你在家看好炉子上的水,别烧干了。”我“哦”了一声就开始看书了。我看到最后一个故事《小弟弟和小姐姐》时,被深深地打动了。故事中的小弟弟和小姐姐受不了继母地虐待,就家出走了,但他们地继母是个巫婆,她把所有地小河又施了魔法。小弟弟和小姐姐不知道,小弟弟口渴了,喝了一口水,立刻变成了一只小鹿,后来一位王子救了他们,并且和小姐姐结了婚。她的继母知道后,把她害死了,但王后在夜里又复活了,告诉了王子真相,王子下令把继母处死,小弟弟也变回来了。从此,他们幸福地生活。等我把书看完了,才想起了妈妈说的话,我立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到厨房,一看,水已经烧干了。
虽然我常犯迷糊,但我是个快乐的书虫,因为打开书,我看到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它蕴藏着无穷的宝藏,让我上课思维敏捷,发言时独特的见解“技压群雄”;它让我博学多识,在同学们中抬头挺胸;它让我明白道理,虽不敢自诩“深明大义”,但也并非“无德之人”;它让我了解了许多伟大人物的奋斗史及其感悟;它让我数次在竞赛中“耀武扬威”,为班级争光;它让我文笔非凡,别有趣味……
我爱读书,更爱做只书虫,孜孜不倦地在那知识的天地里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