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徒大会
如果你像我一样,有着逻辑思维、天性放纵,而且良知动不动就处于冬眠状态的话,恐怕难以忍受人类口口声声说的“中庸节制”。
说到这点,他们总是道貌岸然,批评这个不能过度、那个不能沉溺中不但要节食,还要禁欲、克制自我、实行灌肠、早餐之前洗冷水浴,而且不忘拜读有益道德修养之书。你一定体验过这些,要是加州友人来访,那就更糟了——他们会跟你啰嗦个没完。
就我自己而言,我的原则是“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去干涉别人。若是你选择的是禁欲修持之路,我只能混——悉听尊便,少来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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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的是,世间到处都有伪君子。人类一方面刻意地弃绝享受,另一方面却对酒爱不释手。说来,人最爱喝酒了——在我抵达这个家后不久,就发现堆积如山的空酒瓶。
喝酒很少是个简单、自发性的过程,总是和时间有关。我不知注意到多少次了:每每有人提议喝一杯时,其他人第一个反应是什么呢?低头看表。好像时间和口渴有关似的。在一致赞许之前,还要装出有一点勉强的样子,接着再以国际时差借题发挥:“在地球表面,无论何时都有人在啜饮加冰块的烈酒。”这么一说,似乎就万无一失了。
然而,人类还是不厌其烦地编造喝酒的借口。如果要开怀畅饮、发抒一下自己的野性,我从来就不需要替自己解释,立即欣然加入。
人类非喝不可的场合还真多,举凡生日、婚礼、守夜、迎新年,或是岳母辞世,乃至于拿破仑爱马的忌日等,各种借口层出不穷,令人咀为观止。我还见过有人以看到第一只杜鹃为由,饮酒作乐的呢。
然而,依我的经验,最无聊的借口莫过于“品酒”。为什么呢?明明贪杯,却以“增广见闻”为名。请继续读下去,然后自行判断,看是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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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的主角是一个身材短小、有着O型腿的家伙,一整个口袋都是开瓶的螺丝锥,仰慕者皆称之为“灵鼻葛斯东”。他提供当地居民自家葡萄园酿的酒,而且总是说,只献给少数的品酒行家。只要是馅媚奉承的话,他们一律照单全收。而且,家中便不虞缺酒,省得去他的葡萄园,被灌了几小时后,再东倒西歪地开车回家。
有一天葛斯东居然说服主人敝开大门,提供场地,以进行“品酒大会”,尝尝特选美酒。真不知道葛斯东是怎么办到的,大概是拿什么贿赂主人吧。于是,各方好友都在邀请之列,准备于午时十二点“开饮”,还有——不要忘了带支票簿喔。你瞧,原来葛斯东打算把行将上门的顾客灌醉,让他们迷迷糊糊地订这些昂贵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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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斯东提早到达打点一切。正如前述,他身材短小,唯一的特殊之处是鼻子。他忙进忙出地陈列他那些“宝贝”,
那副焦躁不安的样子,有如找不到爱马的骑师。
摆在桌上的是:一排酒瓶、一列金鱼缸似的酒杯、为那些垂涎三尺的人准备的纸巾,还有—些小桶子,以供品酒后吐掉之用。然后,他亮出开瓶的螺丝锥,这真是隆重壮严的一刻。他打开瓶子之时,轻声低吟:“每一瓶都是上帝的奇迹。”接着、拿着瓶塞冲进厨房,在女主人的鼻子下方摇晃着。那时,她正忙着准备食物。主人也放下削了一半的铅笔,助她一臂之力。很快地,饭厅就像是村里节庆时出现的点心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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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瘾必定有助于守时的观念。我之所以这么认为,因为午时—到,这些美酒的“学习者”已经全员到齐了。大多数是老面孔:没有天份却想当水彩画家的爱洛依丝、在溪谷上方养殖蜗牛的女人和她的文夫——一个饮酒成癖的落魄作家、从苏格兰来此避难的安格丝、当地的村民莱儿和吉姆,还有天生长着酒糟鼻的英国绅士查尔斯,他专事名酒买卖可说是个品酒行家。换句话说,这些人代表着当地社会的渣滓,迫不急待地想—尝今天的第一杯酒。
外头烈日当空,因此我决定待在屋里,躲在桌下荫凉处,希望得到出奇不意的赏赐。
女主人在厨房忙得团团转、她准备的美食有馅饼、意大利蒜昧香肠、各式口味的水果塔,以及乳酪。过去经验告诉我,酒一入口,手就不中用了,因此食物常从指尖溜下,在桌下守株待兔,必有所获。然而,为了吃到一口美食,我也得付出相当的代价——我不得不听那些最荒诞不经的话。自从我放弃电视以来,耳根从来没有这么难受过。
一开始,众人惧寂,葛斯东一人唧唧喳喳地讲述品酒的规则,强调味蕾的准备工作,以品尝出微妙的滋味,还要注意鼻孔的关键地位,以及一些有的没有的废话。之后,是一阵短暂的肃静,每个人都全神贯注地凝视自己的酒杯。
突然间,一声巨响,把我吓了一跳,以为排水管爆裂了。
这简直是牛饮,大家无不咕噜咕噜地喝,用尽全力拉长那吸吮的声音,然后啐一口到小桶子里。真是难登大雅之堂的举动。就我所知,有些小朋友没这么粗野,就很丢脸地早早被父母送上床。然而,这群人似乎颇自鸣得意,那短小的葛斯东口口声声称道他们品酒的技巧已经“出神入化”了。我敢说,只要有人在品酒,这个葛斯东还是会用—样的话来赞扬。
依我的浅见,推销员的都夸奖实在是天底下最虚伪的语言。
又是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仔细一听,吐啐之声此起彼落。然后是长长的漱口声,接着那位专事名酒买卖的英国绅士查尔斯开始发表高见。
“嗯、黑莓、松露、几种香料,还有一丁点儿鼬的气味。哎!
实在是难以形容。不过——”这话博得满堂彩,你可察觉大家都醉了。接着查尔斯又以人来比喻酒。
“就如小孩子熬夜——似乎太早了些。”
“但是,”短小精悍的葛斯东站了起来,尖声说道:“这酒可说早熟得好。不但身躯已经长成了,还有脚、肩膀、胆识,更是系出名门,有着受人警畏的品格。此外,还有企图心呢。”说着说着,又帮大家倒了—杯,其他的鉴赏家也加入了这场唇枪舌战。
这些人分成两派,法国人设法巩固自己的阵营,并把那些英国绅士团团围住,进行—场有趣的言语大攻击。查尔斯想要侮辱对方,却赞扬起法国波尔多洒来,这种错误好比把球投到对方的篮框里,长他人气焰,灭自己威风。茱儿和吉姆暗自窃笑,并问这昏了头的查尔斯,今年英国温布尔顿的葡萄收成如何。接着,大家又开始七嘴八舌。此是,爱洛依丝从恍惚中回到清明,说道:“这酒最奇待之处,就是有着一点灰烬的气味。我可以感觉出这点。像我们艺术家这么敏感的,才得以判断出来。”
然而,这个自称为“艺术家”的女孩子在有生之中还不曾拿过画笔。
着是周遭的人神智较为清楚的话,包准认定爱洛依丝“三度酩酊”,并把她送到阴暗的房里,给她一点嗅盐和—杯开水。我本来以为,英法两国的外交关系将因对酒的意见分歧而更加紧张。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壶中仙”却把她的话当真,平心静气地讨论起酒的香气来。
在研究人类行为方面,我虽是相当认真的学中,但听他们这番胡言乱语,也有受不了的时候,这时,刚好已是下午散步的时间。通常,我总是跟主人—齐出去溜跶的。但这会儿,这群人说得更天花乱坠了、而“老板”像生了根似的、粘在座位上像对咧嘴而笑的傻瓜,因为我决定让他们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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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自探险,说不定挺不错的。特别是,我早就想去造访邻家—只新来的狗。我曾在森林小径瞥见这只迷人的小东西。要不是主人强把我拉走。我就有机会当面向她示爱了。所以,此时此刻,就让这两个“品酒顾问”继续口沫横飞、我要出门散心了。我想,在历经品酒大会的脑力激荡后,葡萄园里的幽会将有助于我的思考。
然而,这种事是急不得的。若说我老古董也没关系,然而我不相信因渴望过度而喘着气,把舌头伸得长长的,会有助于感情的发展,太猴急绝对会坏事的。况且,我从来就不曾仓卒穿越森林,怕因此而错失了什么。我宁可眼观四面、耳听八方,小心翼翼地前进;另—方面,就像荒野的主宰般威风凛凛地巡视,让小动物闻之丧胆。
森林一日数变,不是人的肉眼能察觉得出来的,只有像吾等如此灵敏的鼻子才能判断出是否有猎犬经过、野猪有无穿越小径、兔子曾否出来嬉戏,以及人类的踪迹。
往下一嗅,是干燥、有点刺鼻的松针,混合着野生植物的气味。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旅人遗留下来的火腿三明治——大自然无处不是惊奇。
我在树丛间翻了个大筋斗,随着声音和味道到处游走,来到一个斜坡,居高临下地观察那栋农舍。我往下一看。噢,我的睡美人就在树荫下沉睡,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我即将唤醒我的小美人。不过,还是先等一下——我不是想表现神勇或是浪漫的情怀说实在的,是提防拿着抢乱扫一通的果瓜。
嗯!四周静寂,真是个好时机,于是我蹑手蹑脚地前进。从近处一看,我的心上人比我想的要来得娇小,然而玲珑有致、散发着年轻的气味,还有迷人的小胡须。
她随即跳起,大叫一声,咬我一口,之后藏身在一只大花盆后面。如果你不晓得的话,让我告诉你——这些征兆就是一见钟情。
爱情的表达方式真是奇怪。
我们眉目传情。或许该说、我尽量摆出多情的姿态,含情默默地望着她。最后,她似乎感受到我的情意了,但我们之间却有严重的阻碍:我的身高是她的两倍,如果没有外力协助的话,我们根本无法从肉体接近(你知道我的意思吧)。唉,这种情况可谓——心有余而力不足,因此不得不考量一下现实的问题。
然而,我是不会轻易打退堂鼓的。在暮色渐渐深沉的同时,我还在绞尽脑汁,企图以逻辑思维来解决问题。
然而,这段甜美的插曲嘎然而止。我觉得天摇地撼。地震了吗?才不是呢。我一直陷入沉思之中,就在不知不觉之间,有人朝我的肋骨猛赐一下。他就是这栋农舍的主人,从裁缝教室踏着蹒跚的步子走回家的这—刻,撞见我们。他心眼不正,便以为我们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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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开溜,回到农舍上方的斜坡,躲在灌木从的后面,沉思默想。唉!
我的爱可说是近在咫尺,远在天边。我们这一对时运不济的恋人,就这样活生生地被拆散了,留下的,只是无尽的相思。
我开始为一阵强烈的空虚感所攫获,这时猛然想起——天色已暗,我的午餐到现在还没入口呢。夕阳西下,星光满天,我带着既酸楚又甜蜜的回忆往回家的路走去,一边猜测,厨房里有什么大餐在等着我。我可不是为爱憔悴的人——至少,饥肠辘辘的时候不会。
入夜后的森林通常不是个熙来攘往之处。因此,我很诧异、前方的小径和树丛居然出现了好些手电筒的亮光。我屏气凝神。夜晚碰到陌生人时,不得不小心为上。他们说不定是猎人,我可不想被当作是美味的猎物。在树林里,意外事件有如家常便饭。据说,猎人总是先乱射一通,再来道歉。就在几天前,诺瓦端夫人的爱猫刚枉死枪下,她因此哀恸逾恒。不过,这可与我不相干,所以没有人怪到我头上。
我溜到小径旁的坡地,从高处查看这些手电筒的来源。就在闪烁的亮光之间,我依稀看到一群人的身影。他们跌跌撞撞地在草丛中行进,一下子碰到树干、一会儿被石头绊倒,摔个四脚朝天。就在此时,有人一屁股坐到尖锐的东西,痛得大声哀嚎。这声音似曾相识,我向前一看——原来是灵鼻葛斯东和他那一班酒肉朋友。显然,这场夜游就是品酒大会之后的余兴节目。
我想,反正快到家了,就跟着这些人一齐走吧。葛斯东按摩着他的伤处,我面向他轻轻地叫了几声,告诉他我来了。
他看到我,简直是大喜望外,忘了自己的伤痛,马上呼唤所有的人前来。他尖声叫道:“是仔仔!
我发现它了。谢天谢地,女主人一定高兴死了……”
这群人兴奋地轻拍我的头,对于我的出现啧啧称奇。我恍然大悟,原来他们已组成一支搜索队,特别出来寻找我这只宝贝狗。然而,要不是我自己现身,他们还在树林里东倒西歪。不过,这并不重要,让我感动的是他们的关心。我清点人数,确定大家都到齐后,就带领他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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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人看到我时,果真欣喜欲狂。随便数落我几句,就帮我准备晚餐。这一顿可真是美昧,还有些鲜嫩的鸡肉,是用我最喜爱的马沙拉白葡萄酒闷煮成的——也许是帮我压惊吧。你或许猜想,我在酒足饭泡之后,准备跳进篮子,进入黑暗的梦乡。
错了!
我前面不是说过,人类喝酒的借口简直是无奇不有。我的“历劫归来”便成了饮酒庆贺的最佳理由。这些酒徒不开怀畅饮才怪。小个子的葛斯东一马当先,又拿出那把开瓶螺丝锥。其他的人围绕着他,就像在撒哈拉沙漠流浪了一个月的骆驼。记得我在桌下睡着之前听到的最后一句是——玫瑰红葡萄酒禁不起长期的运送。
胡扯,若是极品,没有禁不起考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