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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阅读 · 威尼斯·美食、祈祷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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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美食、祈祷与爱

发布时间:2023-03-08 10: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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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美食、祈祷与爱

喇叭的呜咽、和煦的微风、一只游走的羊羔脖子上的叮当声、烛火熄灭时那最后一缕青烟,晨曦、暮霭、火光,以及每一天中所发现的美,全都能让我流下泪来。

壁炉前芳香四溢>>>

十八天之后,我回到了美国,刚刚安顿下来两天,费尔南多便来到了圣路易斯,开启了他的第一次美国之旅。走出机舱时,他浑身颤抖,脸色苍白如灰。肯尼迪国际机场可比他居住的那片海滩大多了,这大大出乎了他的预料,没能一路飞奔,故而错过了联运航班。这么长的航线,可真是苦了他了——自打十岁时开始,他这还是头一遭这么长时间没吸上一支烟呢。他接过了我递过去的鲜花,我们两人便一起回家了,自然得就像是一直就是这样,而且还会一直这样下去一样。

还没顾得上脱下大衣,摘下手套,取下围巾,他便蹑手蹑脚地走进了屋中,一副想要认出点儿什么的样子。他拉开了那台“零下”的其中一扇门,想要看看其中的衣服,眼见得那东西竟然不是衣橱而是冰箱,他很是诧异:  “我的天!”

“你饿吗?”我一边问,一边在厨房中忙活了起来。他的目光落在了一筐我当天下午刚擀好并切好的意大利干面上。

“在美国居然也能吃到现做的意大利面?”他惊讶不已,就像是在肯塔基发现了一座金字塔一般。

我为他放好了洗澡水,一如伺候我的孩子或是爱人那般,倒了檀香油,点了蜡烛,在触手可及的桌子上放上了毛巾,香皂和洗发香波,又准备了一小杯佩佩大叔雪利酒。漫长的一段等待之后,就在我以为他会不会出什么事时,他优哉游哉地走进了客厅,容光焕发,一头湿漉漉的头发被整齐地梳向了脑后。一件经典款绿色羊毛浴袍,正披在他身上,裂了口的浴袍的口袋中,塞着他的香烟盒;一双暗红色菱形花纹短袜,被高高地拉到了瘦削的双膝上面,脚上则趿拉着一双硕大的小羊皮拖鞋。我说他看起来像极了鲁道夫·瓦伦蒂诺⒈,他很喜欢。我已在客厅的壁炉前摆好了一张小矮桌,他也喜欢。于是,我就这样同这名不速之客一起享用起了晚餐。⒈美国著名男演员,意法混血儿,为默片时代最为风靡的银幕大情人,曾主演过《启示录四骑士》《茶花女》《酋长》《碧血黄沙》等著名影片。 

桌子中央摆放着一只椭圓形的白色圆盘,当中盛的是法国甜酒炖韭葱,热气腾腾,点了伏特加,撒上了金黄酥脆的瑞士多孔干酪和帕玛尔干酪。我不知道“韭葱”这个词在意大利语中究竟该怎么说,于是起身去翻我的字典。  “啊,大葱,”他说道,  “我不喜欢大葱。”我又飞快地翻起了字典,假装自己用错了单词。

“不是,这不是大葱,是青葱。”我对他撒谎道。

“我还真没吃过青葱呢。”他一边说,一边尝了一口。结果,这个不速之客很是喜欢韭葱——只要它们还叫青葱就行。接下来便是意大利干面,在烤胡桃汁的映衬下,一根根面条犹如一条条金黄的缎带。我们吃得舒服而又自在。我试图跟他聊聊我的工作,告诉他我是一名记者,主要负责撰写美食以及美酒专栏。但最终,我告诉他的却是我是一名厨子。他宽容地点了点头,但似乎在强迫自己去相信我的话。他似乎对沉默很是满意。我做了甜点,那可是一款我已多年未曾做过的蛋糕,形状稀奇古怪,用面包圈、葡萄干和焦糖制作而成。浓郁的黑色水果汁,混合着焦糖汁,热气腾腾,甜蜜得令人心醉。我们将蛋糕放在两人中间,就着那口烤过蛋糕的平底锅,吃了起来。最后一勺糖浆汁归了他,我们俩一起喝完了最后一口酒。他坐到了我身旁,凝视着我的脸庞,然后温柔地将我的头朝着右边略微转了转,将我的下巴捧在了手心。他低语:  “对,这就是你的那张脸。现在,我只想和你共枕而眠。”他一字一句,缓慢而清晰地说着,像是练过了许多遍。

他将脸颊靠在我的肩膀上,一条胳膊环着我的腰,沉入了梦乡。我难以入眠,轻轻地抚弄着他的头发。一个威尼斯人就这样来到了我的枕边,我差点说出了声来。将双唇压在他的头上,我再次想起了多年前从编辑那儿收到过的一次唐突的工作安排:  “在威尼斯待上两周,带回来三篇特写,我们会从罗马派一名摄影师过去。”她说完,没说再见便挂断了电话。那是我第一次前往威尼斯,为什么我们没在那时相识?兴许,是因为编辑没告诉我说要带一名威尼斯人回来的缘故吧。好在,此时他便睡在这儿,一名不速之客,一个有着瘦削双腿的威尼斯人。只是现在,我也得睡去了。睡吧,我告诉自己。可我依然无法入眠。我又怎么忍心睡去?往昔对威尼斯那段刻意疏远的岁月,又浮现在了脑海中。曾几何时,我几乎已经抚摸到了她那波光粼粼的裙裾,却又毅然决然地掉头离开了——从贝加莫驾车前往维罗纳,又到了帕多瓦,离她不过二十英里之遥,但我却粗暴地掉转我的白色小菲亚特,掉头北上,去了博洛尼亚。不过,在经历了初次威尼斯之行后,我对她的偏见,便早已是荡然无存。随后,我便开始寻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想尽一切办法,寻求写作任务,在各旅游部门间往来游走,一切的一切,都只是为了找到一张便宜而又合适的机票,只是为了能够离她近一点,再近一点。

去年春暖花开时节,我从加利福尼亚搬到了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在一间出租屋中等待了两个月之后,房子终于修葺完毕,一间小餐馆也正式开始运营。到得7月,生活已渐渐有了模样。经营餐馆,每周为《圣路易斯时报》写上一篇美食评论,日益熟悉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这三件事,成为了我生活中的三个支点。不过,流浪的火苗,依然在心中明明灭灭。到得10月初,我再也按捺不住,终于拉上西尔维娅和哈罗德这两个死党,一头扎进了威尼斯那甜蜜的臂弯之中。当时,我并没能想到“甜蜜臂弯”这个词,只是觉得自己离她越来越近了。

炉边谈心>>>

清晨,我们一般都会在厨房的壁炉前度过:在那张嵌着天鹅绒靠背的椅子中,我们相视而坐,各自捧一本双语词典,在身前摆一张小桌,倒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放上一小罐奶油,再备上一盘黄油烤饼,就这样,开始谈论起了我们的人生。

“我一直想要回想起一些大事来,好跟你说上一说。你知道的,就是那些关于我的孩提时代、我的青年时代的那些事情。我觉得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简直就是普通人的范本。在电影中,我肯定会被塑造成那种永远也追不到女孩的人。”他如此评价自己,语气倒是不悲也不喜。

一天早晨,他问我:  “你还记得你的那些梦么?”

“你说的是我晚上做过的梦?”

“不是,是你白天时的梦想。你原本以为自己想要什么?原本打算成为什么?”他说道。

“我当然记得啦。有许多梦想,一直在陪伴着我。我曾经想要宝宝,那便是我的一个伟大梦想。等到宝宝出生后,我大多数的梦想都是围绕着他们而展开的。等到他们长大了一些之后,我的梦想有了一些细微的不同。不过说真的,也许梦想都仅只是梦想而已,同我的生活没什么关系。但现在的我,却是活在梦想之中。我记得那些梦想是如何在心底里生根发芽的,我全都记得,而且还总会有一些新的梦想,围在我周围蠢蠢欲动。那你呢?”

“没,没那么多。而且即便是现在,也要比你少得多。小时候,一直觉得梦想是大逆不道的东西,我一直就是抱着这样的观念长大的。我的童年,充斥着神父、老师和父亲的长篇大论,除了逻辑、因果、道德和荣誉,再无其他。我想要开飞机,想要演奏萨克斯。我十二岁时便已离家去了学校,而且,相信我,和一群耶稣会会士厮混在一起,对梦想没有任何好处。我不常回家,但每次回到家时,生活只会更加暗无天日。青年时,特别是在青春期,几乎每一个人都在打压着我。”

他说得非常快,而我则一直在打断他,让他慢一点,给我解释一下这个单词,重复一下那个句子。我正在努力回想着“耶稣会会士”和“萨克斯”这两个词时,他已经讲到了“青春期”了。

他觉得,音量应该是一个解决我那一知半解的理解能力的好法子,于是现在,他就像一名上了年纪的男高音一般,狠狠地吸了一口气,霎时声震屋瓦:  “父亲盼望着我能早点成熟起来,去找一份差事,走一条稳妥的路,并坚持下来。、从一开始,我就在努力尝试着把他的愿望当成是自己的愿望。于是伴随着时间的慢慢推移,我在自己的眼前蒙上了一层又一层绷带,我自己的梦想,就这样被层层叠叠地包裹了起来。”

“等等,”我一边恳求他,一边飞也似的翻起了字典,查找“绷带”这个词,  “你的眼睛怎么了?为什么要缠绷带?”我有些不解。

“这是文学修辞。”他咆哮着说道,开始有些不耐烦了起来。我真是一个呆子,同一个意大利人厮混了十二个小时,居然没明白过来这是一个比喻。为了让我更加明白,他开始了一场生动而又立体的表演:站起身来,又是将袜子拉到了皱皱巴巴的膝盖上面,又是摆弄着身上的浴袍,此刻更是将一条洗碗布给蒙在了眼睛上,再透过那洗碗布的边缘,偷偷地看着我。这名不速之客将速度、音量和演员的天赋,全都结合到了一起。当然了,这自然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随后,他继续说道:  “不过在更多时候,那些绷带的分量以及它们的种种不便,你几乎是察觉不到的。有时,我会眯起眼睛,瞟一眼那层薄纱外面的世界,想要看看在现实生活中,还能不能捕捉到我那些陈年旧梦的影子。有时,我还是能够瞥见它们的,但大多数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还是躲回到那层绷带后面,反而会更舒服一些。就这样,一直到了现在。”说到最后,他的声音柔和了下来,预示着这段演讲的结束。

我想,兴许,他就是那种永远也得不到女孩青睐的男人,除非那个女孩是德伯家的苔丝,或者安娜·卡列尼娜,抑或是伊迪斯·琵雅芙⒈。我又想了想,觉得他应该正深深地沉浸在忧郁之中,否则不会这么多次地提及“岁月”这一话题。⒈法国著名女歌手,1915年出生于巴黎,经历坎坷,电影《拯救大兵瑞恩》中决战前收音机中所播放的曲子《你无处不在》和电影《盗梦空间》中的《不,我一点也不后悔》由她演唱。

当我问他为什么这么急匆匆地从大海那边跑了过来时,他告诉我说他已经不想再等了。

“不想再等了?我刚回家两天你就到这儿啦。”我提醒他。

“不是,我的意思是说我等不及了。我现在已经知道了生命的意义,生命就像是一个账户,”这个银行家用他自己的方式解释道,  “你不知道里边到底存了多少时日,但却一次只准取出宝贵的一天来。不准再存。”这一灵光乍现的讽喻,更是让这个不速之客的舞台表现力大放异彩。  “我的时日已经有好多用在睡觉上,一天又一天,我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它们溜走。兴许,找个安全的角落,就这样了此残生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每当我开始检视所有的东西,开始拷问自己的内心,思考我到底想要什么时,总是会心如死灰,似乎一切都无可无不可。我整个人都已经懒散了下来。尘世如潮,而我却总有那么一两步赶不上。不幸,命运。简单,没风险。所有的一切,都是别人的责任,也都是他人的功绩。而现在,我不再等待了。”他像是在对着虚空里某个遥远的天使说话一般。

轮到我时,我跟他讲起了我生命中一些里程碑式的事件,抑或,也是一些不值一提的琐碎小事。我跟他讲了我们是什么时候从纽约搬去加利福尼亚的,讲了我在海德公园上美国烹饪学院时那些捉襟见肘、拮据得可怕的日子,也讲了怀着身孕的我,是如何为了美食或美酒,而远赴法国和意大利最偏远地区的。所有的一切,都像是一段陈旧的历史,我挨个说下来,心内早已是波澜不惊,于是我便知道,它们早已同我现在的生活无关,我之前所做的一切,都在为此时此刻做着铺垫。即便是我们刚刚聚在一起的这短短几天时间,也胜过了我之前所有的奔忙。我对他的感情,胜过了所有那些我曾想要亲近,抑或是远离的朋友们的总和。对费尔南多的爱,犹如我生命中的一场地震,它震落了我生命之石上的所有的尘埃,让我清晰地看到了石头上那些曾经困扰过我,抑或是折磨过我的种种图案。我并不想假装自己全都理解了这其中所有的情感,但我更乐意将那些不可名状的东西,供在生命的祭台之上;看起来,我也曾有过那些挥之不去的绷带。想不到的是,竟有一个这样的男子,用他那细腻的温柔,打开了我的心门。

每天上午,他都陪我一起去餐馆,帮着烤面包,剁迷迭香,或是将面粉给倒进霍巴特牌揉面机;他很喜欢拿起木铲,将一个个芳草橄榄味面包,从烤箱中给铲出来,再学着将那些热气腾腾的扁平面包,给干净利落地抖落到晾架上。我们总是会专门做出一个只属于我们的面包,放到烤箱中温度最高的地方,将它烤成榛子一般的焦棕色,再囫囵撕下一块,趁热塞进口中,丝毫不理会指尖上传来的火烧火燎的感觉。他说他喜欢我皮肤上的那些迷迭香和新做面包的香味。

下午时,要是我有专栏要完成,或是需要同编辑一起工作,我们便会在报社办公室中逗留上一段时间。我们会去森林公园散步,然后在我自己的餐馆吃晚餐,要不就去巴拉班餐厅,抑或是佐伊餐吧,然后再去市中心的爵士俱乐部。他对地理位置几乎没什么概念,我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让他相信圣路易斯真的是在密苏里。他说他现在终于明白当初他去找旅行社,说要订一张去蒙大拿的圣路易斯的机票时,人家为什么会那么恼火了。不过,他还是会建议我们去大峡谷来个一日游,当天去当天回,要不,就去新奥尔良吃上一顿午饭。

一天晚上,当我们从佐伊吃完晚饭回来时,天色已经不早了。我们聊了许多孩子们小时候的生活,我从书桌里拿出来一只小小的装着照片的锦盒,想要找一张照片,给他看看我们当时在纽约冷泉的门巷路的房子。因为那栋房子,我们所有人都非常喜欢。坐在壁炉前,那个不速之客细细地研究起了那些照片。我陪着他看了起来,只见他不停地翻看着一张丽萨的照片。那是一张她刚出生时的照片,照片上的她,正躺在我的臂弯之中。他说她的小脸蛋可真漂亮,而且长大后也没怎么变,变成女人后也还是一样。他告诉我说我的脸蛋也很漂亮,丽萨和我看起来可真像。他还告诉我说他真希望那个时候便已认识我,能够摸一摸我在那张老照片上的脸。

说着,这个不速之客开始解起了我的紧身胸衣。他那双大而漂亮的手,就这样隔着柔软的花边,笨手笨脚地抚摸起了我的肌肤,异常温暖。随后,他从我袒胸露肩的衣服上,扫下来了一些面包渣,又在我的胸脯上,找到了一些。  “这是什么呀?你一整天的活动记录,可全都在这儿啦。你看,它们可是黑麦吐司的铁证哩;除此之外,还有两种,兴许是三种曲奇呢;。还有芳草橄榄味面包,穆哈巧克力饼——全都存在你的内衣里呢。”他一边说,还一边尝了几粒他所说的“铁证”。我笑得流下了泪来,而他则说道:  “还有这些眼泪噢,你一天得哭多少次呀?莫非你身上每天除了眼泪便是面包屑?”他将我按倒在了我那凉爽的长绒床单上。他吻我时,我尝到了眼泪混合着浓重姜味的味道。

“莫非你的身上每天除了眼泪便是面包屑?”他是一个聪明的男子,我想。我看着早已入睡的他,依然没有忘记他的问题。没错,面包屑是我一直毫无节制地乱吃东西这一习惯最为永恒的证据,而我的胸部,则成为收集它们的最好的架子。此外,泪水中也有一些恒久不变的东西。我的泪水,总是同笑容一样说来就来,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为什么?某些陈年旧事,依然在我心底里隐隐作痛,深入骨髓。但我流下来的,却并不是那种伤痛时在睡梦中出现的泪水,也不是在为了过去的那些伤痛。  “振作起来,那些伤痛都已经过去了。”一天晚上,朋友米沙在连喝两杯伏特加后,如此说道。他的一位病人,刚刚用一把枪柄上镶嵌着珍珠的手枪,自杀了。

我更多的泪水,都是惊喜时留下的,并非全都是为了伤痛。喇叭的呜咽、和煦的微风、一只游走的羊羔脖子上的叮当声、烛火熄灭时那最后一缕青烟,晨曦、暮霭、火光,以及每一天中所发现的美,全都能让我流下泪来。我哭的是生活中那些令人陶醉的物事,兴许,偶尔也会有些许泪水,是为了那些逝者如斯的岁月。

发烧=瘟疫?>>>

一周时间还没过完,一天早晨我醒来时,便患上了严重流感。我从未患上过流感,也已多年没得过感冒。而现在,就在此时此刻,就当这个威尼斯人躺在我那玫瑰色的丝质床单上时,我却浑身火烧火燎,发起了高烧,喉咙犹如着了火一般,胸口也如同压了一块几百吨重的巨石,喘不上气来。咳嗽袭来,为了寻求安慰,我开始试图回想我那药橱中都还剩下什么可用之物,但我心底里清楚,那里边除了维他命c和一瓶足足买了十年的“救救宝宝”,再也没有其他东西。那瓶“救救宝宝”还是当初我从纽约带过来的,油腻的瓶身上,连标签也早已不见了踪影。

“费尔南多,费尔南多,”我用那满是燎泡的嗓子,嘶哑地叫他,  “我想我是发烧了。”此时的我,丝毫没有意识到“发烧”这个词,在任何意大利人听来,都不啻于晴天霹雳,基本等同于“瘟疫”。我想这样的现象应该源于中世纪时期的记忆,那时,发烧便意味着病情的慢慢恶化,直至死亡。他马上从床上跳了起来,口中一遍遍地用意大利语重复着“发烧,发烧”,然后又跳回到了床上,将手放到了我的额头和脸颊之上。每隔三秒,他便会用意大利语重复上一句“发烧”,犹如念经一般。随后,他又将自己那尚带着宿睡余温的脸颊贴到了我的脸上,口中那“念经”的节奏,也加快了起来。他说我的心脏跳动得非常剧烈,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迹象。他想知道体温计到底在哪儿,当我告诉他说我这儿没体温计时,相识以来第一次,费尔南多的脸上露出了痛苦的表情。我问他,你说这体温计是不是也太捣蛋了一点?你想用它的时候,总是找不到它。

没来得及穿上内裤,他便直接套上了牛仔裤,又往身上套了一件毛衣,穿好了他的“战袍”。他问我体温计用英语怎么说,因为这个单词在英语和意大利语中的发音非常接近,因此他是分不清的。于是,我用便签给他写了下来,还一并写了“羟苯基乙酰胺和一些治疗流感的药物”这样一句话。嗓子疼得太厉害,我实在是笑不出声来,但我好歹还是笑了。费尔南多说我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精神错乱的状况也是正常的。他点了点自己兜里的钱。

他的兜里只有里拉和两枚克鲁格金币。我告诉他说药房只收美元,他双手一摊,说真是越忙越见鬼。他将自己胡乱塞进了夹克,裹上了围巾,将皮帽给扔到了头上,又将一只手套套在了左手上——右手那只,早已丢失在大西洋上空了。就这样,在做好了足够顶着不足五度的寒冷天气穿过三个街区,再一路向西杀至克莱顿的准备之后,这个威尼斯人便出发了。这可是他第一次,独自一人,迎头同美国的社交撞到了一起,而且还涉及了社会经济学方面的知识。随即,他又回来找字典。在亲了我两次之后,他迷惑不解地摇了摇头,不明白我为什么会遭遇如此的不幸。

在威尼斯人那温暖的茶水、各种各样的小药片以及药剂连续不断的轰炸下,我一天中的大多数时候都在睡觉,而且还一觉睡进了夜里。有一次,当我醒来时,发现他正坐在床边,注视着我,目光中溢满了浓情蜜意:  “烧已经退了,现在的你,是又可爱又清凉。睡吧,我的爱人,睡吧。”我凝视着他,凝视着他那瘦削高耸的双肩,凝视着他那满脸的焦虑。他起身拉了拉毯子,我看着他就这样穿着那条及膝的朴实无华的短袜,朝着我弯下了腰。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在沙滩上一遍又一遍地书写着“肌肉文化”的瘦削男子,也是我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为健硕的男人。

我问他:  “你以为我会死吗?”

他说:  “没有,可我真的被吓坏了。你病得太厉害了。你现在也一样病得很重,所以你必须乖乖睡觉。不过你知道,要是万一你死在了我的前面,我也有办法能够找到你。我可不会再等上五十年什么的,我会直接去找圣彼得⒈,问他厨房在哪儿,准确地说,应该问木炭烤箱在哪儿。你觉得天堂里边有没有那种烤面包的烤箱?要是有的话,你肯定就在那儿,浑身上下都沾满了面粉,还带着迷迭香的香味。”他一边跟我说着这样的话语,一边拉着床单,恨不能将它整理出军营中的那种“豆腐块”形状来。随后,他终于满意了,这才再次坐到了我身旁,用低沉的嗓音,给我唱起了催眠曲。此时,这个威尼斯不速之客看起来更加像彼特·塞勒斯了,还有着一丝鲁道夫·瓦伦蒂诺的风采。他又探了探我的额头,说道:  “你知道的,我一直盼望着能有一个人来给我唱催眠曲,但我知道,现在我更想要的是能够唱给你听。”⒈耶稣十二门徒之一,为耶稣所收的第一个门徒。

翌日清晨,循着他香烟的味道,我跑到了客厅。  “你不应起床的。”他用英语说道,将我赶回到了床上。随即,他也爬上了床,我们相拥而眠,如同孩童一般。

在他离开威尼斯的那个早晨,我们放弃了炉边谈心,将咖啡原封不动地留在了杯中,也没有在餐馆逗留,甚至不大说话。我们在公园中散步,久久不肯停下;随后,我们又找了一条长凳,坐下来小憩了一会儿。雁鸣阵阵,天空犹如水晶一般,清冽,澄澈。一群大雁正兴高采烈地朝着南方飞去。“它们现在才飞往南方是不是稍微晚了一点?”我问他。

“是有一点,”他说道,  “兴许,它们是在等待同伴,兴许,是迷路了。不管怎样,重要的是它们现在已经上路了。就像我们。”

“你真像是一名诗人。”我告诉他。

“几周前,我根本不会抬头去看这些鸟儿,我甚至连它们的鸣叫声,都从未听到过。现在,我觉得自己又有了感觉。对,我又鲜活了起来。我想就是这个词,鲜活。我觉得自己已经娶了你,觉得我们一直就是一对夫妻,只是我之前找不到你了。我甚至觉得,我都不需要去问你愿不愿意嫁给我,而是说,请你别再弄丢自己,反而会更好。不要离开我,陪伴在我身边。”他幽幽地说道,像是一个诉说心事的男孩。

当天晚上从机场回来之后,我在卧室的壁炉中生了火,在前面扔了一个靠垫,一如他每晚所做的那样。我坐在他当初所坐过的地方,在我的睡袍下穿上了他的羊毛短裤,觉得自己是如此地渺小,往昔的脆弱感,再次袭上心头。一切都已定了下来。他回到威尼斯之后,便会开始准备结婚所需的各种文件,而我,则会彻底告别我在美国的生活,尽快前往意大利,7月是他给我下的最后通牒。我决定今晚就睡在壁炉前,于是从床上拉了一床毯子,盖在了身上。一股熟悉的味道,丝丝缕缕沁入心扉,那是他衬衫上的味道。我喜欢这种味道。  “我爱费尔南多。”我告诉自己同这眼前的火光。面对这蓦然而来的爱,我有些不知所措,它来得实在是太快,我来不及细思量。我试图寻找一些两人癫狂的迹象,但却没能找到。都说爱是盲目的,但我却能看清这段爱,看得一清二楚。

我那骑着白马的鬈发情郎,那个将来的国王,那个独一无二却又只属于我的爱人,再也没出现在我的脑海里。但我从未感到天塌地陷过,一丝一毫都没有。我唯一所能感觉到的,便只有平静。除了身处威尼斯的那最初几个小时,我便再也没有了困惑,没有了挫败感,所有一个早已迈过中年大关的正常女人所应有的种种情绪,全都在我身上消失无踪。此时,所有的大门都已敞开,后面洒满了温暖的金色阳光。这并不是一幅新生出来的画面,倒像是一幅早已等候在那里的画面。从一开始,它便等待在了那儿,而且,它也只会属于我,不用妥协,也用不着再次来过。费尔南多便是这样的选择。我从来就用不着说服自己去爱他,用不着将他的优缺点都放到天平上,给称上一称;我也用不着再次提醒自己,说你已经不年轻了,面对又一个“好男人”的出现,你应该感激涕零才对。

通常,都是我们自己将事情给搞复杂了。我们为什么非得哭天抢地地找一些理由,来说服自己?我们常常以现实的名义,玷污了事情的清白。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自由自在地行事,忠实于自己的情感和内心。让那些不能理解的人继续目瞪口呆去吧。我就爱他了。爱他那瘦削的双腿,爱他那窄窄的肩膀,爱他的忧郁和温柔,爱他那修长的十指,爱他那迷人的声线,爱他那皱皱巴巴的膝盖。他依然没有萨克斯,也没有飞机,有的,只是那些耶稣会会士的幽灵。

我等候着睡意,但它迟迟没有到来。此时已是凌晨三点,我突然想到五点半时,地产经纪人同她的代理便要登门,一群人会蜂拥而至,只为看一看我这房子。我有些担心同意大利驻圣路易斯领事的会面,我可听说对方是一个很有魅力的西西里岛人。我清楚自己同那个不速之客,都将要承担一些什么,更重要的是,我更加清楚,不管发生什么,我都陷入了这一生中的第一次恋爱。

脆皮韭葱>>>

在圣路易斯同不速之客在一起的第一个晚上,吃饭时他曾开宗明义地告诉我说自己不喜欢韭葱。于是,我撒了一个小谎,告诉他说那不是韭葱,而是青葱。结果,他连盘子都给舔干净啦,我几乎都用不着去洗。后来,我还是坦白了,告诉他说那就是韭葱,于是,他花了好几个月,才算是原谅了我。不过现在,去集市时,就连他自己也寻起了韭葱,一买就是一大捆,这样一来,我们便可大快朵颐啦。

事实上,这道菜非常简单,简单得我都很难写出详细的菜谱来。只要是百合科的菜,不管是韭葱、青葱还是洋葱,都可以照葫芦画瓢,按照这个方法去做。而且,你还可以将这几种食材搭配着来做,做好后,在盘底垫上奶油,上面撒上干酪丝,作为开胃菜最是合适不过。不过,我最喜欢吃饭时,找一只加热过的盘子,挖上一大块干酪丝,再在上面摆上现烤的牛肉或是猪肉,这样一来,肉汁便会沁入干酪丝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12棵中等大小韭葱(约3磅重),剪去葱叶,剥出葱白,洗净,切成薄片(也可用2磅洋葱或青葱代替——可尝试将口味柔和的洋葱同口味较重的洋葱混合着来做,如维达利亚、沃拉沃拉或德克萨斯甜洋葱便可同西班牙洋葱搭配)。

2杯马士卡彭奶酪

1茶匙现磨肉豆蔻

1茶匙现磨胡椒粉

1.5茶匙精致海盐

半杯格拉巴⒈或伏特加⒈一种白兰地,烈酒。

三分之二杯帕尔马干酪丝

1茶匙无盐黄油

准备一只大碗,放入事先准备好的韭葱,再准备一只小碗,除了帕尔马干酪和黄油,将其他调料全部放入小碗,搅拌均匀。将搅拌好的调料倒入装有韭葱的大碗,取两只叉子,将每一片韭葱都均匀地裹上调料。将拌好的韭葱盛入圆形烤盘,或是分成六份,均匀地撒上帕尔马干酪丝,用400度烤制30分钟,直至表皮金黄为止;小份酌情减去10分钟烤制时间。

分量:6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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