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惠特曼·我在路易斯安那看见一棵常绿的橡树在生长》
我在路易斯安那看见一棵常绿的橡树在生长,
它孤零零地站着,苔藓从树枝上纷纷垂下,
没有任何一个同伴,它在那儿生长着,发出深绿色的欢乐的叶片,
而它的外貌,粗野、挺拔、健壮,使我想到我自己,
但我感到奇怪,它独自站在那儿,身边没有一个朋友,怎么竟然能够发出欢乐的叶片,因为我知道我就办不到,
于是我折下一条嫩枝,上面长着一些叶片,还缠着一小块苔藓,
我把它带回家,一直放在我的房间里看得见的地方,
现在倒用不着它来使我想到我自己亲爱的朋友,
(因为我最近认为,我除了他们简直就没有想到别的什么)
然而它对我仍然是一个奇妙的象征, 它使我想到刚毅的爱;
尽管如此,尽管这棵常绿的橡树在路易斯安那,在那儿一块宽阔平坦的空地上孤零零地闪着光,
发出欢乐的叶片,身边一辈子都没有一个朋友一个爱人,
但我却非常清楚地知道,我就办不到。
(邹绛 译)
这首诗以独特的笔法描绘了一棵美国南方的常绿橡树,但这种描绘与威廉斯对《幼橡树》的描绘完全不一样, 后者是客体主义的,而这里,从这棵南方的橡树身上, 我们可以看到诗人思想和理想的寄托。
在这首诗中,诗人先对橡树作了一番描绘, 紧接着就说,它使他想起了自己。在这里, 诗人流露出博爱和泛神思想。在他看来, 他和橡树同属一个范畴,如果有什么区别,那就是他觉得自己不如橡树。在惠特曼看来, 上帝存在于万物之中, 因此, 每个微小的生物或物体都包含广阔的世界, 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自己也和万物相通,所以, 他可以在万物中看到自己。
诗人羡慕那棵生长在南方的常绿的橡树,羡慕它的欢乐、粗壮、挺拔,羡慕他能在旷野上忍受寂寞。他不仅羡慕,而且感到自愧不如。当然,这种比较决不能看作是植物和人的比较, 要是那样就毫无意义了;首先应进入物我合一的境地,才能领略这首诗的深意。 “我”或许是人, 或许是植物,或许什么都是,什么都不是;同样, 橡树或许是植物,或许是人,或许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是。他们的存在的规定性是飘忽不定的。否则, 如果我们将他们各自归入传统认识意义上的属性,我们就会觉得他们之间就没有相提并论的可能了。
由于达到了一种超脱的境地,在这首诗中,诗人好象并没有意识到橡树只是一种植物,相反, 他觉得它是他的朋友, 因为,他折了一条嫩枝带回家, 当他看到它时, 他就不用想他的朋友了,也就是说,这条嫩枝已成了他的朋友;不仅如此,他甚至连别的东西都不必想了,在他看来,在这条小小的嫩枝上同样凝聚着人类之爱, 就象用一枚贝壳便可以窥听大海的喧啸。惠特曼是个喜欢户外居住的人,他虔诚地崇拜自己赤裸裸的无罪的肉体就象崇拜上帝,他崇拜大自然中的万事万物就象崇拜自己的肉体。他终生未娶,可能是因为他崇拜他自己,也因为, 他觉得他不应只爱一个具体的人, 而应爱整个人类,整个大自然。他崇拜那棵树也因为它的身上有男性之美(manly love)。所以,在这首诗中,他的博爱、民主和泛神思想得到了较好的体现,而且,他希望人类也能这样相处、生存;同时,还寄予了他的“宇宙灵魂”的理想。
这首诗虽然叙述性语言较多,但诗味很浓,橡树被描述得很生动。象“孤零零地站着”,“发出深绿色的欢乐的叶片”, “身边一个朋友也没有”等都富于人情味,使这棵橡树和人类之间的距离缩短了,使“我”和橡树更有可能相提并论。
从这首诗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到,惠特曼不愧为自然之子,人民之子,他的诗从内容到形式都摆脱了传统的羁绊,从而接近人民, 接近自然。尽管起初他的诗受到诗界同仁们的非难、指责(惠蒂埃甚至将初版《草叶集》扔进了火炉), 但他没有动摇。一八五五年,爱默生读了他的初版《草叶集》写信给他说:“我认为它是美国从未有过的一部不同寻常的具有才识和智慧的作品……里面有无与伦比的内容,其表现手法也是无与伦比的。”
他的说法千真万确。
义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