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编:正义和作用的原因
232—32(291)387—305
在《论不正义》的信中可能出现滑稽剧,即前人已有了一切。“我的朋友,你生在山的这一边,因而你的前人已有的一切便是正义的。”
“你为什么杀我?”
233(b)—57(292)219—307
他住在河水的那一边。
233—88(293)394—308
“你为什么杀我?”——“为什么!你不是住在河水的那一边吗?我的朋友,如果你住在这一边,那么我就会是凶手,并且以这种方式杀你也就会是不正义的;但既然你是住在那一边,所以我就是个勇士,而这样做也就是正义的。”
230—108(294)391—331
……企图统治世界的那种经纶,是以什么为基础的?是根据每一个人的心血来一潮吗?那该多么混乱!是根据正义吗?
而人们是不顾正义的。
的确,假如他认识正义的话,他就不会奠定人间一切准则中最普遍的那条准则了,即每个人都得遵守本国的道德风尚;真正公道的光辉就会使得一切民族都俯首听命,而立法者也就不会以波斯人或德国人的幻想和心血来一潮为典范来代替那种永远不变的正义了。我们就会看到正义植根于世界上的一切国家和一切时代,而不会看到所有正义的或不正义的东西都在随着气候的变化而改变其一性一质。纬度高三度就颠倒一切法理,一条子午线就决定真理;根本大法用不到几年就改变;权利也有自己的时代,土星进入狮子座就为我们标志一种这样或那样罪行的开始。以一条河流划界是多么滑稽的正义!在比利牛斯山的这一边是真理的,到了那一边就是错误。
他们承认正义并不在这些一习一俗之中,而是正义就在为一切国度所周知的自然法之中。假如那散播了人世法律的卤莽的机遇一性一碰巧居然有一度是带普遍一性一的,他们就一定要顽固地坚持这一点了;然而滑稽的却是,人类的心血来一潮竟是那样地歧异多端,以致于根本就没有这种法律。
盗窃、乱一伦、杀子和弑父,这一切在有德的行为中都有其地位。一个人可以有权杀我,就因为他住在河水的那一边而他的君主又和我的君主有争执,尽管我和他并没有任何争执;难道还 能有比这更加滑稽的事情吗?
毫无疑问自然法是有的;然而这种美好的理智一腐化,就腐化了一切;Nihilampliusnostrumest;quodnostrumdicimus,artisest〔没有什么东西是我们自己的,我们所称之为我们自己的都是人为的。〕蒙田《文集》第2卷、第12章引西赛罗语.Exsenatusconsultisetplebiscitescriminaex ercen-tur〔人们犯罪是由于元老院和人民的缘故。〕蒙田《文集》第三卷、第一章引赛涅卡语.Utolimvitiis,sicnunclegibuslaboramus.〔从前我们受罪恶之苦,现在我们受法律之苦。〕蒙田《文集》第3卷、第13章引塔西佗语。
由于这种混乱,就有人说,正义的本质就是立法者的权威;又有人说,就是君主的方便;还 有人说,就是现行的一习一俗;而最确切的却是:按照唯一的理智来说,并没有任何东西其本身是正义的;一切都随时间而转移。一习一俗仅仅由于其为人所接受的缘故,便形成了全部的公道;这就是它那权威的奥秘的基础了。谁要是把它拉回到原则上来,也就是消灭了它。没有什么是比纠正错误的法律更加错误的了;谁要因为它们是正义的而服从它们,就只是在服从自己想像中的正义而并非服从法律的本质;法律完全是靠着自身而汇集起来的;它只是法律,而不再是什么别的。谁要想考察它的动机,就会发见它是那样的脆弱而又轻浮,以致于假如他并不一习一惯于观赏人类想像力的奇妙,他就要惊叹一个世纪的工夫竟能为它博得那么多的威严和敬意。攻讦或颠覆一个国家的艺术,就是要动摇已经确立的一习一俗,对它们追根问底,以便表明它们是缺乏权威和正义的。据说,我们应该追溯到被不正义的一习一俗所消灭了的那种国家原始的根本大法。这准是一场会输光一切的赌一博;在这个天平上,没有什么东西会是公正的。然而人民却很容易听信这类议论。他们一旦认识枷锁,立刻就会摆脱枷锁;而大人物们则由于人民的毁灭以及对于既成一习一俗怀着好奇心的考察者们的毁灭而大蒙其利。这就是何以有一位最聪明的立法者要说,为了人民的福祉,就必须经常欺骗他们;而另一位优秀的政治学家则说:Cumveritatemqulibereturignoret,expedit quodfallatur 〔既然一个人不理解那种可以解放他的真理,那就最好让他受气吧。〕语出奥古斯丁《天城论》第4卷、第27章;.绝不能使人感觉到篡位的真理;那本来是毫无道理地建立起来的,但却变成有道理的了;我们一定要使人把它看成是权威的、永恒的,并且把它那起源隐瞒起来,假如我们并不想要它很快地就告结束的话。
231—112(295)432—313
我的,你的——这些可怜的孩子们说:“这条狗是我的;
这儿是我的太一陽一地”。这就是整个大地上篡夺的起源和缩影。
234—107(296)51—320
当问题是要判断应不应该宣战并杀死那么多人、把那么多西班牙人判处死刑的时候,却只是由一个人在进行判断,并且他还 是利害的关系人;那本来应该是一个无关的第三者。
235—176(297)78—330
Veri juris〔真正的法律〕.我们不再有这种东西了;假如我们有的话,我们便不会以遵循自己国度的道德风尚作为正义的准则。
正是在不能发见正义的地方,我们就发见了强力,等等。
285—192(298)385—316
正义,强力——遵循正义的东西,这是正当的;遵循最强力的东西,这是必要的。正义而没有强力就无能为力;强力而没有正义就暴虐专横。正义而没有强力就要遭人反对,因为总是会有坏人的;强力而没有正义就要被人指控。因而,必须把正义和强力结合在一起;并且为了这一点就必须使正义的成为强力的,或使强力的成为正义的。
正义会有争论,强力却非常好识别而又没有争论。这样,我们就不能赋予正义以强力,因为强力否定了正义并且说正义就是它自己。因而,我们既不能使正义的成为强有力的,于是我们就使强力的成为正义的了。
238—171(299)361—315
惟一普遍的准则,就是对通常事物有国家法律以及对其它事物取决多数。这是从哪里得出来的呢?就是得自其中所具有的强力。由此可见,格外具有强力的国王也就会不听从他的大臣们的大多数。
毫无疑问,财富的平等是正义的;然而人们既不能使服从正义成为强力,于是他们就使得服从强力成为了正义;他们既不能强化正义,于是他们就正义化了强力,为的是好使正义与强力二者合在一起,并且能得到成其为至善的和平。
239—899(300)425—329
“当武装的强者保有他的财富时,他所保有的就可以安全。”
240—201(301)426—333
我们为什么要遵从大多数?是因为他们更有道理吗?不是的,而是因为他们更有强力。
我们为什么要遵从古老的法律和古老的意见?是因为它们是最健全的吗?不是的,而是因为它们是独一无二的,并可以消除我们中间分歧的根源。
241—178(302)544—319
……这是强力的作用,而不是一习一俗的作用;因为有能力创造的人是罕见的;在数量上最有强力的人都是只愿意趋从而拒绝把光荣给予那些以其自己的创造而在追求光荣的创造者们;假如有创造力的人坚持要获得光荣并蔑视那些不曾创造的人,别人就要给他们加以种种揶揄的称号,就会打他们一顿棍子的。因而,但愿人们不要以那种巧妙自诩吧,或者说,但愿他们对自己知足吧。
242—197(303)74—317
强力是世上的女王,而意见却不是。——然而意见之为物是要运用强力的。——那是强力形成了意见。按我们的意见,柔和是美好的。为什么?因为想要在绳索上跳舞的人只是单独的,而我却可以纠聚更有强力的一伙人来说它不好看。
289—207(304)363—321
维系人们彼此互相尊敬的绳索,一般说来,乃是需要的绳索;因为既然人人都想能统治,而又不能人人都做到,只有某些人才能做到,所以就一定会有各种不同的级别。
因而,让我们想像我们看到人们是在开始互相结合。毫无疑问他们要互相作战,直到最强的一方压倒了最弱的一方为止,终于便有了统治者的一方。然而当这一点一旦确定,这时候作主人的就不愿意让战争继续,便规定自己手中的强力要按自己的意思承继下去;有的是把它付之于人民的选举,另有的则付之于世袭,等等。
正是在这里,想像力便开始扮演它那角色。迄今为止,是权力在强迫着事实;如今则是强力被想像力固定在某一方,在法国是贵族,在瑞士则是平民,等等。
因而维系对于某某个别人的尊敬的绳索,乃是想像的绳索。
291—87(305)462—322
瑞士人被人称为贵族是要冒火的,他们要证明自己是平民出身,才好被迫为有资格担任要职。
290—204(306)422—323
既然由于强力统御着一切的缘故而使得王公贵族和达官显宦都成为实在的和必要的,所以就无时无处没有这类人。
然而,又因为使得某某人之成为统治者的只不过是幻想,所以这一点就是不稳固的,它很容易变化不定,等等。
292—177(307)182—324
财政大臣既端庄严肃而又装饰华丽,因为他的地位是假的;国王却不如此:他有强力,他用不着想像力。法官、医生等等,都只不外是想像力而已。
293—62(308)488—327
总是看到国王扈从着卫队、鼓乐、官吏以及各种各样使人尊敬与恐惧的机器,这种一习一惯就使得他们的仪容——当他们即或是独自一个人而没有这些扈从时——给他们的臣民留下了尊敬与畏惧的印象;因为人们在思想上不能把他们本人和经常看到和他们联在一起的随从分开。世人不懂得这一作用是由于这种一习一惯产生的,于是便相信它是出于一种天赋的力量;从而便有这样的话:“仪表非凡,神姿天纵,等等”。
237—109(309)430—328
正义——正如时尚造成了漂亮,同样它也造成了正义。
245—918(310)288—335
国王与暴君——我的头脑深处也有自己的想法。
我每次旅行都小心警惕着。
创立的伟大,对创立的尊敬。
大人物的乐趣就在于有能力造就幸福的人。
财富的特一性一就是可以被人慷慨地施舍。
每种事物的特一性一都应该加以探求。权力的特一性一就是能够保护。
当强力攻击了愁眉苦脸的时候,当一个普通士兵摘下大法官的方帽子并把它扔到窗子外面去的时候。
243—200(311)478—336
在意见和想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国家可以统治若干时期,并且这种国家是恬适的、自愿的;但基于强力的国家却可以永远统治下去。因而,意见就有如世上的女王,而强力则是世上的暴君。
236—198(312)427—337
正义就是已经确立的东西;因而我们全部已经确立的法律就必然要被认为是正义的而无须检验,因为它们是已经确立的。
295—184(313)477,606—338
健全的人民的意见——最大的灾害是内战。假如我们要想论功行赏,内战就是无可避免的,因为人人都说自己值得奖赏。但是一个根据出生权利而继位的傻瓜,则其为害之可怕既不那么大,也不那么无可避免。
246—917(314)190—416
上帝为自己创造了一切,赋给了自己以苦与乐的权力。
你可以把这应用于上帝,也可以应用于你自己。假如是应用于上帝,福音书就是准则。假如是应用于你自己,你就取代了上帝的地位。既然上帝是被满怀仁一爱一的人们所环绕,他们向上帝要求属于上帝权力的那种仁一爱一的幸福,所以……。因而,你就应该认识并且懂得,你只不过是一个多欲的国王,并且走的是多欲的道路。
299—179(315)557—417
作用的原因——这一点是值得赞美的:人们并不要我尊敬一个浑身锦绣、跟随有七、八个仆从的人。为什么?假如我不向他致敬,他就会给我一顿鞭子。这种一习一惯就是一种强力。这正像一匹马装配得比另一匹马更好一样!蒙田好笑得竟看不到这里有着怎样的不同,竟赞叹人们居然能发见这一点并且追问它的原因。他说“的确,怎应会发生……等等。”
298—185(316)558—412
健全的人民的意见——一精一心打扮并不都是虚饰;因为它还 显示有一大堆人在为自己工作;它是在以他们的头发显示他们有佣人,有香粉匠,等等;以他们的镶边显示他们有丝带、金线……等等。因此,占用很多人手这件事并不是单纯的虚饰,也不是单纯的装配。人们所拥有的人手越多,他们就越有力量。一精一心打扮就是在显示自己的力量。
303—170,6一9(317)586—413
尊敬也就是:“麻烦你”。这在表面上是虚文,但却是非常正确的;因为这就是说:“我愿意麻烦自己,假如你需要的话;尽管它对你无用,我还 是这样做。”此外,尊敬还 能用以鉴别大人物:假如尊敬就是坐在扶手椅上,那末我们就会对人人都尊敬了,这样我们也就不能鉴别什么;但是我们既然非常麻烦,所以我们也就非常有力地作出了鉴别。
302—56(318)76一9—354
他有四名仆从。
302—(319)559—355
我们是以外表的品质而不是以内心的品质在鉴别人的,这做得多么好啊!我们两个人应该谁占先呢?应该谁向另一个让步呢?应该是不聪明的那一个吗?可是我像他一样聪明,在这上面就一定会争执不休的。他有四名仆从,而我只有一名:这一点是看得见的,只消我们数一下;于是让步的就应该是我。假如我要抗争,我就是个笨伯了。我们就是以这种办法得到和平的;这就是最大的福祉。
296—208,67(320)574—356
世界上最没有道理的事,可以由于人们之不讲规矩而变成为最有道理的事。还 有什么事能比选择一位王后的长子来治理国家更加没有道理的呢?我们是不会选择一个出身于最高门第的旅客来管理一艘船的。
这种法则会是滑稽可笑的而又不公正的,然而由于人们就是这样并且总是这样,所以它就变成为有道理的和公正的了;因为我们要选择谁是最有德而又最聪明的人吗?我们在这上面马上就会挥拳相向的,人人都自以为是那个最有德而又最聪明的人。因而,就让我们把这种品质附着在某些无可争辩的东西上吧。这位是国王的长子;这一点是道道地地的,决没有争论的余地。理智不能做得更好了,因为内战是最大的灾祸。
304—920(321)575—351
孩子们看到自己的同伴受人尊敬,就大为诧异。
304—193(322)202—352
贵族身份是一种极大的便宜,它使一个人在十八岁上就出人头地、为人所知并且受人尊敬,就像别人要到五十岁上才配得上那样。这就不费气力地赚了三十年。
306—167(323)445—353
什么是我?
一个人临窗眺望过客,假如我从这里经过,我能说他站在这里是为了要看我吗?不能;因为他并没有具体地想到我。
然则,由于某个女人美丽而一爱一她的人,是在一爱一她吗?不是的;
因为天花——它可以毁灭美丽而不必毁灭人——就可以使他不再一爱一她。
而且,假如人们因我的判断、因我的记忆而一爱一我,他们是在一爱一我吗?不是的,因为我可以丧失这些品质而不必丧失我自己本身。然则,这个我又在哪里呢?假如它既不在身一体之中,也不在灵魂之中的话。并且,若不是由于有根本就不构成其为我的这些品质(因为它们是可以消灭的),又怎么能一爱一身一体或者一爱一灵魂呢?因为难道我们会一抽一象地一爱一一个人的灵魂的实质,而不管它里面可以是什么品质吗?这是不可能的,也会是不公正的。因此,我们从来都不是在一爱一人,而仅只是在一爱一某些品质罢了。
因而,让我们不要再嘲笑那些由于地位和职务而受人尊崇的人们吧,因为我们所一爱一于别人的就只不过是那些假借的品质而已。
307—191(324)857—357
人民有着非常健全的意见,例如:
1.宁愿选择消遣与狩猎而不选择诗。半通的学者们加以讥嘲,并且得意洋洋地显出高于世上的愚人;然而由于一种为他们所窥测不透的理由,人民却是有道理的。
2.以外表来鉴别人物,例如以出身或者财富。世人们又得意洋洋地指出这一点是多么没有道理;但这一点却是非常有道理的(吃人的生番才会嘲笑一切年幼的国王呢。)
3.受到打击就要恼怒,或者是那样地渴求光荣。但是由于还 有与之结合在一起的其他根本的好东西,所以这一点就是十分可愿望的;一个人受到打击而并不因此怀恨的,乃是一个被损害和需要所压垮了的人。
4.努力追求不确定的东西;要去航海,要在舷板上行走。
287—195(325)430—359
蒙田错了。一习一俗之所以为人遵守,就仅仅因为它是一习一俗,而并非因为它是有道理的或者是正义的;然而人民却是由于相信它是正义的这一惟一的理由而遵守它。否则,尽管它是一习一俗,他们也不会遵守它;因为人们只能是服从理智和正义。一习一俗缺少了这种东西,就会成为暴政;然而理智与正义的王国并不比欢乐的王国更暴虐:它们对人类都是自然的原则。
因而,人们服从法律与一习一俗就是好事,因为它们是规律;但是要知道,其中并没有注入任何真实的与正义的东西,要知道我们关于这些一无所知,所以就只好遵循已为人所接受的东西;靠了这种办法,我们才永不脱离它们。可是人民并不接受这种学说;并且既然他们相信真理是可以找到的,而且真理就在法律和一习一俗之中;所以他们便相信法律和一习一俗,并把它们的古老一性一当作是它们的真理——而不仅仅是它们那并不具有真理的权威——的一种证明。于是,他们就服从法律和一习一俗;然而只要向他们指出它们是毫无价值的,他们马上就会反叛;从一定的角度加以观察,一切都可以使人看出这一点。
288—114(326)226—379
不正义——告诉人民说法律并不是正义,这是很危险的事;因为他们服从法律仅只是由于他们相信法律是正义。这就是何以一定也要同时告诉他们说,之所以必须服从法律,就因为它们是法律;正如必须服从在上者,并非因为在上者是正义的,而是因为在上者乃是在上者。这样一来,就可以预防一切叛乱,假如我们能使这一点(以及正确说来,正义的界说究竟是什么)为人所理解的话。
308—173(327)211—378
世人对种种事物都判断得很好,因为他们处于天然的无知之中,而那正是人类真正的领域。科学有两个极端是互相接触的。一个极端是所有的人都发见自己生来就处于其中的那种纯粹天然的无知。另一个极端则是伟大的灵魂所到达的极端,他们遍历人类所能知道的一切之后,才发见自己一无所知,于是就又回到了他们原来所出发的那种同样的无知;然而这却是一种认识其自己的、有学问的无知。那些介乎这两者之间的人,他们既已脱离了天然的无知而又不能到达另一个极端,他们也沾染了一点这种自命不凡的学识,并假充内行。这些人搅乱了世界,对一切都判断不好。人民和智者构成世人的行列;这些人则看不起世人,也被世人看不起。他们对一切事物都判断得不好,而世人对他们却判断得很好。
309—183(328)213—418
作用的原因——从赞成到反对的不断反复。
我们已经根据人对于毫无根本意义的事物所做的推崇而证明了人是虚妄的;而所有这些见解都被推翻了。然后,我们又已经证明了所有这些见解都是非常健全的,而既然所有这些虚妄都是非常之有根据的,所以人民就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么虚妄;这样我们又推翻了那种推翻了人民意见的意见。
但现在我们就必须推翻这个最后的命题,并且证明人民是虚妄的这一说法永远是真确的,尽管他们的见解可以是健全的;因为他们并没有在真理所在的地方感受到真理,并且既然他们把真理置诸于它所不在的地方,所以他们的见解就总是非常之谬误而又非常之不健全的。
300—186(329)238—358
作用的原因——人的脆弱一性一才是使得我们确定了那么多美妙事物的原因,例如善于吹笛。
它之所以是桩坏事,只是由于我们脆弱的缘故。
297—63(330)237—420
国王的权力是以理智并以人民的愚蠢为基础的,而尤其是以人民的愚蠢为基础。世界上最重大的事情竟以脆弱为其基础的,而这一基础却又确凿得令人惊异;因为没有什么比这一点、比人民永远是脆弱的这一点更加〔确凿〕的了。以健全的理智为基础的东西,其基础却异常薄弱,例如对于智慧的尊崇。
294—196(331)281—423
我们就只会想像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总是穿着学究式的大袍子。他们是诚恳的人,并且也像别人一样要和自己的朋友们在一起欢笑。当他们写出他们的《法律篇》和《政治学》作为消遣的时候,他们是在娱乐之中写出来的;这是他们一生之中最不哲学、最不严肃的那一部分;最哲学的部分则只是单纯地、恬静地生活。假如他们写过政治,那也好像是在给疯人院订章程;并且假如他们装作仿佛是在谈论一桩大事的样子,那也是因为他们知道听他们讲话的那些疯人都自以为是国王或者皇帝。他们钻研他们的原则,是为了把这些人的疯狂尽可能缓冲到最无害的地步。
244—106(332)190—419
暴政就在于渴求普遍的、超出自己范围之外的统治权。
强力、美丽、良好的一精一神、虔敬,各有其自己所统辖的不同场所,而不能在别地方;但有时候他们遇到一起,于是强力和美丽就要愚蠢地争执他们双方谁应该作另一方的主人;因为他的主宰权是属于不同的种类的。他们相互并不理解,而他们的谬误则在于到处都要求统辖。但什么都做不到这一点,哪怕是强力本身也做不到:它在学者的王国里就会一事无成;它只不过是表面行动的主宰而已。
暴政——……所以下列说法就是谬误的和暴政的:“我美丽,因此人们应该怕我。我有强力,因此人们应该一爱一我。我……”
暴政就是要以某种方式具有我们只是以另一种方式才能具有的东西。我们对各种不同的优点要尽各种不同的义务:对漂亮有义务一爱一慕,对强力有义务惧怕,对学识有义务信任。
我们应该尽到这些义务;拒绝尽这些义务是不对的,要求尽别的义务也是不对的。因而,“他没有强力,所以我就不尊敬他;他并不聪明智慧,所以我就不惧怕他”;说这些话也同样是谬误的与暴政的。
301—95(333)225—421
你难道从来没有见到过有些人,为了抱怨你小看他们,就向你列举许多有地位的人都是看重他们的吗?对这一点,我就要回答他们说:“拿给我看你博得这些人醉心的优点吧,我也会同样地看重你的”。
247—187(334)236—195
作用的原因——欲念和强力是我们一切行为的根源:欲念形成自愿的行为;强力形成不自愿的行为。
310—182(335)204—194
作用的原因——因此,人人都在幻觉之中的这一说法就是真确的:因为,虽然人民的意见是健全的,但那在他们的头脑里可并不是健全的,因为他们以为真理是在它所不在的地方。真理确乎是在他们的意见之中,但并不是在他们所设想的地点。〔因此〕我们的确必须尊敬贵人,但并非因为他们的出生真正优越,等等。
311—181(336)257—194
作用的原因——我们必须保持一种背后的想法,并以这种想法判断一切,而同时却要说得像别人一样。
312—180(337)221—192
作用的原因——等级。人民尊敬出身高贵的人。学问半通的人鄙视他们,说出生并不是人品优越而只是偶然。但有学问的人则尊敬他们,并不是根据人民的想法,而是根据背后的想法。虔信者的热诚要比知识更多,尽管考虑到有学问的人对他们表示尊敬,但虔信者还 是鄙视他们,因为虔信者是依据虔诚所赋给自己的一种新的光明在判断他们的。然而完美的基督徒则根据另一种更高级的光明而尊敬他们。因此,按人们所具有的光明就相续出现了从赞成到反对的各种意见。
313—51(338)189—196
可是,真正的基督徒却服从愚蠢;并非他们尊重愚蠢,而是上帝的诫命是要惩罚人类,使他们屈服于这些愚蠢:Omnis creatura subjecta est vanitati〔一切被创造物都要服从虚幻。〕《传道书》第3章、第19节:“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Liberabitur.〔他将得到自一由〕。《罗马书》第8章、第20—21节:“因为受造之物服在虚空之下,不是自己愿意,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脱离败坏的辖制,得享上帝儿女自一由的荣耀”。因而圣汤玛斯解释圣雅各论富人优先的那段话时说,如果他们从上帝的观点不这样做,他们就是脱离宗教的诫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