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这一特大凶杀案的审判,令人多么激动,而又充满了多少斗争!布鲁克哈特和卡奇曼向贝尔纳普和杰夫森表示,他们一致认为:杰夫森的方案“也许是唯一可行的方案”,但是对格里菲思家应该尽量少提为好。
于是,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两位先生,马上印发了开庭前的声明,从它的基调可以看出:他们相信克莱德无罪,实际上把他说成是一个饱受诽谤和完全被人误解的青年人。克莱德本人对待奥尔登小姐的意图和行为,同梅森所介绍的相比,岂不是粲然黑白分明。他们在字里行间还暗示说地方检察官极不正当,急于要求最高法院专门开庭,很可能具有一种政治的而不是纯粹合法的目的。不然,为什么要这样急巴巴呢?特别是现在,全县的选举迫在眉睫?是不是某一个人物,或是某一个集团企图利用这次审判的结果,来实现自己的政治野心?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两位先生但愿事实并非如此。
可是,不管某一个人物,或是某一个集团的这些计划、偏见和政治目的如何,本案的辩护律师决不听任象克莱德这么一个无辜的青年落入圈套——对此,被告一方的律师将准备予以揭露——就被急急匆匆送上电椅,仅仅是为了共和党在十一月间选举中获胜。为了揭发对本案所作出的这些荒唐而又虚假的结论,被告一方就必须有相当长的时间进行准备工作。因此,他们有必要就地方检察官请求州长召开最高法院专门开庭一事,向奥尔巴尼①正式提出抗议。举行特别庭根本没有必要,因为,对这类案子定期开庭审判,应该是在一月份,而为本案准备材料就需要有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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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奥尔巴尼系纽约州政府所在地。
可是,这个强有力的、哪怕是为时已晚的答复声明,各报代表虽然都洗耳恭听过了,梅森却极端蔑视被告一方辩护律师就政治阴谋方面所作出的“轻率”说法,以及相信克莱德无罪的说法。“作为本县全体居民的代表,我有什么理由急急匆匆把这个人打发到哪一个地方去,或是指控他犯有哪怕是只有一条罪状,如果说压根儿不存在的话?难道说罪证本身还不够充分说明他确实杀害了这个姑娘吗?他有没有说过一句话,或是做过一件事,来澄清本案中一些可疑的情况?没有!反正只有缄默或是撒谎。只要这些可疑情况还没有被这些非常有能耐的辩护律师先生们驳倒,我还是照样坚定不移地继续干下去。现在我手头已掌握全部必要的证据,就可以给这个年轻的犯人定罪。如果说延期到一月份,他们知道,那时我将要卸任了,所有这一切证据我自己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新接替的人势必重新研究一番,这就不得不使本县耗费更大的一笔开支。因为,我为本案召集到的这些证人,目前都在这里,要他们到布里奇伯格来很容易,根本用不着本县花什么大钱。可是,到了一月份,或是二月份,谁知道这些人会在哪儿呢?特别是被告一方辩护人会费尽心机,让他们作鸟兽散。不,先生!这我决不同意。不过,从现在起,要是在最近十天以内,乃至于两周以内,他们对我所归结出的罪状只要能提得出来哪怕有几项是不确实的,本人也非常乐意奉陪他们一块去见庭长。要是他们能向庭长提出他们已掌握的任何证据、或是希望能有的任何证据,或是从远处找到了一些知情的见证人,能证明这个小子无罪——啊,那就敢情好。我将乐意请求庭长给予他们充分时间(若庭长认为合适),甚至还可以将开庭审讯时间推迟到本人卸职以后也行。不过,要是我还在这里任职的时候开庭,正如我真心诚意希望的那样,那末,我就要竭尽绵薄提起公诉。这并不是我要谋求任何公职,而是因为现在我还是地方检察官,当然责无旁贷。至于本人参政的问题,哦,难道说贝尔纳普先生就没有参政了吗?他上次就是跟本人竞选过的。据我听说,这次他还要参加竞选。”
于是,梅森就动身去奥尔巴尼,敦促州长注意到目前迫切需要最高法院迅即开一次特别庭,以便对克莱德起诉。州长听了梅森和贝尔纳普双方辩论,决定接受梅森的意见,理由是:准予开一次特别庭与有必要推迟审理本案的开庭日期,两者并不冲突。因为,被告一方的律师迄今为止提出的理由,好象怎么也不能说明:开一次特别庭也许就有碍于他们获得为审理本案所必需的充裕时间。再说,研究分析这类辩论,原是最高法院专门指派的法官份内之事——而并不是他这个州长的事。因此,就下令最高法院开一次特别庭,由第十一司法区法官弗雷德里克·奥伯沃泽担任庭长。于是,梅森去见庭长,要求确定大陪审团开会的日期,以便对克莱德起诉——结果就定在八月五日开会。
随后,大陪审团开会了,对梅森来说,作出对克莱德起诉的决定,原是一点儿困难都没有的。
在这以后,贝尔纳普和杰夫森只好去见民主党人奥伯沃泽(此人全赖前任州长帮助,才能任命为法官),申请变更审判地点,理由是:要在卡塔拉基县居民中找出十二个人来——他们虽受梅森公开和不公开的言论影响,但是对克莱德却并不早已极端敌视,也不事前相信他犯了罪——那真是不可想象的事。这就意味着,在被告一方的律师还没有向陪审团发言以前,克莱德事实上早就给定罪了。
“可是,你们到底想要上哪儿去审理呢?”这个相当公正的奥伯沃泽法官开口问道。“这类材料到处都给登出来了。”
“不过,法官先生阁下,这一罪行一直是被该地方检察官那么孜孜不倦地加以夸大了——”(来自梅森方面的冗长而又炽烈的反驳)。
“但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坚决认为,”贝尔纳普接下去说。“公众早已受到过度刺激和欺骗了。现在,您找不出十二个人来公正审判这个人了。”
“多荒唐!”梅森怒冲冲地大声叫嚷。“简直是胡扯淡!要知道各报刊他们自己采访、刊登的证据材料,就比我还要多得多哩。如果说现在已经产生了什么偏见的话,那也正是公众从本案里发现的一些事实所引起的。不过,我坚信,这儿偏见也并不见得比别地更加激烈吧。再说,绝大多数的证人就在这儿,要是本案移至一个边远的县份审判,本县就势必负担很大的一笔费用,这是本县开支不了的,而且事实证明也是毫无必要的。”
奥伯沃泽法官,此人严肃认真,恪守道德,行动迟缓,办事精细,处理一切问题,喜欢墨守陈规,这时,他倾向于赞同梅森的意见。在随后的五天里,他对这个问题只是不紧不慢地考虑了一下。五天以后,他就决定拒绝被告一方提出变更审判地点的要求。倘若他作出的决定错了,反正还有受理上诉的法院,被告一方尽管可以到那儿告去吧。既然现在他已确定十月十五日为开庭审理的日期(在此以前,据他判断,被告一方辩护律师是有充裕的时间,可以为本案进行准备的),他打算前往蓝山湖畔自己的别墅去消磨残夏。如有什么特别复杂或是当地解决不了的法律纠纷,不管是检察官,还是被告一方的辩护律师,都可以上那儿去找他,他将亲自听取他们双方的意见。
不过,本案既有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两位先生插手,梅森觉得自己最好还得加一把劲,使克莱德定罪一事尽可能做到万无一失。他害怕那个年轻的杰夫森,并不亚于他害怕贝尔纳普,因此,他便带上伯顿·伯利、尼尔·纽科姆又一次来到了莱柯格斯。在那里,抛开别的不谈,他至少发现以下几点:(一)克莱德购买照相机的地点;(二)在大比腾湖之行前三天,他对佩顿太太说过,他想把照相机带在身边,又说他还得买几个胶卷;(三)有一个名叫奥林·肖特的杂货铺掌柜跟克莱德很熟,但在四个月以前,克莱德为了一个工人老婆怀孕的事向他求教过——还有(这是肖特作为最大的一项秘密对终于发现了他的伯顿·伯利私下讲的),他向克莱德推荐过一位住在格洛弗斯维尔附近名叫格伦的医生;(四)他们找到了这位格伦医生,还给格伦医生看过克莱德和罗伯达的照片,格伦能认出来的是罗伯达,但不是克莱德。格伦还讲到罗伯达来找他时的情绪,以及她所说的那些话——这些话无论如何不会暗示出克莱德或是她本人有罪,因此,梅森决定最好暂时不去提它了。
最后还有(五),经过积极努力,那个把帽子卖给克莱德的尤蒂卡帽商也出场了。因为伯顿·伯利在尤蒂卡接受记者访问后,伯利的照片就跟克莱德的照片一块上报——这个帽商碰巧看见了,还记得克莱德这个人,就马上跟梅森取得了联系。结果,帽商的证词,先是按照格式用打字机打好,又由本人宣过誓,就让梅森带走了。
此外,那个搭乘天鹅号汽船时注意过克莱德的乡下姑娘也给梅森写信说:她记得当时他戴了一顶草帽,还记得他是在沙隆上了岸的。这段证词充分证实了天鹅号船长的话,使梅森感到真是造物主或是命运之神在冥冥之中保佑了他。最后,他觉得,在所有发现中就数这一条最最重要:住在宾夕法尼亚州贝德福德的一位女士给他写信说,从七月三日至十日这一周里,她跟她丈夫正在大比腾东岸,亦即湖的南端帐篷里露宿。七月八日下午约莫六点钟光景,他们正在湖上划船时,她突然听到一阵尖叫声——听起来象是一个妇女或是姑娘在大声惊呼救命——是那么悲切切、凄惨惨。这一呼喊声很微弱,仿佛是打从小岛后头传过来的。这个小岛位于他们正在钓鱼的湖湾的西南面。
有关上述这一消息,以及照相机、胶卷、克莱德在堪萨斯城犯罪等材料,现在梅森打算绝对保持缄默,直到临近开庭审讯的日期,或是在开庭审讯的过程中,当被告一方的辩护律师怎么也没法反驳或是自圆其说时,这才亮出来。
至于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他们简直想不出其实还有那么多的事可做的。他们只是抓住克莱德一到草湖就回心转意这一点,训练他怎样矢口否认,以及怎样解释两顶帽子和那只手提箱的问题。不错,还有扔在克兰斯顿家别墅附近第四号湖里的那套衣服,但因为有一个看来是偶尔才钓钓鱼的人,在那儿用拟饵钩拖钓了很久,不知怎的把那套衣服勾捞上来,又经过洗烫,现在就挂在贝尔纳普与杰夫森事务所上了锁的壁橱里。此外,还有沉入大比腾湖底的那架照相机,派人潜入湖底去找,可始终没有找到——这一情况让杰夫森得出一个结论,认为:那照相机想必已经落入梅森手里了。因此,他决定在开庭的时候,只要一有合适机会,就得抢先提到这架照相机。至于说克莱德拿照相机(即便是在无意之中)砸了她,嗯,这件事,至少在当时,他们决定让他否认说自己没有砸过——尽管罗伯达的尸体在比尔茨重新挖出来以后,即便在那时,还是发现她脸部伤痕跟照相机的大小形状确实在某种程度上是相符的。
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一开头对克莱德作为见证人一事就表示非常怀疑。他在说明这一切经过情形时,能不能说得那么直率、那么诚恳有力,足以使任何一个陪审团确实相信他并不是存心砸她呢?因为,陪审团信不信他的话,关键全在这儿,至于有没有伤痕,反正无所谓。要是陪审团并不相信他是无意之中砸了她,那末,当然罗,就会判他犯了杀人罪。
他们就这样准备等着不久即将开庭审讯,同时赶紧设法搜集有关克莱德过去品行端正的证明或是见证材料。不过,他们碰到了很大阻力:他在莱柯格斯时表面上佯装模范青年,暗底里却是另一个样子。他在堪萨斯城原是学生意开始,最后却以那么一件丑闻告终。
不管贝尔纳普、杰夫森也好,还是检察官也好,他们都觉得,有一件事最最麻烦也没有了,那就是:自从克莱德关进监狱以来,一直到现在为止,他自己家里或是他伯父家里,连一个人都没有出头露面,来给他说话撑腰。而且,他本人从来没有对人——除了对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以外——说过他父母是在哪里。可是,贝尔纳普和杰夫森就不时提到过:倘要真的想把克莱德说得好歹象个样子,不是少不了由他的父母,或是至少由他的任何一个兄弟姐妹出面,替他说上一两句好话吗?要不然,会给人很坏的印象,也许克莱德是个贱民、窝囊废,从小就在外漂泊流浪,所以嘛,凡是认得他的人,如今都故意躲着他哩。
因此,他们同达拉·布鲁克哈特磋商时,便问到克莱德的父母,知道在莱柯格斯的格里菲思家坚决反对,不让本家族西部分支中任何一个成员抛头露面。据布鲁克哈特解释,在这两家的社会地位之间,有着一道不可逾越的深沟,这一点若被人们利用,莱柯格斯的格里菲思家自然不会乐意。再说,克莱德的父母一旦被黄色报刊注意到或是发现了,有谁能担保不会被他们大肆渲染呢。据布鲁克哈特对贝尔纳普说,塞缪尔·格里菲思父子俩都关照过,只要克莱德不反对,最好还是让他的一些近亲留在幕后。事实上,他们对克莱德经济上的帮助,也许——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就取决于这一点。
克莱德对格里菲思家的这一愿望完全表示同意。虽然人们跟他充分交谈过之后,或是听他说起过因曾经出了事给母亲很大打击而感到非常难过,没有一个人会对他和母亲之间固有的这种骨肉之情产生一丁点儿的怀疑。其实,说透了,目前他对母亲的态度是既害怕,又羞愧,两者兼而有之,真不知道她老人家会怎样看待他眼前的困境——以及怎样看待如果不说是他在上流社会的失败,至少也是他的道德堕落问题。贝尔纳普和杰夫森杜撰的那一套所谓他回心转意的说法,她老人家肯相信吗?就是撇开那个不谈,只要想一想:她路远迢迢地来到这儿,透过这些铁栅栏瞅着简直无地自容的儿子——而他不得不天天跟她见面,天天跟她说话!瞧她那双明亮的、多疑的、痛苦的眼睛啊!还有,她也会对他的无辜发生怀疑啊!因为他感到,即使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为他辩护设计了那么多的方案,可他们还有点儿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在无意之中砸了她一下。其实,他们并不是真的相信,说不定还会告诉了她。那时,他那虔诚的、敬畏上帝、嫉恶如仇的母亲,会比他们更加相信他吗?
他们再一次问他,该不该通知他母亲,有什么意见时,他回答说,他认为他暂时还不想跟他母亲见面——这种见面不会有什么好处,只会使双方都感到痛苦罢了。
他暗自琢磨,看来他这一切遭遇,幸亏一个字也还没有传到丹佛他父母那儿。由于他们宗教信仰和道德观念非常特别,凡是世俗的、堕落的报刊,一概不准进入他们的家门和传道馆。而莱柯格斯的格里菲思家,也一点儿都不想通知他们。
不过,有一天晚上(大约贝尔纳普和杰夫森正在非常认真地讨论克莱德父母该不该出面,真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的时候),爱思德(她在克莱德到莱柯格斯后不久结了婚,目下住在丹佛东南区)碰巧看到《落基山新闻》上——正是在布里奇伯格的大陪审团决定应对克莱德提起公诉以后刊登的一条新闻报道:
谋杀女工的年轻凶犯受起诉
(纽约州布里奇伯格八月六日讯)由本州州长斯托德巴克指定受理克莱德·格里菲思一案的特别大陪审团,今天确认起诉书中控告克莱德犯有谋杀罪。克莱德·格里菲思是纽约州莱柯格斯领子制造业殷富厂商格里菲思的侄子,最近被指控,说他于七月八日在艾迪隆达克斯山脉大比腾湖上杀害了纽约州比尔茨的罗伯达·奥尔登小姐。
起诉书宣读以后,被告格里菲思不顾几乎无法辩驳的证据,仍然坚称:这一嫌疑罪行乃是在无意之中所造成。被告由他的辩护律师、来自本市的阿尔文·贝尔纳普和鲁本·杰夫森陪同,被传讯至最高法院法官奥伯沃泽面前,但仍申辩自己无罪。克莱德当即还押,预定十月十五日开庭再审。
青年格里菲思,今年才二十二岁,被捕前系莱柯格斯上流社会里受人尊敬的一成员。据悉,他将他的那位当女工的情人砸昏后,随即抛至湖中令她溺死。格里菲思曾玷污过她,后来为了一位富家少女,才准备将前者抛弃。本案辩护律师系由其莱柯格斯富翁伯父所延聘。克莱德的伯父迄今为止,仍然保持超然态度。但据此间人士证实,除了伯父以外,亲属中竟无人出庭为其辩护。
爱思德马上急匆匆来到了自己娘家。尽管这条新闻报道说得已经非常准确清楚,她还不肯相信它指的就是克莱德。它提到的地名、人名,也还是非常有力,很难驳倒——莱柯格斯的富翁格里菲思,以及本人亲属均未到场。
她搭乘了电车,尽可能快点赶到比尔德威尔街那个名叫《希望之星》的寄宿舍兼传道馆——它并不见得比往昔在堪萨斯城的那一个强多少。因为,这里虽有好几个房间可供出租,客人住一宿只缴美元两角五分(这想必对全家人生活也够开支了),但工作挺繁杂,其实并没有多大进项。另外,弗兰克和朱丽娅两人,对她们周围这种单调沉闷的环境早已腻味透顶,急于想脱身出来,把传道馆工作这副重担留给她们的父母去挑。朱丽娅今年十九岁,在市中心一家餐馆当出纳;弗兰克快满十七岁了,不久前才在一家水果蔬菜代销店找到了工作。事实上,白天家里仅仅有一个孩子——小拉塞尔,就是爱思德的私生子,现在才三、四岁,他的外公外婆出于谨慎小心起见,推托说是在堪萨斯城领养的一个孤儿。这孩子头发乌黑,有些地方酷似克莱德。即使年纪还很小,他如同当年的克莱德那样,这里已在给他灌输的,正是克莱德小时候最反感的那些基本的真理了。
爱思德如今已是个极其收敛和含蓄的已婚妇女了。她进来时,格里菲思太太正在忙活:擦地板、掸灰尘、拾掇床铺。可是,一见女儿两颊煞白,突然在这当儿风风火火地赶来,便示意她进空房间去。纵然多年来格里菲思太太饱经忧患,对类似突发事故多少习以为常了,这时她还是万分惊愕,放下了手里活儿,眼里马上闪现出愁云惨雾。莫非又是什么新的不幸消息吗?因为,爱思德那双黯淡无光的灰眼睛和她的举止神态清清楚楚地预示着灾难临头了。接着,她随手打开一张报纸,心焦火燎地看了母亲一眼,就指着那段新闻报道。于是,格里菲思太太使开始看了起来。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谋杀女工的年轻凶犯受起诉
“案犯被告发于七月八日在艾迪隆达克斯
山脉大比腾湖上杀害罗伯达·奥尔登小姐。”
“确认起诉书中控告克莱德犯有谋杀罪。”
“不顾铁证如山,他仍坚决申辩自己无罪。”
“案犯还押候审,预定十月十五日开庭。”
“他那当女工的情人被砸昏后随即溺死。”
“他的亲属中竟无人出庭为其辩护。”
她的眼睛、她的脑子,就这样很自然地抓住了这最最重要的几行字。接着很快又看了一遍。
“克莱德·格里菲思,纽约州莱柯格斯领子制造业殷富厂商的侄子。”
克莱德——她的儿子!不过在最近——哦,不,是在一个多月以前——(她和阿萨一直就有点儿担心,因为他没有——)七月八日!现在已经是八月十一日了!那就是说——是的!可是不,那决不是她的儿子!不可能!克莱德是把他的情人——一个姑娘杀害了的凶犯!他可不是那号人啊!他给她写过信,说自己如何有长进,主管一个很大的部门,前途未可限量。不过只字不提什么姑娘不姑娘的事。可是,现在啊!还有在堪萨斯城的时候那个小女孩呀。仁慈的上帝啊!而莱柯格斯的格里菲思,他丈夫的哥哥——明明知道这件事,可就是不写信来!当然罗,他觉得这是奇耻大辱,被人唾弃。要不然是漠不关心。可是,不,他毕竟请了两位辩护律师。不过,这有多可怕!阿萨啊!她的其他几个孩子啊!报刊上会怎么说呢!这座传道馆啊!看来他们非得放弃不可,到别的城市去。不过,孩子他到底有罪,还是无罪?在还没有对他作出判断或是周密考虑以前,她非要把这个问题闹明白不可。这份报上说他申辩自己无罪。啊,堪萨斯城那家可恶的、鄙俗的漂亮的大酒店啊!还有那些坏小子——克莱德的同伴们啊!在这两年里,他到处漂泊流浪,不给父母来信,连自己名字都改成哈里·台纳特啊。净干了些什么呢?又学到了些什么呢?
她沉吟不语,满怀极度痛苦和恐怖。即使她长年累月在劝人信仰上帝给人以启示和安慰的真理,信仰上帝仁慈和拯救,殊不知此时此刻,这一信仰却也显得十分无能为力。她的孩子啊!她的克莱德!关押在监狱里,犯有谋杀罪!她非打电报去不可!她非写信去不可!也许她还得去一趟。不过,上哪儿去寻摸这笔盘缠呢?她到了那儿以后,又该怎么办呢?怎么才会有胆量——有信心——能顶得住这一切啊。还有,不论是阿萨也好,弗兰克也好,还是朱丽娅也好,万万不可让他们知道。阿萨,他的那股子信心固然坚定,但多少被忧患耗损了,他的眼力很差,还有他的身体也日益虚弱。再说,弗兰克和朱丽娅刚刚踏上人生的道路,难道说他们一定要背上这个包袱?打上这么一个标记吗?
仁慈的上帝啊!难道说她的不幸永远是没完没了的吗?
她侧转身来,她的那一双因干活太多、变粗了的大手在微微颤抖,捏在手里的报纸也在抖抖索索。爱思德伫立在她身旁。她知道母亲不得不忍受这一切痛苦,所以,这些天来,她是特别同情母亲。本来母亲有时看起来就那么劳累,而现在却又受到这么大的一个打击!可她知道,全家就数母亲最最坚强——是这么坚毅不屈,双肩宽阔,无所畏惧——她百折不挠,始终如一,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灵魂的舵手。
“妈妈,我简直不相信这是克莱德呀,”爱思德敢于说出来的,也仅仅是这么一句话。“这是不可能的,是吧?”
不料,格里菲思太太两眼直勾勾地还在瞅着报上这条不祥的标题。随后,很快她的那双灰蓝色眼睛把那个房间扫了一眼。她的那张大脸盘,由于极端紧张和极端痛苦而显得特别苍白。她这个有罪的、迷途的,当然是不幸的儿子,那么痴心妄想往上爬——如今死亡威胁着他。他因为犯了杀人罪,将被送上电椅!他杀了一个人——一个可怜的女工。报上就是这么说的。
“嘘!”她低声耳语道,意味深长地把一个手指按在自己嘴唇上。“不管怎么说,暂时还不能让他(指阿萨)知道。我们还得先打个电报去,或是写封信去。他们的回信也许可以寄到你那儿。我把钱给你。可现在我还得先坐着歇一会儿。我觉得身上有点儿不对劲。那我就坐在这儿吧。把《圣经》给我。”
梳妆台上有一本基甸国际①所赠送的《圣经》。格里菲思太太坐在一张普通的铁床床沿上,打开《圣经》,本能地翻到《诗篇》第三、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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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基甸国际,又译“基甸社”,1899年成立于美国,专门到旅馆、医院等处放置《圣经》。
“耶和华啊,我的敌人何其加增。”
“显我为义的上帝啊,我呼吁的时候,求你应允我。”
随后,她默默地、甚至显然很安详地读了第六、第八、第十、第十三、第二十三、第九十一等篇,爱思德却满怀默默无言的惊愕和悲痛伫立在一旁。
“啊,妈妈,这我简直不能相信。啊,这太可怕了!”
然而,格里菲思太太还在继续读下去,好象她可以将这一切置之不理,依然躲到一个寂然无声的地方,在那里,凡夫俗子的罪恶至少暂时不会影响到她。最后,她终于平静地把书合上,站了起来,继续说:
“现在,我们还得想一想该说些什么,这封电报由谁来发给布里奇伯格——当然,我这是说发给克莱德的,”她又找补着说,望了一眼报纸,然后又插了一句《圣经》上的话——“上帝啊,你必以威严秉公义应允我们!”①“要不然,也许就发给那两位辩护律师——他们的尊姓大名就在这儿。我怕打电报给阿萨的哥哥,就是怕他会回电给阿萨。(她接着说:“耶和华啊,你是我的力量,是我的盾牌。我心里依靠你。”②)不过,要是我们打给那个法官或是那两位辩护律师转交,我想,人家是会交给他看的,你说是吗?不过,依我看,最好还是直接打给克莱德。(“他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③)仅仅是说他的事我已从报上看到了,但我还是相信他,我还是爱他的,不过,他得把全部真相告诉我,也说说我们该怎么办。依我看,要是他需要钱,我们就得想一想,该怎么寻摸去呢。(“他使我的灵瑰苏醒。”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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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详见《圣经·旧约·诗篇》
②同上,第28篇第6节。
③同上,第23篇第2节。
④同上,第23篇第3节。
这时,她尽管心里突然呈现片刻安谧,却又开始在来回搓她那双粗大的手。“啊,这不可能是真的。啊,天哪,不!毕竟他是我的儿子呀。我们全都爱他,全都相信他。这一点我们非说不呵。上帝会拯救他。要警觉,要祈祷。切莫失去信心。在上帝的佑护下,你心里将会感到安宁。”
她早已不能控制自己,所以连她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在她身旁的爱思德说:“是的,妈妈!啊,当然罗!是的,我会写信、打电报去的,我知道他准定会收到的。”不过,这时她也正在自言自语道:“我的天哪!我的天哪!被指控有杀人罪——还能有比这更倒霉的事情吗!不过,当然罗,这不可能是真的。这不可能是真的!要是他能听到就好了!”(她想到了自己的丈夫。)“而且是在拉塞尔出了事情以后。是在克莱德在堪萨斯城出了事以后。可怜的妈妈。她吃的苦头真是太多啦。”
过了一会儿,她们俩避开正在隔壁房间帮着拾掇的阿萨,一块来到了下面传道馆大厅,那儿一片沉寂,四壁挂满了宣扬上帝仁慈、智慧和永恒正义的招贴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