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王虎,他已经充分考虑过这件事,他曾独个儿沉思默想,也曾和他的女人以及心腹们商量过。但是他仍有些不明白,不知道怎样做对他才有利。省里的军阀已经将命令下达给分散在各据一地的将官,命令说:“带领兵马来我麾下听命,你们要明白这场战争将是你们晋升的最好的时机。”
但是王虎还没决定好是否应该前去应召,因为他心里没底,他不知道哪一边会胜。如果他投入将要失败的一方,那么自己的势力会削弱,甚至会全面的毁灭,毕竟自己好不容易才刚刚站稳脚跟。他苦思冥想了半天,所以,他派出探子前去探听情况,因此在探子回来之前,他将拖延表态或宣布中立。他要等到战争接近尾声,到胜负分明时才宣布投向哪一方。那样,他可以不损一兵一枪,踏着胜利的浪峰与其他各路兵马一起坐享其成。密探派出后,他坐等着消息。
夜里,他和他的女人讨论着这件事情。他俩的情欲与权欲奇怪地纠结在一起。在满足了情欲的饥渴之后,他舒舒服服地躺着,并且和躺在他身边的女人谈论起来,他把所有的计划和梦想都一古脑儿告诉她,最后又加上一句:“这就是我要做的事,如果你能替我生个儿子,那我做的这些所有的事就更值得了。”
然而,对于他的这种希望,她从未给过他一个肯定的答复,每当他这么说时,她都会用一些家常琐事搪塞过去,因为这时她常常感到不安起来。她常这么说:“最后的一仗的究竟订了没有?”或者也会常这样说:“计谋是最好的战争,而最痛快的仗是最后胜利在望时的那一仗。”
然而王虎正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也就没有注意到她态度上有什么冷漠的地方。
整个春天,王虎都是在等待中度过的,虽然他常常等得不耐烦,但由于有了新婚的女人在他身边,他也倒忍受下来。夏天到了,小麦已经割过,从山谷间传来的打谷子的声音,整天回荡在阳光普照、静寂而炎热的大地上。套种在麦田里的高粱长得非常茂盛,花穗向四面伸展着,而这时的王虎却是在等待中度过的。到处都是战争的烽火,南方和北方一样,城里和乡里一样,全国都是一样的,都是几路军阀暂时联合在一起。王虎则还是等着,他希望南方胜不了北方,那些又矮又小的南方人实在令他厌恶。有时他想,若是南方打胜,他就隐居一阵子,伺机东山再起。
不过,王虎也不是傻坐着干等,他竭尽全力地操练队伍,扩充人马,在此期间他招募了不少强壮小伙子,让老兵带新兵。这样,人马扩充到将近一万。为了给这么多人发饷,他又增加了酒、盐和流动商人的税金。
这时他唯一的难处就是缺乏枪械。要解决枪枝问题,有这么两个办法:想方设法偷运,要不就是攻打附近的小部队,缴获他们的枪枝弹药,两条路必取其一。枪械在那时是奇货,是外国货,要从外国带进来特别的不容易。王虎占地盘时并没有想到枪械的进路,因而选了一块内陆地区,因此,就没有一个沿海口岸。所有沿海口岸都有兵把守,要走私弄枪是不可能的。再说他又不懂外国话,他身边的人当中也没一个懂的,所以也没法和外国人做生意。唯一可行的办法似乎就是在附近一带打一仗,解决他部队中许多人没枪的问题。
一天夜里,他把这想法告诉了他女人,她马上来了劲。她常常精神不集中,一副无精打采对他也有点心不在焉,可是一来了劲就急着说:“我记得你说过,你有个做生意的哥哥!”
“确实有的,”王虎说,并不明白她的意思,“但是他可是做粮食买卖的,不是买卖枪枝的。”
“你,你怎么不懂!”她不耐烦地冲着他嚷道,“既然他做买卖,那就可能和沿海口岸有连系,也就能买了枪,混在粮食里走私进来呀。我是说不上怎么做,但总该是有办法的。”
王虎考虑片刻,觉得她聪明过人,言之有理,就按她说的去安排了。第二天,他叫来了麻脸侄子一年来小伙子长高了,王虎一直把他带在身边,去执行一些特殊的任务。王虎吩咐道:“你装作探亲的样子回家去见你父亲,只剩你们爷俩时,你就对他说,我现在需要三千条枪,有了枪我就可以行动了。人到处都有,但没有枪,要这些人有什么用?对他说,他是做生意的,沿海生意熟门熟路,一定要替我想个法子。我派你去,因为这件事必须严守秘密,你是我的嫡亲侄子。”
小伙子听了,心里当然很高兴,他连连保证守住机密,并为这趟差事感到挺自豪。于是,王虎又开始了等待,同时,他继续招募新兵,只是挑选得很仔细,对每个人都要考验一番,看看他是否不怕死。
【十八】
那小伙子绕道往回家的路上走去。小伙子准备绕道回家,他换上了一身农家的装束,他怕军服太惹眼。眼下,他穿着一身蓝的粗布衣服,配上他那黝黑的麻脸,看上去就像是个乡下的小伙子,像是王龙的后代。他骑着匹老白驴,用件破棉袄当做驴鞍,他时不时用光脚丫子踢踢老驴的肚子,催它赶路。看看他半睡半醒的样子,是没人能想象到他是奉命送信的,准备买三千支枪送到并不在打仗的地方去。他不打瞌睡时,便边走边唱军歌,他就喜欢唱歌。田里的农民听到他唱着军歌,抬起头来不安地打量着他,有个农民在他身后大声嚷道:“该死的,唱什么当兵小调——你倒是想把黑乌鸦唱回来不成?”
小伙子一路上很开心,还不时吐唾沫,东吐一口,西吐一口,显得有点毫不在乎,并摆出一副想唱就唱的样子。其实,真正原因是他除了军歌之外,别的歌什么也不会唱,他在行伍中混了这么久,不可能要求他唱出的歌和农家小调一样。
他在第三天中午到了家,在路口上,他下了鞍,步行往家里走,碰巧他的大堂兄在路边闲逛。大堂兄一见是他,止住呵欠,忙招呼道:“嘿,你回来了,一定是当将官了吧?”
麻脸小子立即诙谐地回敬一句:“还没哪,可我至少中了个第一名!”
他这么说多少有点挖苦他的堂兄的意味,因为很多人都清楚,王地主夫妇总是很爱吹牛说他们如何地教儿子的,准备下一季送他去某个学府赶考,将来他定能当个大官,一定能成为个大人物。但是时间过了一季又一季,然后一年又一年,他却从来没有去赶过考。麻脸同他堂兄说话时看得出,昨晚,又不知他去什么地方鬼混了,睡到现在才起床,而且也不是到什么学校去,而是到茶馆去混日子。这位堂兄既瞧不起人又爱挑刺,看着麻脸打量了一番说:“至少中了第一名的将官连一件绸大褂也穿不起,哼!”
他说完也不等答话就径直走了,他踱着方步,一摇一摆地,身上那件嫩绿色大褂随着脚步一飘一飘的。麻脸笑了笑,朝他身后吐了吐舌头,径自走进自己的家门。
他跨进自家大门,发现一切都没有变,还同以前一样。此时正是吃午饭时候,屋内房门敞开,他爹一人坐在桌旁吃着,小孩子们照常是端着饭碗跑来跑去的,他母亲站在门口,端着碗,用筷子往嘴里扒饭,她一边吃,一边和来借东西的邻居女人闲聊,说什么前天夜里一只猫偷了条咸鱼,然后把那条鱼高高地挂在大梁上,竟也被牠抓到。当她看到儿子时,冲着他大叫起来:“嗨,回来得正好,正好赶上吃饭,赶得可真巧!”说完又继续同那女人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