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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室语》原文及鉴赏

发布时间:2023-01-10 14: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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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子居于内①,夜饮酒。已西向坐,妻东向坐,女安②北向坐,妾坐于西北隅,执壶以酌③,相与笑语。唐子食鱼而甘④,问其妾曰: “是所市来者⑤,必生鱼⑥也。”妾对曰: “非也。是鱼死未久,即市以来,又天寒,是以味鲜若此。”于是饮酒乐甚。忽焉拊几⑦而叹。其妻曰: “子饮酒乐矣,忽焉拊几而叹,其故何也?”唐子曰: “溺于俗者⑧无远见,吾欲有言,未尝以语人,恐人之骇异⑨吾言也。今食是鱼而念及之,是以叹也。”妻曰: “我妇人也,不知大丈夫之事,然愿子试以语我。”

曰: “大清有天下,仁矣⑩。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妻笑曰: “何以谓之贼也? ” 曰: “今也有负数匹布或担数斗粟而行于涂者(11),或杀之而有其布粟,是贼乎,非贼乎?” 曰: “是贼矣。”唐子曰: “杀一人而取其匹布斗粟,犹谓之贼; 杀天下之人而尽有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贼乎?三代(12)以后,有天下之善者莫如汉,然高帝屠城阳(13)、屠颍阳(14),光武帝屠城三百(15)。使我而事高帝,当其屠城阳之时,必痛哭而去之矣; 使我而事光武帝,当其屠一城之始,必痛哭而去之矣。吾不忍为之臣也! ”

妻曰: “当大乱之时,岂能不杀一人而定天下?”唐子曰: “定乱岂能不杀乎?古之王者,有不得已而杀者二: 有罪不得不杀,临战(16)不得不杀。有罪而杀,尧舜(17)之所不能免也; 临战而杀,汤武(18)之所不能免也。非是,奚以杀为(19)?若过里而墟其里(20),过市而窜其市(21),入城而屠其城,此何为哉? 大将杀人,非大将杀之,天子实杀之; 偏将(22)杀人,非偏将杀之,天子实杀之; 卒伍(23)杀人,非卒伍杀人,天子实杀之; 官吏杀人,非官吏杀之,天子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天子之一手。天下既定,非攻非战,百姓死于兵与因兵而死(24)者十五六。暴(25)骨未收,哭声未绝,目眦(26)未干,于是乃服衮冕(27),乘法驾(28),坐前殿,受朝贺,高宫室,广苑囿,以贵其妻妾,以肥其子孙,彼诚何心而享之?若上帝使我治杀人之狱,我则有以处之矣(29)。匹夫无故而杀人,以其一身抵一人之死,斯足矣; 有天下者无故而杀人,虽百其身(30)不足以抵其杀一人之罪。是何也? 天子者,天下之慈母也,人所仰望以乳育(31)者也,乃无故而杀之,其罪岂不重于匹夫乎! ”

妻曰: “尧舜之为君何如者?” 曰: “尧舜岂远于人(32)哉? ” 乃举一箸指盘中之余鱼曰: “此味甘乎? ”曰:“甘。” 曰: “今使子钓于池而得鱼,扬竿而脱(33),投地跳跃,乃按之椹上(34)而割之,刳(35)其腹,㓾其甲(36),其尾犹摇,于是煎烹以进,子能食之乎?”妻曰: “吾不忍食也。”曰: “人之于鱼,不啻太山之于秋毫(37)也。甘天下之味,亦类于一鱼之味耳,于鱼则不忍,于人则忍之;杀一鱼而甘一鱼之味则不忍,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则忍之,是岂人之本心哉?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矣。”

妾,微者(38)也,女安,童而无知者也,闻唐子之言,亦皆悄然(39)而悲,咨嗟(40)欲泣,若不能自释焉(41)。

(《潜书》)

【注释】

 ①唐子居于内——唐子:唐甄自称。内:指内室。②女安——唐安:作者的女儿。③酌——斟酒。④甘——觉得味道甘美。⑤是所市来者——买来的这个。是:这,指鱼。市:购买。⑥生鱼——活鱼。⑦忽焉拊几——突然用手拍几案。拊(fu):拍。⑧溺于俗者——陷入世俗之见的人。溺(ni):沉迷不悟。⑨骇异——惊骇、奇怪。⑩大清有天下,仁矣——清朝是以仁政统治了天下。这是对当时统治者不得不说的应酬话。仁:行仁政。《孟子·公孙丑上》: “以德行仁者王。”又《滕文公上》: “为天下得人者谓之仁。”(11)行于涂者——走在道路上的人。(12)三代——夏、商、周。(13)高帝屠城阳——汉高祖刘邦于公元前208年同楚霸王项羽追秦将章邯至城阳,攻其城,尽屠城阳人民。事见《史记·高祖本纪》。城阳: 故城在今山东省临沂县南。(14)屠颍阳——公元前207年4月,刘邦攻颍阳屠其城。事见《史记·高祖本纪》。颍阳——当时属颍川郡,在今河南许昌县西南。(15)光武帝屠城三百——汉光武帝刘秀于王莽篡汉十三年起兵,大破莽兵于昆阳(今河南叶县),未几创建东汉。大将军耿弇为之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事见《后汉书·耿弇传》。(16)临战——打起仗来的时候。(17)尧舜——传说中陶唐氏和有虞氏部落长,相继为炎黄联盟首领。(18)汤武——汤:商朝建立者;武:周武王姬发,西周王朝建立者。(19)奚以杀为——杀人干什么?奚:何,表示疑问。为:语尾助词,表示疑问。(20)过里而墟其里——经过人们居住的地方就把这些地方变成废墟。里:古代指居民聚居的地方。二十家为一里。墟: 用作动词,毁为丘墟。(21)过市而窜其市——经过市镇就把市镇的人民赶走。窜:驱逐。(22)偏将——副将。(23)卒伍——古代军队编制,五人为伍,百人为卒。这里指士兵。(24)死于兵与因兵而死——死于兵,为官兵所杀;因兵而死,在兵乱中死亡。(25)暴(pu)——在阳光下曝晒着。(26)目眦(zi)——眼眶,这里指眼眶中的泪。(27)服衮冕——穿上衮服、戴上冕旒。衮(gun):天子的礼服;冕(mian):天子的礼帽。(28)法驾——天子的车驾。(29)我则有以处之矣——我就有办法处理那些案件了。意谓要严惩有天下的帝王。(30)百其身——使其身死一百次。百: 作使动词用。(31)仰望以乳育——依赖而得到养育。(32)远于人——同一般人有大的差别。(33)扬竿而脱——举起钓竿把鱼取下来。(34)按之椹上——把鱼放到砧板上。椹(zhen): 切菜用的椹(砧)板。(35)刳(ku)——从中间剖开而挖空。(36)㓾其甲——刮掉鳞甲。㓾(xi): 伤。这里指刮掉。(37)不啻太山之于秋毫——不啻(chi): 不只。太山: 即东岳泰山。秋毫: 鸟兽秋天新生的细毛,比喻极细微的事物。(38)微者——地位低微的人。(38)悄然——愁苦的样子。(40)咨嗟(zi jue)——叹息。(41)若不能自释焉——好象不能把愁苦自我排遣。自释: 自我消除、开脱。

【赏析】

题目 “室语”,意思是在家里说的话。他的话在当时也似乎只能在家里说。题目本身暗示出所说的话的隐秘,及其不能不说的隐忧。

就体裁而言,这是一篇既有文艺性,又有议论性,而以议论为主的杂文。杂文的文艺性要靠形象性来表现,而它的议论性要靠逻辑来完成。在逻辑思维的运用上,杂文与一般文学作品和一般议论文都有区别。一般文学作品,逻辑思维从属于形象思维,通过向形象思维的渗透、转化而发挥作用。一般议论文多用比较纯粹的逻辑形式进行抽象的论述。杂文则是兼而用之,即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的互相渗透、结合。这篇杂文在这方面表现得非常突出。

这篇杂文的形象性、文艺性表现在哪里呢? 首先,作者把自己的议论安排在一次与家人的夜饮上,由于食鱼一事而引出作者的思绪,真实、具体,使读者犹如亲见。其次,思想感情的表达全出于作者与妻妾的对话,一问一答,娓娓而谈,犹如亲耳所闻。再次,在对话中穿插形象的描述,如“执壶以酌,相与笑语。” “饮酒乐甚。忽焉拊几而叹。” “乃举一箸指盘中之余鱼”,“皆悄然而悲,咨嗟欲泣”……增添了浓郁的生活气息。

这篇杂文的中心思想是靠它的议论性和逻辑性来完成的。唐甄食鱼饮酒乐甚,忽然联想到自己一向不愿说的一些话,于是抚几而叹。其妻请他说说,由此引出论点: 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然后用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加以论证。先提出前提: 大前题是“凡杀人而取其布粟者为贼”; 小前提是“三代以后,有天下者无不杀天下之人而尽取其布粟”。大小前提合理确立,那么“凡为帝王者皆贼”这个结论也就自然推出而成立了。这是第一、二自然段的主要内容。第三自然段对小前提“天子杀人”再作透彻的说明,并强调天子杀人其罪应重于匹夫。第四自然段说明“天子杀人”的原因。他认为,人皆有不忍之心,尧、舜所以仁慈爱民就在于未失其“不忍”的本心; 后之有天下者杀人立国,忍于杀天下之人而甘天下之味,就在失其本心。开头写“唐子食鱼而甘” ,并由食鱼而念及其“未尝以语人之言”——“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 ,都为此段议论预作安排。最后一个自然段写唐甄的话使其妾与幼女“咨嗟欲泣” 。言外之意,连她们都如此,那么未失本心的成年人、大丈夫们该作何感想呢?

作品运用逻辑思维议论说理,借助多种生动、具体的形象来展开,就使得议论说理形象化,感情化,灵活化。作者用浅显的合乎逻辑的对话,充分揭露了历代帝王无不屠杀人民而掠夺其财富的本性。这种思想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的。这种思想,既是他对漫长历史的反思,也是他面对现实的思考。同时,也受到前人的启迪。前半部分论述历代帝王皆贼,显然受墨子《非攻》篇的影响。墨子在《非攻》篇中也是从浅显的事例讲起,层层深入地证明攻国杀人最多,故为大不义之举。后半部分论述尧舜之道不失其本心而已,显然受《孟子·梁惠王(上)》论“齐桓晋文之事”的影响。孟子在此文中以齐宣王在杀牛时“不忍其觳觫”,“故以羊易之”为例劝说其放弃霸图,实行仁政。可见,唐甄是继承了传统的民主思想的光华而又在现实世界中发扬光大。唐甄较之古人,其进步性在于对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彻底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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