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纽约的格罗夫出版社送给我一本《查特莱夫人的情人》,这是劳伦斯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修改的未加删节的版本。书前有马克·肖勒的引言和阿奇博尔德·麦克利什撰写的序;书的护封上印有雅克·巴尔赞和埃德蒙·威尔逊对此书的崇高和充满深情所给予的赞辞。自1956年以来我一直没有看到或想起劳伦斯的书。当时,我在斯德哥尔摩的一家百货商店里买到了这本书的未加删节的版本,我为有这样一位醉心于20世纪文学的年轻的美国出版商愿意并且有勇气在这个国家首次出版而感到高兴。
我有自己的一份差事要做,无法即刻投入到此书的世界中。我生活在纽约的一群冷漠的中产阶级邻居当中,按照纽约中产阶级圈子里的时尚,人们正在逐渐地走向“颓废”,因此当一群白人黑人混杂的青年男子戴着耳环、穿着紧裹在腿上的裤子,涂了油的头发往后扎成鸭尾式的发束从我面前嗖嗖地走过时,我并不会感到太大的愤怒。
在街角的一处报摊前,我停下来买下午的报纸,性杂志的封面使我眼花缭乱。在那些封面上至少有一打女郎,摆出一副懒洋洋的姿态,她们都有着那么大的乳房而同时又那么羞答答地遮掩着,我实在为这种用窗帘、围裙和衬衫玩“躲躲猫”把戏所做出的惊人努力而叹服。由此我想到我的一位朋友,他就给这类杂志中的一种撰写“严肃”故事,有一次他送给我一本,这使我11岁的儿子大为高兴,他没想到他居然能够这样正大光明地看到如此许多。如今反映同性恋的淫秽杂志已同以异性恋为内容的杂志不相上下。这些肌肉发达的青年,有时会出现在以希腊为背景的画面前,双手搭在腰际。我真想知道我的那位阴郁的报贩对这一切是怎么想的。
不过我并没有去询问他。我正忙于思考那一周我阅读的几本当代小说,一本是写恋尸癖的,另一本是写牧师之间的鸡奸什么的,还有一本则是描写乱伦的。尽管在评论约翰·奥哈拉的《自平台上》时,我已经谈了我对这主题的看法,然而他把自己的社会才华浪费在对性交的几近崇拜描绘上,依然令我十分愤慨。不过,跟那些与他有同样才华的更年轻的作家相比,我不能不承认奥哈拉以他那种守旧的方式对性还不失浪漫。同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一样,他把性看成是上流社会的一种特权!与奥哈拉相反,我想到了诺曼·梅勒,我曾在电视上见到过他,那以后过了数周,他在与多萝西·帕克和杜鲁门·卡波特进行电视讨论时,将生活的目的解释为“个人的发展”,他崇尚菲德尔·卡斯特罗,因为后者看上去“颓废”,并且认为床上的“能干”是举足轻重的。
为此,我想,查特莱夫人已经过时了。难道不是金西居然根据大量数据统计出了某些男人一周内的射精次数,并且把他们作为科学知识兜售给公众?我想起我的学生——那位史密斯学院的二年级学生,在讨论海明威笔下的人物时,她蔑视地抬起头,并且尖声地宣布他们“对性感到恐惧”。在阿默斯特校园里,我发现那些18岁的青年人在谈论惠特曼或哈特·克兰的同性恋时,就像研讨会上的精神分析医生那样从容和冷静。
我在二次大战期间听说过这样一位美国官僚,他十分守旧,以至于每当带回一位姑娘过夜时,他总是要把妻子的照片翻过去面朝着墙。而在一个阳光明丽的四月天,站在百老汇和86号大街上,我想起大学时代,我和朋友们是何等喜欢劳伦斯,我想起布莱克的主张:
男人于女人何望?
是欲望满足之相。
女人于男人何望?
是欲望满足之相。
一种难耐的怀旧和年华倏忽即逝的惆怅之情萦绕着我。噢,老天爷,我这样想,世上是否还有依旧喜欢劳伦斯、惠特曼、威廉·布莱克和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旧式逆子的一席之地?就像在别处一样,愚笨之徒是否已占领此地替代了那些面露狞笑的嬉皮士们和那些将“洛丽塔”尊为性文学专家——这多么有趣——的合唱队女歌手?
我回想起几周前看到的《纽约时报书评》,那上面登有征集半打关于“如何获得性能力”材料的广告,并且想起前左派狂热分子变成的超级分析聪明人;想到所有的窃笑声,性手册,黄色杂志,自恋的同性恋者,乱伦,恋尸狂,应召女郎和她们的生意人,我不仅感到自己的落伍,而且为之高兴。性“能力”见鬼去吧,欢呼欲望满足之相,欢呼惠特曼的“内心的甜蜜的地狱”,让能力滚开,让热情重现!
我不知道是否还有人想回到我《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的第一个版本,我不知道是否还有人会把这本书看成是不道德的,会无视劳伦斯的浪漫和虔诚,他对社会道德规范的摒弃和他把性看成是神圣的狂喜的信念?尽管波士顿或苏城的某个警察头目或是华盛顿的某位邮政官员可能对劳伦斯作为一位严肃的艺术家知之甚少,然而他们是否对《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在人们精神上产生的深刻影响知道得更少、甚至把它看成是洪水猛兽?我不能不承认,事实上正是如此。正如垮掉的一代从一个极端体现了为感觉而感觉和为感觉而自由的荒谬理想一样,那些立法者和执法者的头脑以为一本书能将一个人引向堕落,同时却忽视了我们文化中日益膨胀的性放纵现象。青少年的性犯罪行为源于他们的个人绝望,对他们来说,性即意味着狂暴的刺激。除了某些由四个字母组成的词——这些词表达了那些聚集在军队、监狱和海船里的无数男人们所具有的得不到满足的欲望和由此而产生的绝望——之外,这些卫道士们将盯住这本书里的哪些内容呢?对于D.H.劳伦斯这位出生于1885年,并在公理会教堂中长大的人来说,这些词语体现了他对一种新的男女间真诚之爱的渴望;除了表面上的淫词秽语外(更确切地说,由于它们和它们所体现的我们自身的某些因素),美国精神中的有些部分很快便识别出什么是它所害怕或仅仅是不了解的“不道德”。
几年以前,美国上演了一部温柔感伤的意大利电影,它描写一位智力不太健全的乡下姑娘被她认定是“圣约瑟”的陌生人勾引的故事。人们打着标语聚集在纽约剧院前抗议,其中有一条标语人们是永远不会忘记的,那上面写着:“我们将财富给了欧洲,而他们回报我们的却是污秽。”这些人是否仅仅因为劳伦斯使用了某些词语,因为他相信在性交中能达到“心灵之爱的神圣境界”(济慈语),而将他的“鲁莽”、将他这位德比郡矿工儿子对英国人的教养的极度厌恶与“污秽”等同起来?因为他相信在现代工业社会可恨的抽象和不断滋事的状态下,这最终将成为人们通往自由、神圣,成为建立一种惟一能给男人和女人以慰藉的新结合途径?在更彬彬有礼的时代,从传统观念出发,人们反对这本书,是基于劳伦斯富有浪漫色彩的挑战行为,以及他对爱的崇拜。在我们这个日渐局狭的世界上,对那些过于狂热地为性爱而性爱的人是否会实施严肃的政治上的反对呢?奥威尔的《一九八四》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罪恶在于他们无视国家,而只是彼此献身于对方。对1959年那个时代的人们来说,查特莱夫人和她的猎场看守人的真正罪过在于他们不能与整个群体保持融洽,在于他们全身心的相爱,在于他们对所处时代的卑琐和盲从作了轻蔑和令人难忘的评说。
这种“罪过”现已成为当代小说中少数几个关于爱情的教训之一。在现在的作品里,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谈情说爱时说出的政治批评远远超过了昔日的那帮激进分子。我发现,对思想意识的蔑视通过强烈的情欲来表现,才是《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在1959年那个时代的真正意义。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却是劳伦斯智慧天才于无意中结出的硕果。因为在这部带有宣传色彩的小说里,劳伦斯的整个意图在于使性爱成为反对工业社会的革命的武器。在西方,我们全体,从劳伦斯发表《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最后版本的30年来,已经走得这么远了。在二次大战后牢固的社会模式确立之前,人们还是希望改变我们的社会,而不是逃避它。劳伦斯与爱默生、梭罗、惠特曼,还有布莱克和年轻的华兹华斯以及雪莱一道属于英美文学中激进主义的伟大传统,他相信“心灵之爱的神圣”能够彻底革新社会,能够改变“撒旦的工厂”、那些可厌城市,以及被劳伦斯视为人类自由精神之敌的工业毒雾。
呼吁把更强健力量作为一种变革的手段确实是《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的崇高目的。这部小说赞美爱、赞美肉体之爱的升华,它象征了代表自由民阶级的猎场看守人麦勒斯与最优秀的英国自由派知识阶层的结合。查特莱夫人的原型是康斯坦斯·里德,这位苏格兰画家的女儿本人是费边社会员,她对麦勒斯的爱情是对无能而专横的上层阶级的抗议,这个阶级的化身就是她的丈夫克利福德爵士,一个由于战争而造成下肢瘫痪的人。他不仅没有能力使他的妻子生育,而且变得越来越自私、暴躁和“正经”,他的瘫痪包含了旧日英国上层阶级的卑庸和无能,这也是他经验中的必然因素。就劳伦斯极其敏锐、深刻的洞察力(马克·肖勒在他的引言里谈到了这一点)而言,“那种认为社会和心理冲突完全一致的观点如此有力地体现在这本书的结构中,如果不顾劳伦斯实际上只有一种看法的事实,而认为他表现了两个主题,那未免太鲁莽了”。
劳伦斯仍然跻身于英美文学中浪漫主义诗人们的伟大行列之中,对于这些激进的新教徒来说,“敏锐的直接能力”,对精神的狂热而执著的追求,使宗教权威完全成了多余之物。在无意识中,他们以人类各种官能的完美结合解释了所有的生活经验,而这恰是典型的宗教想象。劳伦斯的小说体现了试图赋予两性以宗教价值;从性爱的幸福中产生的同情心将影响到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必然会与工业社会中纯粹外在的关系,日益增长的冷漠发生碰撞。
正是由于劳伦斯的最主要的主题是爱而不是性,因而在浪漫主义传统中,他是一位政治性的作家。像所有的宗教改革家们一样,他的言论是个人化的,社会对它不产生什么影响,因为它是从与自身相似的一切当中吸收养分而成长起来的。我们这个时代生活的外部,喧嚣、压抑、令人难以忍受,当查特莱夫人乘车经过镇上时,她看到工业化的英国中部工业区的黑烟已污染了一切事物:“砖垒的住宅被灰尘熏得通黑,黑色的岩石屋顶露出发亮的尖利边缘,泥浆由于掺进煤屑而变成了黑色。”然而,尽管生命是如此脆弱,就像猎场看守人给他情人看的刚刚孵出的小鸡一样——“它站在那里,靠它那两根纤弱得简直不可思议的细腿,通过它那几乎毫无重量的小爪,康妮感到这个小生命的微微颤动”。但生活毕竟是一个人能够维护的,尤其是能够尊重的惟一的价值标准。麦勒斯与痛苦的最后岁月里的劳伦斯如此相似,身体虚弱、脸色苍白,也体现了那个时代的人在肉体上的脆弱。他全身心地投入到爱情之中,然而他也被生活刺痛,时常抱怨,在这个工作重负不堪忍受、人与人之间日益隔绝、犯罪现象司空见惯的社会所造成的精神状态下,人的感情世界又是多么无能为力。
然而麦勒斯承受了爱情的风险,这是美好而可怕的投入与性的体验结合着的深度,它与虚构狂截然不同,那种诸如逢场作戏的男女关系、卖淫之类淫秽的想入非非,“这是生命,不可能那么干净,如果你一定要那么干净,就等于死亡”。他知道在作为小说主旨的温柔(劳伦斯起初将这部作品命名为《温柔》)之外,将有一个更糟的时代,那时社会将永远摆脱不掉战争这个强迫性的能量排泄方式。
在1959年来读这本书,我意识到1928年存在于劳伦斯头脑中的关于温柔的政治寓意至今仍然是我们面临的一种选择。在晚年由于疾病缠身而悲观失望的情况下,劳伦斯仍然坚信在一个完全被猜忌和怀疑腐蚀的社会里,对人的肉体需求的基于人性的坦诚认识,对在他看来产生于纯粹的精神生活的怨恨和恶意的坚决斗争,这一切能够使人类走向新的自由和友爱。然而西方工业社会的每一次新的发展,旧日乡村生活所具有的活力和亲切感的每一次失落,向个人证明的实在太多了。《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结尾处在沉寂和颓唐的气氛中,这对暂时分别的情人等待着分手和他们的孩子问世,——这是爱情的必然周期。全书以之作为结束的麦勒斯的长信也向我们证明,就像在劳伦斯小说中常有的那样,语言由于其最终的匮乏而难以胜任感情的表达。劳伦斯曾这样写道:“我们没有能够表达感情的语言,因为我们的感情甚至不是为我们存在的。”这是他的独创性尝试的尺度,也是他对完整的人性的看法。另一方面,在这个完全封闭的社会和毫无激情地墨守陈规的人们中,将爱作为一种逃避的观念日益增长,一种过于强烈的要抓住感情的努力使《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带上了几分歇斯底里。
劳伦斯在写作时常常有一种狂热的紧迫感,他成功地使他的文风融进了生命的飞逝感和呼吸的急促感,以及感情自身所激发起的生理节奏。他越是受到疾病的致命威胁,就越是努力地在语言中唤起那种为感觉和性的激发与陶醉所具有的心态,这些内容通过间接和含蓄的表达而得到更为成功的揭示,那种认为文字,即使是D.H.劳伦斯的文字,能够触及感情的最深层内涵的看法是愚蠢的。在描写紧张状态时,亦即文字努力穿越外在层面时,神秘主义者的语言常常难以胜任;如果文字能让人联想到上帝的存在,精神主义者就不必在语言上如此煞费苦心了。
劳伦斯的奔涌的、迅急的、感觉异常敏锐的语言,经常能制造出一种卓越的语言现实,一种与性爱的狂喜相似的诗的现实,作品试图把这种狂喜描述出来,然而实际上却向我们掩盖了它。一个人对艺术研究得越多,他就越能认识到艺术不是生命的模仿,它永远不可能贴近人的实际经验,它是一种独立的创造,是自然的补充,而不是对它的描摹。劳伦斯的那种充满激情、扣人心弦的语言本质上所描写的是艺术的而不是感情的陶醉。在属于思想意识的语言中没有——真是幸运!——通向感情之巅的桥梁。
劳伦斯不像那些刺探者、报刊审查员和道学家们所指控的那样,是一位色情作家,在某种意义上说,他甚至不是一个“现实”作家。《查特莱夫人的情人》中那些最好的段落——它们并不总是写爱的——的激动人心之处在于生命之美的赞颂。劳伦斯对于体验有着如此发自内心的虔诚,而他又如此热衷于新教式的对个人独特意识与生活的认同,因而,在流畅的直陈和文体的平易之后潜藏着语言本身的激动,潜藏着他将个人的感受扩大到整个自然时对生活的拥抱。一个令人啼笑皆非而又有趣的事实是,正是促使劳伦斯将性与圣灵等同起来的过多的宗教精神,使他受到那些认为性只能被限定在某种范围内的道德家们的敌视。的确,劳伦斯过多地重视了性,但他也过多地重视了生命,我们没有同样敏锐的价值感。在一个大多数作家都缺乏像劳伦斯那样对整个人类社会强烈的责任感的时代里,正是劳伦斯的执著,正是由于他不把性看成是一种癖和偷偷摸摸的行为才很可能产生了当今世界对于他的独特评价,认为他是天真而不是淫秽。
从这个意义上看,《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已变得不合时宜。劳伦斯将爱塑造成我们社会的对立力量的最后努力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小说观念,正像他为我们提供了性爱的神性象征一样,对于被削弱的个人而言,它过于强烈、抒情,过于恬然、任性了。自从亨利·詹姆斯将“形式”的束缚带进当代小说以后,我们已开始崇尚外在的精致,这对劳伦斯产生了不利影响。此外还有我们对作为决定论的心理学的信奉,对于我们而言,爱是既无助又难以摆脱的。乡村所具有的神秘感,情人们在其中谈情说爱的古老的英国森林,这都是美国所没有的。劳伦斯怀着狂喜和几乎令人难以忍受的敏感所描写的乡村,对于美国人却引不起多少同感。美国人的恋爱场所必然是洗澡间和卧室,这两个词早已成为世故的隐私的最后的用词。
劳伦斯对赤身裸体在雨中嬉戏的情人的描写,他以女性般的精确对女人的感觉和男人的身体的描述——这些都属于另一个世界。《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带给我们另一个时代的回忆。那时,人们仍然相信,建立自由是他们在地球上生存的命运;那时,性是男人被压抑的能量的主要象征。当这个城堡被拆除时,生命之流将奔涌而出,畅通无阻。
(王纪宴 译)
【赏析】
在这篇激情洋溢的文学评论中,卡津对劳伦斯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给予了公允而深刻的评价,并通过对这部作品的解读,分析了美国当代社会的状态、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以此对美国颓废文化进行批判,并试图为美国文化的发展指明方向。
文章开篇热情赞扬了敢于出版《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完整版的年轻书商,并对为该书作序、引言和评论的评论家们给予赞扬。因为在此前的30年里,《查特莱夫人的情人》曾因过多的性爱描写而引起激烈争议,在英、美等国遭禁。
接下来,作者并没有直接描写他的阅读感受,而是对美国社会当下的状态进行了描绘:“颓废”和“性泛滥”已经成为时代的主流和时尚。男人们“戴着耳环”,“穿着紧裹在腿上的裤子”,“涂了油的头发往后扎成鸭尾式的发束”;街角的报摊充斥着性杂志,封面女郎半遮半掩着硕大的乳房搔首弄姿,以同性恋为题材的杂志也堂而皇之地摆在外面。小说界和评论界也未能幸免,当代小说以写恋尸癖、牧师之间鸡奸和乱伦为时尚。比起新生代的小说家,作者曾经批评过的约翰·奥哈拉已经算是浪漫而有情调的了,毕竟他的《自平台上》一书中对性交的描写还是怀抱着崇拜的感情,而且是相当具有才华的。现在的某些作家则将生活的目的解释为“个人发展”,并崇拜看上去颓废而且“在床上能干”的偶像。更有甚者,有人开始统计某些男人一周内的射精次数。大学二年级的学生因为海明威作品中的人物“对性感到恐惧”而轻视他们。青年人在讨论同性恋时就像神经科医生那样从容冷静。
由此,作者感叹到,原先被视为禁书的《查特莱夫人的情人》已经过时了。与当代美国的观念比起来,以往所说的叛逆人物,如劳伦斯、惠特曼、威廉·布莱克和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等人的主张在新一代美国人的心中已经是显得老套守旧。人们已经不相信爱情,而只知道性了。
然而,就是这样一本已经远远落后于时代的书,却被官员们视为禁书。他们认为这样的书籍会将人们引向堕落,却对社会上日益膨胀的性放纵现象视而不见。他们不了解,美国青少年们的性犯罪行为源于信仰的缺失和个人的绝望,和劳伦斯毫无关系。在这些美国青年看来,性意味着狂暴的刺激,这和劳伦斯对性的理解毫无关系。
劳伦斯创作这部小说的真正意图是“使性爱成为反对工业社会的革命武器”。在小说的开篇,作家认为,英国社会的时代特征就是工业化进程破坏了自然,残害了人类自身。而工业化造成的灾难,从女主人查特莱夫人眼中就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为了改变这种社会模式,包括劳伦斯在内的一大批作家们都做出过巨大的努力。他们试图改变而不是逃避现实,他们都相信,“心灵之爱的神圣”能够彻底革新社会,能够改变人类自由精神之敌——工业毒雾。这部小说的根本目的也是如此。在书中,作家“呼吁把更强健的力量作为变革手段”——这种力量就是性爱。在劳伦斯看来,性是肉体之爱的升华。劳伦斯以敏锐的洞察力赋予两性之爱以崇高的力量。他认为,在两性的幸福中产生的同情心,必然会影响到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与工业社会中产生的冷漠关系产生强烈的碰撞,产生变革现实的力量。这才是劳伦斯真正想表达的东西。劳伦斯坚定地认为,人对肉体坦诚的需求可在充满猜忌和腐蚀的社会中与怨恨和恶意坚持斗争,从而使人类走向新的自由和友爱。
对于劳伦斯驾驭文字的能力,卡津给予了高度赞扬。他评价他“成功地使他的文风融进生命的飞逝感和呼吸的急促感,以及感情自身所激发起的生理节奏”;他的语言是“奔涌的,迅急的,感觉异常敏锐的”;他能制造出“一种卓越的语言现实,一种与性爱狂喜相似的诗的现实”,是“充满激情、扣人心弦的”,是“通向感情之巅的桥梁”。
最后,作者以反讽的口吻结束了全篇。查特莱夫人在美国已经变得不合时宜,因为劳伦斯给予我们的性“过于强烈、抒情,过于恬然、任性”。那神秘古老的乡村爱情,那赤身的情人雨中嬉戏已经远远地被工业时代抛在身后,过时了。对此,或许卡津也有些无可奈何吧。
(王 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