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活在世上,不免要承担各种责任,小至对家庭、亲戚、朋友,对自己的职务,大至对国家和社会。这些责任多半是应该承担的。不过,我们不要忘记,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项根本的责任,便是。
每个人在世上都只有活一次的机会,没有任何人能够代替他重新活一次。如果这惟一的一次人生虚度了,也没有任何人能够真正安慰他。认识到这一点,我们对自己的人生怎么能
不产生强烈的责任心呢?在某种意义上,人世间各种其他的责任都是可以分担或转让的,惟有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每个人都只能完全由自己来承担,一丝一毫依靠不了别人。
不止于此,我还要说,对自己的人生的责任心是其余一切责任心的根源。一个人惟有对自己的人生负责,建立了真正属于自己的人生目标和生活信念,他才可能由之出发,自觉地选择和承担起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正如歌德所说:“责任就是对自己要求去做的事情有一种爱。”因为这种爱,所以尽责本身就成了生命意义的一种实现,就能从中获得心灵的满足。相反,我不能想像,一个不爱人生的人怎么会爱他人和爱事业,一个在人生中随波逐流的人怎么会坚定地负起生活中的责任。实际情况往往是,这样的人把尽责不是看做从外面加给他的负担而勉强承受,便是看做纯粹的付出而索求回报。
一个不知对自己的人生负有什么责任的人,他甚至无法弄清他在世界上的责任是什么。有一位小姐向托尔斯泰请教,为了尽到对人类的责任,她应该做些什么。托尔斯泰听了非常反感,因此想到:人们为之受苦的巨大灾难就在于没有自己的信念,却偏要做出按照某种信念生活的样子。当然,这样的信念只能是空洞的。这是一种情况。更常见的情况是,许多人对责任的关系确实是完全被动的,他们之所以把一些做法视为自己的责任,不是出于自觉的选择,而是由于习惯、时尚、舆论等原因。譬如说,有的人把偶然却又长期从事的某一职业当做了自己的责任,从不尝试去拥有真正适合自己本性的事业。有的人看见别人发财和挥霍,便觉得自己也有责任拼命挣钱花钱。有的人十分看重别人尤其上司对自己的评价,谨小慎微地为这种评价而活着。由于他们不曾认真地想过自己的人生使命究竟是什么,在责任问题上也就必然是盲目的了。
所以,我们活在世上,必须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一个人认清了他在这世界上要做的事情,并且在认真地做着这些事情,他就会获得一种内在的平静和充实。他知道自己的责任之所在,因而关于责任的种种虚假观念都不能使他动摇了。我还相信,如果一个人能对自己的人生负责,那么,在包括婚姻和家庭在内的一切社会关系上,他对自己的行为都会有一种负责的态度。如果一个社会是由这样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成员组成的,这个社会就必定是高质量的有效率的社会。
2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