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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全文阅读·江苏白丁

发布时间:2022-11-27 08: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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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们怀念的时候,我们才存在过。

——语录

写在前面的话

要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会背这段毛主席语录的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不懂得什么叫死。一眨眼就到了中年,到了快要死的时候,直到现在,我才知道了死的滋味,虽然我还没有彻底地死去。四十出头的我是不该死的呀,许许多多的老人还活得欢蹦乱跳呢,我是他们的儿子孙子甚至重孙子,凭什么我去死呀?一想到这世界上的快乐还有许许多多我没有得到,我真是死不瞑目啊!

我的全身已经像被刀子划了无数道口子一样疼痛难忍,我知道,事到如今,谁也救不了我,我只有躺在床上等死。这就是要命的癌,全世界都拿这家伙没办法,多少比我伟大的人都被它夺去了更宝贵的生命,而我又算得了什么呢?得了这种病,只有等死,你别无选择。只是没有人告诉我我得的是癌,他们和所有人一样,为了不让我难过而瞒着我。那些为数不多的探视者也都装糊涂,对我的病情缄默不语,顾左右而言他。其实,这又何必呢?这不是皇帝的新衣又是什么?这一套我难道不知道?我有个熟人得的就是这个病,他比我年轻,我曾和一帮朋友去看他。当时我们也是这样瞒着他,放下大家凑份子的几百块钱,我们就去饭店喝酒去了。离开他家很远的时候,我回头一看,他还站在那里目送着我们。那天,大伙喝得很尽兴,只有我思前想后一个劲儿地难过,为生命的无常而悲凉。我偷偷地跑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小哭了一场。我真想再回到那位将不久于人世的朋友的家中,拉着他的手,再和他聊聊。因为我知道,下次再来的时候,我差不多就见不着他了,就算是能再见到他,那也不是站着的他了,只能是他的遗像和骨灰盒。我如果再不和他说会儿话,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可是,正当我打算往那位朋友家走的时候,酒桌上的人发现并找到了失踪的和已经哭红了眼睛的我,那人喝得脸红脖子粗,硬是把我拉回了饭桌旁。那位去世的朋友是个诗人,他的病情曾得到了多家媒体的关注,有人曾以《挽留住青年诗人的生命之舟》为题进行了报道,有不少单位和个人为其捐款,但他还是在这个地球上消失了,消失得干干净净。三个月后我真的来了,是为他送葬的。那天去了好多亲朋好友,场面很壮观。我当时就羡慕起那个死人来了,我想,我的死能这样隆重吗?我是写小说的,作品并不比他少,名气也不比他小,但我知道,我是不会享受到这种礼遇的了。中国古代有个文学家叫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算什么呀,最多也就是一块泥巴。

突然的死亡,来不及思考就死去也许会好受些,等死的滋味太折磨人了。那是在倒计时,是在读秒啊!人的生命在那个时候是以秒来计算的。不像那些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死的人可以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挥霍。当我躺在病床上的时候我才发现,还有许多事情没有做,我的心里开始由恐惧变为焦虑。死已是不可避免的了,就像那些被押赴刑场的死囚,头天晚上让你好好地吃了一顿,让你想了整整一夜,你还有什么想不通的?到了去黄泉的路上,再哭丧着脸有屁用?还不如视死如归,给人留个好印象。所以我也不怕了。可是我有焦虑,让我焦虑的是我还有未办完的事情,说来也怪,到了这个时候,我居然还有放不下的事情,你相信吗?

事情是从我见到第一位恋人梅的那一刻开始的。我当时有了一个足以让我亢奋的决定,就是把我和几个女人的故事写出来,但是,我已经无法像平常那样坐在电脑前噼哩啪啦地将这篇遗作打出来了,依我现在的力所能及,只能口述我和那些女人的那些故事了。我也知道,即便我把它写出来,也没多大意思。我的这些故事大概能写成三万来字的中篇小说,它绝对不会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那样流传后世,也不会像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样轰动一时。我是个可怜的小人物,我的小说所写的只不过是我和一些女孩子之间无聊的情感故事,这些故事不可能受到疲于奔命的现代人的关注,也不可能被刊物的编辑看中,眼下正是底层文学兴起的时候,那些农村的农民,进城的民工,那些在京城摆小摊的,都成了主角儿,其实,我们这些像草一样自生自灭的小职员才是最底的底层呢。可是,和当下火热的生活中发生的各种离奇的事情相比,我的小说显得十分苍白,对日益麻木的现代人已经很难构成冲击力和震撼力了。我不可能成为活着红得发紫的著名作家,甚至连死后也不可能很偶然地成为第二个卡夫卡受到后人推崇,我的作品永远成不了传艺之作。但话又说回来了,从人性的角度看,他们是人,我也是人,他们写的是异性之间的情感和如何面对死亡,我说的也是这些事,本质上讲,人与人是没有贵贱的。再说,我的这次口述绝对比我已经发表的那些小说都要精彩得多,读完你就知道了,它也有一定可读性的,甚至还有一点教育意义。我以前不敢写我和女人的故事,偶尔写的时候也是小心翼翼或闪烁其词,怕我身边的人对号入座,瞎猜一气,现在我不怕了,我什么话都敢往外说了……不管怎么说,我就是想把它讲出来,讲出来,心里就好受一些,这已经成了我最大也是最后的一个心愿了。所以我求求各位,行行好,耐心地听我这个行将就木的可怜虫把故事讲完,我不会浪费你多少时间的,我知道,对你们来说,时间就是金钱,你们的时间是宝贵的,是用金钱来计算的,浪费不起。可是……

就在我住进医院的第三天,我见到了梅,她跟着一帮穿白大褂的男人和女人一起站到了我的床前。我懒懒地回答着那些假惺惺的无聊的问话, 脑子里却转开了。吴玉梅的出现,使我想起了我和她的故事,我不知道我和她短暂的故事算不算是恋爱,其实,这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梅诱发了我口述的念头,并让我的口述找到了一个突破口,我现在就打开录音机,这玩意儿会把我的故事永久地保留下来。那就先从梅开始说起吧,抓紧时间,我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吴玉梅

1

我让那些女人按照她们出现在我生活中的先后顺序一一出场,我这样做无非是想让我的人生经历像放电影似的从头到尾放一遍。我不喜欢平时写小说爱用的手法:将故事打乱、拆散,重新结构,这样虽然显得要灵活一些,但是不如按先后顺序来写那样一目了然和省事。这样做又有点像翻开一本影集,把她们的玉照一张一张地拿出来给大伙看。她们每一个人都是一个故事,我不想费事地去组合这些故事,我只能把它们口述出来,对于我这样一个重病号来说,这已属不易。

从时间上推算,梅是最早出现在我的生活中的女人,应该是我的第一位恋人吧。二十五年前,我和她的相恋是夏日里的一场雷阵雨,来势凶猛,可是,眨眼间也就雨过天晴了。

那时她是我妹妹的同窗好友,她常来我家,自然就熟了。我在一家工厂当工人,梅后来偎在我的怀里告诉我,在她的印象里,我是个非常好学又有上进心的兄长。是的,她每次和我妹妹来我家的时候,我都无一例外地捧着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我那时喜欢写东西,常常往邮局跑,把厚厚的稿件往刊物的编辑部投。虽然收到的大都是退稿信,我仍把退稿信(包括铅印的)保存得好好的,它们至今还锁在我的抽屉里呢。也许妹妹没少在梅面前说我这个哥哥的好话,所以梅对我有了几分好感。

第一年高考,妹妹考取了北京一所高校,而梅则因三分之差名落孙山。妹妹走后,梅继续复习,准备来年再考。她的古代汉语和古典文学较差,而我这方面倒是强项,于是,我自告奋勇,帮她复习。就这样,我们开始了交往。

2

那时我二十岁吧,梅也就十八。在那个年代,像这个年龄的女孩子,对爱情自然是不懂的,可能还不如现在十三四岁的孩子内行。可是,有人说,爱情这玩意儿是无师自通。女孩如果是干柴的话,男孩子就是烈火了,梅那时就是这样一捆干柴,她这把干柴总放在我的身边,我这把火最终憋不住地把她点着了。当时,我们是在我母亲的办公室里复习的,每天晚上都要到半夜才一起回家。梅是个很有心计的姑娘,我后来想了一下,觉得那时的她有点像宝钗。而我却像宝玉,不太懂事。我猜想,她找我复习是假,勾引我是真,我毫不费力地就把她弄到了手。具体的情形我已经记不太清了,第一次接触女孩子,没有经验,我显得有些慌乱,一切都突如其来,让人猝不及防,就像吃一顿美味佳肴,狼呑虎咽地吃完了,却没有尝出什么滋味。我和梅的初恋又像一趟飞奔的列车,只顾往前飞驰,沿途的风景却没有在我们的脑海里留下清晰的记忆。

我这人就是这样,女孩子不诱惑我,我不会涎着脸去缠她们,她如果主动,对不起,我是不会轻易放过机会的。这种被动的作风,在后来与女性打交道的日子里有所改变,一回生,两回熟,关于这一点,我在后面还会讲到。

我和梅相爱了。那时的社会风气比较文明,我说的相爱可能会让现在的年轻人耻笑,不是上床真刀真枪地干,只是拥抱和接吻之类最基本的动作,或是隔着衣裳摸一摸什么的。有一回,我将她压在身子下,像品尝山珍海味似的亲吻她的时候,没多久,一阵飘飘欲仙的快感光顾了我,我下身流了,便起身去了厕所。

回来后,她用狐疑的眼光瞧我:“你刚才干啥去了?”

“去厕所了。”

她仍用怪异的眼光看我,似乎在追求真实的答案,我有些不好意思。想来想去,我还是将实情告诉了她。

当时,她的脸上掠过一丝吃惊的表情,继尔微红。她用手刮了一下我的鼻子:“真丢人。”

3

我那时也是傻逼,我为什么要对她说这个?现在看来,我的话肯定让她对我产生了误解,她一定是怀疑我有病。这真是天大的误会,她哪里知道,成人后的我性欲是多么的强啊,用我老婆的话来说,那简直是对她用刑,是要她的命。几乎每次她都是再三求饶我才肯罢休。自从得病后,我那宝贝儿再也不行了。癌真他妈厉害,它让我对做爱甚至一切完全失去了兴趣,我完了,一下子垮了下来。曾经认为和女人做爱是世界上最最快乐的事,可是,我的功夫废了。我忘了最后一次是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和谁做的爱了,但愿下辈子我能找到一个性欲和我一样旺盛的女人,我们好好做爱。

梅以父母反对为由和我分手了。第二年,她考取了上海一所护校,三年后毕业,回到了这座小县城,在现在我住的这家医院当了一名护士。我的第一篇爱情故事就这样匆匆地划上了句号。可是,就在我将离开人世的时候,我的第一位恋人却出现在我的眼前,这是天意吗?她的出现使我的心情变得无法平静了,过去的事情像放电影似的在我眼前放映,一遍又一遍,就像发生在昨天。然而,昔日不可能重现,我再也不可能回到那样的岁月里去了,幸福永远与我无缘了。其实我也享受到了部分人间的快乐,我爱过那么多的女性,也被她们爱着,死也值了。

当看清躺在病床上的男人是我、她的昔日恋人的时候,我不知道梅的心里作何感想。也许她会为自己庆幸,当初她没有嫁给我是有先见之明的。性功能倒不是大问题,癌可是让人头痛的事情啊。

这可怜的人儿!她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告诉我,她是在心里这样叹息着。

王爱玲 

1

第二个出场的是玲子。我们认识比较早,讲到这里,我就想到了一脸身稚气的她拿着稿件到编辑部来找我的情景,那时候,我是多么风光啊。她是一名技校生,她给我最初的印象是青春蓬勃,才气十足,拿来的几篇散文写法与众不同,用评论家的话说,她是“颠覆了我们的阅读定势”。她的语言辛辣、尖锐,还有着几分刁钻,对人生有着她独到的见解,我不知道她这般年纪如何会对人生有这样的洞察,怎样练就了这样的文笔?我当时发了她不少作品,使她迅速成名,我们县的一位评论家曾这样说过她:“不经意间,她的名字就走进了本土读者的视线。”

许多人根本不知道,这样一个有才气的女孩子居然在分贝极高的车间工作,三班倒。后来,她想调到报社来,我也想让她来,可是,事情没有办成。我知道为什么没能办成,她是专门给我主编的副刊写稿的,换言之,她是我的作者。她不写新闻,平时也不接触那些编辑记者,她只和我“单线联系”。而在那些人眼中,新闻才是报纸的主业,副刊只能排行老四!她,一个连导语倒金字塔六个“W”都不知道的人还想到报社干?报纸有四个版,我的副刊只占四分之一,他们是四分之三,那些人本来就嫉妒我,没有替玲子说话的,我太起劲又引起了他们不好的猜测。是啊,像玲子这样漂亮的女孩是人见人爱的,我想,她如果写新闻稿,和那些人站在一起而不是老和我粘粘乎乎,可能早就调到报社来了。

凭良心讲,当时我们报纸创刊时间并不长,作者队伍尚未形成。我的作者群中,还没有关系特别好的。玲子的出现让我着实惊喜,她的机灵劲儿,她的聪明样儿,她的文章和她这个人都令我着迷。我们无话不谈,记得认识不久,我和她到附近的公园去散步,因为办公室里人多,那些人的耳朵会干扰我和玲子的谈话,让我们不可能做到畅所欲言,我们就到公园散步去了。我们一边走一边聊,天上地下云里雾里古今中外,那天我的表现欲太强了,比性欲还强,一下午说的话比平时一年说的还要多,我甚至说到了柴米油盐和夫妻生活及结婚生孩子。我现在想想,那真是一个很无聊的下午,一个二十出头的小男人像过来人一样婆婆妈妈,对一个少女说那些事情干啥?

现在好了,我有许多话想对她说,可是,她在哪里?

2

她在千里之外的海南,她在都市熙熙攘攘的人流中。也许在高级宾馆的某个房间的某个浴缸里,也许在一辆风驰电掣的豪华轿车里,也许正陪洽谈业务的客人或政府官员用膳,那餐桌上一定有我从来也没有见过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见到更不可能吃到的山珍海味,也许在有着背景音乐的咖啡馆里,也有可能正在某个情人的怀抱里扭捏或在那人的身子下面娇嗔地呻吟。这些都是我的想象,我的想象是致命的,我痛恨我丰富的想象力,它让我常常痛苦万分。玲子的笑脸此刻就在我的眼前绽放,她好闻的体香让行将就木的我居然产生了眩晕的感觉,我觉得奇迹正在出现:我废物一样的小东西正兴奋地膨胀着,跃跃欲试。我幸福地闭上了眼睛,我忘记了担心,担心病房里的其他病人窥见我的一反常态。

苏州,西子湖畔,一次文学笔会,我带了玲子去。签到时,我把玲子的名字写成张玲,单位写成我所在的报社,她虽然没有调到报社来,但我现在就行使一下手中的权力,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她调到了报社,而且在职务一栏,我让她成为了副刊编辑。除了那个“玲”字,没有一个字是真实的。当然,没有人会追究这个问题。就是那一次笔会,玲子让我开了眼界,她像一只叽叽喳喳的麻雀跳来跳去,一会儿和张三合影,一会儿又挽着李四的胳膊照,张三是著名的评论家,而李四是德高望重的前辈,我都不敢走近他们,可是她敢。她在和那些名人套近乎的同时却把我忘了,我多么希望她能把我介绍给那些名家啊,可是,她根本没有这个念头!她当时虽然在我主持的副刊发过几篇千字文,但在名家面前,她连小学生都不是呢。我真担心那些名家问她最起码的问题,那样她就会露出马脚,她一露马脚,我也就不光彩了。可是,我的所以担心是多余的。大家在一起谈论的都是跟创作毫不沾边的话题,那些让我如雷贯耳的大腕竟和玲子一样简单,他们一下子回归到了俗人的日常生活之中,人也显得年轻了。他们好像和王爱玲是多年的老朋友了,而对我,却像陌生人。这些事情如今想起来还让我感到难过。

我知道我生玲子的气是毫无道理的。我带她去,不就是想让她开阔视野,提高创作水平吗?她是我什么人?我有吃醋的权力吗?

3

那次笔会后,我有意疏远了玲子。尽管返途中她主动和我套近乎,似有忏悔之意,但我仍不能原谅她对我的伤害。她对此有所觉察,也很识相,慢慢地就不再和我联系了。后来,她和在那次笔会上认识的某人打得火热,经那人介绍,她去了海南。她走的时候并没有和我打招呼,她走的消息还是在三个月之后别人告诉我的。半年后,玲子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她给我来了电话,很高兴地汇报了她在海南的情况,她说,我有今天,和你当初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笑笑,在那一刻,我从心里开始原谅她了。后来,逢年过节的时候,她总会打个电话给我。有一次,她用手机和我通话三个小时左右,由此,我可以断定她很有钱了。我很高兴,她走了那么远,还牵挂着我,说到后来我才听出来,当时她的老公不在家,整幢公寓楼里只有她一个人,在空空荡荡的房间里,她有点害怕,又有些寂寞难耐,就用聊天打发时间。一直到现在,我虽然每年能在电话里听到一两次她的声音,但我始终没有见过她。她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不过把她的几篇作品发在我们的县报副刊上,她还这样记着我。又快到过年的时候了,我是捱不过这个年了,等到她再打电话来的时候,她肯定找不到我了,谁能把我病故的消息告诉她呢?她听到后会不会挤两三滴眼泪?尽管我们之间没有多少可以称得上是爱的东西,可是,彼此的印象应该说还是不错的。这也正是我把她和我的故事说出来的原因所在。

玲子是一只喂不熟的鸟,最后还是飞远了。她在写作上挺有才气,但是,在别的方面也许更有才气,所以她不写了。对许多人来说,写作只是一块敲门砖,用完了,就可以扔了。不过,如今写作已经沦为一种生活消遣和无病呻吟,不写也没有什么可惜的。她写来写去,连我们的县报都进不来,现在,她一下子飞到了海南,据说已经是部门经理了,每月五千多元,乖乖,是我的工资的十倍!从某种意义上讲,写作是害人的玩意儿。所以,虽然王爱玲不辞而别,但我并不恨她。我在病榻上遥祝她前程似锦,婚姻幸福!

邹丽萍

1

不久,我又认识了一位作者,我在这样的岗位上,认识女作者就像医生认识患者一样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有资料表明,如今写报纸散文的以城市年轻知识女性居多。所以,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好比是个猎人,那些年轻的女作者们是遍地乱跑的猎物。

邹丽萍在国营水泥厂搞财务,我平时见不到她,可是,我们的来往却很频繁。那个时候,我们都迷上了打电话,原来电话这么好。她向我讨教写作上的问题,我对她说,我不会写诗,我的散文写得像烂泥巴,小说写得像臭狗屎,我当编辑,也只会改改错别字什么的。她听了我的话,在电话里咯咯地笑了,说我太谦虚。我们也探讨做人的道理(其实我懂什么做人的道理?),我们还谈到了生活(那时我们都没有结婚,知道什么叫生活?)。我们沉湎于倾诉的快感中不能自拔,我们一打就是半小时以上,办公室的同事开始有意见了。有一次,副主编打电话找我们主任,怎么打都打不进来。他下来一看,我正一只手攥着话筒,一只手抠着脚丫子,口若悬河,欲罢不能。副主编就站在我背后听着,一站又是半个小时。当我发现他的时候,我手里的话筒一下子掉在了玻璃台板上……可是,这并不能成为阻碍我打电话的理由,我到别的办公室去打,我下班后不回家在单位里打,这下他们没辙了。

应该说,我和萍儿打电话并非闲扯,我们的话题很宽泛,也很正经。她是一个很内向的女孩子,所以她才不和我见面,而是采取了打电话这种形式,即可以交流,又不需要见面。她在基层单位,我们有时下去采访,但是,我们一般和头头见面或吃饭,和丽萍见面的机会很少,我总不能专门去找她吧。特别是到她所在的单位,我更得避嫌,不能和她见面,因为报社的人都知道她爱给我打电话。有时召开副刊作者会议她才能来一趟,还有逢年过节的时候,她总要把单位分的过节的东西拿一些送我,她把电话打到报社,让我到附近某个地方去接头,见了我,送上礼物,她还会说两句祝福的话,然后就走了。我望着她消失在人群中的背影,心里感到十分的温暖。记不清几年了,她一直这样,一年又一年,就这么过来了。我的周围有许多很势利的人,他们为了发稿和我套近乎,但是萍儿从不这样,她写得不多,我们是那种君子之交,所以,她才让我十分想念。

2

一次,我参加笔会去上海,接到通知的那天她正好打来了电话,我就把开会的事告诉了她,她说她也想去,我想,多一个人无所谓,只要出钱就行,我就同意了。她请了假,我们结伴而行。

我们到达那家宾馆的时候,只有几个会务组的人在,其他人还没有来。报完到,我把萍儿送到她的宿舍,她让我坐一会儿,并削了苹果给我吃。也许是坐了一夜车,都累了,她躺下了,我也躺在另一张床上。外面是山,绿绿的树木,间或有一两声清脆的鸟鸣传来,更显幽静。谁知,说着说着话她竟睡着了。这是春天的正午,萍儿就横躺在床上,她的两条腿不知羞耻地叉开着,上衣的下摆往上掀起了一点儿,露出了白晳的肚皮。上衣的一个钮扣不知怎的开了,淡花的乳罩依稀可见。我的心开始“砰砰”地跳起来,呼吸也变得急促了。我把手伸了出去,她就在这个时候翻动了身子,我吓得急忙缩回了手臂。她把臀部对着我。她的腰那样的细,臀部便更显浑圆。我退回到自己的床上,两只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她的臀部。我在琢磨那里面到底是什么样子,一直到她醒来,我才假装睁开双眼,我说:“我怎么睡着啦?”

萍儿也笑了:“我也是。”

多年以后,这一幕总在我的脑海里重放。当时我没有注意萍儿的眼睛是不是有血丝,我总觉得她不像是从睡梦中的样子。我甚至猜想她当时和我一样是装出来的,为什么我的手伸向她的时候她就有了反应?这已经成为永远的谜底,无法解开了。有时,我翻开过去的报纸合订本,看到她的文章,我还觉得她就站在我的身边。在那些发黄的纸张上,是她写下的一行行文字,她的酸甜苦辣,她的喜怒哀乐,都在字里行间。她的散文写得很棒,有一种忧郁的调子。她的《依恋》、《岁月的风铃》等文章,只有我才能读懂文中的深意。她用写稿的方式,向我表达她对我的情感,我很珍惜,将这两篇文章锁进了抽屉里。

有一次,她打电话来问:“我的《依恋》为什么没有登出来?”

我直言不讳地说:“我觉得是写给我一个人看的,所以……”

她在电话那头咯咯地笑了,说:“自作多情!”

3

这些往事都随风而去了。我至今也弄不明白邹丽萍到底爱不爱我。几年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也就是几小时。她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个“爱”字,但是,填满我记忆的生活片断告诉我,她是爱我的。那个字,我们都没有说出口,就这样错过了一次,也就错过了一生。

就在那次笔会回来后不久,邹丽萍在一次车祸中不幸去世了,年仅22岁。她的一生十分短暂,她没有男朋友,甚至连像样的恋爱也没有谈过,所有的一切刚刚开始,却突然中止,这是谁也没有料到的,也包括她自己。后来,在县殡仪馆为她送行,我去了。一切都按照程序进行,由萍儿单位的领导致悼词,我站在人群中,听着听着就流出了泪水。走过她的遗体旁,我努力地克制着自己,因为我不是她的亲人,参加遗体告别的人大都是萍儿单位的同事或熟人,他们的脸上是千篇一律的严肃表情,除非她的亲人才会哭泣。我走到萍的父母面前,和他们匆匆地握了一下手就离开了。他们不认得我,在这种场合,我也只能这样。

我无数地次想:如果那天我的手按住了萍的乳房,那会怎样?也许一切都会改变。

她的遗作《依恋》和《岁月的风铃》至今还锁在我的抽屉里。

“你的声音真好听,有一种磁性。”电话里,她爱这么对我说,她只是想听我的声音吗?我的声音她听不到了,她的声音也从这个世界永远消失了。萍儿,用不了多久,我就去那边找你,我要问问你,你到底爱不爱我!

马晓慧

1

行走在都市拥挤的人群里,身边美女如云,你们近在咫尺却如隔天涯。然而一旦进入了那一种关系,你们就不分彼此地成为了一个人,虽然你们相距遥远。我有时走在大街上,看着打扮入时神情冷漠的女郞,我心里就会想,你他妈的神气什么呀?脱得一丝不挂、上了床以后还不是听老子摆布?我后来就爱瞎想,我觉得世界上没有办不到的事,你看,马晓慧这样的女孩子都被我弄到手了。

马晓慧是活泼的女孩子。她和前面几位都不一样,她有几份天真,如果她是邹丽萍,当我的手伸向躺在床上的她时,她肯定会张开双臂紧紧地搂住我的脖子,绝对不会受到惊吓似的转过身去。她不会老是和我打电话,不会只说“你的声音真好听,有一种磁性”这样无用的话,而是说到不如做到。她是语言的矮子,行动的巨人。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刚结婚,在一所小学当着音乐老师。她是幼儿师范毕业的,她坐在教室里弹着风琴教孩子们唱歌,我正打窗前走过,先是琴声吸引了我,然后,我从透过窗户看到了一袭黑裙的她,是她的样子打动了我,我停下了脚步。

童声合唱《同一首歌》的旋律深深地感染了我,我停下了步子。一曲终了,她发现了窗外的我,立刻走了出来。她以为我是某位学生的家长。其实,那天我是去找校长谈学生作文专版的事儿,正好路过那里。

我说:“我不是学生的家长,我只是路过,你弹得真好。”

她笑了笑:“哦,谢谢你的夸奖。”说完就扭身进了教室。

我仍站在窗前看着,她旁若无人地继续她的工作,在渐渐消失的歌声里,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甜蜜的梦儿谁都不会错过,终于迎来今天这欢聚时刻……”从那以后,每当我听到《同一首歌》那优美的歌词时,就禁不住一阵激动。无论何时何地,那歌声都能把我立刻拉回到那个非同寻常的早晨。

2

几个月后,我在金马利舞厅又见到了马晓慧。她和另一位女孩子正在跳着,我们便坐到了一起。真没想到,马晓慧的舞跳得那么好。这一回,她露出了她性格的另一面,她再也不是淑女的样子了。她上身穿着时髦的T恤衫,下身是紧身牛仔裤,这身打扮将她苗条匀称的身材勾勒得楚楚动人。她的头发烫得很直,现在回想起她,我就会想起那个洗发水的广告:“轻轻松松,一顺到底。”马晓慧有点儿像做广告的女孩子。

我不得不承认,那个晚上,她完全把我给震住了。我不敢正眼看她,她像个幽灵似的在我眼前晃动着,她的声音像鸟鸣一样婉转,又像咒语一样让我魂不守舍。我不停地找她跳,幸好她的同伴也遇上了一位熟人。无疑,那个夜晚让我终生难忘。现在想起来,那一幕仿佛就像发生在昨天晚上。可是,掐指一算,已经是八年前了。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马晓慧是个活泼的女孩子。我不知道她已经结了婚,从她的外貌,你根本看不出她是个结过婚的女人,我一直被蒙在鼓里,把她当作追求的目标呢。我们这里毕竟是个小县城,走在马路上,冷不丁就会遇上熟人,因此,我们仅有过一次约会,在长相思咖啡屋。那天,我的第一个中篇小说发表,我把她约了出来。我把样刊给了她一本,她在咖啡屋昏暗的灯光里,在细若游丝的背景音乐里,把三万多字的小说一气儿读完了。那是一篇言情小说,是我虚构的故事,她显然被深深地吸引了,她的这次阅读使我在她眼中一下子变得魅力四射,也加速了我们感情的进程,这是我没有想到的。记得她当时问了我一个许多人都爱问的愚蠢的问题:“这是真的吗?”

“小说都是假的,编的,还能真?”

她笑笑,然后像总编一样拍拍我的肩,说:“写得不错,继续努力!”

那天晚上,在分手的时候,我们正站在林荫道上,街上的路灯坏了,黑暗把我们保护得很好。她的眼睛却闪着亮光,她仰着脸,带着几分顽皮地看着我。

“对我说一句好听的。”她说。

我有过和女孩子打交道的经验,当然知道她的用意。

“我爱你。”我的声音还是有点儿发虚。

“太俗。”

“想你?”

“不。”

“吻你?”

“我就等你这一句呢。”她仰起了脸,迎着我,我吻了她。吻的滋味我已经品尝过了,第一次是吴玉梅给我的,时隔两年,这次又品尝到了,真是妙不可言,让人神魂颠倒,飘飘欲仙。我吻上了瘾,变得十分的贪婪和放肆。我像个贪杯的酒鬼,一口接一口饮着甘露琼浆。她想挣脱我,我就紧紧地搂住她。后来,她还是挣脱了,她有些夸张地喘着气:“你想憋死我?”她说完,就扭身走了。我以为她生气了,就没敢追她。其实,她是盼着我追上去的,我那时还不懂女孩的心思。看着她越走越远,消失在黑暗里,我的心从幸福跌入绝望的时候,她可能正在心里骂我傻瓜、蠢驴。

第二天,我就在校门口看见一个男人打着雨伞来接她。他们相拥着走远了。我举着一把伞,手里还拎着一把,看着他们消失在一片风雨之中。我气得把手里两把伞都扔了,在雨里狂奔起来。

3

一段时间,我没有从感伤中摆脱出来,我觉得自己被马晓慧给愚弄了。感冒让我在医院里吊了几天水,我没有再给她打电话,就这样过了漫长的六天,马晓慧终于来电话了,我一时无法调整自己的情绪,话里带着明显的敌意,她听出来了,事后的情况证明她对我是无所谓的。慢慢的,她不与我联系,我也就把这个小学音乐老师忘了。她既然有男友或者老公,干嘛还找我?我可不愿意当第三者,我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女人和婚姻。我当时就是这样想的,如果放到现在,我是不会这样傻了,我是不会放弃当一名第三者的机会的。不求天长地久,但求曾经拥有,到手的鸭子还能让它飞啦?

多年以后,我看到的马晓慧是这样一副模样:她苗条的身材不见了,代之以臃肿的体态;面部表情显得十分的疲惫,穿衣打扮也不再讲究,甚至有些随意和邋遢。一天清晨,在上班的人流中,我看到她骑着自行车,车子后座上有她的宝贝儿子,坐在一个罩子里面。那个罩子有些破旧,还歪得厉害,看上去很滑稽,又让人担心小孩子会随时从里面掉下来。而她为了赶时间,飞快地蹬着自行车,她像一尾欢快的鱼儿,在如潮的人流中穿行,全然忘记了后面还有个活物。我赶紧闭上了眼睛,金马利舞厅那个漂亮女孩的形象又跳入我的脑海……

女人的花期真短。

周晴

1

我一直认为,和周晴的邂逅是一种命中注定。不过,我与每一个女人的相遇都不能说不是一种命中注定。

我们是在火车上相遇的,火车车厢里永远是一个容易发生浪漫故事的场所,是滋生爱情的土壤,对我和周晴更是如此。

那次,我去北京参加一个全国性的报纸研讨会,在返回的途中,和晴儿相识了。我把下铺让给了一位柱着双拐的残疾人,周睛也把自己的下铺让给了残疾人的同伴,于是我和周晴都睡在了上铺。中铺是两个中年男人,他们很晚了还不睡觉,坐在小台子边,他们啃烧鸡,喝啤酒,嘴里还不闲着,操着浓重的北方口音,借着酒兴,卖弄着那点儿可怜的性知识,贩卖听来的粗俗无聊的黄段子。我爬到上铺,借着灯光,翻看一本刚买的德国新生代作家尤·海尔曼的小说集《夏屋,以后》。也许下面那两个喝啤酒拉臊呱的北方人干扰了周晴的心情,也许是无聊,晴儿爬了上来。我看到她修长的身体在逼仄的空间里显得很委屈,她先是头朝里躺下,后来,可能由于和我的距离太近,有了一种夫妻二人并排睡在一起的感觉,这种感觉让她有点儿不安(其实已经令我不安了),她便很吃力地挪到了外头。她把头上的卡子取下来,放到枕头下,她一头秀发便垂了下来,更像个女人了。我听见她嘴里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我有点儿同情她。天还早,不到熄灯的时候,那雪亮的灯光刺得人无法入睡,正好可以用来看书,她好像没有书可以看,我没有多想,就将另一本小说集递了过去。她赶忙伸手接了过去,说,谢谢!她的声音不大,很好听。

许是头朝外受到来往行人的干扰太大,她又将身子调了个个儿,她没有采用仰式,而是趴了下来,把书压在双臂下,认真地看了起来。

我偷偷地把眼光从书本移到了她的身上,从侧面看,她的背是个斜坡,到了腰和臀的交接处,猛地一个反弹,隆起一个浑圆的山包,她身体的曲线真美。我还发现,她的脸上,始终洋溢着一种母性的光泽,让人感到温暖,我一时不知怎样来形容她,好像任何文字用来描述她都是笨拙的。她看得专注,当然不知道我在偷看她。

我把目光收回来的时候,她却突然“扑”的一声,笑了。我先是吓了一跳,我以为她发现了我的秘密,心里有些紧张,可是,我马上看到她的脸微微发红,我判断她一定是看到了好玩的地方,或者说,看到了男人或者女人做爱的描写了,因为那本小说集里有不少下半身的故事,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那本书给她,反正她的笑让我心里有些乱,书是看不下去了,虽然在手里举着,但那些字在我眼前慢慢消失……

2

熄灯的时候终于来了,这是我害怕的,又是我期盼的。我怕的是这个美丽的女孩将被黑暗呑没,期盼的是,我可以在似有若无的光线的掩护下,更加肆无忌惮地看她。

坐夜车对于经常出差的我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了,列车的颠簸,车轮与钢轨发出的铿锵声,旅客的鼾声以及列车员窃窃的私语和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都成了最好的催眠曲,我会一觉睡到天明。可是,这个夜晚,我几乎彻夜未眠。面对眼前熟睡的女孩,我很自然地想起了川端康成的短篇小说《睡美人》,那里面有个叫江口的老头真他妈的有艳福啊,和几个年轻美丽的女孩子睡在一起,那些女孩都被注射了一种药物,她们赤身裸体地任他摆布,就是大睡不醒。那个老头六十七岁了,他什么女人没有见过?还这么花!不过,他还算个好人,并没有干伤天害理的坏事儿。我可比不上他,年纪轻轻的,连女人的身体都没有见过。周晴的身子就在我伸手可及的地方,在昏暗的光线里,她的身子呈现出来迷人的美丽。那块毛巾被被她掀到了一边,她的腰很细,从后面看去,那曲线使劲儿地往里凹下去,然后一个反弹,臀部显得格外饱满,圆润,在牛仔裤里沉默着,却散发出一种强烈的诱惑。要知道,我虽然和几个女孩子接触过,但我从来没有动过她们,女孩子的身体对我而言是陌生的,神秘的,不可捉摸的。不像现在,走在大街上,只要看见行走着的女人,我就仿佛看见了她们赤裸的肉身,大街上移动的全是白乎乎的女人体,那些女人很像安格尔的油画。于是,她们的衣服完全失去了任何保护作用,像皇帝的新衣一样可笑……

那个夜晚,晴儿的身体给我造成的冲击力是可想而知的。我近距离地打量着她全身的任何一个部位,想怎么看就怎么看,想看多长时间就看就长时间。所有的人都在熟睡,那两个北方男人早就打起了响亮而且丑陋的呼噜,我睡意全无,乐此不疲。就算全车厢的人都没有睡着,也不会有一个人知道我在干什么,他们都不在我的视线之内,我也不在他们的视线之内,我目之所及只有我们,我和晴儿。我想,晴儿是为了让我看才睡到这里来的,我和她有缘,你想想,两个不相干的人,从千里之外,在无数行使的列车中,在蚂蚁似的旅客里,偏偏“睡”在了一起,这不是缘是什么?我想,明天我一定要向她要地址,我会把她弄到手的,这世界上没有办不到的事情。到了那个时候,我要好好看看她的身子,再也不能像前那样犯傻了。

大概天快亮的时候,我实在打熬不住了,终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3

第二天清晨,当我的意识开始清醒的时候,我没有睁开眼,我听着列车喇叭里播放的萨克斯独奏曲《回家》,这才想起了那个女孩儿。我看了一眼睡在身边的晴儿,一股复杂的情感涌上心头。她正在熟睡中,样子是那样的温柔,可爱,像一只温顺的小猫。再过几个小时,她就到站了,我们就要分手了。我多么希望列车永远这样开下去,没有终点。她就这样永远睡在我的身旁,哪怕不再醒来……

我们同时起了床,洗漱后,我买了两碗方便面,等她梳洗完毕一块吃。她拿出了她母亲腌的咸鸭蛋,让我尝尝,我说好吃。我们都没有问对方的情况,而是不约而同地向周围的旅客表达着一种信息,我们不是萍水相逢的男女,而是多年的同事、朋友甚至是夫妻,其实昨天晚上我们才刚刚认识,我们怕别人猜疑。

她到站了,而我要在下一站下车。列车快停的时候,我也拎起了我的小包,随着她往车厢另一头走去。我和她一起下了车,她要走了,我还得返回车上。在分手的那一刻,我鼓起勇气对她说:你留个地址给我吧。我知道,再不说,就没有机会了。

她笑了,一歪脑袋说:你要我的地址干嘛?

我愣住了,她这样问出乎我的意料。

她笑了,伸出了手,说:一路顺风,再见!

我握住了她的手,感觉她的手肉乎乎的,很温暖。她的手是从手里用力抽走的。

我几乎是跑着离开了她,向着另一节车厢奔去。

直至八年后我结婚的头两天,在整理书籍的时候,我才发现了一本书里有个落款是“晴儿”的字条,我想起了那次旅行,想起了那个不眠之夜。那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她的地址,可惜这本书我从那次下火车后一直没有翻过…… 

刘亦君

1

亦君是我单位的同事,她在报社负责校对,我们平时关系很融洽。她的脾气很火爆,像个男人,无论和她开什么样的玩笑她都不会跟你急眼。不像有的女人,话稍微重一点就受不了,就要翻脸。我和亦君说些半荤半素的话,她总是嗔怒地骂我臭流氓,有时还会捣我几拳。当然,她的拳头击打在我的身上就像给我挠痒痒,让我眉开眼笑。在她的打骂里,我感到了一种说不出的满足。

有人说,接近女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用半真半假的玩笑对她进行试探,如果她并不表示厌恶的话,你只管大胆地说,往要害里说,直到她面红耳赤,那就差不多了。我没有想到我和亦君之间会发生一段故事。有人说,每件事的发生都是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环境里,那次,我们一行六人去上海旅游,一天晚上,我们到外滩散步,同去的共有四个人,我和亦君与另外两人走散了。那两个人也是一男一女,不知道是他们把我们甩了,还是我们躲避了他们。总之,那天晚上的月亮很亮,暮春的风儿徐徐地吹着,让人想起许多久远的人和事,感到了时光的匆忙和人生的无奈。而走在这情人聚集的地方,看着那么多的恋人在拥抱接吻,我不禁心旷神怡,浮想联翩。亦君是个已婚少妇,当我们终于找到一块石椅坐下来的时候,她突然问我:“看人家接吻,你急不急?”和平时开玩笑一样。

“急有什么用?我总不能拉过来一个就吻吧?”我也和她开玩笑。

“有贼心没贼胆!”她撇撇嘴,然后又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架势对我说,“你还没有尝过接吻的滋味吧?”

我一听就火了,差点儿把吴玉梅和马晓慧的事说出来,但我马上意识到了她的真正用意,便说道:“是啊是啊,真想找个女人吻一吻。”顿了一下,看她好象沉浸在想象里,没吱声,我便大胆地说,“别人不让我吻,你大概不会拒绝我吧?”

亦君看了我一眼,她的眸子闪着光芒,充满了柔情蜜意。她的这副样子全然没有了平时那种泼辣劲儿,倒像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显得十分的可爱。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一种应允或者鼓励。我想,在这样美好的夜晚,就算做错了什么事,也是可以原谅的。于是,我一把搂过她,也是出于一种试探,我欣喜地发现,她没有做出任何拒绝的动作,心里有底了,我抚摸着她的长发,又开始抚摸她的脸蛋,我听到了她沉重的喘息声。

她被我搂着,一动不动。突然,她挣脱了我,换了一个姿势,一个翻身就仰面睡在了我的腿上。再犹豫就是傻子了,我伏下身去,把脸贴过去,闭着眼睛,却毫不费劲地找到了她的嘴。她张开了嘴巴,竟有一股清香味道。和马晓慧不同的是,她的舌头有些发凉,而且像泥鳅一样湿滑,还有着几分顽皮,老是躲着我。当时我觉得世界上的一切都不存在了,包括我的身体,都消失了。我发现她是个很细的人,她竟然会挑逗我,把我弄得神魂颠倒。那天,我的下身又流了,我没有告诉君儿,她不是吴玉梅,我不怕她把我甩了,只是怕她笑话我。

2

上海的外滩是有名的,我和亦君的接吻永远留在了那里。在后来的日子里,只要有人提起外滩,我就会想起那个月夜。那天晚上,我们很晚才回到住处,大概是凌晨两三点钟吧,我睡在床上的时候还不兴奋得不能入眠。我们的嘴巴除了用来接吻,还讲了许多话,主要是我讲,讲我小时候的故事,她像个好奇心极强的孩子,一个劲儿地问我:后来呢?她这样可爱,我平时怎么就没有发现呢?女人的心里一旦有了爱情,人也就变得可爱了吧。看着她那种很女人的样子,我就像一个口干舌燥的人一样,总要中止讲述,抱住她吻几口,解解渴。她格外温柔,像换了一个人。后来,当她离我而去的时候,她的这种可爱就消失了,永远消失了。她的可爱和那个迷人远逝的月夜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和我的美好记忆联系在一起。她的可爱就发生在那几个小时里,以前没有,后来也没有。转瞬即逝,昙花一现。

第二天,我们没有机会在一起,她若无其事的样子让我很难过。我本来想,她会和我一样因为不能单独接触而难过,谁知,她好像完全忘记了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而第三天就是我们返程的日子,她和另外几个人嘻嘻哈哈地打情骂俏,这在平时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可是现在我却无法忍受。那些话真刺耳啊,那些人都长着一副流氓的嘴脸,形容他们只要八个字:卑鄙肮脏、无耻下流!亦君在我的心目中再也没有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我承认,我有些恨她。回单位的路上,我铁青着脸,谁也不理,这并不能妨碍他们的言行,在他们看来,我是滑稽可笑的,他们弄不明白为什么我一下子变得不可理喻了。

我们的汽车终于开到了单位的楼前,一下车我就对自己说:一切都结束了!

3

中国一句古话,兔子不吃窝边草,我和亦君的那个月夜本身就是逢场作戏,你还想怎样?此一时,彼一时,女人的情绪往往跟环境有关,时过境迁,感觉也就没了。开始,我并不明白这个道理,我觉得亦君不仅可恶而且虚伪,她居然能将这样重大的事情抛至脑后,她的心这样的狠,感情这样的麻木,心灵如此的肮脏!后来我才懂得了其中的道理。说实在的,我应该感谢前面几位给我带来的启蒙和经验,让我慢慢认清了女人。我的小说多是情爱题材,但是,一个对爱一无所知的家伙怎么可能写小说呢?我这几年在小说创作上的每一点进步,原来都是异性帮助的结果,这是我始料未及的。因为我写的小说,大都没有超出男女关系,我不写改革,不写官场,不写白领,不写新农村,也不写那些所谓的下底层,这些东西我都不了解,与我的生活关系好像不大,我喜欢(也许没有哪位作家不喜欢)写自己情感中的那些爱和痛,写那些让我流泪的人和事。我写女人的身体,写她们的气味和喘息,写触电的感觉,写分离的痛不欲生,我还在几篇小说中写到了性的变态,这些都是活生生的现实,我认为这也是另一种底层。这些小说理所当然地受到了读者的青睐,每一篇小说的产生,几乎都得益于我和女人的相处和周旋,没有那些生活,没有那些女人,就没有后来我的小说仅有的一点点成功。我难道不应该感谢给我带来痛苦与欢乐、伤害与荣耀的那些女人吗?玩弄也好,舍弃也罢,乍一看,我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我还是收获颇丰的,这一点,外人看不出来,而我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从那时起,我就得出了一个结论,女人是一种善变的动物。所以,我终于把亦君从心里排除了。我不再像以往那样肆无忌惮地跟她开玩笑了,但是,我可以坦然面对她和别人的玩笑,那是她个人的事儿,和我无涉。那个月夜里的亦君没有了,那个月夜的我也消失了。只有一个似有若无的梦,在某个时刻,会在脑海里一闪而过……

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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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很快地从亦君造成的阴郁里走出来,和白洁的出现有关。虽然我只有二十四岁,尚未结婚,但对于女人,我并不陌生。到了这个时候,我觉得我并不太在乎女人了。三条腿的驴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到处都是。

白洁是我的作者,我的作者中,像白洁这样年轻漂亮的并不少,像前面提到的王爱玲和邹丽萍,都是以作者身分和我建立了友好的关系。白洁比王爱玲和邹丽萍更年轻,也更漂亮。王爱玲不辞而别,邹晓慧死于车祸(也是“不辞而别”),在我与她们尚未培养出感情的时候,她们就从我的生活中隐退了。白洁出现的时候,我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对于作者,我已经有些失望了。我曾在一篇小说里写道:女孩儿是最不可捉摸的一群人,她们像影子,你追她的时候,她就跑;等你退的时候,她又朝你逼了过来。可是,白洁最终还是让我坠入了情网,只有我和白洁之间的故事一直保持到现在。

白洁有着高挑的身材,皮肤白晳,她在医院当护士。读了她的来稿,我立刻编发了,并配了编后,对作品进行了点评。后来,我也就渐渐忘了这个人。一天,我患重感冒,去医院看病,医生开了三天的吊针,那天,给我打针的正是白洁。她看了我的名字后,脸却红了。接下来,她打针时并没有一针见血,而是打了三针。我本来就怕打针,气得我直冒汗,我面露愠色,沮丧地找个角落坐下。不知过了多久,我正看着带去的一本外国小说,就听到有人叫“白洁”,给我打针的那个护士高声答应着,我一愣,原来她就是白洁!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后来,她不断写来稿件,诗、小说和散文,什么都能写。她也很健谈,每次到我办公室来,她都不像别的作者那样拘谨,而是大大方方地和每位编辑打招呼。她第一次和三版的那位女编辑见面,就像亲姐妹一样拉起了家常,她们还相互评判着对方衣服的布料和款式,不久,她就在三版“生活与消费”栏目里发表了几篇文章。她还为第一次打针的事儿向我赔理道歉。我觉得,她很老练,有城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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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接触也证实了我的判断。她第一次领稿费就花了一百多块钱给我买了一条香烟,当时我们报纸的稿费并不高,我查了一下稿费单,那条烟比她的稿费还多出32元。那年的秋天,她说想帮我织一件毛衣,我对毛线一窍不通,我把钱给了她,没过三天,她就把一件非常漂亮的毛衣送到了我的手上。那年冬天的天气好像在一夜之间突然冷了下来,所幸的是,头天晚上我拿到了毛衣,第二天就穿上了,那真是一个温暖的冬天啊。我穿着新抟衣刚到单位,几位女同事就像蜜蜂一样朝我围了过来,她们让我把外套脱去,两眼放光地看着我身上的毛衣,她们的手不停地在我的胸脯上摸着,我故意像女人似的紧紧地护着我的胸脯,她们越发地要上来摸我。对毛衣我只知道暖和不暖和,样子好看不好看,其他不懂。女同事们一番技术上的介绍让我知道了这件毛衣不是什么人都能织出来的,白洁很是下了一番功夫。她们问我谁织的,我说是我姐织的。她们说才织的吧?去年没见你穿过。我说三天前买的毛线,她们说我胡扯,这件毛衣没有两个月的时间无论如何织不成,最少也得一个月。她们感慨万千地说:还是当姐的心疼你啊。后来白洁告诉我,她听说冷空气要来了,为了让我在天冷前穿上毛衣,她竟有两个夜晚是通宵达旦,一夜没合眼!我感动得差点掉眼泪。那么大一件毛衣,她一针一针地织,多费劲啊。同事都爱把恋人织的毛衣说成是温暖牌的,他们哪里知道,我这件才是地地道道的温暖牌呀!

3

后来我娶了老婆,她不会织毛衣,我每年都穿这件毛衣过冬,它为我御寒保暖迄今已有十六年了。你们看,我现在还穿着它呢,我要穿着它去见上帝,带着它一起去另一个世界。

我不是一个知恩不报的人,几年中,除了发白洁的稿子,我还向报刊推荐过她的十余篇文章,都发表了。由于经常交流,她的写作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在我们那个小县城,说起白洁,差不多都知道。我们一起出去开过一次笔会,她不像王爱玲那样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她始终跟我在一起。吃饭我们在一桌,她为我打饭,搛菜,像疼爱她刚满周岁的儿子一样。听课时她也和我在一起,认真记录,有问题就请教我。出去游玩更是伴我左右,她那种女人特有的体贴是跟我接触过的几位姑娘都不具备的素质,让我感到很温馨。那时,我现在的妻子已经开始对我穷追不舍,但由于白洁的存在,我对她一点儿也没有兴趣。白洁除了女人的温柔以外,还写得一手漂亮的文章,这是后来成为我妻子的那个女人所没有的。如果我不是很快和我现在的妻子结婚的话,我或许可以娶白洁为妻,就在我结婚半年后的某一天,白洁和她丈夫离了婚……

直至今天我还觉得对不住白洁。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我在单位写东西,白洁来电话,告诉我,她写了一篇散文,很满意,想尽快请我看一下,得到我同意后,她便来到我的办公室送稿。那一次,我们谈得很投机,彼此都流露了好感,我终于吻了她。你们都看见了,我一直喜欢她,由于一时冲动,我反锁了办公室的门,把她按倒在沙发里,开始,她像个小白兔一样在我的怀里挣扎着,后来就不动弹了。她配合着我,任我摆布。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她的双乳,像两个大馒头一样,两个乳头像鲜艳的樱桃,我贪婪地抓着“馒头”,把“樱桃”含在嘴里,任她像哭一样的哼哼唧唧,我行我素。到了这个时候,我不是我,她也不是她了。当时我就想把她干了,因为我想起了刘亦君,如果在外滩的那个晚上我找个地方把她干了也就干了,可是我放过了一次机会,回到单位,不,只是到了第二天,她就像换了个人似的,再也不属于我了。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这是惨痛的教训。我用我的动作“说”出了我的心里话,她却死死地抓住了我的手。我试了几次,都未成功。我放弃了,强扭的瓜不甜,但多少有些恼怒。后来她告诉我,她身上来了。但那天晚上,我因为没有得逞而无法验证她这句话的真假,直至今天,我也不能证明这一点。

当天晚上,正在追我的那个女人就在她集体宿舍的单人床上几次满足了我那方面的迫切要求,痛快淋漓的我就答应娶她了。也许,对白洁极端的不满,使我闪电般地结了婚,在心理上完成了对白洁的报复,我得到了短暂的快感,也得到了终生的遗憾。

白洁前年调到上海徐汇区一家医院去了,我当时并不知晓,她是一个人悄悄走的,没有人送她。

艾香玉

1

按我开始的设想,接下来,我的妻子就该按先后顺序“闪亮登场”了,可是,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我还是把她放在最后吧。和其他女性相比,我和她的故事很长很复杂,不是一天两天能说完的。按我现在的身体状况,我已经有气无力了,把她放在最后,有时间,我就讲讲;如果我的身体不允许我讲,我就不讲她了。再说,我也不想把她当作重要角色来叙述。她给我带来的欢乐与伤害都是其他女性无法相比的。就让她最后一个来吧,让她压轴,我想她也该知足了。

艾香玉的出现是在一个春天的夜晚。那段时间我一般睡得很迟,每天都伏案写作到深夜。我的小说集刚刚出版,不断有汇款单从全国各地像雪片一样飞来。国内有两家刊物刚刚发了我的小说,所以我那段时间的创作状态特别好,熬夜成了家常便饭。那天晚上,我正在打稿子,电话铃响了,是一个陌生的女声。她说她是刘集矿的一位职工,刚刚读了我的小说《硬汉》,很受感动。我的那篇小说写的是一位矿工的故事,他在井下为救工友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在刘集矿的故事展览厅里,我看到过那位矿工的几样遗物,一条皮带,一顶矿帽,还有一只胶靴。我是根据一些事故案例进行加工的,一个编造的故事没想到竟打动了一位女性的芳心。凭着写作者特有的敏感,我猜想这位女性一定有过不幸的遭遇,我甚至做出了不友好的断定,她的丈夫在井下牺牲了。果然不出我所料,她的丈夫三年前在一次事故中去世了。我对这位叫艾香玉的女性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也产生了好感。我的小说集刚刚出版,在我们这个偏僻的小县城里,居然有人买到了它,并且打电话和我交流心得。

那天晚上,我想到了“怜香惜玉”这个词儿。

2

不久后的一天,由我策划,我们在刘集矿召开了副刊作者座谈会,我的目的就是要见一见艾香玉。会场上,她很安静地坐在角落里,我发言的时候,我看见她不停地往小本子上记着什么。

这种活动,照例是会后吃饭,然后去跳舞。吃饭的时候,我和那些对创作一窍不通的矿领导坐在一起,除了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就是比酒量。香玉和一些女作者在另外的桌子上,也许怕领导,她们也没有过来向我敬酒。到了舞厅,跳舞的时候,那些年轻的女作者都争先恐后地找我跳,我只想和艾香玉跳,她却始终坐在暗处不动声色,作为编辑,我总不能去找她吧,再说总有人找我跳(她们大都是刘集矿安排的陪舞女郎),我应接不睱,一刻也闲不下来。

一曲终了,我正在走神,大厅里忽然响起一阵柔美的歌声,一下子把我给震住了,是孟庭苇的《谁的眼泪在飞》。我扭脸一看,是艾香玉!我虽然看不到她的脸,但她的声音能让我联想到她的容貌,她是一个端庄的女人。也许想起了她不幸的身世,也许是酒精还在起作用,我不禁热泪盈眶。在黑暗里,别人看不到我的泪水。这时,有个女孩子来找我跳舞,我摆摆手说我有点儿不舒服,等一会儿再跳。其实,我哪有心思跳?

她唱完,就回到了自己的座位。我想,她一定是唱给我听的,我再也坐不住了,就走过去,坐到了她的身边。

我说:“你唱得真好。”

她笑笑,我看见她的眸子闪着光泽。她站了起来:“你今天很抢手啊,我就不累你了。哪天有空,我们好好聊聊。”

跳到九点多钟,有人提议回招待所打牌。我想,一不做,二不休,就随大伙打牌去了。从舞厅出来,分手的时候,我专门和艾香玉握了握手,我说:“后会有期。”

这句话不久就应验了。那个周末的下午,我去了赵楼矿,和几个朋友们打了一下午升级,晚上,我坐八点的车离开赵楼矿,我没有回家,而是去了刘集矿。在夜色的掩护下,我在工房大院门口和艾香玉汇合,然后,“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我来到了她的家。

她的女儿去了姥姥家。一个是结婚不久、欲火熊熊的男人,一个是独守空房、如饥似渴的女人,所有的行动都不需要引导和解释,一切都在热烈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着。我如愿以偿,今天我才知道什么是女人,什么是饥饿中的女人。第二天,我们一天没有出门,除了吃饭,就是做爱。我们都疯了,都成了动物。现在想想,不禁有些内疚,觉得对不起那位死去的矿工。我们的忘乎所以把刚刚接触时的美好感情玷污了。

3

不久,艾香玉就嫁人了。她在刘集矿,我见不到她,听到这个消息后,已经是她嫁人的半年之后了。我早晨出去买早点的时候,时常可以看到那些赶车去矿里的人们,在刘集矿的候车处,我从来就没有见过香玉。打过几次电话,总是没有人接。一年后,他随丈夫调到了外地,她走的时候并没有和我打招呼(又是一个不辞而别)。我听说她生了个儿子,那孩子长得浓眉大眼,一点儿也不像他的父母。闲言碎语不少,他们夫妻也为此吵闹过一阵子。这个消息就像一声炸雷,把我击蒙了。我父亲是独子,我又是独苗,我老婆为我生了两个女儿,可是,我三代单传,就是没有儿子。到了我这一辈,等于断了香火。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我怀疑香玉的儿子就是我的儿子,她不辞而别的异常行为更加深了我的这种怀疑。我有儿子了,但他不属于我,他叫别人爸爸,我和他在路上相遇,我们父子形同陌路!他就像电影《菊豆》里的那个小赤佬,我们重演了相似的悲剧故事。我的儿子,如今在哪里?长得什么样?我不知道,我没有见过他,香玉也没有告诉过我这一切。可是,她告诉我又能怎样?我已经有了老婆,我扔不掉我老婆。

没想到,我最喜欢的香玉,带给我的却是最深重的伤害!

这是上帝在惩罚我吗?

我要死了,我的亲人都不在我身边,我没有儿子,没有人为我摔盆送终。我不如我那位诗人朋友,我甚至不如邹丽萍,还有人为她开个追悼会。等待我的是一把无情的烈火,它将我烧成一把灰,让我轻飘飘地飞上蓝天,消失得无影无踪……

丁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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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通过马晓慧认识丁玫的,是在舞厅。我和马晓慧来往后,就把丁玫这个女孩子忘得一干二净了。马晓慧并没有在我面前多讲丁玫,有一次我想起丁玫来了,问马晓慧的时候,马晓慧没有多说,她似乎觉得丁玫不屑提及。我当时就想,也许她俩的关系并不怎么好。女孩子大都这样,她们表面上看关系铁得很,其实是面和心不和,她们的友谊是纸做的,一捅就破了。现在,我终于弄明白了其中的原委。如果马晓慧最初能多说几句丁玫的情况,也许后来的事情就会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和丁玫重新建立联系是在和艾香玉中断联系后的一天。那天我应朋友的邀请去六中为他们的文学社讲课。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见到了丁玫。夏日的高温使车厢里充满了各种人体的怪味。她当时正坐在座椅上,她叫我的时候,我没有认出眼前这个戴着墨镜和太阳帽的摩登女郎。她摘下墨镜时我还是不敢认她,她一提马晓慧,我才恍然。她要把座位让给我,我们争执了一番,哪有女孩子给一个男人让座的?最后,我还是被她按在了座位上,我感觉到了她双臂的力量。她是典型的北方人,块头比我还大,她的身体对我构成的诱惑是我难以阻挡的,比当年在火车上周晴的身体还令我垂涎。当不久后的一个夜晚,在厚厚的窗帘内,在朦胧的灯光里,她的胴体横陈在她家的大床上的时候,我的眼前一片花白。我的手一寸一寸地掠过她肉体的广袤土地,我贪婪地望着她母牛般健壮的身子,瞬间产生的晕眩让我快乐无比。说实话,在公交车上,她站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就有些魂不守舍了,用目光肆无忌惮地抚摸着她硕壮的下半身,记得在前面我说过,我的眼光已具备了一定的穿透力。对我而言,女人身上所有的衣物都形同虚设,夏季少量的服饰更是不起任何作用,丁玫离我这么近,无异于赤裸裸地站在我的面前。我粗重的喘气声被车厢内嘈杂的人声和汽车的引擎声湮没了,我的脸有些发红发烫,但车厢里的每一个人差不多都是这样。下车后,她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几天后,她打电话约我去跳舞,我去的时候,发现她已经买好了饮料,正在等着我呢。后来,我在小说《舞者》中还记述过那天的情形,那是个令我难忘的晚上,舞厅是个令人动情的地方,这里有迷幻的灯光,动听的旋律,更有美艳的情人……

2

那天晚上我们跳得很高兴,十一点散场时还有些意犹未尽,我们沿着林荫大道慢慢地走着。在一处黑暗里,我搂住了她,不如说是她搂住了我。我吻她,不如说她在吻我,她更显饥渴和贪婪。来到民主路和健康路的路口时,她指着一幢楼房对我说:“我家就住在一号楼,过去坐坐吧。”她的声音里饱含着温柔。

我说:“这么晚了……”话没说完我就后悔了。

她会意地笑了:“他不在家,出差了。”

我没有吱声,跟在她的身后,老老实实地走进了她的家门。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详细说了。我说过,那是一个美好的夜晚,因为丁玫的放荡,室内又弥漫了惊心动魄的气息。那个夜晚,她扮演的是魔鬼的角色,不,她就是魔鬼!她骑在我身上披头散发的样子不是魔鬼是什么?我原本以为我是个男人,我战无不胜,无坚不摧,可惜,我败在了丁玫的手里,败得一塌糊涂,最后,我成了一只癞皮狗,四仰八叉地睡在床上,一个劲地向这个魔鬼般的女人求饶。她放声大笑,响亮的声音在墙壁上乱撞。她讥笑我,说我不是男人。对,我就不是男人,我认输。我觉得,就算是泰森或者刘易斯也不是她的对手。

一个回合后,我浑身上下都软了,但她有办法,她放那种带子让我看,比药物还管用,我们又战一个回合……

我堕落了,就是从那个夜晚开始的。我知道,我迟早要遭到报应。

3 

不久,我就发现,丁玫和另外还有一个男人,那人是个体户,他只有一样东西让丁玫着迷:钱。她怎么会和这样的人来往?我不解。后来我又发现她和县里一位副局长有染。我不得不开始回避她,她打电话找我,我千方百计找借口拒绝。不料,我还是没有躲过她的陷阱,一次,报社领导把我找去,我去的时候,发现他的办公室里还坐着几个穿警服的人,他们是来找我谈话的。原来,丁玫卖淫时被抓了,她供出了几个来往频繁的嫖客,其中就有我。还算万幸,他们让我在一份材料上按了手印,又如数交了罚金,此事就算了结了。不过,还是留下了后患。

这事在报社不胫而走,我一个堂堂的报纸编辑竟成了嫖客!我还怎么写文章教育他人?从那往后,我夹着尾巴做人,走路不敢昂头挺胸,我觉得自己衰老得很快,一下子就步入了老年人的行列。

我再也没有见过丁玫,她不知所终,是死是活我也不知道。有时我想,她也是个受害者,让那么多男人玩弄,难道她愿意这么干吗?她是个强悍的女人,她怎么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了呢?是不是被嫖客给害了?也许她换了一个地方继续经营,她们这种人就像游击队员。我要劝她,再也不要当婊子了,这不是人过的日子。万一被抓住了,也不要出卖嫖客,那样对自己并不利。我恨她,我又想她。如今,我的生命已经不长了,回想起那些我所认识的女人,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丁玫了。

朱丽雯

1

朱丽雯是县城“清心茶庄”的女老板,她的生意做得不错,一个不大的店铺,几张古色古香的桌椅,供客人品茗之用。有个柜台,摆放着一些茶叶、茶具以及一些关于茶叶的书籍。一套音响一天到晚播放着古筝曲,似有若无,不绝于耳。在我蜗居的县城,盛行着酒文化,男人以豪饮为荣,时常可以看见酒鬼推着自行车一步三晃,嘴里念念有词,突然就面口袋一样摔倒在地,天当房,地当床,一觉睡到天大亮。人们对茶的认识很肤浅,茶反倒成了十分陌生的东西。逢年过节送烟送酒,却没有送茶的。人们对所谓的茶文化更是一窍不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朱丽雯的茶庄开张了。几年过去了,生意竟越做越红火。

我头一次去,就喜欢上了她的清心茶庄。门前立着一块牌子,上面写道:当今世界不含酒精之饮料乃茶叶、咖啡、可可,最负盛名者当属我国茶叶。晋张益扬诗云:芳茶冠六情,溢味播九区。唐《本草纲目》指出:茶为万病之药,大诗人苏东坡有诗赞道:何须魏帝一丸药,且尽卢同七碗茶。茶对人类生存的作用已为越来越多的人们所认同,本店倡导饮茶之风,愿为人民健康尽微薄之力。

好,我不禁击掌称赞。

当然,我还喜欢那种带有中国传统文化的情调,喜欢那些身着旗袍的斯文小姐,更是喜欢上了风韵犹存的老板娘。要知道,那时我和那个黄脸婆已经实行“分居”了,我饿得像一只北方的狼。

那次,一位省报文艺副刊的编辑来县里公干,由于都是搞副刊的,所以总编让我陪他到处转转,转着转着就到了朱丽雯的清心茶庄。我还没有说话,那位客人便径自走了进去。

落了座,老板娘过来坐陪。她听说客人是省报的编辑,便殷勤地拿出刚到的新茶招待我们。那天,她的谈兴特别好,她口若悬河地大侃茶经茶道,从古到今从中到外,听得我们只有听的份儿了。临走时,朱丽雯送我们每人一听新茶,是碧螺春。那位编辑当场向丽雯约稿。不久,我就在省报副刊看到了朱丽雯文采飞扬的文章。我在县报副刊开了一个栏目,取名“清心茶庄”,极力推广茶文化。后来,小城慢慢便有了品茗之风。

我和朱丽雯的交往就这样开始了。

2

认识朱丽雯后,我时常光顾她的茶庄。烦闷的时候,我会到清心茶庄坐上一坐,喝一碗茶,便觉神清气爽,一切的不快便烟消云散了。在喧嚣的县城,有这样一个好去处,真是难得。我觉得,这也体现了朱丽雯的不俗气质和高雅品位,这也是我喜欢朱丽雯的原因所在。

去的次数多,我们便熟悉了。她拿出新写的文章让我指点,其实,她的文章根本用不着我来指点,但我还是要煞有介事地给她指点一番,不然,我就无事可做了,无事可做我就不能去茶庄了。可能她也知道我的指点是多余的,但她还要那样做,不那样,好象我们之间的纽带就没有了。因为去了那里,她总是用好茶来款待我,不收我的银子,让我受之有愧。当然了,那些经我指点过的文章都相继发表了,她把样报拿给我,让我和她一起分享她的快乐。

照往常的套路,我该进入程序了。不想,我却遇到了麻烦。在清心茶庄的某个房间里,她让我吻了她,当我得寸进尺时,她却坚决地拒绝了我。我生气了,我就是这样没出息的一个男人,骂我不要脸一点儿也不过分。她哭了,哭得很伤心。她说:“你走吧,再也别来了!”

我没有想到她会这样,我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后来,见了她的丈夫以后我才知道了她的用心。朱丽雯的丈夫和她完全是两类人,当时我怎么也不相信,那个浑身匪气的家伙竟是她同床共枕的丈夫。这个家伙的相貌真是绝了:人高马大,体格健壮,留着胡子,扎着辫子,从敞开的领口可以看见浓密的胸毛,两条胳膊由于毛多,呈黑色,右臂还纹了一条龙。一天,我正和朱丽雯聊得热火朝天,他带着几个不三不四的人闯进了茶庄,他们的出现破坏了茶庄的和谐,也破坏了我的心情。朱丽雯的丈夫走近我们,他瞪了我一眼,然后拍了一下朱丽雯的肩膀,对她说:“老婆,你和这个小白脸儿聊什么呢?”

我心里一惊:“他是……”

“滚一边儿去!”朱丽雯的出言不逊又令我吃了一惊。

那人不恼,而是把朱丽雯从座椅上抱了起来,朱丽雯挣脱了,她对我说:“你坐一会儿,我去一下。”她便和那几个人走到另一个房间去了。

她回来的时候,我理所当然地不在座位上了,那碗茶的味道实在太苦涩了。

那天夜里,我从梦中醒来,久久不能入睡。我想,朱丽雯是个多么不幸的女人啊。 

3

一天,我所在的小县城里飘洒着濛濛细雨,我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不觉来到了清心茶庄。我正想迈上台阶时,就听见茶庄里面传来吵闹声。隔着玻璃窗,我看见一个男人正在殴打一个女子。仔细一看,原来是朱丽雯的老公正在打她。我一时进退两难,不知怎么办才好。我明白自己根本不是那个男人的对手,就算能打过他,人家夫妻间的事情,我也不便插手,那家伙好像对我有些敌意,这样就更不便过问了。

我转身打算离开那个是非之地。可是,我刚迈出步子,女人尖锐的喊叫声就传入我的耳中,接着就听见玻璃粉碎的声响。我扭头一看,朱丽雯已经跑出了茶庄,她披头散发,眼角青紫,嘴巴流着鲜血。她踉踉跄跄地跑到了我的面前,发现眼前站着的人是我,她惊恐地张大了嘴巴(她那张皇的神情我至今记忆犹新),然后,她从我身边猛地跑开了。这时,那个男人已经追了过来,我的热血沸腾了,我胳膊一伸就把他搂住了。他一看是我,吼道:“你他妈的来得正好!”说罢,照我脸上就吐了一口痰,我没有防备,立刻松开了手,就在我擦脸的一刻,他迎面朝我打来一拳,我顿时眼冒金星,疼痛难忍,仰面倒在地上。那家伙朝我的裤里狠狠地踹了一脚。我听见他吼了一声,好像骂了一句脏话,接着,我就不省人事了。

毛主席说得对,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我爱朱丽雯,直到现在,我快要死了,我仍这样说,我爱她。她丈夫那一脚太狠了,他可能怀疑我的那个东西已经把他女人干了,其实,他冤枉我了。不知店里的哪个小妖精看见了我和朱丽雯的接吻,然后去告密,便有了上面的那一幕。

我在医院躺了半个月,从此,我的东西就成了瞎子的眼睛聋子的耳朵,就不是东西了。它没有用了,我和司马迁差不多了。人家司马迁写出了《史记》,而我呢?我这辈子为情所累,为情所伤。我身边的女人相继离我而去,她们快乐地生活着,而我,快要死了。

张素英

1

听听,这个名字多么俗气!有着这个俗气的名字以及比这个名字俗气一百倍德性的女人最终成了我的妻子,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还有让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她是个农村姑娘。前面说过,和白洁分手后,我赌气找了这个女人,她满足了我的强烈需求,于是,她粘上了我,然后顺理成章地成了我的妻子。有一天,我突然问我自己:“我当初瞎了眼了,怎么找了这么一个土了巴叽的农村女人?”我开始醒悟,可是,她的肚子里已经有了我的孩子,我们的孩子。我的种子在她的土地里发了芽,开了花,而且结了果。我试图摆脱她,做过努力,但是,没有成功。她那四个膀大腰圆的兄弟来到我家,挥动拳头威胁我的时候,我不得不认命了。看见了吗?这就是我的结局!许多优秀的女子从我的身边走开,她们哪个不比张素英强?可是,她们都不属于我,只有这个名叫张素英的农村女人成了我的合法妻子,并在一个风黑白高的夜晚,一次为我生了两个女儿。我虽然不爱我的老婆,从心里爱不起来,但我打心里喜欢两个女儿。谢天谢地,她们长得都像我,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还有白晳的皮肤……我讨厌白天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夜晚睡在我身边打着呼噜的这个张素英。可是,没有办法,法律是严厉的,它让我们成为了这样的一对。后来,我又爱上了艾香玉、丁玫以及朱丽雯,我和她们的结局都是一样的令人痛心。

结婚那天,空中下着大雨,预示着我们婚姻的不幸。这个我曾无数次遐想过的美妙日子却成了这个样子,让我说什么好呢?看着有了身孕脸色憔悴的她,我心软了。她做新娘的时候已经怀有三个月的身孕,她毕竟是我的女人啊,她是我明媒正娶的老婆,她将和我白头偕老,可是我当时仅仅是心软了一下而已。夜深人静之时,洞房里,面对睡在床上的她,我没有丝毫的激情,我的激情已经耗尽了。在这个人生重大的时刻,我为自己悲痛,也为这个女人惋惜。我们的结合是个错误,我的新婚之夜是多么的不堪回首啊。

2

日子一天天过去。报社的工作周而复始,枯燥乏味。我把剩余的精力放在写作上,我的作品不断在刊物上发表。汇款单也相继飞来,每次去邮局取钱都是张素英,她说点钱的时候她最开心,我相信。

两个女儿出生后,我们着实高兴了一阵子。两个孩子像两朵花,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色彩。孩子会走了,我喜欢带她们出去玩,在别人看来,她们身上的花衣裳一样,她们可爱的面孔也相同,我看见许多人朝我投来艳羡的目光。有的时候,张素英也要和我们一块出去,这时候,我就会很不高兴,干脆找个借口躲在家里不出门了。生过孩子的她体态臃肿,脸上也生出了一些叫不出名的斑点,老气横秋,说她是我的老娘恐怕也没有人会怀疑。

这还是生活小节,不足挂齿,后来的事情就闹大了,当她知道我和丁玫有来往时,便开始留意我的行踪。一次,我出差,单位里分东西,她趁中午没人的时候去取。于是,我的抽屉被她无情地打开了,一切都暴露无遗。她光明磊落地看了我的日记,那里面有我和几位女孩儿交往的经历,她把日记拿回了家。等我出差回来,她已经可以将里面的许多内容甚至某些原话一字不落地复述出来。她狠狠地咬着牙却面带笑容地对我说:“想不到你还这么花!”说完,她义正词严地用打火机将我的日记本点着了。那本日记录了我和吴玉梅、王爱玲、邹丽萍、马晓慧、周晴、刘亦君、白洁、艾香玉、丁玫和朱丽雯的浪漫故事,那把火烧在日记本上,痛在我的心上。如果它没有被烧掉的话,我就不用躺在病榻上对你这样饶舌了。我想上前抢回那本日记,但一想到她的四个兄弟,我就像泄气的皮球。

张素英把我的心烧碎了,把我和她的那点感情烧光了。

后来,我被朱丽雯的老公踢伤了,我的东西不管用了,张素英整天骂我是贱人、废人,倒霉、活该! 她还明目张胆地说:你成天这样,不是让我守活寡么?

我闭着眼睛说:你爱找谁找谁去。

从后来的情形来看,她那时已经找到了情人。后来,她再也不骂我了,还给我做好吃的,买新衣服穿。我除了上班写作外,别的事情我睁只眼闭只眼,不管不问。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着,像流水……

3

有一天晚上,我想和她干那事,因为那段时间丁玫把我咬了出来,我被课以罚款,弄得满城风雨,人不人鬼不鬼的。当然,那时我还没有被朱丽雯那狗日的男人踢伤,我的性功能完好无损,所以我提出了我的合理化建议。但是,张素英用一种怪异的眼光一下,说:找你的相好去吧!接着,她报出了几个人名,然后“扑哧”笑了。我心里虽然难受了一下(那些人都不知去向了呀),但我以为她是在开玩笑,于是就动手了。谁知,她飞起一脚将我蹬到床下去了。

那是一个无聊的夜晚,我抱着毛巾被,一瘸一拐地去了客厅,看了一会儿电视,我便在沙发上睡了一夜,然后是第二夜,第三夜……从那往后,我再也没有和她同过房。再后来,我就认识了朱丽雯,接着被踢伤。

在无法与妻子性交又没有认识朱丽雯的日子里,我自己动手解决过几次,我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现在,我终于得了病,躺到了病床上。

我的合法妻子每天来看我,在我的床前站一会儿,问我想吃什么,还有什么吩咐,好像每一次离别都是永别。她还和医生低声说着什么,然后她就走了。两个女儿刚刚考上大学,在我住院前已经去上海大学报到了。我没有告诉她们,怕影响她们的学习。等我死了,随便她们怎么哭去吧(或者她们根本就没有眼泪)。总之,我可以放心地死了,没有什么牵挂了。听说张素英已经准备与她的情人在我死后正式结婚,这样也好,我也不想让她守寡,现在的女人哪有守寡一说?那不是要她的命吗?她还不错,等我寿终正寝以后再办她的喜事,也难为她了。

我的父亲已经去世了,他是个孤儿,在“文革”中死于非命。他死时,我们都不在他的身边,那时,他在监狱里,他死得十分突然,当然不能怪我们。我的母亲还健在,她在老家的一间破茅屋里度着她的风烛残年,有几个亲戚照顾着她。她老人家哪里知道她的儿子要比她先去另一个世界呢?我没有让家里人告诉她,死后也不要告诉她,反正她也活不了多久,何必让她难过呢?还有我那些“爱人”们,我告诉张素英,我百年后的某一天,如果她们当中的某一个向她打听起我,就说我出差了,要很长时间才能回来。

一切都不重要了,不是吗?

结束语

终于到了说“永别”的时候了。

有人说:我一出生,就已经死亡,的确是这样,谁能不死?秦始皇想长生不老,能吗?死有先后,我只不过先走一步而已。在人世,我们所有的人都是过客,匆匆的过客,是不是?我看到过一篇文章,它这样写道:

要明白,“我”之死正是“他”之生,“我”必死然后“他”才能生;有生命之物的死,恰恰是万物之生的前提。况且,没有前者之死,又那会有我们每个人的生?既然“我”之生建基于“他”之死的基础之上,那“我”为何不能当一下他人之生的基础而无畏地面对死,从而勇敢地步入死途呢?我佩服作者豁达的人生态度,面对死亡的坦然。到了现在这个份上,除了豁达外,我还有什么选择呢?

你也许会觉得我这人好色,才活了四十来岁就爱过十来个女人,其实,谁知道我内心的苦?刘德华在《谢谢你的爱》这首歌里唱道:“不要问我,一生曾经爱过多少人,你不懂我伤有多深。”我就是这样啊!我喜欢过那些女人,她们先后离我而去,没有一个女人真正喜欢我,我付出了许多,但没有得到回报。也许我太花心了吧,上帝对我进行了最残酷的精神和肉体的惩罚。我才四十出头就得了这种病,这就是证明。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如今,这些男男女女的破事算什么呀。你也听了我的故事,你说说,和那些用公款包二奶的,养情妇的官僚们相比,和那些玩弄女性的不负责任的狗男人相比,我难道不算个好人吗?唉,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古人讲盖棺定论,我现在正走向坟墓,我已经看见它了,那个越来越大的黑点。走自己的路,随他们说去吧。

我听人讲过,患我这种病的人用不了多久就会失语,失语就是不能说话,现在,我终于把我的故事讲完了,我可以闭嘴了,可以瞑目了,也可以死心了。不过,在我关掉录音机之前,让我最后再对我爱过的女人说几句心里话吧:

原谅我对你们做过的一切,如果我给你们造成了痛苦。其实,我已经得到了报应,我得了不治之症,正是精力充沛的年头却要辞别人世了。假如有来生,我们再相爱吧!请你们记住我,一个生于公元一千九百六十年二月二十八日,病逝于二千零六年十一月下旬(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二十日了,医生说我最多能活一个星期……)的中国男人,身高1米73(死时只有1米68),体重74公斤(死时只有53公斤),他一生喜欢过十个以上的女人,他还会写小说,生前发表过一些小说,基本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他的笔名好记,白丁。生前在一家国有企业当小职员。

好了,我有一种预感,上帝就要召唤我了,我准备上路了。如果有来生,就让我们来生再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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