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咏》
韩愈
一封朝奏九重天〔一〕,夕贬潮阳路八千〔二〕。
本为圣明除弊政,敢将衰朽惜残年〔三〕。
云横秦岭家何在〔四〕,雪拥蓝关马不前〔五〕。
知汝远来应有意〔六〕,好收吾骨瘴江边〔七〕。
〔一〕封:奏章,呈给皇帝的意见书,即《论佛骨表》。九重天:这里指皇帝。
〔二〕潮阳:即潮州,今广东省潮阳市。八千:长安到潮州的估计距离,是说路途遥远。
〔三〕敢:一作“肯”,岂敢,岂肯。
〔四〕秦岭:泛指陕西南部的山岭。
〔五〕蓝关:蓝田关,在今陕西蓝田县东南。
〔六〕汝:你,指韩湘。
〔七〕瘴江:泛指岭南河流,当时岭南多瘴疠之气,所以称瘴江。
【点评】诗题一作《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作于唐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当年正月,宪宗派人到凤翔(今陕西境内)法门寺迎接佛骨入宫供养,韩愈上《论佛骨表》劝谏,触怒宪宗,被贬为潮州(今广东潮阳一带)刺史。这首诗作于赴潮州途中。诗写出被贬官的原因和地点、获罪之速、获罪之重,委婉地写出诗人一心为国却遭贬谪的愤激,表达了为国除弊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