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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皮阅读 · 疯羊血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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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31 1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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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羊猴戏喷溅在血顶儿鹅前的那块血迹,风吹雨打,早就被洗干净了,连一点痕迹也看不到了。可是,在它的感觉里,母亲喷在自己额顶上那块血是永远不会干结,也永远不会褪色的。什么时候它都觉得自己的额头湿湿的,温温的,沉沉的,粘粘的,稠稠的,浓浓的,贴着一团洗不干净的血浆。

对那些幼稚态极短,几乎一生下来就就有记忆就能独立生活的动物,从母亲产道呱呱落地,或从蛋壳破壳而的一瞬间,第一眼所看到的东西十分重要;对世界的第一眼印象装入清纯的眼睛空白的心灵,就好比在一张洁白的纸上用墨勾画出的线条,终生也难以抹去。许多动物学家都曾经做过类似的实验,在一只小鸡刚刚啄破蛋壳钻出来后,把母鸡抱开,用一只大红气球放在它面前,摇晃一下,逗引一下,从此,那只小鸡就把大红气球当做妈妈,蹒跚着紧跟在大红气球后面叽叽叫,钻到大红气球底下寻求温暖,其行为完全和正常小鸡跟在老母鸡后面一模一样。还有一种实验,用一只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在一头刚刚生下来的小牛犊身上,滴下几滴开水,烫得小牛犊“哞哞”叫,从此后,这头小牛犊一看见花花绿绿的气压热水瓶就吓得浑身发抖,逃得远远的。等到小牛犊长大,它或许敢用牛角去和山豹子搏斗,却仍不敢靠近一只小小的热水瓶。

有的动物学家认为发生在某些动物身上的这种有趣的现象与照相机拍照片之间存在着某种关联和贯通,当它还在母体或还在蛋壳里时,就好比敏感的底片被封在暗盒里,一旦出生,就像照相机按动了快门,胶片在最初的一瞬间感光,外界的景象就此铸定,再也无法逆转。这种现象被西方一位专门研究动物行为学的教授命名为“铸定式的印象与记忆”。

血顶儿来到这世界的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凶恶的黑母狼活活咬死了母羊猴戏,这恐怖的镜头被“铸定”在它幼小的心灵,随着发育长大,就像照片放大一样,整个心灵都被这组镜头占据了。倘若它只仅仅只是看到狼吃羊的残酷场面,而没有其他,那么它这辈子的心态只能永远浸在恐惧里,像一些胆小的母羊一样,听到狼的声音就心惊胆战,闻到狼的味道就恶心反胃,看到狼的影子就丧魂落魄。所不同的是,它不仅看到了狼是怎么撕碎羊的,看到了血淋淋的屠杀场面,还看到了身强力壮的公羊们抛下母羊猴戏仓皇逃命,看到了狼的霸道和羊懦弱,更重要的是,它看到了虚弱无助的母亲为了救它甘愿以身喂狼。这就是说,它既看到了弱肉强食的无情与残酷,也看到了在一颗爱心的照耀下弱者的坚毅与刚强;既看到了雄性的丑陋与卑鄙,也看到了母性的崇高与伟大。更关键的是,母羊猴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毅然豁开自己颈脖上的动脉血管,一汪热血像浆糊般粘到它的额顶,在这短暂的瞬间,母亲的生命渗透到它的血脉,母亲的力量融化进它的血液,母亲的灵魂依附到了它的身上,母亲的意志也灌输进它的心田。

一年多过去了,每当它睡醒后睁开眼睛,它便会清晰地看到自己的额顶笼罩着一片红光。这既是苦难的血光,也是激励它复仇的灵光。透过那曾红色光晕,它便看到母羊猴戏在脖颈动脉血管被狼牙撕开后那双凝视它的眼睛;那眼睛清澈圣洁得像从日曲卡雪山上流下来的溪水,烫的就像火塘里的火,充满了殷切的期待,包含着无声的召唤:

——儿啊,愿你成为敢于同恶狼拼斗的勇敢的大公羊,为我报仇!

于是,血顶儿心里便会蓬蓬勃勃燃起一团复仇的火焰,便会升腾起一股为母亲讨还血债的冲动。

它生下来第一眼就看到众多的公羊被一匹黑母狼吓得仓皇逃命,这情景太深刻了,就像镌刻在心里的一幅木刻画。它想,它倘若像其他大公羊一样按照传统的生活方式去生活,其结果必然也像其他大公羊一样,心里虽然恨狼恨得要死,却一见狼就害怕得拔腿逃命。它要换一种活法。

它想,要敢于向狼挑战,首先要克服羊孱弱的天性,要敢于面对张牙舞爪的狼,敢于正视血淋淋的现实,由此,它空闲时不再像其他羊那样看碧绿的草地看瓦蓝的溪流,而是长时间凝视巍峨的日曲卡雪峰。峻峭的山峰,惨白的积雪,渐渐洗去了它瞳仁里多余的温柔,目光变得冷峻,变得无所畏惧。

第二步,它要努力使自己的身体变得强壮,变得矫健,有朝一日和万恶的黑母狼交锋时,在体力和耐力上占上风,由此,它不像其他羊那样吃饱了就躺卧在被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草地上消磨时间,而是跳跃奔跑,联系羊的格斗技巧。

第三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让头上那对羊角改变形状,它心里十分清楚,要战胜凶恶的狼,光有无所畏惧的精神是不行的,光有出色的体力,耐力和格斗技巧也是不行的;狼有尖利的犬牙和锋利的爪子,羊仅仅用血肉之躯,再勇敢也难免成为狼的美餐;对付狼,必须要有致命的武器。羊是食草动物,老天爷没给羊可以撕扯的爪子,也没给羊可以咬断骨头的牙齿,羊蹄平得像人的鞋底,羊牙连人牙都不如,人牙还能嚼得动煮过的肉,羊牙却只能磨碎树叶草根;羊唯一能与狼牙抗衡的就是头顶那两支尖角。可不知是造物主故意和羊闹别扭,还是老天爷存心和狼一鼻孔出气,那两支又粗又长的尖角长着长着就在头顶盘起花结,长的越长,盘的花结也越大,结果,拉直了就是一把锋利的刀剑的羊角,盘成了一种摆设,盘成了一种不实用的装饰品。

血顶儿不愿意自己正在生长的两支角像其他公羊一样也朝左右两侧盘绕,就把角嵌进电击石里,让角笔直地朝前生长。它头上长羊角的地方正好是母羊猴戏那块热血喷溅过的地方,也许是因为被沃血浇灌过,也许是因为被母性永恒的灵光照射着,这两支羊角日长夜大,完全按着血顶儿的心愿,笔直挺拔,如刀如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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