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名言:“你可以杀死我,但你不会战胜我。”人们把这句名言写进了名言录,但真正做起来却很难。在我看来,在动物界里真正能做到这一点的动物是麻雀,是那个身躯很小,面貌平平,极为普通的麻雀。
人是万物之灵,在这个小小的星球上,人类已经牢牢地确定了自己的霸主地位,人们可以驯服大象、老虎、狮子、黑熊、豹子、雄鹰、蟒蛇、海豚、猴子等,总之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无论是凶猛的,还是温顺的,一般来讲,只要到了人手里,就得服服帖帖,有的被关在笼子里让人观赏,有的被训练成“演员”,为人类表演,有的被训练成“猎手”帮人类打猎。一些动物十习十惯于被人类豢养,过着养尊处优、不费力不费神的安逸生活。它们为了安逸,对人类屈服了,背弃了蓝天、绿林和大海。
然而,这种背弃却与麻雀无缘。麻雀,以其不屈的品格,成为动物界最伟大的独立者。人类可以随十心十所十欲地驯养其他动物,惟有麻雀对人类说不,人类无法驯养麻雀,麻雀一旦被捉,它就会绝食,以死抗争,如果替麻雀说句话,那就是:你可以抓住我,杀死我,但你不能驯服我。
我曾经做过驯养麻雀的实验:将捉到的麻雀系在绳子上或放在笼子里,放上它喜欢吃的食物,可是从失去自十由开始,麻雀就拒绝进食进水,瞪圆一双愤怒的眼睛,咄咄十逼十人。过了几小时或十几小时,甚至在更短的时间里,它就会气觉身亡。我觉得,麻雀的死属于自十杀而死,但是它在没有“服毒”或“上吊”的情况下,怎么会死呢?问过老人,老人说,麻雀“气大”,你捉住了它,它就气死了。我想这样的解释确实有些道理,麻雀讲的是骨气,要么拥有自十由、拥有蓝天,要么就去死,决不苟活。
后来我对麻雀产生了深深的敬意,感到麻雀身躯并不高大,模样并不美丽,但有一种威武不能屈的十精十神。就凭这一点,麻雀就可在动物界堪称伟大一族,堪称十精十英,堪称高贵。而看上去很高大很美丽的动物,往往是徒有其表,与“高尚”二字无缘。
道理很简单,麻雀这种不屈的种族十精十神是麻雀彻底摆脱了人类的牢笼,也彻底摆脱了被奴役、被玩十弄、被异化的命运,它们始终拥有自己的蓝天、自己的自十由。我想这大概是麻雀种族之所以兴旺的一个重要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