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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语堂《人生的盛宴》写作的艺术

发布时间:2017-02-08 1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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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您欣赏 :林语堂《人生的盛宴》电子书·写作的艺术

写作的艺术是比写作艺术的本身或写作技巧的艺术更广泛的。事实上,如果你能告诉一个希望成为作家的初学者,第一步不要过分关心写作的技巧,叫他不要在这种肤浅的问题上空费工夫,劝他表露他的灵魂的深处,以冀创造一个为作家基础的真正的文学格;如果你这样做,你对他将有很大的帮助。当那个基础适当地建立起来的时候,当一个真正的文学格创造起来的时候,风格自然而然地成形了,而技巧的小问题便也可以迎刃而解。如果他对于修辞或文法的问题有点困惑不解,那老实说也没有什么关系,只要他写得出好东西就得了。出版书籍的机关总有一些职业的阅稿人,他们便会去校正那些逗点,半支点,和分离不定法等等。在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忽略了文学格的修养,无论在文法或文艺的洗炼上用了多少工夫,都不能使他成为作家。蒲丰(Buf-fon)说:“风格就是人。”风格并不是一种写作的方法,也不是一种写作的规程,甚至也不是一种写作的装饰;风格不过是读者对于作家的心思的质,他的深刻或肤浅,他的有见识或无见识,以及其他的质素如机智,幽默,尖刻的讽刺,同情的了解,亲切,理解的灵敏,恳挚的愤世嫉俗态度或愤世嫉俗的恳挚态度,明,实用的常识,和对事物的一般态度等等的整个印象。世间并没有一本可以创造“幽默的技巧”,或“愤世嫉俗的恳挚态度的三小时课程”,或“实用常识规则十五条”和“感觉灵敏规则十一条”的手册。这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必须谈到比写作的艺术更深刻的事情。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发现写作艺术的问题包括了文学,思想,见解,情感,阅读,和写作的全部问题。我在中国曾提倡复兴灵派的文章和创造一种较活泼较个人化的散文笔调;在我这个文学运动中,我曾为了事实上的需要,写了一些文章,以发表我对于一般文学的见解,尤其是对于写作艺术的见解。我也曾以“烟屑”为总题,试写一些文艺方面的警句。这里就是一些烟屑:

甲技巧与个

塾师以笔法谈作文,如匠人以规矩谈美术。书生以时文评古文,如木工以营造法尺量泰山。

世间无所谓笔法。吾心目中认为有价值之一切中国优秀作家,皆排斥笔法之说。

笔法之于文学,有如教条之于教会——琐碎人之琐碎事也。

初学文学的人听见技巧之讨论——小说之技巧,戏剧之技巧,音乐之技巧,舞台表演之技巧——目眩耳乱,莫测高深,哪知道文章之技巧与作家之产生无关,表演之技巧与伟大演员之产生亦无关。他且不知世间有个,为艺术上文学上一切成功之基础。

乙文学之欣赏

一人读几个作家之作品,觉得第一个的人物描写得亲切,第二个的情节来得迫真自然,第三个的丰韵特别柔媚动人,第四个的意思特别巧妙多姿,第五个的文章读来如饮威士忌,第六个的文章读来如饮醇酒。他若觉得好,尽管说他好,只要他的欣赏是真实的就得。积许多这种读书欣赏的经验,清淡,醇厚,宕拔,雄奇,辛辣,柔,细腻,……都已尝过,便真正知道什么是文学,什么不是文学,无须读手册也。

论文字,最要知味。平淡最醇最可,而最难。何以故?

平淡去肤浅无味只有毫厘之差。

作家若元气不足,素养学问思想不足以充实之,则味同嚼蜡。故鲜鱼腐鱼皆可红烧,而独鲜鱼可以清蒸,否则入口本味之甘恶立见。

好作家如杨贵妃之妹妹,虽不涂脂抹粉,亦可与皇帝见面。宫中其他美人要见皇帝皆非涂脂抹粉不可。作家敢以简朴之文字写文章者这么少,原因在此。

丙笔调与思想

文章之好坏乃以有无魔力及味道为标准。此魔力之产生并无一定规则。魔力生自文章中,如烟发自烟斗,或白云起于山巅,不知将何所之。最佳之笔调为“行云流水”之笔调,如苏东坡之散文。

笔调为文字、思想及个之混合物。有些笔调完全以文字造成。

吾人不常见清晰的思想包藏于不清晰的文字中,却常看见不清晰的思想表现得淋漓尽致。此种笔调显然是不清晰的。

清晰的思想以不清晰的文字表现出来,乃是一个决意不娶之男子的笔调。他不必向老婆解释什么东西。康德(Im-manueiKant)可为例证。甚至蒲脱勒(SamuelButler)有时也这么古怪。

一人之笔调始终受其“文学情人”之渲染。他的思想方法及表现方法越久越象其“文学情人。”此为初学者创造笔调的唯一方法。日后一人发现自己之时,即发现自己的笔调。

一人如恨一本书之作者,则读那本书必毫无所得。学校教师请记住这个事实!

人之格一部分是先天的,其笔调亦然。其他部分只是污染之物而已。

人如无一个心之作家,则是迷失的灵魂。他依旧是一个未受胎的,一个未得花粉的雌蕊。一人的心作家或“文学情人”,就是其灵魂之花粉。

人人在世上皆有其心的作家,惟不用点工夫去寻耳。

一本书有如一幅人生的图画或都市的图画。有些读者观纽约或巴黎的图画,但永远看不见纽约或巴黎。智者同时读书本及人生。宇宙一大书本,人生一大学堂。

一个好的读者将作家翻转过来看,如乞丐翻转衣服去找跳蚤那样。

有些作家象乞丐的衣服满是跳蚤,时常使读者感到快乐的激动。发痒便是好事。

研究任何题目的最好方法,就是先抱一种不合意之态度。如是一人必不至被骗。他读过一个不合意的作家之后,便较有准备去读较合意的作家了。批评的心思就是这样成形的。

作家对词字本身始终本能地感到兴趣。每一词字皆有其生命及个,此种生命及个在普通字典中找不到,《简明牛津字典》(“ConciseOxfordDictionary”)或《袖珍牛津字典》(“PocketOxfordDictionary”)之类不在此例。

一本好字典是可读一读的,例如《袖珍牛津字典》。世间有两个文字之宝藏,一新一旧。旧宝藏在书本中,新宝藏在平民之语言中。第二流的艺术家将在旧宝藏中发掘,唯有第一流的艺术家才能由新宝藏中得到一些东西。旧宝藏的矿石已经制炼过,新宝藏的矿石则否。

王充分(一)“儒生”(能通一经),(二)“通人”(博览古今),(三)“文人”(能作上书奏记),(四)“鸿儒”(能思著文连接篇章)。(一)与(二)相对,言读书;(三)与(四)相对,言著作。“鸿儒”即所谓思想家;“文人”只能作上书奏记,完全是文字上笔端上工夫而已。思想家必须殚竭虑,直接取材于人生,而以文字为表现其思想之工具而已。“学者”作文时善抄书,抄得越多越是“学者”。思想家只抄自家肚里文章,越是伟大的思想家,越靠自家肚里的东西。

学者如乌鸦,吐出口中食物以饲小鸟。思想家如蚕,所吐出的不是桑叶而是丝。

文人作文,如妇人育子,必先受,怀胎十月,至肚中剧痛,忍无可忍,然后出之。多读有骨气文章有独见议论,是受也。时机未熟,擅自写作,是泻痢腹痛误为分娩,投药打胎,则胎死。出卖良心,写违心话,是为人工打胎,胎亦死。及时动奇思妙想,胎活矣大矣,腹内物动矣,心窃喜。至有许多话,必欲进发而后快,是创造之时期到矣。发表之后,又自诵自喜,如母牛犊。故文章自己的好,老婆人家的好。笔如鞋匠之大针,越用越锐利,结果如锈花针之尖利。但一人之思想越久越圆满,如爬上较高之山峰看景物然。

当一作家恨某人,想写文加以痛骂,但尚未知其人之好处时,他应该把笔再放下来,因为他还 没有资格痛骂那个人也。

灵派

三袁兄弟在十六世纪末叶建立了所谓“灵派”或“公安派”(公安为袁氏的故乡);这学派就是一个自我表现的学派。“”指一人之“个”,“灵”指一人之“灵魂”或“神”。

文章不过是一人个之表现和神之活动。所谓“divincafflatus”不过是此神之潮流,事实上是腺分泌溢出血液外之结果。

书法家神欠佳,则笔不随心;古文大家神不足,则文思枯竭。

昨夜睡酣梦甜,无人叫而自醒,神便足。晨起啜茗或啜咖啡,阅报无甚逆耳新闻,徐步入书房,明窗净几,惠风和畅——是时也,作文佳,作画佳,作诗佳,题跋佳,写尺牍佳。

凡所谓个,包括一人之体格、神经、理智、情感、学问、见解、经验、阅历、好恶、癖嗜,极其错综复杂。先天定其派别,或忌刻寡恩,或爽直仗义,或优柔寡断,或多病多愁,虽父母师傅之教训,不能易其骨子丝毫。又由后天之经历学问,所见所闻,的确感动其灵知者,集于一身,化而为种种成见、怪癖、态度、信仰。其经历来源不一,故意见好恶亦自相矛盾,或怕猫而不怕犬,或怕犬而不怕猫。故个之心理学成为最复杂之心理学。

灵派主张自抒胸臆,发挥己见,有真喜,有真恶,有奇嗜,有奇忌,悉数出之,即使瑕瑜并见,亦所不顾,即使为世俗所笑,亦所不顾,即使触犯先哲,亦所不顾。

灵派所喜文字,于全篇取其最个别之段,于全段取其最个别之句,于造句取其最个别之辞。于写景写情写事,取其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头之情,自己领会之事。此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头之情,自己领会之事,信笔直书,便是文学,舍此皆非文学。

《红楼梦》中林黛玉谓“如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却使得的”,亦是灵派也。

灵派又因倾重实见,每每看不起辞藻虚饰,故其作文主清淡自然,主畅所欲言,不复计较字句之文野,即崇奉孟子“辞达而已”为正宗。

文学之美不外是辞达而已。

此派之流弊在文字上易流于俚俗(袁中郎),在思想上易流于怪妄(金圣叹),讥讽先哲(李卓吾),而为正人君子所痛心疾首,然思想之进步终赖灵文人有此气魄,抒发胸襟,为之别开生面也,否则陈陈相因,千篇一律,而一国思想陷于抄袭模仿停滞,而终至于死亡。

古来文学有圣贤而无我,故死,灵文学有我而无圣贤,故生。

惟在真正灵派文人,因不肯以议论之偏颇怪妄惊人。苟胸中确见如此,虽孔孟与我雷同,亦不故为趋避;苟胸中不以为然,千金不可易之,圣贤不可改之。

真正之文学不外是一种对宇宙及人生之惊奇感觉。

宇宙之生灭甚奇,人情之变幻甚奇,文句之出没甚奇,诚而取之,自成奇文,无所用于怪妄乖诡也。实则奇文一点不奇,特世人顺口接屁者太多,稍稍不肯人云亦云而自抒己见者,乃不免被庸人惊诧而已。

灵派之批评家作者的缺点。灵派之作家反对模拟古今文人,亦反对文学之格套与定律。袁氏兄弟相信:“信腕信口,皆成律度”,又主张文学之要素为真。李笠翁相信文章之要在于韵趣。袁子才相信文章中无所谓笔法。黄山谷相信文章的词句与形式偶然而生,如虫在木头上啮成之洞孔。

戊闲适笔调

闲适笔调之作者以西文所谓“衣不扣钮之心境”(unbut-tonedmood)说话,瑕疵俱存,故自有其吸人之媚态。

作者与读者之关系不应如庄严之塾师对其生徒,而应如亲熟故。如是文章始能亲切有味。

怕在文章中用“吾”字者,必不能成为好作家。

撒谎者甚于谈真理者,轻率之撒谎者甚于慎重之撒谎者,因其轻率乃他喜读者之表现也。

吾信任轻率之傻子而猜疑律师。

轻率之傻子乃国家最好之外家。他能得民心。

吾理想中之好杂志为半月刊,集健谈好友几人,半月一次,密室闲谈。读者听其闲谈两小时,如与人一夕畅谈,谈后卷被而卧,明日起来,仍旧办公抄账,做校长出通告,自觉神百倍,昨晚谈话滋味犹在齿颊间。

世有大饭店,备人盛宴,亦有小酒楼,供人随意小酌。吾辈只望与三数友人小酌,不愿赴贵人盛宴,以其小拘牵故也。然吾辈或在小酒楼上大啖大嚼,言笑自若,倾杯倒怀之乐,他人皆不识也。

世有富丽园府,亦有山中小筑,虽或名为舍,旨趣与朱门绿扉婢仆环列者固已大异。入其室,不闻忠犬唁唁之声。不见司阍势利之色,出其门,亦不看见不干净之石狮子,惟如憺漪子所云:“譬如周,程,张,朱辈拱揖列席于虑羲氏之门,忽有曼倩子瞻,不衫不履,排闼而入,相与抵掌谐谑,门外汉或啧啧惊怪,而诸君子必相视莫逆也。”

己何谓美

近来“作文讲话”“文章作法”的书颇多。原来文彩文理之为物,以奇变为贵,以得真为主,得真则奇变,奇变则文彩自生,犹如潭壑溪涧未尝准以营造法尺,而极幽深峭拔之气,远胜于运粮河,文章岂可以作法示人哉!天有星象,天之文也;名山大川,地之文也;风吹云变而锦霞生,霜降叶落而秋色变。夫以星球运转,棋列错布,岂为吾地上人之赏鉴,而天狗牛郎,皆于天意中得之。地层伸缩,翻山倒海,岂为吾五岳之祭祀,而太华昆仑,澎湃而来,玉女仙童,耸然环立,供吾赏览,亦天工之落笔成趣耳。以无心出岫之寒云,遭岭上狂风之叱咤,岂尚能为衣裳着想,留意世人顾盼?然鳞章鲛绡,如锦如织,苍狗吼狮,龙翔凤舞,却有大好文章。以饱受炎凉之林树,受凝霜白露之摧残,正欲收拾英华,敛气屏息,岂复有心粉黛为古道人照颜色?而凄凄肃肃,冷冷清清,竟亦胜于摩诘南宫。

推而至于一切自然生物,皆有其文,皆有其美。枯藤美于右军帖,悬岩美于猛龙碑,是以知物之文,物之也,得尽其,斯得其文以表之。故曰,文者内也,非外也。马蹄便于捷走,虎爪便于搏击,鹤胫便于涉水,熊掌便于履冰,彼马虎熊鹤,岂能顾及肥瘦停匀,长短合度,特所以适其用而取其势耳。然自吾观之,马蹄也,虎爪也,鹤胫也,熊掌也,或肉丰力沉,颜筋柳骨,或脉络流利,清劲挺拔,或根节分明,反呈奇气。他如象蹄如隶意,狮首有飞白,斗蛇成奇草,游龙作秦篆,牛足似八分,麂鹿如小楷,天下书法,粲然大备,奇矣奇矣。所谓得其用,取其势,而体自至。作文亦如是耳。势至必不可抑,势不至必不可展,故其措辞取义,皆一片大自然,浑浑噩噩,而奇文奥理亦皆于无意中得之。盖势者动之美,非静之美也。故凡天下生物动者皆有其势,皆有其美,皆有其气,皆有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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