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七三年六月十六日中桅上的一个水手发现了陆地。十七日那天,我们很清楚地看到了一个大岛或者一座大一陆(因为我们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地方),岛的南岸有一个小半岛伸一入海中,还有一个小小的港湾,港一内一水太浅了,一百吨以上的船只都不能停泊。我们在距离港湾不到一里格的地方抛锚停泊。船长派出了十二名武装水手带着水桶乘长舢板去找淡水。我请求船长让我跟他们一起去,好上岸观光一番,看看能不能有所发现。登陆以后,我们找不到河流、泉水,更没有人迹可寻。水手们沿着海岸来回寻找,看看海边上可有淡水。我独自一人在另一边走了一英里多路,看见到处都是岩石,十分荒凉。我渐渐觉得累了,又看不到什么可以引起我的好奇心的东西,就回身慢慢地向小港走去。大海映入了眼帘,我看见水手早已上了小船拼命向大船划去。我想向他们叫喊,尽管这也无济于事。正在这时,我发现海里有一个巨人飞快地追赶着他们。他迈着大步,海水还够不到他的膝盖,但是我们的水手占先了半里格路,那一带海里又到处是锋利的岩石,那怪物也就没法赶上小船了。这都是我后来听说的,因为当时我哪里还敢呆在那儿观看这个惊险场面会落个什么结果。我循着原先走过的路拼命跑,接着爬上了一座陡峭的小山,我这才能看到这个地方的景一色一。我发现这地方是一片耕地,但是首先叫我感到惊奇的是草的高度。在一片仿佛是种着秣草的田地里,草大约有二十英尺高。
我走上了一条大路,我当时认为是一条大路,其实对当地人来说,这只是大麦田里的一条小径。我在这条路上走了半天,两旁都没有看到什么。那时正是快要收割的时候,麦子长得至少有四十英尺高。我走了一个钟头才走到田地的尽头,周围有一道篱笆,至少有一百二十英尺高。树木就更加高大了,我简直无法估计它们有多高。从这块田地到另一块田地有一段台阶。台阶一一共一四级,你爬到最高一级还要跨过一块石头。要我爬上去是不可能的,因为每一级都有六英尺高,而最上面的那块石头有二十多英尺高。我正竭力想在篱笆间找一个缺口,忽然在另一块田地里又发现了一个巨人,他正大踏步地向着台阶走来。这人的身材和刚才我看到的在海里追赶小船的那个人一样高大。他有普通教堂的尖塔那么高,根据我的推想,他迈一步就有十码来远。我惊骇万分,就跑到麦田里躲了起来。我躲在那儿,看到他站在台阶上,转身望着他右边的那块田;又听见他在叫喊,声音比传声筒还大好几倍。由于这声音是在高处发出的,起初我还以为准是在打雷呢。这时候七个和他一模一样的怪物向他走来,手里都拿着收割用的镰刀。他们的镰刀大约有我们的六倍大。这些人穿的不如头一个齐整,他们像是那个人的仆人或者雇工,因为他只说了几句话,他们就走到我趴在里面的田里收割起麦子来。我尽可能远远地躲着他们,但是行动十分困难,因为麦秆中间的距离有时还不到一英尺,因此我简直无法从中间挤过去。不管怎样我还是尽力往前走去,我一直走到田地的一角,那里的大麦都被风雨吹倒了。我再也不能前进一步,因为麦秆交叉在一起,爬不过去,落在地上的麦芒又硬又尖,戳一穿了我的衣服,扎到肉里去了。同时我听到后面那些割麦人已经离我不到一百码远了。我一精一疲力竭、神志沮丧,悲伤、失望压倒了我,只好躺在两道田垄中间,心里想就在这里死掉算了。我伤心地想念着孤苦无依的寡妻和无父的孤儿。我悔恨自己愚蠢、刚愎,不顾亲友劝阻又出外作这第二次的航行。我心情这样激动不由想起利立浦特来。那里的居民都把我当做世界上最大的怪物,我在那儿能够只手牵走一支皇家舰队,还能做出许多别的大事业,都将永远载入那个帝国的史册。虽然这些事有千百万人可以做见证,后世的人也不大会相信。我想现在我在这个民族中间就像一个孤零零的利立浦特人在我们中间一样。但是我又想到这还不是最不幸的事情。据说人类的身材越高大,一性一情就越野蛮、残暴。如果我被一个野蛮的巨人捉住,他一口就会吃了我,除此而外难道还有什么希望吗?毫无疑问,还是哲学家们说得对,他们说:没有比较,就分不出大小来。命运也许就喜欢这样捉弄人,让利立浦特人也找到一个民族,那儿的人比他们还要小,就像他们跟我比起来一样。谁又能说这些巨人不会同样在一个遥远的地方被比他们还高大得多的人比下去呢?不过这种巨人还没有被我们发现罢了。
我那时又害怕又狼狈,禁不住这样乱想下去,正在这时一个割麦人走上前来,离我躺在里面的田垄已经不到十码了。我这才想到,如果他再走一步,我就会死在他的脚下,或者被他的镰刀切成两段。因此当他正要举步上前的时候,我吓得拼命尖一叫起来。巨人听到这声音就停住了脚步,朝下一面四处望了半天,最后才发现是我躺在地上。他迟疑了一下,就像一个人要想捉住一个危险的小动物,生怕被它抓伤或者咬一口那样的小心谨慎,我在英国捉一只黄鼠狼还不是这样子吗?最后他才从我的身后用食指和拇指捏住我的腰部把我提了起来,拿到离他眼睛不到三码的地方,这样就可以把我的形体看得更加清楚了。我猜到了他的意思,幸亏那时我还冷静,他把我举在空中,离地面约一摸一有六十英尺,虽然他紧紧捏住我的腰部,怕我从指缝里溜掉,但是我下定决心绝不挣扎。我只有抬眼望着太一陽一,两手合一拢做出一副可怜相,并且低声下气、凄凄惨惨地说了几句适合我当时处境的话。因为我随时都怕他把我摔到地上,像我们平常老想把可恶的小动物弄死一样。但是这时候福星照命,他似乎喜欢我的声音和姿态,开始把我当作一个宝贝了。他很奇怪我能说清晰的话语,虽然他听不懂。同时我忍不住呻一吟流泪,低下头来看我的两胁,尽可能让他明白,他的拇指和食指捏得我好疼呀。他似乎明白了我的意思。他提起上衣的下摆,轻轻地把我兜了起来,马上就带着我跑到他主人那儿去了。他的主人是一个殷实的富农,就是我在田里首先看到的那个人。
那个农民听仆人把发现我的情形说了一遍(按照他们谈话的情形来看,我想他们谈话的一内一容是这样的)以后,就拾起一株大约有一根手杖那么长的小草,挑一起了我的上衣的下摆。他似乎以为我生下来就有这种外壳。他吹开我的头发,仔细地端详我的脸。他把雇工们叫拢来,就问他们(这是后来我才听说起的)在田地里见没见过像我这样的一个小动物。接着他把我轻轻地放下,让我趴在地上,但是我马上站了起来,慢腾腾地踱来踱去,让这些人晓得我并不想逃跑。他们一团一团一围着我坐了下来,这样就能更清楚地看到我的举动。我摘下了帽子,向着那农民深深一躬。我又双膝跪下,举起两手,抬起眼来,尽量大声地说了几句话。我从口袋里拿出一袋金币来低声下气地献给了他。他用手掌接了,拿到眼前去看到底是什么,后来又从袖子上取下一个别针拨一弄了半天,但是还弄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于是我就做手势叫他把手放在地上。我过去拿起钱包打开来,把金币尽数倒在他的手心里。除了二三十个小金币以外,里面还有六个西班牙大金币,每个都值四个皮斯它〔皮斯它〕古时西班牙的一种钱币。 。我看见他用舌头一舐一了一下小指头尖,先捡起一个大金币来,接着又捡起了一个,不过他似乎完全莫名其妙,完全不明白这是些什么。他做手势叫我把钱放进钱包,又叫我把钱包放进衣袋。我向他献了好几次,他都不肯收,我想最好还是先把钱包收起。
这时那农民已经相信我是一个有理一性一的动物了。他一再和我说话。他的声音像水磨一样地刺耳,不过却够清楚的。我尽量提高嗓音用几种语言来回答,他也老把耳朵凑近离我不到两码的距离,但毫无用处,因为我们彼此听不懂话。于是他吩咐仆人们回去工作,接着从衣袋里一摸一出一块手帕折叠起来铺在左手上。他手心朝上把手平放在地上,做手势叫我走上去。他的手不到一英尺厚,我很容易就走了上去。我想我只有服从,又恐怕掉下来,所以就直一挺一挺地躺在手帕上面。他用手帕把我裹起来只露出头部,这样就更安全了,他就这样把我带回家中。一到家他就喊他的妻子,把我拿给她看。但是她却尖一叫起来,吓得回头就跑,这和英国女子看到一个癞蛤蟆或者蜘蛛就要跑的情形完全一样。不过过了一会儿,她看见我举动安详,又很听她丈夫做手势指挥,也就放了心渐渐喜欢起我来了。
那时已经是中午十二点钟左右,仆人送进饭来。那也只有满满的一碟肉(农民生活简单,吃这样的菜是相称的)。碟子的直径大约有二十四英尺。和农民在一起吃饭的有他的妻子、三个小孩和他们的老祖母。他们坐了下来,农民把我放在桌上离开他不太远的地方。桌面离地有三十英尺高。我怕得不得了,总远远地离开桌子边怕跌下去。农民的妻子切了一小块肉下来,又在切面包用的板子上弄碎了一些面包放到我的面前。我对她深深地鞠了一躬,拿出刀叉就吃了起来。他们看见这种情形都十分高兴。女主人叫女仆拿了一只大概能盛得下两加仑的小酒杯来,斟满了酒。我很吃力地两手捧起了酒杯恭恭敬敬地把酒喝了下去,我尽量提高嗓音用英文说,我为夫人的健康干杯。大家都痛快地笑了起来,这一阵笑声差不多把我的耳朵都震聋了。酒的味道像淡苹果酒,并不难喝。接着主人向我做手势要我走到他面前那块切面包用的板子那儿去。我一直惊魂未定(宽大的读者自然很容易会体会到这点而原谅我的),所以在桌子上走的时候,一不小心给一块面包屑绊了一交就趴在桌上了。不过我并没有受伤。我马上站了起来,看见这些好人都很关心我,就举起帽子(为了表示有礼貌,我把帽子挟在胳臂下一面)在头顶上摇了摇,叫了三声万岁,表示我并没有跌伤。但是我向我主人(我以后就这样称呼他)跟前走去的时候,坐在他身旁的他的最小的儿子,一个十岁左右的小鬼头,抓住了我的两条一腿一把我高高地提在空中,吓得我手脚直抖。他父亲连忙把我从他手里抢下来,打了他一个耳光,并且叫他离开桌子。这一个耳光能把一队欧洲骑兵打倒。但是我害怕这孩子记仇。我又想起我们的孩子天生就一爱一捉弄麻雀、兔子、小猫和小狗,我就跪下去指着那孩子尽量想法让我主人明白,希望他饶恕他的儿子。他父亲答应了我的请求,孩子才回到原座位上去。我马上跑过去吻那孩子的手,我的主人也拉了孩子的手叫他轻轻地抚一摩我。
吃饭时,女主人的一爱一猫跳到她怀里来了。我听见背后一阵闹哄哄的,就像十二个织袜工人在干活。回头一看却发现是猫在那儿打呼噜。女主人在喂它、抚一摩它时,我看到了猫头和一只爪子。据我的估计那只猫大概有三头公牛那么大,虽然我站在桌子的另一边,相去五十多英尺,虽然女主人把它抱得紧紧的怕它跳过来抓我,但我看到那畜生的狰狞面貌还是觉得十分不安。然而这并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因为我的主人把我放在它跟前不到三码的地方,它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我。我常常听人说,同时自己在旅行中也有这种经验,在一只猛兽面前逃跑或者表现恐惧就会引得它追逐你、攻击你,因此,在这危险关头,我拿定主意要显出毫不在乎的样子。我在猫头前面大胆地来回踱了五六次,有时离开它不到半码。但是它好像更怕我似的,把身一子缩了回去。至于狗,我就更不怕了。这时候三四头狗走进了屋子,这本来是农民家里常有的事,里面有一只獒犬,它的大小抵得上四只大象,还有一只腰细一腿一长的猎犬。它比獒犬高些,但是却没有獒犬那么粗一壮。
午饭快要吃完了,保姆怀里抱着一个一周岁的小孩走了进来。他一看见我就大喊起来。这一声喊从伦敦桥到切尔西〔切尔西〕伦敦西南部的一个区,从伦敦桥到切尔西约有五英里。那么远也听得见。他像平常孩子一样呀呀了半天要拿我去当玩具。母亲只知道溺一爱一孩子,就把我拿起来送到孩子跟前。他立刻拦腰抓住了我,把我的头放在嘴里。我大吼起来,吓得那个小淘气一松手就把我丢一了。要不是他母亲用围裙接住了我,那我一定会跌死的。保姆要哄孩子不哭,就给了他一个响盒子。这种玩具就是在一只空盒子里面装上几块大石头用一根缆绳拴在孩子腰里的一件东西。但是这都是白搭。她没有别的办法,只好使出最后的一着,喂他一奶一吃。我必须承认她的一乳一房看来实在大得可怕。我从来还没有见过比这更讨人嫌的东西。我真不知道拿什么来打比方好叫好奇的读者对它的样子、大小和颜一色一有一个概念。一乳一房挺着有六英尺高,至少有十六英尺长,一奶一头有我半个头大。再没有比一奶一头的颜一色一和一乳一房上的黑点、粉刺、雀斑更令人作呕的了。因为我离她很近,所以看得清清楚楚。她坐着喂一奶一比较方便,而我却站在桌子上。这使我想起我们英国的太太们皮肤又白又嫩,在我们眼里是多美丽啊。但这只是因为她们和我们身材相等,除了透过放大镜她们的缺点是觉察不到的。如果用放大镜来看,我们就会发现最光滑、洁白的皮肤也是粗糙不平、颜一色一难看。
注:《大人国》节选自《格列佛游记》(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二卷“布罗卜丁奈格游记”。孙健译。标题是编者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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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国是作者心目中的理想世界,政一治清明,人民淳朴善良,生活富足安定,国王博学多识,用理智、公理和仁慈治理国家。节选的这一部分,描写的就是格列佛刚到大人国的情形。在那里,他成了名副其实的“小人”,连主人家的猫都大他好几倍。你能发挥想像力,设想一下他后来在大人国的经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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沮丧 刚愎 饶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