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相有权能割地,孤臣无力可回天。扁舟去作鸱夷子,回首山河意黯然。
英雄退步即神仙,火气消除道德编。我不神仙聊剑侠,雠头斩尽再升天。
【鉴赏】
此诗作于光绪二十一年 (1895)。中日甲午战争之后,1895年4月,清政府钦差头等全权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在日本马关 (今下关)与日本政府订立了丧权辱国的 《马关条约》,除了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二万万两外,还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从此,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出生于台湾苗栗县的作者,当时三十二岁,悲愤之中毅然毁家,组织起义军抗敌护台,被举为义军大将军。但迫于当时形势,不久离台内渡。作者怀着悲愤和眷恋之情,写下了这组 《离台诗》,这里选的是其中两首。
第一首一开始就充满愤慨之意。“宰相”指李鸿章。身为宰相的自然有权,但他的权却用来割让土地,卖国求和,以苟延残喘,这是怎样的宰相呢! 句中饱含对李鸿章辛辣的讽刺,以及对清政府的强烈不满,同时又表现出自己愤然不平的心情。第二句就说到自己,顺承而下。“孤臣”是作者自指,台湾沦陷之后,自己虽然作了坚决的斗争,但也无法挽回颓势。这里面隐含着不由自主的叹息和深沉的伤痛。这两句对仗工整,但又十分自然,强烈的激情回荡其间,充满着磅礴的气势。第三句一转,既然回天无术,故乡不可久居,那就只好像“鸱夷子”那样,驾一叶扁舟(小舟) 而去了。“鸱 (chi,革囊) 夷子” 即范蠡。据 《史记·越世家》: “范蠡浮海出齐,变姓名,自号鸱夷子皮。” 《汉书·范蠡传》注: “范蠡自号鸱夷子皮者,言若盛酒之鸱夷,多所容受,而可卷怀,与时张弛也; 鸱夷,皮之所为,故曰子皮。”这里是以浮海而去的范蠡自比,说自己乘着小舟,离开台湾,向茫茫大海中远去了。最后一句又回归到第一句中的 “地”字上,“山河” 即指被清政府拱手出卖的土地台湾。此时作者从海上回望那割让的大好河山,想到过去曾是养育自己的故乡,如今却沦入敌手,遭受蹂躏,今生不知何时才能回来,在这告别的时候,不禁倍加黯然神伤了。诗歌在悲愤中含着深深的眷恋,最后如游子之离开慈母,在一步一回首中,流下伤心的泪水,感人至深。
第二首表现报仇雪恨的坚强决心,充满着怒发冲冠的堂堂正气。但开始两句却先一抑,似乎是对自己满腔悲愤的宽解。作者想到,当此丑类甚嚣尘上之时,即使是叱咤风云的英雄也须作退一步计啊,那就只好通过读“道德编”来强压心头的 “火气”,作忘情世事的神仙了。“道德编” 即《道德经》,亦名 《老子》,春秋时老聃所作,道家的主要经典,大抵主张清静无为。但透过表面的意思,我们不难看出,这是作者极度悲痛时的无可奈何之语和愤激之言,那心中的“火气” (亦即亡地丧家之恨) 又怎能强压得住呢?果然,这种“火气”不仅没有压住,到第三、四句,反而像火山喷发一样,更加冲天而起,直冲霄汉了。作者明确表示,他要做那种精于剑术、见义勇为的 “剑侠”,把仇人 (指李鸿章之流) 的头斩尽( “雠”是仇的异体字),再升天去作神仙。这最后十四个字,字字力重千钧,诗情极度奋发昂扬,表现出作者豪迈的胆气和炽热的报国热情。诗歌在前两句的一抑之后,后半部分激情更加翻腾,显得气冲斗牛,慷慨悲壮,具有回肠荡气的巨大力量。
两首诗都写得明白畅达,用典极少,即使偶尔涉及,也都化用灵脱,不露斧凿之痕,使人读来一气直下,毫不滞碍。而悲歌慷慨之气,笔挟风雷之势,却一寓其中,把深哀巨痛表现得入木三分。作者振笔直书,在才气横溢中,显露出锐不可挡的锋芒,表现出凌厉雄迈的风格,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