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
——﹝清﹞张伯行《禁止馈送檄》
■释义
张伯行(1652—1725年),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曾任福建巡抚、江苏巡抚、礼部尚书。他清廉刚直,从不收受礼物,极力反对以馈赠之名,行贿赂之实,被康熙誉为“天下第一清官”。
张伯行在福建巡抚任上,为拒绝送礼者,特地撰写了一篇《禁止馈送檄》,张贴于居所院门及巡抚衙门。那些送礼者见此犀利檄文,不敢自讨没趣,便悄然离开。这篇檄文也不胫而走,广为传诵,被视作为政清廉的“金绳铁矩”。
这篇《禁止馈送檄》,全文仅56字,共用了8个“一”字,申述了关心百姓疾苦、注重个人名节、反对送礼行贿的主张。“一丝一粒”虽小,却牵涉我的名节;“一厘一毫”虽微,却都是民脂民膏。对百姓宽待一分,那么百姓所得就不止一分;向百姓多索取一文,那么我的为人便一文不值。这体现了廉洁奉公的做人原则与道德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