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典
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用人者,取人之长,辟人之短;教人者,成人之长,去人之短也。惟尽知己之所短而后能去人之短,惟不恃己之所长而后能收人之长;不然,但取己所明而已,但取己所近而已。
——﹝清﹞魏源《默觚·治篇七》
■释义
《默觚》是清末思想家魏源的哲学著作,撰于道光十五至十九年(1835—1839年)。“默”取自魏源的字“默深”,“觚(gū)”为古代用来书写的木简。本书分《学篇》《治篇》两部分。
魏源在评价历代用人制度的得失和揭露清政府用人制度的弊端时,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思想:“不知人之短,不知人之长,不知人长中之短,不知人短中之长,则不可以用人,不可以教人。”他指出,不了解一个人的短处,又不了解一个人的长处,不能发现一个人长处中的短处,也不能发现一个人短处中的长处,就无法合理用人、育人。为此,魏源提出了正确的用人育人方法:“用人者,取人之长,辟人之短;教人者,成人之长,去人之短也。”辟:同“避”,回避。认为用人就是用人所长,避人所短;教育人就是成人所长,去人所短。魏源的人才思想充满了辩证法,至今仍有着重要的启迪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