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支强大的“士兵突击队”。我是最高司令员,铅笔是冲锋队长;钢笔是敢死队长;尺子是参谋,制订行军计划;橡皮是工兵,负责排雷,清扫战场;卷笔刀是战地医生;彩笔是战地伪装师,就连敌军的侦察直升机都发现不了它的踪迹,而我的文具盒就是他们的大本营。他们很听话,没有任务时,就在大本营调养,接到任务就会认真作战。
他们面对卷纸和作业本,总会认真作战。有一次,他们看见一张卷纸,纷纷跳出来,先由敢死队队长钢笔来答卷,又轮到冲锋队长铅笔和作战参谋尺子上场了,他们做完了一道又一道连线画图题,不幸铅笔断了腿,被工兵橡皮抬到了医务室,战地外科医生卷笔刀赶快又给它接上了一条腿,不久铅笔又可以作战了。钢笔继续冲锋作战,不料它体力不支,昏睡在沙场,橡皮又把他抬进了医务室,作战医生卷笔刀又请来内科医生墨水来给钢笔补充体力,不久它康复了。轮到彩笔上场了,它把涂色题涂得一条缝也没有,真是天衣无缝。彩笔颜色不足,他们急中生智用其中的两个颜色调配成了另一个颜色,终于卷纸上的题做完了,工兵橡皮清扫战场,他们面带笑容地回到了我的文具盒——他们的大本营。
我很荣幸有一支优秀的“士兵突击队”,和他们一起作战,我很高兴。